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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旅游生态补偿需提高全民的生态素养,城市自然公园旅游生态补偿应充分履行生态教育责任。剖析城市自然公园的生态教育价值,阐明城市自然公园旅游生态补偿的普及自然生态知识、培育生态保护意识、践行生态文明行为等生态教育愿景,依据城市自然公园旅游生态补偿现存问题,提出城市自然公园旅游生态补偿应以提高民众生态素养为目标、改善旅游生态补偿动力机制、丰富旅游生态补偿方式、加大旅游生态补偿解说等策略。
关键词:旅游生态补偿;城市自然公园;生态教育;生态文明建设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0.28.018
在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国家战略的背景下,生态保护成为社会共识,如何维护与创建更美好的生态环境成为生态保护的重要课题。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伴随的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生态补偿研究成为近年专家学者的关注焦点之一。国外相关生态补偿理论研究和实践主要体现“生态系统服务付费”(Payments for Ecosystem Services,缩写PES),学界专门研究旅游生态补偿的成果较少见。在生态补偿研究逐渐广泛深入的态势下,国内旅游生态补偿研究随之得到研究者的重视,张一群等探讨了旅游生态补偿内涵,刘遗志等研究了贵州民族地区旅游生态补偿机制改革、马勇与胡孝平研究了旅游生态补偿模式等,陈海鹰研究自然保护区的旅游生态补偿运作机理和实现路径,宋福强等以云南滇池为案例探讨了建设项目的补偿问题。现有文献有助于分析旅游生态补偿相关研究问题。
依据研究文献发现,当前旅游生态补偿研究主要是围绕经济补偿,还未有从生态教育视角进行较为系统的研究。生态教育涉及全民教育,而城市自然公园能吸引社会各类人群,是典型的大众旅游区域,其生态教育能对社会各类人群起到一定教育启迪作用,与全民教育吻合。生态补偿能让普通民众感觉到生态正义,体现全民教育,更契合城市自然公园全民资产的公共产品属性。旅游生态补偿的最终目的应是提高全民的生态文明素养,仅靠经济补偿难以达到相关目标,如何在旅游生态补偿的实施过程中提高民众的生态素养是需要研究的现实课题。
1 旅游生态补偿目标
1.1 旅游生态补偿内涵
旅游生态补偿的涵义源于生态补偿的基本内涵,生态补偿在国外相关理论和实践中被称为生态系统服务付费(PES),有助于激励生态系统服务利用和管理的变革,是环境正外部性内部化的有效方式。生态补偿的核心内涵是激发生态系统服务的提供,是一种让生态系统服务的提供者愿意提供那些具有外部性或者公共物品属性的生态系统服务的激励机制。
当前学界对旅游生态补偿的定义还未统一,但根据张一群、刘敏、李淑娟等的文献综述对旅游生态补偿涵义的剖析,可以发现旅游生态补偿主要运用经济手段补偿调节自然生态环境,补偿的依据是旅游业发展对生态环境以及人的影响,主要调节旅游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不公正行为,包括对负外部性行为惩罚与对正外部性行为激励,实质是一种调节旅游发展中各利益相关者及自然环境之间关系的制度安排,其根本目的在于保护旅游地生态系统、调和旅游业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以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基于此,本文将旅游生态补偿概述为以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推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可持续利用旅游地生态系统,促进旅游业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的的制度安排。
1.2 旅游生态补偿主要目标
旅游生态补偿的“生态”是指“自然生态”。良好的自然生态系统是旅游发展的重要资源也是旅游活动的重要背景与旅游经济的重要依托。旅游生态补偿需要弥补旅游带来的自然生态损耗,确保自然生态的相关服务功能得以恢复,其首要目标是“自然生态系统维护”,使自然资源有增无减,将发展旅游造成破坏的自然生态恢复或重建至良好生态系统,维持生物种类的多样性和功能的等同性,确保景区自然生态价值维持平衡或增值状态。
景区景点的自然生态系统属于旅游者生活的重要环境,旅游生态补偿的结果实质上是为旅游者与其他人们服务的,当生态补偿得以实施,旅游者、旅游开发和经营者、旅游资源管理者、旅游生态环境保护者及旅游地社区居民等多方相关主体都是获益之人,体现出自然为人类服务。同时,生态补偿的前提是人为的破坏了自然生态环境,生态补偿效果良好,使得自然生态功能得以良好回复也得益于相关人们对自然环境的尊敬与支持。因而旅游生态补偿的另一个主要目标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补偿的终极目标是自然自动为人类服务,人类自觉维护自然生态均衡,达到无需补偿的和谐状态。
旅游生态补偿表面上是“补救性”制度安排,实质上也是确保可持续发展的制度安排。生态补偿包括通过补偿使生态功能得到恢复,也蕴含着促进社会公平等目的。景区的旅游生态补偿需要保障该景区的旅游经济活动得以可持续,只有旅游经营管理者与旅游者相关交易行为得以實施才能实现景区资源的旅游价值与社会服务价值。旅游本为提高人们生活质量服务,旅游生态补偿的实施目标也应包含“旅游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质是确保人们更好的实施旅游经济活动,促进社会各群体更健康有序的和谐发展,推进社会的更健康可持续发展。
“自然生态系统维护”“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与“旅游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三大主要目标相互促进,“自然生态系统维护”是首要目标,也是确保“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与“旅游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两目标实现的基础,但三大目标的实现都需要景区经营管理者与旅游者等旅游利益相关者生态素养的提高(图1)。
2 城市自然公园的生态教育价值
《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指出“公园”是供民众休憩、游览、观赏、开展科学文化及锻炼身体等活动,有较完善设施和良好绿化环境的公共绿地。自然公园指以自然资源为主体的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等自然地区归属为“自然公园”。基于城市市域范围不断拓展与大众市民休闲旅游距离增加等现实,城市市区与近郊以自然资源为主体的公园统一称之为城市自然公园。城市自然公园具有较大的生态教育价值。
关键词:旅游生态补偿;城市自然公园;生态教育;生态文明建设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0.28.018
在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国家战略的背景下,生态保护成为社会共识,如何维护与创建更美好的生态环境成为生态保护的重要课题。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伴随的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生态补偿研究成为近年专家学者的关注焦点之一。国外相关生态补偿理论研究和实践主要体现“生态系统服务付费”(Payments for Ecosystem Services,缩写PES),学界专门研究旅游生态补偿的成果较少见。在生态补偿研究逐渐广泛深入的态势下,国内旅游生态补偿研究随之得到研究者的重视,张一群等探讨了旅游生态补偿内涵,刘遗志等研究了贵州民族地区旅游生态补偿机制改革、马勇与胡孝平研究了旅游生态补偿模式等,陈海鹰研究自然保护区的旅游生态补偿运作机理和实现路径,宋福强等以云南滇池为案例探讨了建设项目的补偿问题。现有文献有助于分析旅游生态补偿相关研究问题。
依据研究文献发现,当前旅游生态补偿研究主要是围绕经济补偿,还未有从生态教育视角进行较为系统的研究。生态教育涉及全民教育,而城市自然公园能吸引社会各类人群,是典型的大众旅游区域,其生态教育能对社会各类人群起到一定教育启迪作用,与全民教育吻合。生态补偿能让普通民众感觉到生态正义,体现全民教育,更契合城市自然公园全民资产的公共产品属性。旅游生态补偿的最终目的应是提高全民的生态文明素养,仅靠经济补偿难以达到相关目标,如何在旅游生态补偿的实施过程中提高民众的生态素养是需要研究的现实课题。
1 旅游生态补偿目标
1.1 旅游生态补偿内涵
旅游生态补偿的涵义源于生态补偿的基本内涵,生态补偿在国外相关理论和实践中被称为生态系统服务付费(PES),有助于激励生态系统服务利用和管理的变革,是环境正外部性内部化的有效方式。生态补偿的核心内涵是激发生态系统服务的提供,是一种让生态系统服务的提供者愿意提供那些具有外部性或者公共物品属性的生态系统服务的激励机制。
当前学界对旅游生态补偿的定义还未统一,但根据张一群、刘敏、李淑娟等的文献综述对旅游生态补偿涵义的剖析,可以发现旅游生态补偿主要运用经济手段补偿调节自然生态环境,补偿的依据是旅游业发展对生态环境以及人的影响,主要调节旅游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不公正行为,包括对负外部性行为惩罚与对正外部性行为激励,实质是一种调节旅游发展中各利益相关者及自然环境之间关系的制度安排,其根本目的在于保护旅游地生态系统、调和旅游业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以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基于此,本文将旅游生态补偿概述为以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推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可持续利用旅游地生态系统,促进旅游业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的的制度安排。
1.2 旅游生态补偿主要目标
旅游生态补偿的“生态”是指“自然生态”。良好的自然生态系统是旅游发展的重要资源也是旅游活动的重要背景与旅游经济的重要依托。旅游生态补偿需要弥补旅游带来的自然生态损耗,确保自然生态的相关服务功能得以恢复,其首要目标是“自然生态系统维护”,使自然资源有增无减,将发展旅游造成破坏的自然生态恢复或重建至良好生态系统,维持生物种类的多样性和功能的等同性,确保景区自然生态价值维持平衡或增值状态。
景区景点的自然生态系统属于旅游者生活的重要环境,旅游生态补偿的结果实质上是为旅游者与其他人们服务的,当生态补偿得以实施,旅游者、旅游开发和经营者、旅游资源管理者、旅游生态环境保护者及旅游地社区居民等多方相关主体都是获益之人,体现出自然为人类服务。同时,生态补偿的前提是人为的破坏了自然生态环境,生态补偿效果良好,使得自然生态功能得以良好回复也得益于相关人们对自然环境的尊敬与支持。因而旅游生态补偿的另一个主要目标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补偿的终极目标是自然自动为人类服务,人类自觉维护自然生态均衡,达到无需补偿的和谐状态。
旅游生态补偿表面上是“补救性”制度安排,实质上也是确保可持续发展的制度安排。生态补偿包括通过补偿使生态功能得到恢复,也蕴含着促进社会公平等目的。景区的旅游生态补偿需要保障该景区的旅游经济活动得以可持续,只有旅游经营管理者与旅游者相关交易行为得以實施才能实现景区资源的旅游价值与社会服务价值。旅游本为提高人们生活质量服务,旅游生态补偿的实施目标也应包含“旅游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质是确保人们更好的实施旅游经济活动,促进社会各群体更健康有序的和谐发展,推进社会的更健康可持续发展。
“自然生态系统维护”“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与“旅游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三大主要目标相互促进,“自然生态系统维护”是首要目标,也是确保“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与“旅游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两目标实现的基础,但三大目标的实现都需要景区经营管理者与旅游者等旅游利益相关者生态素养的提高(图1)。
2 城市自然公园的生态教育价值
《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指出“公园”是供民众休憩、游览、观赏、开展科学文化及锻炼身体等活动,有较完善设施和良好绿化环境的公共绿地。自然公园指以自然资源为主体的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等自然地区归属为“自然公园”。基于城市市域范围不断拓展与大众市民休闲旅游距离增加等现实,城市市区与近郊以自然资源为主体的公园统一称之为城市自然公园。城市自然公园具有较大的生态教育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