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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翻译的本质在于语言的转换,文学是一种语言艺术,作为文学中的一种形式,小说的风格贯穿于故事的整个情节,而这些情节都是以语言文字为载体。小说的语言包括人物语言和叙述语言。自从我国出现翻译理论后,对于语言风格的问题就从未停止过争论,对风格的定义也从未统一。下面我们就从语言风格翻译的理论角度上浅谈《傲慢与偏见》的译本。
关键词:风格 翻译 理论角度 《傲慢与偏见》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女作家简·奥斯丁在十八世纪九十年代的作品,它精巧的构思引人入胜,虽然历经两个世纪的阅读和批评仍能够长盛不衰,并影响着以后的许多作家,其中小说的语言风格的魅力是其受欢迎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奥斯丁对小说反复推敲,确定了小说富有节奏性的语言风格。在1956年,王科一先生首次把这部小说翻译为中文,目前,我国共有六部汉语全译本。这部小说在我国也深受广大读者的喜欢,不得不说这与小说本身的翻译有很大的关系。
一、从对话中可以看出人物的性格
从小说的对话中,我们可以看出人物的形象和性格,而译本也真实的反映了当时的情境。小说中的对话有很多,第一章贝内特先生和他的太太的对话:
“他是已婚还是单身汉?”
“哦,单身汉,亲爱的,千真万确!一个富有的单身汉,每年有四五千磅,这对我们的女儿来说真是一件好事!”
“这怎么说?这跟她们有什么关系?”
这段对话虽然篇幅不长,着墨不是很多,但人物的性格特点都表现得非常明确,从贝内特夫妇的问答中可以得知,问题很简单,回答的人很兴奋,虽然句子使用的是短句,也不完整,但是起到的效果不言而喻。读者从中可以很容易的看出这是自认高明的贝内特先生在愚弄他的太太。
对话部分写得非常生动,而译文中也充分表现出原文语言的风格。张今曾经提出,在翻译文学作品时,要把原作中的映像真实的反映出来,让读者在阅读时缩短与原作的差距。因此,要尽量将原作中的生活细节映像完全体现在译文中。孙志礼先生在细节翻译方面非常出色。
二、严谨的句子结构
句子结构在文学作品中的作用很大,如果从句子的长度上来划分,不一定短句子就是简单句,长句子就是复合句,句子的长短没有一定的规律,变化无穷。短句具有很多的优点,它更直接、明快、清楚、有力等等,因此在文学作品中深受作家的喜爱。而长句子的结构比较曲折,经常用于表达抽象的概念。这些特点也充分体现在《傲慢与偏见》中。例如译本中的翻译:“乞请先生放心,在下与内人对先生与尊府老少深表同情……始可聊宽尊怀…”
原文是摘自小说中的一封信,当牧师听说莉迪亚私奔的事情后,写信给贝内特先生,表面上看来是劝慰,实际上却是斥责。信的开头使用圆周句,以长句为主,语言非常古板。而中文译本使用了文言文的方式来翻译,与英语信中读者心理产生的效果难分上下。
再例如,在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时,由于小说中两位主人翁的性格有了冲突,尤其是伊丽莎白对达西的误解很深,因此,虽然她非常的愤怒,但还是尽量平心静气的向达西表明了自己的意思,她的回答虽然没有平时那样的节奏,但却充满了韵味。这是一个读起来非常拗口、复杂的复合句,从句之中还有从句,句子的语法结构非常生硬,从而衬托出人物说话的态度也比较生硬。而译文的翻译是:“达西先生,倘若你有礼貌一些……倘若你以为这样向我表白一下,会在我身上起别的作用,那你可想错了”,译文中充分体现出了人物语言的风格。长短句子的交叉使用,达到了很好的艺术效果。
三、从独白反映人物的性格
在小说中,奥斯丁喜欢用独白来展示人物的性格,独白的语言形式具有鲜明的色彩,大多表现在人物内心的感情斗争和思想斗争。小说细致描写了伊丽莎白的心理变化活动。她慢慢的了解到,由于自己的偏见和好胜心理,在韦翰的挑拨下,她错怪了达西,自尊心很强的她在思想上做了一番很大的斗争。这段短小的句子不仅节奏紧促,而且深刻的反映出伊丽莎白内心的斗争:“我做得多么卑鄙,我一向有自知之明……可是,这种耻辱又是多么活该”,译文充分凸显出了伊丽莎白内心的自责和愧疚。
与伊丽莎白相比,贝内特太太的独白就表现出了另一种气质。贝内特太太的独白不比伊丽莎白那般具有深沉的特征,她表现出的特征是一种虚嚷的热闹。句子中包含了大量的名词和形容词的单部句,超短的句子使整个节奏表现得很活跃,非常形象的刻画了人物的性格和情绪。而翻译上的生动、活跃,具有很强的模仿性,为整个译文的质量提升了很高的层次。
四、译文中的语言表达能力
翻译的本身需要具有一定的交际功能,简洁的译文可以增强可读性。例如译文:她到肯得五个星期以来,乡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早绿的树林一天比一天青翠。孙志礼翻译的用词非常简洁、朴素,真实的向读者传递了原文的意思。但张玲翻译为:她已经在肯特郡呆了五个星期,这五个星期乡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较早发芽的树每一天都增添了许多新绿,显得一片青翠。两者相比,张玲的翻译就显得比较冗长,从而影响了小说的审美效果。
They entered the woods,and bidding adieu to the river for a while……and occasionally poart of the stream.译文为:他们走进树林,暂时告别溪涧……还有那脉溪涧也不时映入眼帘。这是描写伊丽莎白等人到达彭贝利时,为其美丽的景色而惊讶。而译者也充分发挥出了他的想象力,从译文中我们仿佛置身于一幅画中,在译者的笔下,我们能够充分感受到小说中的美景。孙志礼在翻译时并没有受到原文的限制,而是把原文中的句式进行灵活的转换,充分显示出汉字的魅力,其精当简洁的用词,使读者在阅读中体会到原文中的美感。在翻译中译者还对有些词进行了重建,例如译文:但眼下不可能跟妹妹多蘑菇了,在翻译时使用了“蘑菇”一词,非常形象的刻画了主人公急切又兴奋的心理活动,达到了很好的艺术效果,再现了原文的形态美。而且其戏剧化的叙事手法上译文和原文也很统一,作品的风格上,译文也保持了与原文相同的风格。孙志礼先生深厚的中英文造诣,在译文中真正做到了灵活、语言的表达也非常的顺畅,突出了原文的神韵。 五、译本中的选词方面
在翻译的过程中,对于词汇的选择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不仅要能准确的表达原作中的意义,还要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例如: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一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个句子在《傲慢与偏见》中非常的经典,译者使用了夸张和讽刺的翻译手法来表达了自己的婚姻观,但同时也抓住了文章的喜剧特色。在翻译时,对于恰当的词汇选择非常重要。通俗的“钱”充分体现出了原文的意思,而且表达的非常准确。
再例如:这句话足以引逗太太讲下去了。当贝内特太太听说一位单身汉购买了尼日斐花园后,非常高兴的去告诉自己的丈夫,丈夫并不搭理她。她变得不耐烦。于是丈夫说“既然你要说给我听,我听听也无妨”。对于嫁女心切的贝内特太太来说,每每遇到一个有钱的单身汉,便将他作为自己女儿的“合法财产”,因此深受鼓舞。而译者所使用的“引逗”一词,充分体现出了原作中所要表达的意思。从贝内特太太和她先生的性格来看,“引逗”一词甚是合适,贝内特太太是个急性子,她的先生对她所讲的内容并不是很感兴趣,但他的一句话又引起了贝内特太太继续讲下去的欲望。
六、译本中的内容具有很强的连贯性
译本中内容的连贯性和衔接都会影响到读者的兴趣。英语非常注重结构上的严谨,因此,在翻译的过程中,在准确的传达原作意思的基础上,还要尽量保证原文的连贯性,衔接好句子与句子,段落与段落与之间的连贯性。译文:这条真理还真够深入人心的,每逢这样的单身汉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的人家尽管对他的心思想法一无所知,却都把他当作自己某一个女儿的合法财产。句子的开头使用“这条真理”,句子之间使用“每逢”、“尽管”、“却”,使句子之间非常连贯,读起来朗朗上口。在翻译时,不仅要注意语义的表达,还要充分考虑句子、段落和篇章之间的连贯性,只有使它们之间自然顺畅,才能使翻译出的译文更加明白、流畅,与原作中的神韵相统一。
七、结语
奥斯丁的语言风格可以根据需要不断的变换,而且幅度很大。译者在翻译时将原文中的精华都展现给了读者,充分显示了语体的活泼自由、结构的简明。他笔下人物的表演,戏剧性的对白中含有叙述,使读者从故事的情节中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其艺术创作的精巧与独特的风格都让人难以忘怀。而译文也充分保留了人物和情境的戏剧性,使读者读起来就像是在看舞台表演一样。文学翻译能真实、简洁地反映出原文的意思才是最好的,而翻译者应该从整体上把握原作小说的语言风格,并真正理解原文,这样才能表达出原文的精神情感、风格特征和意境气氛。
参考文献
[1]徐颖 小说风格的保存——从文学文体角度谈《傲慢与偏见》风格的翻译[J].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06,15(2):86-89
[2]梁红英 从语用关联论赏析《傲慢与偏见》的语言特色[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2(4):589-590
[3]李明 得意岂能忘形——从《傲慢与偏见》的两种译文看文学翻译中主位——信息结构之再现.2009,20(4):88-91
[4]陈谊 整体把握,译好文学作品[J].西安外国语学院学报,2003,11(2):71-73
[5]何欣 契合之美——孙致礼译本对《傲慢与偏见》技巧与神韵的传达[J].天津外国语学院学报,2005,12(6):20-26
关键词:风格 翻译 理论角度 《傲慢与偏见》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女作家简·奥斯丁在十八世纪九十年代的作品,它精巧的构思引人入胜,虽然历经两个世纪的阅读和批评仍能够长盛不衰,并影响着以后的许多作家,其中小说的语言风格的魅力是其受欢迎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奥斯丁对小说反复推敲,确定了小说富有节奏性的语言风格。在1956年,王科一先生首次把这部小说翻译为中文,目前,我国共有六部汉语全译本。这部小说在我国也深受广大读者的喜欢,不得不说这与小说本身的翻译有很大的关系。
一、从对话中可以看出人物的性格
从小说的对话中,我们可以看出人物的形象和性格,而译本也真实的反映了当时的情境。小说中的对话有很多,第一章贝内特先生和他的太太的对话:
“他是已婚还是单身汉?”
“哦,单身汉,亲爱的,千真万确!一个富有的单身汉,每年有四五千磅,这对我们的女儿来说真是一件好事!”
“这怎么说?这跟她们有什么关系?”
这段对话虽然篇幅不长,着墨不是很多,但人物的性格特点都表现得非常明确,从贝内特夫妇的问答中可以得知,问题很简单,回答的人很兴奋,虽然句子使用的是短句,也不完整,但是起到的效果不言而喻。读者从中可以很容易的看出这是自认高明的贝内特先生在愚弄他的太太。
对话部分写得非常生动,而译文中也充分表现出原文语言的风格。张今曾经提出,在翻译文学作品时,要把原作中的映像真实的反映出来,让读者在阅读时缩短与原作的差距。因此,要尽量将原作中的生活细节映像完全体现在译文中。孙志礼先生在细节翻译方面非常出色。
二、严谨的句子结构
句子结构在文学作品中的作用很大,如果从句子的长度上来划分,不一定短句子就是简单句,长句子就是复合句,句子的长短没有一定的规律,变化无穷。短句具有很多的优点,它更直接、明快、清楚、有力等等,因此在文学作品中深受作家的喜爱。而长句子的结构比较曲折,经常用于表达抽象的概念。这些特点也充分体现在《傲慢与偏见》中。例如译本中的翻译:“乞请先生放心,在下与内人对先生与尊府老少深表同情……始可聊宽尊怀…”
原文是摘自小说中的一封信,当牧师听说莉迪亚私奔的事情后,写信给贝内特先生,表面上看来是劝慰,实际上却是斥责。信的开头使用圆周句,以长句为主,语言非常古板。而中文译本使用了文言文的方式来翻译,与英语信中读者心理产生的效果难分上下。
再例如,在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时,由于小说中两位主人翁的性格有了冲突,尤其是伊丽莎白对达西的误解很深,因此,虽然她非常的愤怒,但还是尽量平心静气的向达西表明了自己的意思,她的回答虽然没有平时那样的节奏,但却充满了韵味。这是一个读起来非常拗口、复杂的复合句,从句之中还有从句,句子的语法结构非常生硬,从而衬托出人物说话的态度也比较生硬。而译文的翻译是:“达西先生,倘若你有礼貌一些……倘若你以为这样向我表白一下,会在我身上起别的作用,那你可想错了”,译文中充分体现出了人物语言的风格。长短句子的交叉使用,达到了很好的艺术效果。
三、从独白反映人物的性格
在小说中,奥斯丁喜欢用独白来展示人物的性格,独白的语言形式具有鲜明的色彩,大多表现在人物内心的感情斗争和思想斗争。小说细致描写了伊丽莎白的心理变化活动。她慢慢的了解到,由于自己的偏见和好胜心理,在韦翰的挑拨下,她错怪了达西,自尊心很强的她在思想上做了一番很大的斗争。这段短小的句子不仅节奏紧促,而且深刻的反映出伊丽莎白内心的斗争:“我做得多么卑鄙,我一向有自知之明……可是,这种耻辱又是多么活该”,译文充分凸显出了伊丽莎白内心的自责和愧疚。
与伊丽莎白相比,贝内特太太的独白就表现出了另一种气质。贝内特太太的独白不比伊丽莎白那般具有深沉的特征,她表现出的特征是一种虚嚷的热闹。句子中包含了大量的名词和形容词的单部句,超短的句子使整个节奏表现得很活跃,非常形象的刻画了人物的性格和情绪。而翻译上的生动、活跃,具有很强的模仿性,为整个译文的质量提升了很高的层次。
四、译文中的语言表达能力
翻译的本身需要具有一定的交际功能,简洁的译文可以增强可读性。例如译文:她到肯得五个星期以来,乡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早绿的树林一天比一天青翠。孙志礼翻译的用词非常简洁、朴素,真实的向读者传递了原文的意思。但张玲翻译为:她已经在肯特郡呆了五个星期,这五个星期乡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较早发芽的树每一天都增添了许多新绿,显得一片青翠。两者相比,张玲的翻译就显得比较冗长,从而影响了小说的审美效果。
They entered the woods,and bidding adieu to the river for a while……and occasionally poart of the stream.译文为:他们走进树林,暂时告别溪涧……还有那脉溪涧也不时映入眼帘。这是描写伊丽莎白等人到达彭贝利时,为其美丽的景色而惊讶。而译者也充分发挥出了他的想象力,从译文中我们仿佛置身于一幅画中,在译者的笔下,我们能够充分感受到小说中的美景。孙志礼在翻译时并没有受到原文的限制,而是把原文中的句式进行灵活的转换,充分显示出汉字的魅力,其精当简洁的用词,使读者在阅读中体会到原文中的美感。在翻译中译者还对有些词进行了重建,例如译文:但眼下不可能跟妹妹多蘑菇了,在翻译时使用了“蘑菇”一词,非常形象的刻画了主人公急切又兴奋的心理活动,达到了很好的艺术效果,再现了原文的形态美。而且其戏剧化的叙事手法上译文和原文也很统一,作品的风格上,译文也保持了与原文相同的风格。孙志礼先生深厚的中英文造诣,在译文中真正做到了灵活、语言的表达也非常的顺畅,突出了原文的神韵。 五、译本中的选词方面
在翻译的过程中,对于词汇的选择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不仅要能准确的表达原作中的意义,还要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例如: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一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个句子在《傲慢与偏见》中非常的经典,译者使用了夸张和讽刺的翻译手法来表达了自己的婚姻观,但同时也抓住了文章的喜剧特色。在翻译时,对于恰当的词汇选择非常重要。通俗的“钱”充分体现出了原文的意思,而且表达的非常准确。
再例如:这句话足以引逗太太讲下去了。当贝内特太太听说一位单身汉购买了尼日斐花园后,非常高兴的去告诉自己的丈夫,丈夫并不搭理她。她变得不耐烦。于是丈夫说“既然你要说给我听,我听听也无妨”。对于嫁女心切的贝内特太太来说,每每遇到一个有钱的单身汉,便将他作为自己女儿的“合法财产”,因此深受鼓舞。而译者所使用的“引逗”一词,充分体现出了原作中所要表达的意思。从贝内特太太和她先生的性格来看,“引逗”一词甚是合适,贝内特太太是个急性子,她的先生对她所讲的内容并不是很感兴趣,但他的一句话又引起了贝内特太太继续讲下去的欲望。
六、译本中的内容具有很强的连贯性
译本中内容的连贯性和衔接都会影响到读者的兴趣。英语非常注重结构上的严谨,因此,在翻译的过程中,在准确的传达原作意思的基础上,还要尽量保证原文的连贯性,衔接好句子与句子,段落与段落与之间的连贯性。译文:这条真理还真够深入人心的,每逢这样的单身汉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的人家尽管对他的心思想法一无所知,却都把他当作自己某一个女儿的合法财产。句子的开头使用“这条真理”,句子之间使用“每逢”、“尽管”、“却”,使句子之间非常连贯,读起来朗朗上口。在翻译时,不仅要注意语义的表达,还要充分考虑句子、段落和篇章之间的连贯性,只有使它们之间自然顺畅,才能使翻译出的译文更加明白、流畅,与原作中的神韵相统一。
七、结语
奥斯丁的语言风格可以根据需要不断的变换,而且幅度很大。译者在翻译时将原文中的精华都展现给了读者,充分显示了语体的活泼自由、结构的简明。他笔下人物的表演,戏剧性的对白中含有叙述,使读者从故事的情节中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其艺术创作的精巧与独特的风格都让人难以忘怀。而译文也充分保留了人物和情境的戏剧性,使读者读起来就像是在看舞台表演一样。文学翻译能真实、简洁地反映出原文的意思才是最好的,而翻译者应该从整体上把握原作小说的语言风格,并真正理解原文,这样才能表达出原文的精神情感、风格特征和意境气氛。
参考文献
[1]徐颖 小说风格的保存——从文学文体角度谈《傲慢与偏见》风格的翻译[J].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06,15(2):86-89
[2]梁红英 从语用关联论赏析《傲慢与偏见》的语言特色[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2(4):589-590
[3]李明 得意岂能忘形——从《傲慢与偏见》的两种译文看文学翻译中主位——信息结构之再现.2009,20(4):88-91
[4]陈谊 整体把握,译好文学作品[J].西安外国语学院学报,2003,11(2):71-73
[5]何欣 契合之美——孙致礼译本对《傲慢与偏见》技巧与神韵的传达[J].天津外国语学院学报,2005,12(6):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