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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中央相关路线、方针、政策,结合目前我国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就如何依法引导和培植家庭农场,如何保护原土地承包者农民的利益,如何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进行分析,从理论和实际操作探讨其发展路径,以供参考。
关键词 家庭农场;现状;发展路径;中国
中图分类号 F32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17-0326-01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偿流转,鼓励和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和支持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承载着现代农业的创新之梦。但什么是家庭农场,应该如何依法引导和积极稳妥地培植家庭农场,如何保护原土地承包者农民的利益,如何促进家庭农场健康有效地发展等问题困扰着农民和基层农经工作者。笔者根据实践和调查情况简要介绍在实际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1 因势利导,积极稳妥培植家庭农场
大丰市刘庄镇是个农业大镇,耕地面积逾5 066.67 hm2,农户1.26万户,农村人口3.45万人,人均耕地1 333.33 m2,劳力年龄内人口约2.27万人,从事第二产业,即镇内外企业从业的人口约为1.5万人,从事第一产业劳力年龄内农村劳动力约为8 000人,目前农村主要劳动力基本是妇女和老人,这种农村劳动力结构,一定程度上束缚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影响和阻碍了农业“三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严重影响着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
在引导和培植家庭农场工作中,按照“积极稳妥、示范引导、强化服务、务求实效”的指导思想。在认真抓好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和培植家庭农场,截至目前,大丰市刘庄镇已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有5家,正在进行土地流转,准备申办家庭农场的有2家,并已从1 600余户农民手中流转了部分土地共计逾583.33 hm2,分别从事稻、麦、蔬菜生产和水产养殖。家庭农场作为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有力地促进了农业规模化发展,提高了科学种植的水平和科学技术对农业的贡献率,降低了土地的闲置率,更大程度地释放了农村劳动力,提高了土地的产出效益及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程度,实现了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升级,加快推进了规模农业、特色农业、品牌农业和农业商品化进程,更有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进而有力克服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弊端,将为农业经营规模化、规模农业产业化、产业农业品牌化、品牌农业国际化奠定基础[1-2]。
2 依法保障,充分保护农民合法利益
土地是我国农民长期以来赖以生存的重要生活来源。我国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实行农户家庭承包经营,流转土地是农民的核心利益。在土地流转中,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商定,形式如何选择,流转期限如何确定等均应由原承包户自主选择、协商或通过全体村民大会的形式进行讨论表决通过[3-4]。
坚持家庭农场以农民为主体,在农民之间进行土地流转,突出土地是农民的宝贵资源,严禁在农村随意圈地,防止“老板”挤走“老乡”的现象出现。在流转合同中必须明确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保持土地属性。同时处理好家庭农场与原土地承包户农民的关系,明确土地流转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和流转期限,流转期限要和原土地二轮承包期限相吻合。理解农民的惜地意识,在土地流转中不仅保障他们有一定的经济收入,还应考虑到他们失去土地的失落感,同时要为失地农民提供创业机会,拉近农场主与农民间的距离。通过策划,分别组织成立了机械化插秧服务队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队,让有一技之长的农民农闲时外出务工,农忙时帮工务农,根据农场主的生产需要与原承包地农民签订服务合同,开展有偿和有效的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服务。
3 加强培训,推动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家庭农场中家庭成为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组织,不仅是生产者,还是经营者、决策者和投资者,要承担一定的市场风险。目前大多数有经济实力创办家庭农场的农民,大都是在外创业成功,完成一定的资本积累回乡的本地农民和“凤还巢”人士,但其家庭成员并非全都具备这样的资质,应根据家庭类型、经营项目、经营规模为家庭农场主量身订制开展服务,在邀请该镇具有相关专业技术的人员登门开展服务的同时,邀请他们参加相关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使其获得一定的技术职能,帮助他们从土地规划、经营管理、生产技术、市场营销等诸多方面提出合理的建议和谋划,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业务管理水平和理财投资能力。提高家庭农场集约化、专业化经营水平,提高家庭农场的科技含量,保障和推动家庭农场循序渐进地健康发展,力争做到“创办一个家庭农场,成功一个家庭农场”。坚决克服“一转了事”和“一办了事”的思维方式,促进家庭农场达到主体明确、规模适度、生产规范、管理有序、效益明显的要求,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周围农民发展生产,勤劳致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
4 结语
家庭农场作为现代农业的有效载体和新型农村经营主体,需要探索、关注和呵护。为家庭农场的发展提供更多的
政策扶持、生产技术、市场营销、生产基础设施等多方面的服务,促进土地流转和家庭农场规范化运行。同时,发展家庭农场以本地农民为主体,要以大多数农民增收为前提,并与城镇化建设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相适应,与农业科技水平和农业机械化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相适应。随着家庭农场的不断发展,一定会成为未来农村和农业现代化的生力军。
5 参考文献
[1] 李成昕.家庭农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4(8):288,290.
[2] 张晓丽.关于建立家庭农场的经济学思考[J].农村经济,2001(5):3-5.
[3] 焦方强,潘建福.家庭农场成本和利润的计算与列示[J].农场经济管理,2002(5):56-57.
[4] 姜惟栋,王倩.关于修改家庭农场会计核算办法的几点建议[J].中国农业会计,2003(11):28-29.
关键词 家庭农场;现状;发展路径;中国
中图分类号 F32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17-0326-01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偿流转,鼓励和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和支持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承载着现代农业的创新之梦。但什么是家庭农场,应该如何依法引导和积极稳妥地培植家庭农场,如何保护原土地承包者农民的利益,如何促进家庭农场健康有效地发展等问题困扰着农民和基层农经工作者。笔者根据实践和调查情况简要介绍在实际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1 因势利导,积极稳妥培植家庭农场
大丰市刘庄镇是个农业大镇,耕地面积逾5 066.67 hm2,农户1.26万户,农村人口3.45万人,人均耕地1 333.33 m2,劳力年龄内人口约2.27万人,从事第二产业,即镇内外企业从业的人口约为1.5万人,从事第一产业劳力年龄内农村劳动力约为8 000人,目前农村主要劳动力基本是妇女和老人,这种农村劳动力结构,一定程度上束缚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影响和阻碍了农业“三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严重影响着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
在引导和培植家庭农场工作中,按照“积极稳妥、示范引导、强化服务、务求实效”的指导思想。在认真抓好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和培植家庭农场,截至目前,大丰市刘庄镇已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有5家,正在进行土地流转,准备申办家庭农场的有2家,并已从1 600余户农民手中流转了部分土地共计逾583.33 hm2,分别从事稻、麦、蔬菜生产和水产养殖。家庭农场作为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有力地促进了农业规模化发展,提高了科学种植的水平和科学技术对农业的贡献率,降低了土地的闲置率,更大程度地释放了农村劳动力,提高了土地的产出效益及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程度,实现了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升级,加快推进了规模农业、特色农业、品牌农业和农业商品化进程,更有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进而有力克服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弊端,将为农业经营规模化、规模农业产业化、产业农业品牌化、品牌农业国际化奠定基础[1-2]。
2 依法保障,充分保护农民合法利益
土地是我国农民长期以来赖以生存的重要生活来源。我国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实行农户家庭承包经营,流转土地是农民的核心利益。在土地流转中,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商定,形式如何选择,流转期限如何确定等均应由原承包户自主选择、协商或通过全体村民大会的形式进行讨论表决通过[3-4]。
坚持家庭农场以农民为主体,在农民之间进行土地流转,突出土地是农民的宝贵资源,严禁在农村随意圈地,防止“老板”挤走“老乡”的现象出现。在流转合同中必须明确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保持土地属性。同时处理好家庭农场与原土地承包户农民的关系,明确土地流转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和流转期限,流转期限要和原土地二轮承包期限相吻合。理解农民的惜地意识,在土地流转中不仅保障他们有一定的经济收入,还应考虑到他们失去土地的失落感,同时要为失地农民提供创业机会,拉近农场主与农民间的距离。通过策划,分别组织成立了机械化插秧服务队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队,让有一技之长的农民农闲时外出务工,农忙时帮工务农,根据农场主的生产需要与原承包地农民签订服务合同,开展有偿和有效的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服务。
3 加强培训,推动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家庭农场中家庭成为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组织,不仅是生产者,还是经营者、决策者和投资者,要承担一定的市场风险。目前大多数有经济实力创办家庭农场的农民,大都是在外创业成功,完成一定的资本积累回乡的本地农民和“凤还巢”人士,但其家庭成员并非全都具备这样的资质,应根据家庭类型、经营项目、经营规模为家庭农场主量身订制开展服务,在邀请该镇具有相关专业技术的人员登门开展服务的同时,邀请他们参加相关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使其获得一定的技术职能,帮助他们从土地规划、经营管理、生产技术、市场营销等诸多方面提出合理的建议和谋划,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业务管理水平和理财投资能力。提高家庭农场集约化、专业化经营水平,提高家庭农场的科技含量,保障和推动家庭农场循序渐进地健康发展,力争做到“创办一个家庭农场,成功一个家庭农场”。坚决克服“一转了事”和“一办了事”的思维方式,促进家庭农场达到主体明确、规模适度、生产规范、管理有序、效益明显的要求,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周围农民发展生产,勤劳致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
4 结语
家庭农场作为现代农业的有效载体和新型农村经营主体,需要探索、关注和呵护。为家庭农场的发展提供更多的
政策扶持、生产技术、市场营销、生产基础设施等多方面的服务,促进土地流转和家庭农场规范化运行。同时,发展家庭农场以本地农民为主体,要以大多数农民增收为前提,并与城镇化建设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相适应,与农业科技水平和农业机械化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相适应。随着家庭农场的不断发展,一定会成为未来农村和农业现代化的生力军。
5 参考文献
[1] 李成昕.家庭农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4(8):288,290.
[2] 张晓丽.关于建立家庭农场的经济学思考[J].农村经济,2001(5):3-5.
[3] 焦方强,潘建福.家庭农场成本和利润的计算与列示[J].农场经济管理,2002(5):56-57.
[4] 姜惟栋,王倩.关于修改家庭农场会计核算办法的几点建议[J].中国农业会计,2003(11):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