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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国有企业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监督工作,探索建立了大监督工作机制,有效整合了党内监督、企业监督、民主监督等监督力量,形成了上下联动的监督体系。但在实际监督工作中仍然存在监督难、监督弱等问题,对于存在的问题需要找准症结,对症下药,切实解决,进一步促进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 大监督 从严治企 高质量发展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国有企业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监督工作,探索建立大监督工作机制,有效整合了党内监督、企业监督、民主监督等监督力量,形成了上下联动的监督体系。
一、当前监督现状
近几年来,国有企业在整合监督资源、构建大监督格局方面,探索建立大监督工作机制,丰富完善了大监督的内容和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工作,减少了效益流失,提升了管理水平,优化了干部作风,见到了明显成效。
尽管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短板,一些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一是在政治监管方面,个别基层单位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不作为、迟作为、乱作为,对上级的决策部署不到位、不及时,还存在“中梗阻”现象;二是在作风监管方面,个别单位仍然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能力不足、效率不高等问题,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管不力,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超标准接待、违规变相报销费用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时有发生,还存在监督盲区;三是在巡察监督方面,个别单位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坚决、不彻底,还存在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打折扣等行为,致使“后半篇”文章做不到位等问题;四是在执纪监督方面,有的单位信访举报依然多发、频发,查办案件力度小,对问题处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存在执纪监督不严、向基层延伸不够等问题;五是在监督工作质量方面,日常监督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没有挖掘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日常监督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始终把监督挺在前面,坚持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事不避难、义不逃责,依规依纪做好日常监督和经常性监管,在监督上全面从严、全面发力、全面覆盖,督促各责任主体真正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确保国有企业监督工作不留死角、没有空白。
二、分析问题根源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把“大监督”放到全面从严治党、依法依规治企的大势中去领会把握、思考谋划,认识上还不到位、思想上还不适应、行动上还不自觉。如有的认为“大监督”是纪检审计部门的事,与行政业务管理部门无关联,熟视无睹听之任之;有的对“一岗双责”认识模糊,管业务必须管监督的意识淡薄,履行监督职责不主动;有的对监督“过敏”,不愿意监督别人,也不愿意被别人监督;有的“本位主义”思想作祟,不愿意“自曝家丑”,习惯“捂盖子”“护犊子”,隐藏问题,致使问题叠加、重复发生,形成管理漏洞。
(二)监督机制不健全。领导班子副职成员在“大监督”体系中没有合理的定位,与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脱节,导致业务部门的职能监督“左顾右盼”。落实“双重领导、垂直管理、提级监督、整合资源”要求缺乏具体支撑,特别是有的直属单位监督机构不健全,没有设立监督部门、配备监督人员,导致国有企业及所属单位两级监督部门工作运行脱节,上下贯通不够,监督任务存在“中梗阻”,得不到有效执行。
(三)执行制度不严肃。存在上述问题,大多数是因为执行制度规定不坚决、不彻底、不严肃造成的。有的是缺乏责任心,有利于本部门本单位小团体利益的就执行;有的是为了个人私利,钻制度空子、打擦边球、做选择题,搞变通、搞利益交换,致使“破窗效应”时常发生,使制度成为“稻草人”,规则失去了约束力,从严管理成为空谈。
(四)问责追责不严格。从问责实践看,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人员问责多,对负有管理责任的主要领导问责不够,对“上追一级”业务分管领导问责不够。不实行“上追一级”问责,既不利于专业部门压实职能监督责任,也不利于分管领导压实“一岗双责”责任。
三、解决问题对策
(一)突出党内监督,发挥“合力”作用。加强党内监督力度,抓住党员、领导干部這个关键,以净化政治生态为主题,有效地把党内监督与纪委专责监督、企业行政监督有机统一,主动融入融合业务部门职能监督、单位日常监督、职工民主监督的内容,实现监督“全覆盖”,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筹协调、有效制衡、强力互补的治理机制,做到党内监督与企业管理监督合力推进,覆盖范围更广,监督责任更明,监督力度更大。
(二)深化巡察监督,发挥“利剑”作用。发挥党委巡察、业务公开监督巡察的合力作用,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重点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等情况开展巡察,着力发现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领导干部廉洁用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业务开展业务公开监督巡察,着力发现用权不规范、制度不执行、公开不到位等问题,督促整改,规范管理。着力做好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把巡察结果运用到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使用管理中,形成问责与担责、激励与作为的好风气。
(三)强化“五位一体”监督,发挥“会诊”作用。围绕重要决策部署事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重大物资采购行为、重点管理领域等方面加强管控,坚持以内审外查问题为导向,确定“五位一体”重大监督项目,强化纪检监察、审计、内控、法律合同、财务稽核“五位一体”综合监督力量,统筹安排监督工作,实行集体“会诊”、共同“把脉”、全面“体检”,联动运作,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确保问题找得准。优化综合监督、集体检查方式方法,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加强对“五位一体”监督实效的评价和考核,提高解决问题质量和效率,实现对国有企业经营活动的高效管理。
【参考文献】
[1] 王敏 企业监督机制的作用 《中小企业文化》2015.06.
作者简介:王峰 男 1985.07---本科 现在工作单位:中原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纪委监督部 研究方向:纪检监督。
【关键词】 大监督 从严治企 高质量发展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国有企业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监督工作,探索建立大监督工作机制,有效整合了党内监督、企业监督、民主监督等监督力量,形成了上下联动的监督体系。
一、当前监督现状
近几年来,国有企业在整合监督资源、构建大监督格局方面,探索建立大监督工作机制,丰富完善了大监督的内容和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工作,减少了效益流失,提升了管理水平,优化了干部作风,见到了明显成效。
尽管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短板,一些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一是在政治监管方面,个别基层单位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不作为、迟作为、乱作为,对上级的决策部署不到位、不及时,还存在“中梗阻”现象;二是在作风监管方面,个别单位仍然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能力不足、效率不高等问题,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管不力,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超标准接待、违规变相报销费用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时有发生,还存在监督盲区;三是在巡察监督方面,个别单位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坚决、不彻底,还存在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打折扣等行为,致使“后半篇”文章做不到位等问题;四是在执纪监督方面,有的单位信访举报依然多发、频发,查办案件力度小,对问题处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存在执纪监督不严、向基层延伸不够等问题;五是在监督工作质量方面,日常监督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没有挖掘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日常监督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始终把监督挺在前面,坚持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事不避难、义不逃责,依规依纪做好日常监督和经常性监管,在监督上全面从严、全面发力、全面覆盖,督促各责任主体真正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确保国有企业监督工作不留死角、没有空白。
二、分析问题根源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把“大监督”放到全面从严治党、依法依规治企的大势中去领会把握、思考谋划,认识上还不到位、思想上还不适应、行动上还不自觉。如有的认为“大监督”是纪检审计部门的事,与行政业务管理部门无关联,熟视无睹听之任之;有的对“一岗双责”认识模糊,管业务必须管监督的意识淡薄,履行监督职责不主动;有的对监督“过敏”,不愿意监督别人,也不愿意被别人监督;有的“本位主义”思想作祟,不愿意“自曝家丑”,习惯“捂盖子”“护犊子”,隐藏问题,致使问题叠加、重复发生,形成管理漏洞。
(二)监督机制不健全。领导班子副职成员在“大监督”体系中没有合理的定位,与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脱节,导致业务部门的职能监督“左顾右盼”。落实“双重领导、垂直管理、提级监督、整合资源”要求缺乏具体支撑,特别是有的直属单位监督机构不健全,没有设立监督部门、配备监督人员,导致国有企业及所属单位两级监督部门工作运行脱节,上下贯通不够,监督任务存在“中梗阻”,得不到有效执行。
(三)执行制度不严肃。存在上述问题,大多数是因为执行制度规定不坚决、不彻底、不严肃造成的。有的是缺乏责任心,有利于本部门本单位小团体利益的就执行;有的是为了个人私利,钻制度空子、打擦边球、做选择题,搞变通、搞利益交换,致使“破窗效应”时常发生,使制度成为“稻草人”,规则失去了约束力,从严管理成为空谈。
(四)问责追责不严格。从问责实践看,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人员问责多,对负有管理责任的主要领导问责不够,对“上追一级”业务分管领导问责不够。不实行“上追一级”问责,既不利于专业部门压实职能监督责任,也不利于分管领导压实“一岗双责”责任。
三、解决问题对策
(一)突出党内监督,发挥“合力”作用。加强党内监督力度,抓住党员、领导干部這个关键,以净化政治生态为主题,有效地把党内监督与纪委专责监督、企业行政监督有机统一,主动融入融合业务部门职能监督、单位日常监督、职工民主监督的内容,实现监督“全覆盖”,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筹协调、有效制衡、强力互补的治理机制,做到党内监督与企业管理监督合力推进,覆盖范围更广,监督责任更明,监督力度更大。
(二)深化巡察监督,发挥“利剑”作用。发挥党委巡察、业务公开监督巡察的合力作用,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重点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等情况开展巡察,着力发现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领导干部廉洁用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业务开展业务公开监督巡察,着力发现用权不规范、制度不执行、公开不到位等问题,督促整改,规范管理。着力做好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把巡察结果运用到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使用管理中,形成问责与担责、激励与作为的好风气。
(三)强化“五位一体”监督,发挥“会诊”作用。围绕重要决策部署事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重大物资采购行为、重点管理领域等方面加强管控,坚持以内审外查问题为导向,确定“五位一体”重大监督项目,强化纪检监察、审计、内控、法律合同、财务稽核“五位一体”综合监督力量,统筹安排监督工作,实行集体“会诊”、共同“把脉”、全面“体检”,联动运作,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确保问题找得准。优化综合监督、集体检查方式方法,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加强对“五位一体”监督实效的评价和考核,提高解决问题质量和效率,实现对国有企业经营活动的高效管理。
【参考文献】
[1] 王敏 企业监督机制的作用 《中小企业文化》2015.06.
作者简介:王峰 男 1985.07---本科 现在工作单位:中原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纪委监督部 研究方向:纪检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