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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对全球生态空间退化、资源承载力超载、污染物排放超过环境容量等威胁给人类生存带来的巨大压力,2015年联合国提出可持续发展目标,强调发展绿色基础设施(green infrastructure,GI),最大程度地减少城市对环境的影响,建设可持续性大城市与社区[1].“绿色基础设施”一词首次出现在1994年美国佛罗里达州“绿道委员会”给州长提交的“创建全州绿道系统”的报告中.早期的绿色基础设施是指利用城市土壤、植物、景观等构筑处理城市雨水和废水排放的设施.但随着各国对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视,绿色基础设施的研究内容与体系不断创新,成为城市、区域、国家等空间规划的重要内容与方法,也成为欧盟国家、地区和地方规划的决策文件和策略[2].绿色基础设施(GI)被定义为“一个由自然和半自然区域与其他区域构成的战略规划网络”.绿色基础设施规划常以生态系统与多样的土地保护为重点,帮助社区规划土地保护与开发活动,优化土地利用,满足自然和人的需求.绿色基础设施在碳汇、减缓大气污染、调节温度、雨水管理、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作用显著,所以非常适合我国当前开展的区域及城市生态空间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