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供需相均衡理论考察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制度

来源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oshi52038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供需相均衡是经济学的基础,是决定市场结构的核心要素,对于司法行为而言,依然存在司法需求与司法供给之间的矛盾问题,因而,如何平衡二者之间的关系也就成为了司法改革的一个重点方向。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制度实际上也是供需相均衡的产物,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也愈加强烈,该项制度存在的意义也就更为明显,不仅如此,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制度还须要有更大的作为,才能够满足司法实践的须要。
  关键词: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供需;均衡
  一、供需均衡理论的基本含义及对民行检察的影响
  (一)供需均衡原理的法理学含义
  供需均衡在经济学中是指当资源供给与社会需求相互均衡时,那么资源利用效率是最大化的,因而在这一思想指导下,要求生产行为要符合市场规律,即要与社会总需求相互呼应,这样才能够实现资源的效率化运用。而从法律经济学角度看,在法律领域之内,社会对某项领域的社会秩序有法律需求,那么法律就应当针对该种需求提供法律供给,这样才能够满足调整社会关系的作用。当然法律提供制度性供给之时需要对社会需求进行调研,有针对性地提供相应的法律供给,这样的法律规范才是最有效率的制度。然而,实践中会存在法律供给过分高于社会法律需求或者难以满足社会法律需求的情况,前者说明立法过分超前于现实难以充分发挥作用,而后者就是通常所说的“法律漏洞”。
  (二)供需均衡对民行检察的影响
  在法律领域之内,供需均衡要求法律制度的供给要与社会的法律需求向适应,不能过多也不能过少。此一理论对民行检察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由于司法解释对于提请抗诉案件的条件规定得更加严格,抗诉案件出现了“上涌”的趋势,主要是向省级和市级两级检察机关聚集,省市两级检察机关的办案数量大大增加,而基层检察机关面临无事可干的尴尬。然而法律监督权是法律授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基层又是案件的主要消化机构,因而社会对基层检察机关民行检察的法律期待并没有相应的降低,反而是随着民行检察的宣传力度增大社会对民行检察的职能越来越了解因而对民行检察的期待也越来越高,向检察机关民行部门进行法律求助的现象呈现增加趋势,所以,检察机关应当在法律咨询、息诉、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方面提供更多的司法供给,才能够满足社会的需求。
  二、供需均衡是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制度的经济基础
  (一)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社会需求基础
  民事诉讼的直接目的就是追求个案的公平正义,当然这里所讲的公平正义不仅包含了实体的公正,同时还包含了程序的正义,值得欣慰的是,随着法制的进步,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在司法实践中逐渐被弱化,相应地社会对诉讼程序的正义也给予了足够的期待。从程序法上看,所谓的程序正义不仅仅是要满足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的行使,同时还要公平地为当事人提供参与诉讼的机会。然而实践中并非所有的当事人都能够做到充分地行使诉讼权利,一些弱势群体由于欠缺诉讼能力而无法独立完成诉讼,从而在诉讼地位上会出现失衡。此时以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形式帮助弱势当事人完成诉讼过程,就可以实现程序正义。这如同我们向贫困地区捐款一样,目的不是使其致富,而是使受赠着能够充分地感觉到社会的关爱与社会正义的回归。
  (二)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司法供给均衡
  在一定程度上检察机关提供支持起诉的法律供给是使弱势群体能够感受到诉讼正义的一种具体方式,这也是该项制度设计的初衷,有着充分的经济学基础。然而根据法律经济学的基本理论,法律供给与法律需求必须要保持相互均衡,失衡后便会出现一系列问题。因此,检察机关提供支持起诉的法律供给也要与现实需求保持均衡。从这一点来讲,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应当遵循供需均衡的理念,从宏观方面看,检察机关所提供的支持起诉行为要与社会整体的需求相适应,不能过分超越社会对公权干预私法的需求总量,即检察机关办理支持起诉案件的数量要有所控制,不能过多。从微观方面看,检察机关所提供的支持起诉行为要与案情的具体实际要求相适应,不能越俎代庖替当事人决策。
  三、供需均衡理论对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具体要求
  (一)支持起诉的启动须穷尽救济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程序要实现供需均衡,就要在具体操作原则上实现程序的自我优化,这首先是要在支持起诉程序启动环节坚持穷尽救济原则。所谓的穷尽救济就是检察机关所提供的支持起诉的供给必须是在当事人穷尽其他救济可能性的前提之下才可启动的,因为,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毕竟是公权干预私法的一种形式,社会对这种形式的需求当然是越多越好,如果不加以甄别地一律支持的话,那么检察机关所提供的支持行为无疑是一种过度供给,是公权过度干预私法的表现,最终将会导致权力滥用。因此,要使检察机关的司法资源能够最有效率地提供供给,就必须对供给行为给予一定的限制,即坚持穷尽救济将“好钢用在刀刃上”。
  (二)支持起诉的运行有限介入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过程也应当满足供需均衡的基本要求,具体而言,就是检察机关提供支持行为的供给要以恰好能够满足案件实际需要为限。这里所讲的“实际需要”是案件的客观需要,而非当事人的主观需要,当事人的意愿肯定是检察机关管得越多越好,而案件的客观需要就是以案件为中心来考虑检察机关需要做出哪些支持行为,这种均衡是一种理性的客观均衡。因此,一般情况下检察机关应当以有限介入为原则,不宜过分介入当事人的权利之争,应当准确地把握自己在诉讼中“帮助人”的地位界定,一方面不应当为了当事人能够胜诉而想尽一切办法加以支持,甚至是违法支持,另一方面也不能为了办案成绩而将一切事情大包大揽。因为,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初衷就是为了均衡当事人双方的诉讼能力对比从而求得公平正义的回归,只要能够实现这一目的,检察机关就不应当过分介入。
  作者简介:
  陈昊博(1975.11~),男,汉族,民商法硕士,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其他文献
摘 要:各种天价消费事件让我们思考,当消费者的知悉真情权与公平交易权同经营者的自主定价权冲突时,如何衡量两者利益,这是本文的出发点。本文借助“天价鱼”、“天价虾”事件,分析得出“天价消费”中“天价”的制定并不违法,但天价垄断、价格虚高的欺诈、不规范标价才应予惩罚的观点。建议法律法规应制定更明确的标准以及严格的惩治措施,政府监管要使经营者为不诚信行为付出沉痛代价以维护正常交易秩序。  关键词:天价消
期刊
(100081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北京)  我国的破产法整体上认同的是“管理人中心主义”,破产法实施的整个过程中都有管理人制度的运行,开始破产程序后,首先由破产管理人接手重整企业,《破产法》第13条即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时即指定管理人。管理人随即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和营业事务,而只有在债务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批准的情况下,债务人才能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所以,管理人作为整个破产重整程序的核
期刊
(541012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检察院 广西 桂林)  摘 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一项牵一发动全身的改革,对刑事诉讼领域的影响是广泛而深刻的,对刑事检察工作及其相关检察业务工作的影响是现实而具体的,将是对我们司法理念、工作机制、业务能力、工作方式的重大考验,也是对我们核心业务的重要检验。对此我们要有清醒、足够的认识,要以更加积极的姿态,以有力的措施推进这项改革。  关键
期刊
中国古代似乎缺少法治传统,却从不缺少司法文化,而且与现代西方司法的逻辑化、形式化不同,中国古代司法具有圆融性的特征——司法官秉持“衡平”理念,以和为贵,通过法、理、情各方因素的综合考量,对案件做出“恰当性”的处理。衡平司法的理念将公平、效益、国法、人情、习惯等价值要素相互协调,避免了逻辑化的机械与僵化可能,它是中国传统司法的智慧,也是传统民族文化的重要部分。  一、衡平理念的思想基础  一种司法理
期刊
摘 要:“互联网+”概念和影视剧“IP热”的出现,让通知与删除制度在网络版权侵权治理中的地位越发坚不可摧。但当规则的使用变成滥用,势必会损害作品使用者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对于版权人的滥用行为进行限制。美国Lenz案对该规则的细化,要求版权人在发出删除通知前考虑合理使用因素,以此达到限制滥用行为的效果。  关键词:通知与删除;滥用;合理使用  2015年9月14日,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对Lenz v.
期刊
摘 要: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法律法规赋予行政主体在特定情形下自行判断和选择的权力。行政自由裁量权存在有其重要意义,但是如果不加控制,权力被滥用就会对法治社会造成严重损害,因此有必要从立法、执法和司法三个方面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行控制。  关键词:行政自由裁量权;法律控制;法律漏洞  一、行政自由裁量权概述  (1)行政自由裁量权定义。所谓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指在行政案件中,行政主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基
期刊
摘 要:古今中外,刑事错案始终伴随在刑事司法发展的过程之中,其不仅严重损害当事人的基本权利,而且造成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动摇人们的法律信仰。刑事错案防范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重要问题。在深入分析典型的刑事错案基础上,论文指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流水性、配合性作业是产生刑事错案的症结所在,认为应当以庭审为中心,在庭审结构、具体规则和前置程序等方面介入有效措施,以探索构建刑事错案防范机制,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 
期刊
摘 要: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了能够使中国真正实现法治,激励主体进取精神对于法治的意义尤为重要,接下来的法治建设中要充分认识并重视主体的进取精神对法治的重要意义,并不断激励主体进取精神。法治原则对于人们的行为具有巨大的指导和激励作用,鉴于法治原则在法治构成中的重要地位,本文就从激励主体进取精神有利于法治原则贯彻的角度,谈谈激励主体进取精神的法治意义。  关键词:主体;法治原则;法治  一、法治及
期刊
摘 要:司法鉴定是证据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鉴定人是司法鉴定的具体实施者,是现代诉讼活动的直接参与者。司法鉴定制度改革应与审判体制改革相适应。本文从鉴定人质证积极意义和面临的问题出发,力求探讨鉴定人出庭质证之策略,理性面对我国鉴定人出庭质证制度。  关键词:司法鉴定制度;鉴定人的素质;出庭的准备  鉴定人出庭作证是指鉴定人根据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需要,就自己鉴定的案内专门性问题,依据诉讼法的规定出
期刊
一、案情简介  某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某某公司)于2011年下半年中标宁波某工程项目,被告人陈某某于2011年11月7日与某某公司宁波分公司(下称某某宁波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与袁某某(另案处理)一起同某某宁波公司签订该工程项目的内部承包协议,负责工程的施工管理。被告人陈某某伙同袁某某等人利用职务之便,在供货商向某某宁波分公司领取货款时,趁机要求供货商帮忙套取材料款,以虚构供货事实的方法向某某公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