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安县2003年度第十二批次村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请示》(泉政地[2003]4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为实施惠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26.9711公顷(其中耕地23.952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二、同意征用惠安县洛阳镇后浦村旱地3.7006公顷、其他农用地0.0245公顷、未利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