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鸣与思辨刑事诉讼模式经典论文选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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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集是国内学术界第一次全面介绍欧美学者对刑事诉讼理论研究成果的有益尝试,历史跨度大,涉及面广,所录文章多是一时之选。
其他文献
立宪的国家理性是对工具主义的国家理性在价值上的缺失而作出的拯救,它表明国家安全和存续只是国家存在的"理由",在此基础上还需要有一个国家存在的"正当性"问题,那就是对个人自由和权利的保护。中国在建构立宪的国家理性中存在以下两个问题:一是由于没有自然法、永恒法和自然权利的传统,缺乏充分理解个人自由和权利的价值背景;二是在内外交困的特殊情势下,"救国图存"和"国家富强"构成了国家存在的理由,自由和权利被当作是实现这一理由的技术或手段,而不是作为价值理性为工具主义的国家理性提供正当性基础。"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
“日本民法典”制定于明治时期,虽经百余年沧桑岁月,其核心内容未曾动摇。毋庸置疑,作为保障日本社会及经济顺畅运转的基石,该法典可渭功不可没,但伴随社会之变迁,其瑕玷之处逐步浮现。鉴于此,以加藤雅信教授为代表的民法改正研究会,集思广益,涉猎诸多研究成果,井以此为基础草拟民法典修正案,随附洋尽之理由。
随着法学教育日益发展,法律语言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在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中的作用逐渐引起了学界的广泛关注。无论对于法律工作者,还是从事法律研究和教学人员,掌握法律语言是更好地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必备条件。然而,我国法律语言教育尚未完全系统地纳入法学教育体系之中。应以学习者为中心构建法律语言教育理论,强调法律语言学的跨学科性、学科复合性以及课程设计中本土化的重要性。
《法学院》一书,势必会成为法学教育史领域的必读经典。——《美国律师基金会研究杂志》一部杰作。《法学院》尽显生花妙笔,将社会史、思想史和制度史融于一书。——《法律与历史评论》本书是法学教育史领域的经典。作者罗伯特·史蒂文斯是声誉卓著的法学家兼教育家,历任多所一流高等院校的管理者。
弗兰克·M.特纳是当代最为杰出的文化史及思想史大师之一,他在耶鲁大学开设的系列讲座公选课“欧洲思想史”犹如一座丰碑,数年来一直吸引着众多学子。这门课程,“透彻、易晓、措辞优美,没有晦涩的术语”,揭示社会观念与思潮的演变,勾勒诸位思想巨擘的形象与命运,从而提炼出自启蒙运动到二十世纪初叶欧洲思想史的精华,展现了在那个急速变革时代欧洲历史的波澜起伏。
近些年来,我国许多风景名胜区都程度不同地遭到了“破坏性”开发,景区出现了“人工化、商业化、城市化”倾向。实施“破坏性”开发行为者为少数利益集团和单位,背后都与管理机构的失职行为直接关联。管理机构在我国风景名胜区“破坏性”开发过程中的失职行为,源于其“经济人”本性以及对不当利益的追逐。因此,亟需重塑管理机构在风景名胜区开发中的职责,加强监督,以实现对我国风景名胜资源进行严格保护下的合理开发。
本文论述了汉语言比较教学理论范畴及其教学论价值。对其实践教学原则进行了透析,并在高校基础汉语课程教学中建构了比较教学观及其教学思维方式。对于推进我国高等院校非汉语文专业基础汉语教育教学的持续发展具有极重要的意义。
萧邦奇(R.KeithSchoppa)的《血路》曾获得美国列文森图书奖,写的却是中国,是宿命,一个当代中国文学中几近缺席的主题。《血路》与沈定一的传奇经历融合在一起,其实是在不经意间接续了《红楼梦》的传统。《红楼梦》用神话预言生活流程的宿命结果,萧邦奇则着力刻画隐藏在似乎是制度问题之下的命运,光是《血路》的题目就很刺眼,让人有“人生只合扬州死”的浮想联翩。
1952年高等院校院系调整后,适应中国赶超型发展战略,中国大学人才培养的基因被强力置换,以“国家主义”为本位的极端专业化的“工具理性”成为人才培养的主导理念并具体落实为教育教学体系的塑造,师资队伍等教育教学资源的重组和培养。这种人才培养模式虽然改变了旧中国不能培养学科配套工程技术人员的落后状况,保证了为建立国家独立的工业体系和经济发展对专门人才的需求,但由于“价值理性”的弱化和缺失,导致人才培养在“文明传承”、“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价值建构”、“创新型人才培养”上的三个断裂。随着“全球化语境下的中华文明复兴”
美国总统位高权重,仍须定期更替,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却终身从长远看职,深居简出,在被称为“大理石神殿”的宏伟建筑内审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