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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通过分析现行的退休年龄的滞后和弊端,提出和透析了延长退休年龄的制度目标,建议采取弹性退休的策略并着重指出逐步过渡试点推广的理念,还强调了控制提前退休和统一女性退休年龄的必要性。
关键词:延长退休年龄 人口老龄化 弹性退休
当国家有关部门提出“:正在酝酿条件成熟时延长退休年龄,可能女职工从2010年开始男职工从2015年开始,采取小步渐进的方式,每三年延迟一岁,逐步将退休年龄提高到65岁”的政策信号后,关于延迟退休的热议又再次升温。
一、我国现行的退休年龄
退休年龄,是指一个国家从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出发,根据人口的平均寿命及劳动力供应状况等因素,对劳动年龄所做的上限规定。我国现行的退休年龄的提出最早是建国初期政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男职工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职工为50周岁。当时生产力水平相对低下,体力劳动占很大比重。人们的预期寿命相对较低,卫生医疗条件也相对落后,这一法定退休年龄与当时的社会结构相符。现在沿用的是执行《国务院颁发(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其中法定退休年龄我国的规定为: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1]较之前的规定没有明显的变化。现在已经进入21世纪,我国的经济高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医疗水平明显改善,退休年龄设定明显偏低的弊端已经凸显。
二、延长退休年齡的动因透析
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需要与之相适应的配套社会政策,同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一样,新世纪的中国与建国初期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产业结构和人口结构的双重变化,再加上人均寿命的延长和来势汹汹的老龄化浪潮,都对退休年1龄的2设定产生巨大的冲击。延长退休年龄是目前很多国家形成的共识和正在推行的改革。我国与发达国家具体的国情又有很大的差距,未富先老现象使我国延长退休年龄改革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
1、各行业劳动条件、劳动强度及对知识技能的要求有很大的差异性,一刀切的退休缺乏弹性
不同职业对劳动力所需具备的知识技能要求不同,其从业人员的职业衰减期和职业巅峰期也有差异,一刀切的退休政策造成人力资源投入和产出比例失调,而对于高级知识技能人才,其所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相对较长,初始工作年龄相对较高,[2]一刀切的退休政策使其工作年限相对缩短,造成教育资源和劳动力资源的双重浪费。
2、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的60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10%以上或65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7%时,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据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2000年我国60岁的人口1.32亿,超过总人口的10%,65岁的老龄人口已经达到8811万人,约占总人口的7%。根据预测,我国65岁及以上老龄人口在2050年将达到3.56亿,约占总人口的24.3%,人口老龄化形势非常严重。
3、人均平均寿命延长
建国初期,我国男性平均预期寿命为40岁,女性为42.3岁,人口平均寿命较低。所以依此制定的退休年龄也比较低。而现在,人口平均寿命已经达到72岁,理应延长退休年龄。
4、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压力
目前我国每年新增退休人数300万人,而缴费人数与退休人数之比已经上升到3:1,预计到本世纪30年代,我国老龄化达到高峰,城镇养老负担系数大幅提高,从而导致养老金支付范围扩大,同时,由于人均预期寿命的延长,导致支付期限延长。退休年龄的制度安排是影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重要的内生变量,合适的弹性退休制度设计可以达到延长退休年龄的效果。
三、弹性退休策略是延长退休年龄的有效尝试
推行延长退休年龄政策不能操之过急,要经过全面的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借鉴发达国家经验,采用渐进策略,在中长期内逐步调整,出台一系列的的配套措施。起始阶段可以实施选择性的弹性退休策略,之后逐步推广,切忌短时间内大幅度延长退休年龄,或不分产业结构和劳动强度,一刀切式的延长。
1、硬性法定退休年龄逐步向弹性化过度
国家应出台各个行业弹性退休政策指引,由企业根据劳动者所从事的岗位以及自身的情况,在一定的年龄范围内决定退休时间。要因人、因事、因岗位、因区域来定,如医生、法官、检察官、教师、蓝领高级技工、一些高精尖领域的特殊人才,应本着双方自愿原则,放宽退休年龄限制;而对体力劳动者特别是从事重体力工作的劳动者,由于其本身工作性质对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损伤,可以由企业根据劳动者的整体情况小范围地调整,从而保障这部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完善退休机制,逐步由退休年龄法定化向弹性化过渡。
2、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区试点
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是20年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点,也是我国老年保障制度发展的方向。从养老与就业的博弈来看,目前采取全面延长退休年龄政策还不合时宜。只有在我国适龄劳动人口达到峰值后,才是全面延长退休年龄的最佳时期。目前要选择个别有代表性的地区进行试点,实行弹性退休政策,为未来的平稳过渡作准备。2009年,上海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工作的意见》 提出了“允许高技能人才延迟退休” 新制度根据这一文件,上海将建立适当延迟高级技师领取养老金年龄的机制,对企业在聘的高级技师,在企业需要、本人愿意且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达到退休年龄后,可适当延迟领取养老金。上海市采取的退休年龄“柔性延长” 弹性退休政策,就是一种人性化的管理,这种不搞“一刀切” 的退休政策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是延长退休年龄的一种有效尝试。
3、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提前退休现象
由于我国的退休制度的不完善:替代率高、退休审批制度执行不规范,再加上一些企业和地方政府为摆脱自身经济负担激励中老年职工提前离开工作岗位,导致提前退休日益普遍。给养老金支付造成巨大的冲击,退而不休的现象扰乱了正常的劳动力市场相对于延长退休年龄需要较长的时间和周期而言,有效控制目前普遍的提前退休现象可以起到显著地政策效应。抑制提前退休可以控制退休费用的不正常增长,减轻企业和职工负担,以及对在职劳动者产生的负面影响。可采取的手段有对低于标准年龄退休者制定减额支付养老金政策和标准等。[3]
4、统一女性法定退休年龄,为进而统一男女退休年龄做准备
20世纪50年代,我国规定退休上限为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而2008年的调查表明,我国女性平均预期寿命74岁,女工人的退休年龄是50岁,领取养老金的年限是24年。但我国养老金制度设计的女性领取年限是十年,可见,制度为女工人所承担的养老压力远远高于男性(男性的平均领取年限约12年)。笔者认为,取消女工人与女干部的退休年龄差别,统一女性退休年龄为55周岁是合理可行的。并可以为统一男女退休年龄做准备。
最初规定女性退休年龄比男性低,在当时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条件下,这种政策选择主要基于女性的生理特点、身体条件等情况,是可以理解的。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们的健康状况、精神和心理需求、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的变化,提高女性退休年龄以统一男女的退休年龄,尊重和保障女性权益,顺应时代的发展。一方面统一男女退休年龄消除了年龄歧视和退休政策上性别不平等,落实了男女在各种社会权利上平等,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人人平等;一方面延长女性高级专门人才的退休年龄,充分发挥女性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有助于增加女性收入,提高女性年老时物质生活质量和水平。[4]
5、试行弹性退休制度与激励机制相结合
试行弹性退休制度过程缓慢,在推行过程中也将会面临很多的问题,为了更好的试行这个制度,鼓励一部分人延长退休年龄,可以采取相应的激励机制。比如延迟退休一个月,养老金就相应增加 0.5%,以便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这个制度中来,同时还可以抑制提前退休。
总之,就目前的形势来看,延长退休年龄很难快速实行,这还需要一个缓慢的过程,作为策略选择,试行弹性退休制度更容易让人接受,不失为一种稳健、有效的尝试。它为我国退休制度的改革提供相当价值的具体经验。只是现在最关键的问题相关部门在制定弹性退休制度时要保证制度的合理性,并且要分阶段、分步骤地进行,尽量给广大职工带来更大的福利,从而被他们所接受。
参考文献:
[1]王纯.延长退休年龄 应对人口老龄化[J].科技创新导报 2010年17期
[2]樊明等著.退休行为与退休政策[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3]裴学成.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弹性退休策略探讨[J].商场现代化2010年2月
[4]贾会.我国退休年龄政策的探讨[J].当代经济 2009年11月(下)
关键词:延长退休年龄 人口老龄化 弹性退休
当国家有关部门提出“:正在酝酿条件成熟时延长退休年龄,可能女职工从2010年开始男职工从2015年开始,采取小步渐进的方式,每三年延迟一岁,逐步将退休年龄提高到65岁”的政策信号后,关于延迟退休的热议又再次升温。
一、我国现行的退休年龄
退休年龄,是指一个国家从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出发,根据人口的平均寿命及劳动力供应状况等因素,对劳动年龄所做的上限规定。我国现行的退休年龄的提出最早是建国初期政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男职工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职工为50周岁。当时生产力水平相对低下,体力劳动占很大比重。人们的预期寿命相对较低,卫生医疗条件也相对落后,这一法定退休年龄与当时的社会结构相符。现在沿用的是执行《国务院颁发(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其中法定退休年龄我国的规定为: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1]较之前的规定没有明显的变化。现在已经进入21世纪,我国的经济高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医疗水平明显改善,退休年龄设定明显偏低的弊端已经凸显。
二、延长退休年齡的动因透析
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需要与之相适应的配套社会政策,同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一样,新世纪的中国与建国初期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产业结构和人口结构的双重变化,再加上人均寿命的延长和来势汹汹的老龄化浪潮,都对退休年1龄的2设定产生巨大的冲击。延长退休年龄是目前很多国家形成的共识和正在推行的改革。我国与发达国家具体的国情又有很大的差距,未富先老现象使我国延长退休年龄改革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
1、各行业劳动条件、劳动强度及对知识技能的要求有很大的差异性,一刀切的退休缺乏弹性
不同职业对劳动力所需具备的知识技能要求不同,其从业人员的职业衰减期和职业巅峰期也有差异,一刀切的退休政策造成人力资源投入和产出比例失调,而对于高级知识技能人才,其所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相对较长,初始工作年龄相对较高,[2]一刀切的退休政策使其工作年限相对缩短,造成教育资源和劳动力资源的双重浪费。
2、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的60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10%以上或65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7%时,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据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2000年我国60岁的人口1.32亿,超过总人口的10%,65岁的老龄人口已经达到8811万人,约占总人口的7%。根据预测,我国65岁及以上老龄人口在2050年将达到3.56亿,约占总人口的24.3%,人口老龄化形势非常严重。
3、人均平均寿命延长
建国初期,我国男性平均预期寿命为40岁,女性为42.3岁,人口平均寿命较低。所以依此制定的退休年龄也比较低。而现在,人口平均寿命已经达到72岁,理应延长退休年龄。
4、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压力
目前我国每年新增退休人数300万人,而缴费人数与退休人数之比已经上升到3:1,预计到本世纪30年代,我国老龄化达到高峰,城镇养老负担系数大幅提高,从而导致养老金支付范围扩大,同时,由于人均预期寿命的延长,导致支付期限延长。退休年龄的制度安排是影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重要的内生变量,合适的弹性退休制度设计可以达到延长退休年龄的效果。
三、弹性退休策略是延长退休年龄的有效尝试
推行延长退休年龄政策不能操之过急,要经过全面的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借鉴发达国家经验,采用渐进策略,在中长期内逐步调整,出台一系列的的配套措施。起始阶段可以实施选择性的弹性退休策略,之后逐步推广,切忌短时间内大幅度延长退休年龄,或不分产业结构和劳动强度,一刀切式的延长。
1、硬性法定退休年龄逐步向弹性化过度
国家应出台各个行业弹性退休政策指引,由企业根据劳动者所从事的岗位以及自身的情况,在一定的年龄范围内决定退休时间。要因人、因事、因岗位、因区域来定,如医生、法官、检察官、教师、蓝领高级技工、一些高精尖领域的特殊人才,应本着双方自愿原则,放宽退休年龄限制;而对体力劳动者特别是从事重体力工作的劳动者,由于其本身工作性质对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损伤,可以由企业根据劳动者的整体情况小范围地调整,从而保障这部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完善退休机制,逐步由退休年龄法定化向弹性化过渡。
2、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区试点
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是20年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点,也是我国老年保障制度发展的方向。从养老与就业的博弈来看,目前采取全面延长退休年龄政策还不合时宜。只有在我国适龄劳动人口达到峰值后,才是全面延长退休年龄的最佳时期。目前要选择个别有代表性的地区进行试点,实行弹性退休政策,为未来的平稳过渡作准备。2009年,上海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工作的意见》 提出了“允许高技能人才延迟退休” 新制度根据这一文件,上海将建立适当延迟高级技师领取养老金年龄的机制,对企业在聘的高级技师,在企业需要、本人愿意且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达到退休年龄后,可适当延迟领取养老金。上海市采取的退休年龄“柔性延长” 弹性退休政策,就是一种人性化的管理,这种不搞“一刀切” 的退休政策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是延长退休年龄的一种有效尝试。
3、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提前退休现象
由于我国的退休制度的不完善:替代率高、退休审批制度执行不规范,再加上一些企业和地方政府为摆脱自身经济负担激励中老年职工提前离开工作岗位,导致提前退休日益普遍。给养老金支付造成巨大的冲击,退而不休的现象扰乱了正常的劳动力市场相对于延长退休年龄需要较长的时间和周期而言,有效控制目前普遍的提前退休现象可以起到显著地政策效应。抑制提前退休可以控制退休费用的不正常增长,减轻企业和职工负担,以及对在职劳动者产生的负面影响。可采取的手段有对低于标准年龄退休者制定减额支付养老金政策和标准等。[3]
4、统一女性法定退休年龄,为进而统一男女退休年龄做准备
20世纪50年代,我国规定退休上限为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而2008年的调查表明,我国女性平均预期寿命74岁,女工人的退休年龄是50岁,领取养老金的年限是24年。但我国养老金制度设计的女性领取年限是十年,可见,制度为女工人所承担的养老压力远远高于男性(男性的平均领取年限约12年)。笔者认为,取消女工人与女干部的退休年龄差别,统一女性退休年龄为55周岁是合理可行的。并可以为统一男女退休年龄做准备。
最初规定女性退休年龄比男性低,在当时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条件下,这种政策选择主要基于女性的生理特点、身体条件等情况,是可以理解的。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们的健康状况、精神和心理需求、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的变化,提高女性退休年龄以统一男女的退休年龄,尊重和保障女性权益,顺应时代的发展。一方面统一男女退休年龄消除了年龄歧视和退休政策上性别不平等,落实了男女在各种社会权利上平等,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人人平等;一方面延长女性高级专门人才的退休年龄,充分发挥女性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有助于增加女性收入,提高女性年老时物质生活质量和水平。[4]
5、试行弹性退休制度与激励机制相结合
试行弹性退休制度过程缓慢,在推行过程中也将会面临很多的问题,为了更好的试行这个制度,鼓励一部分人延长退休年龄,可以采取相应的激励机制。比如延迟退休一个月,养老金就相应增加 0.5%,以便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这个制度中来,同时还可以抑制提前退休。
总之,就目前的形势来看,延长退休年龄很难快速实行,这还需要一个缓慢的过程,作为策略选择,试行弹性退休制度更容易让人接受,不失为一种稳健、有效的尝试。它为我国退休制度的改革提供相当价值的具体经验。只是现在最关键的问题相关部门在制定弹性退休制度时要保证制度的合理性,并且要分阶段、分步骤地进行,尽量给广大职工带来更大的福利,从而被他们所接受。
参考文献:
[1]王纯.延长退休年龄 应对人口老龄化[J].科技创新导报 2010年17期
[2]樊明等著.退休行为与退休政策[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3]裴学成.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弹性退休策略探讨[J].商场现代化2010年2月
[4]贾会.我国退休年龄政策的探讨[J].当代经济 2009年11月(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