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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政府对社会组织发展的支持,我国非盈利组织数量不断上升,社会组织培育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凸显,因此建立优秀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成为各地政府工作的一个新重点。本文就现在常见的三种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模式进行了简单介绍,随后重点分析了陕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运营模式,并分析了其发展困境。
关键词: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政府主导型;运营模式
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水平飞速提升,社会发展速度不断加快,新时代下新型的社会问题也层出不穷,政策引导下各种类型的非营利组织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数据统计,我国非营利组织的数量每年都稳步地以6%左右的增幅在增长。再加上公民日益增加的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迫切需求,发展成熟稳健的社会组织变成了当下急需解决的难题。因此在政府的引导帮助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相继成立,然而不同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所需的资源来源、权责配置及运营绩效都是不同的,本文就三种主流运行模式进行了简要介绍,随后从权责配置、培育方式、运营绩效三个方面重点分析了陕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运营模式,为未来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的工作提出一些浅薄的建议和意见。
一、三种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类型
第一种为政府主导型。政府主导型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由政府及其代理人充当运营主体,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投入均由政府包揽分配,基地的运营监督评估全责实现一体化。孵化基地的培育社会组织工作由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负责,委托给服务组织,由服务组织专营。
第二种为协同共建型。协同共建型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是由政府与当地社工机构合作培育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挂牌在当地社工机构。由政府和社会机构分担运营主体权责,政府为其提供部分资金,但对具体孵化业务参与较少。其余活动资金需要社会机构链接外部资源,寻求合作获取。政府主要负责后期的监督和评估工作。
第三种为内生生长型。内生生长型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是以公益理念在先、社区领袖主推、自筹自建的一种孵化基地。自筹自建者对自己的社会组织负责,孵化活动由组织内部协商决定。资金基本上是“自筹自支”,少部分来源于政府下拨。主要由组织内部和政府共同承担监督和评估权责。
三种孵化基地的运营类型对比而言,协同共建型的孵化基地在当地知名社会机构的运营下专业性相对较强,政府主导型的孵化基地在政府的扶持下资源获取能力更强,而内生生长型的孵化基地内部动力强劲,工作效率则更高,灵活性也更高。
二、陕西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运营模式
陕西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是由陕西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运营管理,于2014年12月建立。是由陕西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指导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心是以推动陕西社会组织发展为己任的支持型、枢纽型服务平台,通过整合政府部门、研究机构、社会组织的优势资源,为全省社会组织提供信息咨询、培训交流、评估等服务。由于该孵化基地的建立是政府购买服务,因此定位为政府主导型。孵化基地运用了“政府搭台、社会运作、专业支持、组织受益”的模式,主要针对陕西省开展社会组织孵化,社工人才培养,公益创投和社会组织发展咨询辅导等。通过融合政府、高校、社会组织等多方协同资源,着力实现“两双”、“三个一批”、“四个共享”、“五个体系”。
從权责配置来看,陕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由政府及其代理人充当一元运营主体,是陕西省政府通过购买服务引进陕西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服务中心的运作成效对陕西省政府负责,政府在其中起主导作用。其中孵化基地的资金投入,主要由陕西省政府“包揽式负责”。每年民政厅根据具体政策和项目安排分配不定量的资金到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从培育方式来看,陕西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孵化方式主要可以概括为“全程陪伴、跟踪指导”,以下从三个阶段分别论述:
一是发起阶段:(1)基地发布招募公告,意向组织提交基本申请材料。(2)基地对申请组织的基本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电话回访。(3)基地将提交名单报送给社会组织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办理手续入驻进行成长评估。(4)将申请组织资料建立个性化档案并定期做成长记录。
二是孵化阶段:孵化基地提供的孵化服务,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一是组织专题培训,培养社会组织关键性岗位专业人才,例如2018年7月19日,为期两天的首期陕西省社会组织公信力系列之财务管理专题培训在陕西省社会组织孵化中心举办,用以提升社会组织的财务管理能力;二是整合高校资源,建立社会组织高级管理人才培训基地,例如孵化基地西北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与孵化基地建立长期实习合作,每年定期有专业学生到机构实习,培养专业人才;三是开展主题沙龙,分享最新时讯信息,例如2018年9月21日举办“社会组织知识产权常见问题及防范”主题沙龙,重点讲解了知识产权中与社会组织密切相关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内容。切实保护社会组织的利益,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三是成熟阶段:陕西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作为促进陕西省社会组织和社工人才成长的综合平台,在运营期间,既是为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的资源提供者,同时也是社会组织的同伴、互为支持者,在社会组织成熟后依然可以继续留在孵化中心,发挥集聚效应,凝聚资源,共享信息。
从运营绩效来看,自2014年基地成立以来已取得了可观的效果。一是实现了对社会组织的孵化。孵化基地现在入驻34家社会组织,累计孵化了52家社会组织,有18家社会组织在孵化成熟后选择了退出基地,经过孵化基地的孵化后,有6家机构获得了民政厅的证照。二是促进了社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孵化基地现有9个3A、4个4A级社会组织及10个获陕西省认定的慈善组织,规范化程度越来越高。三是帮助社会组织形成了多个具有品牌性的、具有影响力的项目。如:社会组织脱贫攻坚、“乐邻计划”、助老汇的基层老年协会成长陪伴项目等。四是通过资源的链接,培育了很多专业人才。和西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高校建立了合作联系,每年有社会工作的学生来组织实习,为社工专业人才的培养提供了积极效益。现在孵化基地持证的专业社工已有20名。五是重视孵化基地党的建设,并取得可观成效。经过两年的建设,已有13个党支部,50多名党员,孵化基地的党组织也被评为四星级党支部,下属还有三个党支部被评选为三星级党支部。 从上述的运营成效可以看出作为政府主导型的陕西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发展较好,这与政府的扶持和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良好运营都是分不开的,但不能忽视的是这也会造成孵化基地运营中的阻碍。
一是政府对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起重要作用。基地孵化培育活动的开展所需的资金大部分来源于政府的购买和直接拨款,政府投入资金的多少,直接决定着孵化基地能否正常运营,但每年的财政拨款数量受到政策的影响,存在上下波动。如通过采访陕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负责人得知,基地2018年仅获得了20万元的拨款,但相对于大量的项目和发展社会组织的活动而言,就显得十分捉襟见肘了。
二是孵化基地对于运营主体及机构内部权责是否明确会影响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健康发展。陕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权责配置相对明确,但对具体工作进行细化时,做的不够严谨,比如对于入驻机构的管理。入驻孵化基地的社会组织有很多不同类型,而不同的组织对于基地有不同的诉求,孵化基地在处理入驻机构的问题时,相关负责人员没有做到权责分明,那么机构的管理就很容易产生分歧,造成机构对于基地认同感、归属感较低的问题。因此运营主体权责明确时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成功的重要前提。
三、建议与总结
通过上述陕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所遇到的阻碍,我们可以总结出孵化基地未来发展的几个小建议。一是在重视政府在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发展中起重要作用的同时,孵化基地也要提升自己的独立性,建立更多元化的融汇资金的渠道。在政府支持的情况下,积极转型,和企业或其他社会机构合作开发项目,获取资源。二是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发展依赖于明确规范的运营主体及机构内部的权责。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在运营中,如果能做到权责明确,各司其职,那么各项工作就能得到有效推进,实现机构的高效运行。
伴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社会组织能发挥的作用将会不断凸显,而作育优秀社会组织的孵化基地,其重要性不容小觑。如何打造一个优秀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培育出什么样的组织才算成熟社会组织,这些问题还没有一个确切的答案,都需要未来继续深入的研究分析。
参考文献:
[1]徐灵.社会组织孵化器筹资绩效的影响因素研究——基于二维交互式分析模型[J].企业经济?公共管理,2013(8).
[2]陆慧新.从微观生态学视角看社会组织有机体的培育发育——上海市公益组织孵化器成功案例解析[J].社团管理研究,2012(3).
[3]孙燕.社会组织孵化器——实现公益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助推器[J].社团管理研究,2011(6).
[4]毛力熊,吴津.公益组织培育新机制——公益组织孵化器研究 [J]. 兰州学刊,2011(6).
[5]刘叶.公共服务社会化背景下社会组织孵化模式研究——从武昌区社會细织嫣化基地为例.华中师范大学硕士生论文,2016
[6]肖娜.政府扶持下的公益性社会俎织孵化器研究——以张家港市公益组织培育中心为例.苏州大学硕士生论文.2015
作者简介:
曹程程,1995年,女,籍贯陕西,西北大学在读研究生,社会工作专业。
关键词: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政府主导型;运营模式
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水平飞速提升,社会发展速度不断加快,新时代下新型的社会问题也层出不穷,政策引导下各种类型的非营利组织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数据统计,我国非营利组织的数量每年都稳步地以6%左右的增幅在增长。再加上公民日益增加的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迫切需求,发展成熟稳健的社会组织变成了当下急需解决的难题。因此在政府的引导帮助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相继成立,然而不同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所需的资源来源、权责配置及运营绩效都是不同的,本文就三种主流运行模式进行了简要介绍,随后从权责配置、培育方式、运营绩效三个方面重点分析了陕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运营模式,为未来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的工作提出一些浅薄的建议和意见。
一、三种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类型
第一种为政府主导型。政府主导型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由政府及其代理人充当运营主体,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投入均由政府包揽分配,基地的运营监督评估全责实现一体化。孵化基地的培育社会组织工作由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负责,委托给服务组织,由服务组织专营。
第二种为协同共建型。协同共建型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是由政府与当地社工机构合作培育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挂牌在当地社工机构。由政府和社会机构分担运营主体权责,政府为其提供部分资金,但对具体孵化业务参与较少。其余活动资金需要社会机构链接外部资源,寻求合作获取。政府主要负责后期的监督和评估工作。
第三种为内生生长型。内生生长型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是以公益理念在先、社区领袖主推、自筹自建的一种孵化基地。自筹自建者对自己的社会组织负责,孵化活动由组织内部协商决定。资金基本上是“自筹自支”,少部分来源于政府下拨。主要由组织内部和政府共同承担监督和评估权责。
三种孵化基地的运营类型对比而言,协同共建型的孵化基地在当地知名社会机构的运营下专业性相对较强,政府主导型的孵化基地在政府的扶持下资源获取能力更强,而内生生长型的孵化基地内部动力强劲,工作效率则更高,灵活性也更高。
二、陕西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运营模式
陕西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是由陕西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运营管理,于2014年12月建立。是由陕西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指导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心是以推动陕西社会组织发展为己任的支持型、枢纽型服务平台,通过整合政府部门、研究机构、社会组织的优势资源,为全省社会组织提供信息咨询、培训交流、评估等服务。由于该孵化基地的建立是政府购买服务,因此定位为政府主导型。孵化基地运用了“政府搭台、社会运作、专业支持、组织受益”的模式,主要针对陕西省开展社会组织孵化,社工人才培养,公益创投和社会组织发展咨询辅导等。通过融合政府、高校、社会组织等多方协同资源,着力实现“两双”、“三个一批”、“四个共享”、“五个体系”。
從权责配置来看,陕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由政府及其代理人充当一元运营主体,是陕西省政府通过购买服务引进陕西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服务中心的运作成效对陕西省政府负责,政府在其中起主导作用。其中孵化基地的资金投入,主要由陕西省政府“包揽式负责”。每年民政厅根据具体政策和项目安排分配不定量的资金到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从培育方式来看,陕西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孵化方式主要可以概括为“全程陪伴、跟踪指导”,以下从三个阶段分别论述:
一是发起阶段:(1)基地发布招募公告,意向组织提交基本申请材料。(2)基地对申请组织的基本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电话回访。(3)基地将提交名单报送给社会组织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办理手续入驻进行成长评估。(4)将申请组织资料建立个性化档案并定期做成长记录。
二是孵化阶段:孵化基地提供的孵化服务,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一是组织专题培训,培养社会组织关键性岗位专业人才,例如2018年7月19日,为期两天的首期陕西省社会组织公信力系列之财务管理专题培训在陕西省社会组织孵化中心举办,用以提升社会组织的财务管理能力;二是整合高校资源,建立社会组织高级管理人才培训基地,例如孵化基地西北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与孵化基地建立长期实习合作,每年定期有专业学生到机构实习,培养专业人才;三是开展主题沙龙,分享最新时讯信息,例如2018年9月21日举办“社会组织知识产权常见问题及防范”主题沙龙,重点讲解了知识产权中与社会组织密切相关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内容。切实保护社会组织的利益,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三是成熟阶段:陕西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作为促进陕西省社会组织和社工人才成长的综合平台,在运营期间,既是为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的资源提供者,同时也是社会组织的同伴、互为支持者,在社会组织成熟后依然可以继续留在孵化中心,发挥集聚效应,凝聚资源,共享信息。
从运营绩效来看,自2014年基地成立以来已取得了可观的效果。一是实现了对社会组织的孵化。孵化基地现在入驻34家社会组织,累计孵化了52家社会组织,有18家社会组织在孵化成熟后选择了退出基地,经过孵化基地的孵化后,有6家机构获得了民政厅的证照。二是促进了社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孵化基地现有9个3A、4个4A级社会组织及10个获陕西省认定的慈善组织,规范化程度越来越高。三是帮助社会组织形成了多个具有品牌性的、具有影响力的项目。如:社会组织脱贫攻坚、“乐邻计划”、助老汇的基层老年协会成长陪伴项目等。四是通过资源的链接,培育了很多专业人才。和西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高校建立了合作联系,每年有社会工作的学生来组织实习,为社工专业人才的培养提供了积极效益。现在孵化基地持证的专业社工已有20名。五是重视孵化基地党的建设,并取得可观成效。经过两年的建设,已有13个党支部,50多名党员,孵化基地的党组织也被评为四星级党支部,下属还有三个党支部被评选为三星级党支部。 从上述的运营成效可以看出作为政府主导型的陕西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发展较好,这与政府的扶持和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良好运营都是分不开的,但不能忽视的是这也会造成孵化基地运营中的阻碍。
一是政府对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起重要作用。基地孵化培育活动的开展所需的资金大部分来源于政府的购买和直接拨款,政府投入资金的多少,直接决定着孵化基地能否正常运营,但每年的财政拨款数量受到政策的影响,存在上下波动。如通过采访陕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负责人得知,基地2018年仅获得了20万元的拨款,但相对于大量的项目和发展社会组织的活动而言,就显得十分捉襟见肘了。
二是孵化基地对于运营主体及机构内部权责是否明确会影响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健康发展。陕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权责配置相对明确,但对具体工作进行细化时,做的不够严谨,比如对于入驻机构的管理。入驻孵化基地的社会组织有很多不同类型,而不同的组织对于基地有不同的诉求,孵化基地在处理入驻机构的问题时,相关负责人员没有做到权责分明,那么机构的管理就很容易产生分歧,造成机构对于基地认同感、归属感较低的问题。因此运营主体权责明确时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成功的重要前提。
三、建议与总结
通过上述陕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所遇到的阻碍,我们可以总结出孵化基地未来发展的几个小建议。一是在重视政府在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发展中起重要作用的同时,孵化基地也要提升自己的独立性,建立更多元化的融汇资金的渠道。在政府支持的情况下,积极转型,和企业或其他社会机构合作开发项目,获取资源。二是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发展依赖于明确规范的运营主体及机构内部的权责。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在运营中,如果能做到权责明确,各司其职,那么各项工作就能得到有效推进,实现机构的高效运行。
伴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社会组织能发挥的作用将会不断凸显,而作育优秀社会组织的孵化基地,其重要性不容小觑。如何打造一个优秀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培育出什么样的组织才算成熟社会组织,这些问题还没有一个确切的答案,都需要未来继续深入的研究分析。
参考文献:
[1]徐灵.社会组织孵化器筹资绩效的影响因素研究——基于二维交互式分析模型[J].企业经济?公共管理,2013(8).
[2]陆慧新.从微观生态学视角看社会组织有机体的培育发育——上海市公益组织孵化器成功案例解析[J].社团管理研究,2012(3).
[3]孙燕.社会组织孵化器——实现公益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助推器[J].社团管理研究,2011(6).
[4]毛力熊,吴津.公益组织培育新机制——公益组织孵化器研究 [J]. 兰州学刊,2011(6).
[5]刘叶.公共服务社会化背景下社会组织孵化模式研究——从武昌区社會细织嫣化基地为例.华中师范大学硕士生论文,2016
[6]肖娜.政府扶持下的公益性社会俎织孵化器研究——以张家港市公益组织培育中心为例.苏州大学硕士生论文.2015
作者简介:
曹程程,1995年,女,籍贯陕西,西北大学在读研究生,社会工作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