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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伦理妥协是公共行政领域一种特殊的价值抉择,表现为择小善弃大善,甚至趋恶避善。考察行政伦理妥协的生成机制,是超越伦理妥协的前提。行政伦理妥协作为追求更高价值的迂回策略,其存在与行政环境的复杂性息息相关。在复杂的环境中,选择迂回策略而不是借此谋私或推责,关键在于行政人员用道德自主性对行政伦理妥协的四个阶段进行规范,确保将行政伦理妥协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