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并将其提升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五位一体”战略布局的高度。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从相关的政府部门来说,许多人可能认为主要是环保部门、林业部门的事。其实,国土资源管理中有关耕地保护、土地整治、节约集约用地、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地质环境保护等工作,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生态文明建设,国土资源部门责无旁贷,地质环境管理更是大有作为。地质环境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公园建设、地下水监测和地热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等,无一不与生态文明建设息息相关。
然而,在整个国土资源管理体系中,当前地质环境管理工作仍处于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一是法制建设滞后。国土资源管理五大领域(土地、矿产、海洋、测绘、地质环境),目前只有地质环境没有立法。二是投入严重不足。地质环境管理不像土地、矿产管理一样,不仅不能给各级财政带来丰厚的收益,而且还需要各级财政大量投入。三是基层管理薄弱,基础工作不牢。在这种情况下,应该说,地质环境管理每取得的一点成绩都来之不易。
地质环境是人类居住的环境基础、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基础、各类建筑的工程基础。生态文明的建设,离不开地质环境的强力支撑。为提高地质环境安全保障程度,促进人与地质环境和谐相处,当前地质环境管理工作要着力抓好“四点”。
着力突出“亮点”,打造生态“名片”
地质公园集地质遗迹保护、地质环境修复、地学生态重建、地质科学普及、地学旅游以及发展地方经济、开发特色产品、增加当地居民就业、促进文化建设等多种功能于一体。通过对地质遗迹及其依附的“青山绿水”进行积极保护,并加以合理利用的地质公园建设,克服了传统模式下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不能两全的困境,与生态文明理念不谋而合。可以说,地质公园是地质环境工作中一个耀眼的“亮点”,是自然生态系统中的一张靓丽的“名片”。
新的发展模式必然带来新的机遇。目前,衡阳市有常宁庙前、南岳两家省级地质公园。对这两家公园,我们要完善建设、加强管理、提质升级(国家级),使珍贵的地质遗迹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使地质遗迹依附的山更清、水更绿,所在地区的业更兴、民更富,为广大民众提供更加优质的生态产品。
着力消除“暗点”,修复矿山生态
长期以来,由于普遍存在重资源开发、轻环境保护,重经济效益、轻生态效益的倾向,矿山开采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导致地质灾害、环境污染、地貌破坏和生态退化。据初步统计,截止2009年底全市矿业开发占用和损毁的土地达1834.52公顷,其中林地736.91公顷,未利用地或居民建筑用地593.77公顷,耕地335.46公顷;废渣堆放地486处,累计积存量6794.77万吨。矿山环境问题已成为当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一个“暗点”。
采取有效措施,遏制矿山环境恶化趋势迫在眉捷。实现矿山环境“不留新的暗点,消除旧的暗点”,一要明确责任。对新建、在建和生产矿山,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同时,要强化地方和部门的监管责任。二要加大投入。对责任主体灭失的废弃矿山和历史遗留问题矿山,申报、安排财政专项资金逐步治理;同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治理。三要创新机制。包括提高采矿权准入的环境门槛,全面推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稳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对重要矿业遗迹通过建立国家矿山公园的方式进行保护和抢救。
着力防堵“漏点”,保障人居安全
衡阳市是一个地质灾害相对多发区,并具有类型多、分布广、危害大等特点。据《衡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9-2020年)》,全市查明已发生地质灾害的灾害点39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528处,高易发区10个、重点防治区8个,受灾害威胁的群众3.4万余人。
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中之重。只要有隐患在,灾害就随时可能发生。防治地质灾害,保障人居安全,最重要的就是要抓住隐患不放,抓住“漏点”不放,对隐患进行“查、防、治”。“查”,就是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全面掌握地质灾害分布状况与危害程度,做到隐患不漏查。“防”,就是实行共同责任机制,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群测群防,及时躲避地质灾害;同时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防止人为诱发地质灾害,做到隐患及灾害不漏防。“治”,就是对无法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对工程治理投资大于搬迁避让投入的,则实施搬迁避让,做到该治的隐患不漏治。
着力弥补“空白点”,拓展服务领域随着国土开发利用强度的不断加大,以及地下水的过量开采,越来越多的城市和地区潜伏着地面沉降、地裂缝、土壤污染、地下水污染等地质环境问题,并在一些城市和地区开始显露。然而,这一问题在许多地方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对此,地质环境工作应及时调整思路,填补空位,超前部署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城市地質、农业地质的勘查、评价、监测工作,并加强监管,研究区域地质环境容量,提议开发建设总体规模,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地质环境保障。
同时,要按照十八大提出的支持节能低碳产业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要求,大力引导开发利用地热资源。我国地热资源丰富,据初步估算,全国主要沉积盆地距地表2000米以内储藏的地热能,相当于2500亿吨标准煤的热量。然而,在许多地热富集地区,地热资源尚未得到有效开发利用,衡阳市除耒阳东湖温泉得到小规模开发外,基本上处于一片空白。为此,要积极组织推进衡阳市浅层地热能、地下热水资源的勘查评价和开发利用工作。
如果说生态文明建设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基础和保障,那么良好的地质环境则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是基础中的基础。保护地质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保护地质环境也是一种政绩,而且是一种持久的政绩。地质环境管理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相信,在十八大精神的正确指引下,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地质环境管理工作一定会给生态文明建设“锦上添花”,为“五位一体”建设、“美丽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作者系衡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生态文明建设,国土资源部门责无旁贷,地质环境管理更是大有作为。地质环境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公园建设、地下水监测和地热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等,无一不与生态文明建设息息相关。
然而,在整个国土资源管理体系中,当前地质环境管理工作仍处于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一是法制建设滞后。国土资源管理五大领域(土地、矿产、海洋、测绘、地质环境),目前只有地质环境没有立法。二是投入严重不足。地质环境管理不像土地、矿产管理一样,不仅不能给各级财政带来丰厚的收益,而且还需要各级财政大量投入。三是基层管理薄弱,基础工作不牢。在这种情况下,应该说,地质环境管理每取得的一点成绩都来之不易。
地质环境是人类居住的环境基础、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基础、各类建筑的工程基础。生态文明的建设,离不开地质环境的强力支撑。为提高地质环境安全保障程度,促进人与地质环境和谐相处,当前地质环境管理工作要着力抓好“四点”。
着力突出“亮点”,打造生态“名片”
地质公园集地质遗迹保护、地质环境修复、地学生态重建、地质科学普及、地学旅游以及发展地方经济、开发特色产品、增加当地居民就业、促进文化建设等多种功能于一体。通过对地质遗迹及其依附的“青山绿水”进行积极保护,并加以合理利用的地质公园建设,克服了传统模式下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不能两全的困境,与生态文明理念不谋而合。可以说,地质公园是地质环境工作中一个耀眼的“亮点”,是自然生态系统中的一张靓丽的“名片”。
新的发展模式必然带来新的机遇。目前,衡阳市有常宁庙前、南岳两家省级地质公园。对这两家公园,我们要完善建设、加强管理、提质升级(国家级),使珍贵的地质遗迹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使地质遗迹依附的山更清、水更绿,所在地区的业更兴、民更富,为广大民众提供更加优质的生态产品。
着力消除“暗点”,修复矿山生态
长期以来,由于普遍存在重资源开发、轻环境保护,重经济效益、轻生态效益的倾向,矿山开采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导致地质灾害、环境污染、地貌破坏和生态退化。据初步统计,截止2009年底全市矿业开发占用和损毁的土地达1834.52公顷,其中林地736.91公顷,未利用地或居民建筑用地593.77公顷,耕地335.46公顷;废渣堆放地486处,累计积存量6794.77万吨。矿山环境问题已成为当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一个“暗点”。
采取有效措施,遏制矿山环境恶化趋势迫在眉捷。实现矿山环境“不留新的暗点,消除旧的暗点”,一要明确责任。对新建、在建和生产矿山,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同时,要强化地方和部门的监管责任。二要加大投入。对责任主体灭失的废弃矿山和历史遗留问题矿山,申报、安排财政专项资金逐步治理;同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治理。三要创新机制。包括提高采矿权准入的环境门槛,全面推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稳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对重要矿业遗迹通过建立国家矿山公园的方式进行保护和抢救。
着力防堵“漏点”,保障人居安全
衡阳市是一个地质灾害相对多发区,并具有类型多、分布广、危害大等特点。据《衡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9-2020年)》,全市查明已发生地质灾害的灾害点39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528处,高易发区10个、重点防治区8个,受灾害威胁的群众3.4万余人。
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中之重。只要有隐患在,灾害就随时可能发生。防治地质灾害,保障人居安全,最重要的就是要抓住隐患不放,抓住“漏点”不放,对隐患进行“查、防、治”。“查”,就是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全面掌握地质灾害分布状况与危害程度,做到隐患不漏查。“防”,就是实行共同责任机制,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群测群防,及时躲避地质灾害;同时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防止人为诱发地质灾害,做到隐患及灾害不漏防。“治”,就是对无法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对工程治理投资大于搬迁避让投入的,则实施搬迁避让,做到该治的隐患不漏治。
着力弥补“空白点”,拓展服务领域随着国土开发利用强度的不断加大,以及地下水的过量开采,越来越多的城市和地区潜伏着地面沉降、地裂缝、土壤污染、地下水污染等地质环境问题,并在一些城市和地区开始显露。然而,这一问题在许多地方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对此,地质环境工作应及时调整思路,填补空位,超前部署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城市地質、农业地质的勘查、评价、监测工作,并加强监管,研究区域地质环境容量,提议开发建设总体规模,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地质环境保障。
同时,要按照十八大提出的支持节能低碳产业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要求,大力引导开发利用地热资源。我国地热资源丰富,据初步估算,全国主要沉积盆地距地表2000米以内储藏的地热能,相当于2500亿吨标准煤的热量。然而,在许多地热富集地区,地热资源尚未得到有效开发利用,衡阳市除耒阳东湖温泉得到小规模开发外,基本上处于一片空白。为此,要积极组织推进衡阳市浅层地热能、地下热水资源的勘查评价和开发利用工作。
如果说生态文明建设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基础和保障,那么良好的地质环境则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是基础中的基础。保护地质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保护地质环境也是一种政绩,而且是一种持久的政绩。地质环境管理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相信,在十八大精神的正确指引下,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地质环境管理工作一定会给生态文明建设“锦上添花”,为“五位一体”建设、“美丽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作者系衡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