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五年多时间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已逐渐成为民众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拥有独立的特征,由此使得传统的法院审理方式在处理时显的突兀与尴尬,给法院审理方式变革带来了机遇和挑战。本文拟从元素式审判角度,分析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共同元素,在行政诉讼基本方向和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简便其审判程序,有效提升审判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