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双方对儿童权利的认同差异

来源 :青少年犯罪问题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ernqu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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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儿童权利保护在我国家庭中的落实还存在许多现实困境。细致地了解现阶段家长和孩子如何看待儿童权利,以及亲子间的对儿童权利的认同有何异同,对宣传与落实儿童权利保护意义重大。通过对475名儿童和448位家长进行调查,我们发现:(1)家长对儿童发展权的认同显著低于孩子,具体表现在交友选择、娱乐活动和时间安排权利上;家长对儿童参与权的认同显著低于孩子,具体表现在自主管理和参与决策权利上;家长对儿童受保护权中隐私权的认同显著低于孩子;(2)总体而言,随着年龄增长,孩子对各项权利的认同度都有上升趋势;(3)亲子双方对彼此关于儿童权利的认同度的感知存在偏差。孩子普遍低估了家长对儿童权利的认同度,而家长低估了孩子对参与权和发展权的认同程度。
  关键词 儿童权利;亲子;认同
  中图分类号 D912.7 文献标识码 A
  
  一、问题的提出
  
  自1989年《儿童权利公约》发布以来,国内外学者就对儿童权利问题开展了大量研究。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几乎所有国家的成人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家长意识,儿童作为独立的个体在家庭中应当享有的权利很少得到尊重。国内关于成人与儿童对儿童权益认识的调查发现,成人与儿童在对待儿童权益的问题上态度并不完全一致,存在程度不同的差异。成人和孩子对儿童权利有一定的了解,但在维护儿童权益方面,成人与儿童均有误区。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对于个体的成长还是对于整个社会的发展,家庭教育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儿童权利的宣传和推广给家庭教育注入了新的内容,旨在帮助家长平等对待、关爱和教育儿童,掌握科学育儿的技能,转变家庭教育观念;帮助儿童了解和行使自己的权利,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设良好的家庭环境。而儿童权利保护在我国家庭中的落实还存在许多现实困境。原因之一在于《儿童权利公约》中提到“儿童行使的权利都必须是与儿童年龄相宜的”,而到底哪些权利是与年龄相宜的,却没有固定的标准和答案。由于儿童身心成熟水平低,儿童必须在家长的帮助下行使他们的权利,家长教育方式、管理程度上的把握不清,就容易混淆帮助儿童行使权利和剥夺儿童权利的界限。所以,儿童权利保护绝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是在实践中需要成人和儿童共同努力,用可持续发展眼光思考和对待的。那么,究竟该如何宣传儿童权利,让家长和孩子正确理解儿童权利,缩小他们认识上的差距,就有必要深入细致地了解现阶段家长和不同年龄阶段的孩子是如何看待儿童权利的,他们的想法有哪些异同。
  本研究旨在探究上海市中小学生及其主要抚养者双方对儿童权利的认同现状,具体包括:亲子双方对儿童权利的认同程度;亲子双方对彼此认同程度的感知;依据儿童的年龄差异,亲子双方在儿童权利认同度上的一般发展趋势。
  
  二、研究方法
  
  (一)被试
  本研究主要在上海某区的五所学校进行抽样调查,涉及小学二年级、四年级、初中二年级、高中二年级四个年龄阶段。共发出学生问卷503份,回收482份,回收率为95.8%,其中有效问卷475份,占总体回收问卷的98.5%;同时向这些学生的家长发出家长问卷503份,回收452份,回收率为89.9%,其中有效问卷448份,占总回收问卷的99.1%,其中来自母亲的有效问卷269份,来自父亲的有效问卷共150份,其余问卷则为其他抚养者填写。
  
  
  
  (二)研究工具
  本研究所使用的工具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对各年级学生开放性调查的结果,自编的儿童权利问卷,问卷分为家长版和孩子版。问卷中涉及的儿童权利主要指《儿童权利公约》中提到的四大基本权利: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
  生存权的内容涵盖:生活照顾(家长应该在生活起居上给与孩子充分的照顾)和情感支持(家长应该给与孩子情感上的温暖和支持);发展权的内容涵盖:教育权(孩子有权接受一切形式的教育);交友选择权(孩子有权选择自己的交友对象)和娱乐休闲权(孩子有权安排自己的娱乐活动和时间);受保护权的内容涵盖:心理保护(家长不应嘲笑孩子的缺点和不足);生理保护(家长不应打骂孩子)和隐私保护。在隐私权中又涵盖了三个维度:精神维度(孩子有权保留自己的隐私);空间维度(家长进孩子的房间应该敲门)和物质维度(家长不能随意翻看孩子的物品);参与权的内容涵盖:表达权(家长应该让孩子自由地发表对各类事务的意见和看法);决策参与权(对于与孩子有关的事务,家长应认真听取孩子的意见,并与孩子一起作决定)和自主权(孩子有权管理、分配自己的物品)。在参与权方面,除了上述几个维度以外,还调查了对参与决策的认同状况。参考国际通用的评价未成年人的参与水平的8个层次的“参与阶梯”式评价指标体系,把参与决策分为四个层次:与孩子有关的所有事务都应由父母决定;孩子有权参与和自己有关的事务讨论,但最后由父母决定;家长应该认真听取孩子的意见,并与孩子一起做决定;对于与孩子有关的事务,家长应该和孩子一起商量讨论,最后让孩子自己决定。
  对各项权利的认同程度采用五点记分:1表示非常不认同;2表示比较不认同;3表示一般;4表示比较认同;5表示非常认同。
  
  (三)数据处理
  采用SPSS11.5 for Windows软件进行数据的分析和处理。
  
  三、结果分析
  
  (一)亲子双方对各项权利的认同程度
  我们首先统计分析了亲子双方在各项权利上的认同得分情况,并进行了独立样本的t检验,以了解亲子双方认同程度上的差异,结果如下:
  
  家长和孩子除了对受保护权的认同度没有显著差异外,其他方面都表现出差别。家长对儿童生存权的认同度显著高于孩子;而孩子在发展权、参与权的认同度上都显著高于家长。
  进一步对各类权利涉及的内容进行统计比较,得到以下结果:
  
  从表3可看出,在生存权方面,家长在给予孩子生活照顾和情感支持上的认同度都高于孩子;在发展权上,亲子双方对孩子教育权的认同是一致的,孩子认同度比家长高主要表现在交友选择和娱乐安排上;在受保护权方面,家长对儿童心理保护的认同度显著高于孩子,而在隐私保护中的精神和物质两个维度上,孩子的认同度显著高于家长;在参与权方面,亲子双方对儿童自由表达权的认同度一致,在参与决策和自主管理上,孩子的认同度比家长高。
  在儿童参与决策方面,通过对亲子双方对参与方式四层次的认同得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得到以下结果:
  
  从结果来看,家长和孩子都最认同遇到与孩子有关的事务,亲子双方一起讨论,然后共同决定。在这一点上,双方是没有差别的。然而,在通过讨论后,最终由父母决定还是孩子决定上,亲子双方存在显著差异,家长明显更赞成由父母决定,而孩子则更加赞成由孩子决定。
  
  (二)不同年级孩子及其家长的儿童权利认同度
  1、不同年级孩子的家长对各项权利认同度的差异情况。研究采样涉及了四个年级,为了了解不同年级孩子的家长在各项权利的认同度上有何差异,研究对数据进行了组间效应分析, 结果如下:
  
  不同年级孩子的家长在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方面存在差异,进一步进行事后检验,得到以下结果:
  
  从表6可看出,四年级孩子的家长在发展权的认同度上显著低于二年级孩子的家长;初二年级孩子的家长在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上的认同上都显著高于四年级孩子的家长;高二年级孩子的家长在发展权的认同度上显著高于四年级孩子的家长,其他方面与另三个年级的家长都没有显著差别。
  进一步就不同年级孩子的家长对儿童参与决策权认同程度进行方差分析,发现不同年级孩子的家长在儿童参与决策权的认同程度上不存在显著差异。
  2、不同年级孩子对各项权利认同度的差异情况。我们就不同年级孩子对各项权利的认同情况进行了组间差异比较分析,结果如下:
  
  结果发现,孩子对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方面的认同,存在着显著的年级差异,进一步进行两两比较检验,得到以下结果:
  
  可以看出,随着年龄增长,孩子对受保护权的认同度逐渐提高,低年级间都存在显著差异,初二达到最高,初二年级和高二年级没有显著差别;而在发展权、参与权方面,二年级和四年级没有显著差别,初二年级的孩子认同度显著提高,初二和高二年级孩子没有显著差别。
  在儿童参与决策方面,也进行了年级的组间效应检验,发现“直接由父母决定”有极其显著性差异(F=18.801**,p<0.01),“讨论后父母决定”有极其显著性差异(F=5.903**,p<0.01),而“讨论后—起决定”、“讨论后孩子决定”无显著性差异。进一步的逐对比较显示,二年级和四年级对“直接由父母决定”的认同度都显著高于高二;四年级对“讨论后由父母决定”的认同显著高于初二年级;初二年级在“讨论后一起决定”、“讨论后由孩子决定”的认同上显著高于二年级;高二年级比二年级和四年级都更加认同“讨论后由孩子决定”的决策方式。
  
  3、不同年级的亲子双方对各项权利的认同差异。就不同年龄的孩子及其他们的家长对各项权利的认同差异进行比较分析,可以进一步深入地了解亲子双方对儿童权利的认同状况。
  从中可以发现,二年级亲子双方之间认同度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受保护权和参与权上,家长的认同度显著高于孩子;到了四年级,此时家长对生存权和发展权上的认同度显著高于孩子,而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的认同度趋于一致;初二年级,除了在生存权上,家长的认同度还高于孩子,在其他权利上,孩子的认同度都超过了家长;高二年级,孩子在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上的认同度继续高于家长,而且此时,亲子双方在生存权上的认同度也开始趋于一致,没有显著差别。具体变化曲线可见图1:
  在各种决策方式的认同上,高二年级孩子与家长的差异最大,家长明显更认同最后由父母决定,而孩子对自己决定的认同大大高于家长;其次是初二年级,家长对父母决定的认同也显著高于孩子,但此时孩子对自己决定的认同度和家长还没有表现出差异;四年级孩子在这个问题上认同度和家长最为一致;二年级孩子在讨论后由父母决定的认同度低于家长。具体可见图2:
  从图3可以看出,四年级到初二年级是亲子双方在各项权利认同度上发生巨大变化的阶段。二年级和四年级普遍表现为家长的认同度高于孩子;而初二和高二年级普遍表现为孩子的认同度高于家长,而且亲子双方认同差距逐渐拉大。
  
  
  (三)亲子双方对彼此认同状况的感知
  1、孩子对父母认同度的感知及其与父母认同状况的差异。在孩子眼里,父母对儿童权利的认同状况如何?我们还对此作了调查。表11反映了孩子对父母有关儿童权利认同程度的感知状况,并且与实际的家长认同现状进行了比较分析。
  
  结果可见,除了发展权,在其他权利上,家长的认同度和孩子对家长认同度的感知存在显著差异。孩子对家长认同度的感知都普遍低于家长自己的认同度。
  2、家长对孩子认同度的感知及其与孩子认同状况的差异。在父母眼里,孩子对儿童权利的认同状况如何?我们也对此作了调查,见表12。
  孩子对权利的认同程度和家长对孩子认同程度的感知,在发展权和参与权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家长低估了孩子对发展权和参与权的认同程度。
  
  四、讨论与结论
  
  (一)亲子双方在儿童权利的认同度上存在较大差异
  总体而言,亲子双方在儿童的生存权的认同度没有显著差别,而在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上都表现出显著差异,具体表现为:
  1、家长对儿童发展权的认同显著低于孩子,具体表现在交友选择、娱乐活动和时间安排权利上。儿童休闲和娱乐的权利在很多国家并未得到尊重与保护。在我国,儿童缺乏休闲和娱乐的时间主要是因为成人把休闲与娱乐看作是与受教育相冲突的权利。实际上,相当多的成人即使认为应当保障儿童的休闲和娱乐,也仅仅是出于对儿童身体正常发育需要的考虑,而不是把休闲和娱乐看作是儿童自身的一项应当受到尊重的权利。有研究证实中国的父母对孩子的教育选择施加了大量的压力和控制,他们高度地关注孩子的学业成绩。在交友问题上也是如此,出于“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考虑,家长都会对自己孩子的交友对象的选择进行干涉,希望孩子都和学习成绩好的同学交往。在前期针对问卷的开放性问题调查中,我们也发现家长和孩子在列举亲子冲突的事件中提到较多的就是交友选择和娱乐安排,孩子认为应该让自己选择和谁做朋友,娱乐时间自己会安排好,家长应该给孩子一些自由空间;而家长则认为孩子应该以学习为重,尽量减少娱乐,所以会限制孩子出去玩。
  2、在儿童的受保护权上,家长对孩子的心理受保护权的认同度显著高于孩子,而在隐私权的认同度上显著低于孩子。亲子双方在对儿童生理保护的认同度上是一致的,但在心理保护上家长的认同度要显著高于孩子。如今家长都比较重视孩子的心理健康,有了不能嘲讽取笑孩子的意识和观念,反而是孩子自身对嘲讽取笑的感受不及家长那么敏感。而在隐私权上,亲子双方对“进孩子房间要敲门”的认同度没有差别,但在孩子“可以保留自己的隐私”和“家长不能随意翻看孩子的物品”上,家长的认同度显著低于孩子。家长对孩子隐私权的不尊重现象也一直是儿童权利保护研究中的一个重点。不少家长常常处于一种尴尬的处境:他们希望孩子能够像一些发达国家的孩子那样独立,又迫切希望了解孩子的小秘密,生怕孩子脱离监管成为脱缰的“野马”,因而常常出现侵犯孩子隐私权的遗憾事。家长往往认为孩子是自己的,他(她)住的房间、用的东西都是自己给他(她)的,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为了更好地教育孩子,有必要也有权利通过一切手段了解孩子的动向。然而有些做法不仅侵犯了孩子的隐私权,而且也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甚至有可能导致两代人之间难以消解的情绪对立。
  3、家长对儿童参与权的认同显著低于孩子,具体表现在自主管理和参与决策权利上。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12款规定,“缔约国应确保有主见能力的儿童有权对影响到其本人的一切事项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对儿童的意见应按照其年龄和成熟程度给以适当的看待”, 这是整个公约的关键,但它却是“在儿童生活的几乎每个领域被违反和忽视最严重的一项权利”。儿童参与无论是对儿童自身还是对社会发展都大有裨益。虽然儿童参与权拥有坚实的法律基础,但许多人仍然对“儿童参与”怀有各种疑虑。儿童参与权被拒绝实施的两个主要观点是:儿童没有能力做出合理的和有意义的决策;儿童缺乏来自经验的智慧,并且他们倾向于犯错误。儿童参与可能会使儿童过早地社会化和成人化,从而导致童年期的丧失用。
  当前,忽视或无视孩子的参与权,是家庭教育中比较普遍的现象。中国的家长普遍有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总认为儿童是稚气未脱的孩子,是不成熟、幼稚的,所以总是表现出“包办多、保护多”,重孩子的生存权,而轻孩子的参与权。在一项对家长心目中的好孩子标准调查表明,“学习好”、“听话”被选的概率非常高。这种好孩子的标准也必然束缚了孩子参与权的落实。家长对孩子自主权的限制和剥夺其实不利于孩子独立性和责任意识的培养,但家长本着“我总是为你好”、“我吃的盐比你吃的饭还多”的信念,不放心让孩子自主管理,这背后其实折射出来的还是家长对孩子能力的不信任及儿童观的偏差。
  虽然在参与决策上,家长的认同度比孩子低,但可喜的是,亲子双方都最认同双方共同讨论、最后一起决定的决策方式。在决策权上,孩子希望得到的只是家长对自己意见和想法的尊重,能够让孩子参与讨论和决定,并不是一定要自己做主。不过在其他的决策方式的选择上,家长对讨论后由家长决定的认同度要高于孩子,而孩子对讨论后由孩子自己决定的认同度要高于家长,这就产生了一种矛盾。随着新的儿童观的出现,人们逐渐认同一种观念:儿童应该参与到影响他们的决定讨论中来。现在的家长也比较接受民主的教育理念,不管最后怎么决定,都会让孩子参与讨论,而不是自己直接决定,这种做法有助于避免亲子间的矛盾冲突。不过现实情境中,可能会存在家长虽然与孩子进行了商量,但最后还是按照自己原定的计划安排,并没有真正听取和考虑孩子想法的情况。
  
  (二)不同年级孩子与家长关于儿童权利的认同情况存在差异
  1、总体而言,随着年龄增长,孩子对各项权利的认同度都有上升趋势。在对不同年级孩子关于各项权利认同度的差异分析中,发现孩子在生存权方面的认同度没有显著差异。在受保护权方面,随着年龄增长,孩子对它们的认同度显著提高,到初二年级达到最高,初二年级和高二年级没有显著差别。而在发展权和参与权方面,二年级和四年级孩子对它们的认同度没有显著差别,但初二年级孩子的认同度显著上升,初二和高二年级孩子没有显著差别。
  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生存权是一个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的权利,即使低年龄的孩子也已有很好的认知。二年级的孩子已经能够理解“权利指的是什么”,虽然他们还无法理解“知情权”、“隐私权”等概念,但对这些权利表达的具体含义,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的看法,这时,他们对生存权的认同最高。而其他方面的权利认同,都会随着孩子年龄增长所带来的自我意识的增强而发生态度上的改变。
  小学阶段,随着年龄增长,孩子在受保护权方面的认同度逐渐提高,在参与权和发展权上差别还不明显。但初二年级的孩子对各项权利的认同迅速上升,在参与决策方面,他们明显更加赞成最后一起决定和最后由孩子决定的方式,他们参与决策的意识更强。已有研究者发现随着年龄的增长,青少年认为多数人通过的原则在同伴和学校环境中比较适合,而在家庭中,他们都更倾向于一致通过的决定,即亲子双方共同做决定。这主要是因为他们进入了青春期,这个时期的孩子对独立性、自主性要求迅速上升,渴望得到尊重和理解,希望获得“成人感”。这种心理特点在权利观念上,就表现为对人格平等权、受保护权、隐私权、发展权和参与权的认同度上升。初二年级的孩子处于典型的青春发育期,他们的权利认同度显著比小学孩子高。
  2、不同年级家长对各项权利的认同度存在显著差异,初二年级的家长与其他年级家长的差异最为明显。四个年级的家长对各项权利的认同程度的排序基本是一致的,他们都最认同儿童的生存权,其次是参与权、受保护权,最后是发展权,除了二年级家长对儿童参与权的认同高于保护权。但在对各项权利的认同程度上,有一个比较有趣的结果:二年级家长和高二年级家长之间的认同度没有显著差异,差异主要表现在四年级和初二年级家长身上。四年级家长对儿童参与权的认同比二年级家长显著更低,而初二年级家长在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上的认同度都显著高于四年级家长,在生存权上认同度显著高于高二年级家长。这可能是因为初二年级的孩子随着自我意识的发展,表现出较为明显的变化,家长通常会根据孩子的成长与变化,对儿童权利观作出适当的调整。或许在慢慢适应孩子的变化之后,父母又逐渐恢复到固原有的观念之中。
  3、亲子之间的权利认同差异也表现出年级效应。孩子随着年龄增长,对儿童权利的认同度大大提高,而家长的观点相比之下变化较小,这就必然导致亲子双方在儿童权利认同度上表现出差异,这种差异也会随着孩子年龄变化而表现出不同。当孩子在二年级时,亲子之间认同度的差别主要表现为家长在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方面的认同度高于孩子;到了四年级的时候,家长对生存权的认同超过孩子,此外,孩子关于权利的认同度逐渐上升,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的认同已与家长保持一致;对发展权的认同已超过了家长;之后,除了在生存权上,家长的认同度仍然高于孩子,孩子对其他权利的认同度继续上升,初二年级的孩子在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上的认同都超过家长;到了高二年级,孩子对生存权的认同与家长一致,在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方面的认同度高于家长,表现出显著差异。
  在各种决策方式的认同上,也可以看到随着年龄增长,孩子对参与决策以及自主决策需求的逐渐增强。二年级孩子的家长比孩子更加认同“双方一起讨论后由父母决定”的方式;四年级孩子是在这个问题上认同度和家长最为一致的;在初二年级,家长对父母决定的认同也显著高于孩子,但此时孩子对最终由自己决定的认同度和家长还没有表现出差异;高二年级的孩子与家长的差异最大,家长明显更认同最后由父母决定,而孩子对自己决定的认同大大高于家长。
  总体而言,四年级到初二年级是亲子双方在各项权利认同度上发生巨大变化的阶段。二年级和四年级普遍表现为家长的认同度高于孩子;而初二和高二年级普遍表现为孩子的认同度高于家长,而且亲子双方认同差距逐渐拉大。
  
  (三)亲子双方对彼此关于儿童权利的认同度的感知存在偏差
  在孩子对家长关于儿童权利认同程度的判断上,普遍呈现出低估态势,说明在孩子心目中,普遍认为家长对儿童权利的认同度比自己低。这可能是因为平时家长对孩子的管教和约束较多,所以孩子会主观认为家长对儿童权利的认同度偏低;而另一方面,可能是因为家长虽然在观念上对儿童权利的认同度较高,但在具体情境和实际生活中,并没有真正从儿童权利的角度出发,做到对儿童各项权利的保护和尊重,所以,孩子的感知实际反映的是对家长具体行为的评判。不过,在发展权方面,家长的态度和孩子的感知还是比较一致的,这主要是因为家长自己在对于发展权的认同评价时得分较低,原因在于发展权中涉及到孩子的娱乐和交友问题。
  而在家长对孩子认同度的感知上,家长明显低估了孩子对发展权和参与权的认同程度。发展权和参与权是亲子认同度上差异显著的两项儿童权利,它们也是在宣传儿童权利中争议最多的两项。承认儿童的参与权也意味着对家长制作风的否定。推动儿童参与权的行使可以帮助成人改变传统的家长意识,又可以为未来培养具有民主理念的公民。由于儿童自身的特点以及传统文化中儿童对于成人的附属性依赖性特征,儿童一直缺乏足够的参与能力。而事实上,孩子非常重视自己的发展权和参与权,而家长显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没有给予孩子充分的自由和空间。看来,儿童的参与不仅仅是儿童自己的事情,更需要成人社会的理解与支持,让孩子在参与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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