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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鲲,女,1976年夏生,北京人。祖籍四川。自1983年开始发表作品,迄今已发表作品近100万字。已出版长篇小说《阳光雨季》(1995年)、《言情故事》(1998年)、《非一般爱情小说》(2001年)及散文集《地铁里的眼睛》(2001年)等。2002年6月赴英留学,攻读文化研究硕士学位,现居伦敦。
伦敦的时尚
刚到伦敦的时候我就发现这并不是一个非常讲究时髦的城市。到伦敦的第二天,我在市中心的Leicester广场散步,穿着一件绿色薄纱水袖的衣裳,配一条牛仔裤,在北京街头再普通不过的装扮,在这边却显得特别扎眼。
我在繁华的商业街区里逛街的时候,过路的人们都纷纷朝我看来。刚开始我还莫名其妙,问在一起的朋友是不是我的头发或者哪里出了什么问题。朋友笑说,没什么,这里很少有人穿这么夸张的衣服。我当时就惊叫了起来,说什么呀,这样的衣服也叫夸张?对我来说,这已经是再随便不过的了,真正夸张的衣服我根本没敢穿。
那天因为是周末,到处都挤满了人,我们走到一条开满时装店的商业街时,我正在满大街地四处乱看,有个人突然轻轻从后面碰了我一下。我回过头,是一个非常漂亮的英国女孩,也不过二十岁上下的年纪。
她惊羡得不得了地看着我说,对不起,请问你的这件衣服在哪里买的?我顿时乐开了花,我微笑着回答她:中国。
她继续惊讶地张大了嘴,一面目不转睛地上下打量着我,一面不住地说,天哪,太漂亮了,真的是太漂亮了。
我心里高兴得不得了,更加得意地告诉她说,在中国这样的衣服太多了,你去中国买吧。
她还在那里惊叹,啧啧称羡道,太漂亮了。可惜她看的根本就不是我,而是我身上的那件衣服,斜裁的水袖蕾丝纱衣,浅淡的绿色底色上的图案是深绿带黑的水墨蝴蝶。
临走的时候,我对她一笑,说,去北京玩吧,到北京你会买到很多这样的衣服的。
然后,我继续漫步在伦敦的大街上,心中充满了爱国主义和虚荣的喜悦。同行的朋友也觉得有些意外,说,看来你这样的衣服在这里还很受欢迎。我笑说是呀,早知道还不如多带点过来,在这边开个时装店。
相对于北京上海而言,伦敦的确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么摩登和时髦。街上的女孩子都穿得很随意,最常见的打扮就是一件背心加一条牛仔裤,如果天热的话就是吊带背心和短裙。在写字楼上班的女孩子也很少穿正式的职业套装,除非是年纪比较大或者是级别较高的女经理。很少有人穿连衣裙,可能在这里连衣裙属于比较正式的衣服。来伦敦这么长时间我只有一次看见过女孩穿长裙,还是在一个大学的毕业舞会上,所有的女孩都盛装出席,穿着晚礼服式的长裙。那天我的眼睛简直是超级享受,无数漂亮得不得了的英国女孩在眼前晃来晃去,我简直嫉妒得两眼发绿。
英国女孩有很好的皮肤和眼睛,而且大多很活泼漂亮,她们美貌的惟一天敌就是肥胖。如果一个英国女孩体重正常的话,那不管怎么样她都应该是一个美女,因为她拥有天生白皙细嫩的肌肤,金色或者深棕色的头发,姣好的身材。但是只要她一胖,那就完了,任凭她长得美若天仙,可惜身体惨不忍睹。未婚的女孩还好点,有很多英国女人一生完孩子或者人到中年就胖得离谱,穿多大号的衣服都没法形容,香港的肥肥到这里也只不过是中等身材。
伦敦虽然不是一个特别追赶时髦的城市,但无疑它是美丽的,而且正是在这种典雅而平和的氛围中显现出了它独特而高贵的美丽。刚到的时候,我还觉得人们的衣着很保守,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么时尚光鲜。现在,慢慢地,我才体会到,其实他们才是骨子里的时髦。他们玩流行已经是尽在掌握之中——是玩而不是追赶,是慢慢地静心消遣流行而不是紧赶慢赶地生怕落后。事实上他们永远也不会落伍,因为他们的时髦是无须刻意的,或者,换一句话讲,他们体现出来的是真正的品位和格调。
其实真正身在流行中的人永远也不会担心自己落伍。这就是为什么伦敦似乎并不是一个对流行那么敏感的城市。逛街的时候我就发现,他们今年夏季最新款的裙子去年我在北京已经穿了一个冬天,而最新推出的秋装皮鞋也是我去年秋天就已经穿过的。很多在这里看上去很新鲜的新上市的衣服和饰品,在北京几个月前基本都可以买到。我刚到伦敦时穿的那件绿色衣裳,两个月以后我才在伦敦的时装店里发现类似的款式,而且突然间到处都是这种水袖,大街上也开始流行起来,经常看到伦敦的女孩子穿着这样的衣服走在马路上。不过她们的衣服都没有图案和蕾丝,只是单色的。但这并不是说北京就走在时髦的前面,只能说明北京比伦敦更加关注和爱好流行的趋势。
但是在伦敦市中心的一些繁华街区,你才可以真正感受到什么是时尚。在邦德街一家最大的百货商场,我看见一条裙子,鲜红的颜色,微微透明的薄纱,在腰部和裙襟有极其特殊的剪裁,非常简单的设计却完美得无法形容。那时候我才领略到什么是真正的设计,什么是真正的美。那绝对是一个天才设计师的惊人杰作。触目惊心的美丽,我简直不能呼吸。在那一瞬间你才会感到什么是真正的时尚。不是流行,不是盲从,而是富于创造力的美。
伦敦真正的时尚其实并不在它的穿着打扮,也不是现代化的高楼大厦,相反,这些东西你在伦敦很少见到。但当你身处其中的时候,却会感觉到这座城市无所不在的文化。
这是一个真正的艺术之都。无论是最通俗的电视节目和电台音乐,还是最流行的唱片和影碟,或是博物馆里的典藏,古典画廊的世界名画,还是泰晤士河岸边的大师雕塑、随处可见的绘画作品和行为艺术家,以及整座城市浑然一体的古朴的风格建筑,都会让你时刻感受到它浓郁的艺术氛围。
这是伦敦真正让我惊叹和感动的地方。我喜欢它的平静,它美丽的优雅,没有丝毫浮躁的高贵气质。像一个真正的贵族,举手投足间都流露出大气的皇家风范。相比而言,美国也许只是一个经济上的暴发户,而伦敦更像一个最后的精神贵族。我无法表述这座美丽城市真正的魅力所在,但我知道,那来自于文明。经历了漫长的历史酿造后沉积下来的欧洲文明。这是一种渗透到骨子里的优雅。而这种珍贵的传统文明,在我们历史悠久的东方却正在慢慢地消失。
伦敦周末
闲暇的时候我会坐在街边的长椅上,像所有在这里休息的英国人一样晒太阳。我常常在无意中观察他们的神情,发现他们都生活得适意而安详。没有焦躁,没有失落,也没有苦闷的眼神,连蜷缩在马路边的流浪汉也安静地在小纸片上画着他们的图画,画完了就放在一边,碰到有过路的人愿意给他几个硬币,他就送他们一张他画的画。
星期六出去Shopping,和女友一起去逛街边卖衣服的小店。可能因为是周末的关系,大部分时装店都打出了减价折扣的招牌,惹得店里人山人海,随便进一家都挤满了人,有的人手里拿了七八件,就好像衣服不要钱一样。
买完衣服我们又去超市买下个星期的肉和蔬菜。平时上课很紧,没有时间,我们都是周末买好一个星期要吃的东西,然后放到冰箱储存起来。这里的超市有好几种,有街边随处可见的超市,也有由好几栋建筑连成一体的大型超市,英语里叫mall,就有点像我们的商业步行街的样子,但基本上都是在室内的。这里的超市都很方便,而且设想得十分周到,比如超市里外都有供顾客休息的坐椅,还有免费提供的布告栏,你可以在上面贴任何私人广告,也可以在上面找到各种各样的信息,比如租房,转让二手家具,或者是周末的足球赛缺几个人等等。如果你买的东西太多太重也没有关系,超市里带轱辘的车可以推到马路上,你可以一直推到你上车的地方,下班的时候会有人来把空车推回去。即使放在马路上过夜也没有关系,反正那种东西也没人要。
几乎所有的超市都只有一层。我来这里还没有碰到过需要上下楼的超市。因为这里的人到超市买东西都是一次采购好几天的东西,量很大,如果哪家超市需要拎着那么多大大小小的购物袋上楼下楼,那谁也不会去那家超市。每家超市的价格也各不相同。有时候同样的一盒鸡翅,在这家店卖两镑,到那家店就是三镑买一送一。不过总的来说都差不多,因为每家店都是有的东西便宜有的贵。
周六的晚上出去泡吧。女友Mary星期五就已经跟我讲好,和她的一个朋友出去玩。那个朋友是她在学校的图书馆碰到的,他借了她的书,就邀请她喝咖啡。可能是Mary觉得没有安全感,就约了我一起去。
酒吧的DJ看上去很老了,我开始猜他已经五十岁。后来近看才觉得也不过四十五六岁的年纪。他打的碟非常棒,听着这样的音乐实在爽快,如果这音乐是个二三十岁的DJ打出来的,那倒也平常了,但他已经是四五十岁的年纪,还能饱含着这样的激情,这一点让我实在钦羡。
在酒吧看见两个女学生样的同性恋。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两个女人轻轻地接吻,心里居然一阵恶心。
星期天一觉睡到十一点,起来已经是中午。上了一趟厕所,然后回来打开电脑。
听了一下午的Bejork,听得我有点神经透支。她的音乐仿佛毒品,让人陷入超快感的迷幻,但是听久了就会虚脱,会疲惫不堪,会绝望地想要死掉。
但我仍然爱极了她的音乐。只有她的声音能让我接触到真正的灵魂。
做完要交的功课,晚上在宿舍里看电视。看到在曼彻斯特举行一个大型运动会,女王也在那里观看。正在举行的是开幕式,只见乐队方阵走过以后,无数的孩子们每人拎了一桶颜料上场。正在那里奇怪,却看见孩子们在站成一个长方形以后开始往自己的身上刷颜料,看得我的眼珠子都快掉了出来。孩子们在音乐声中兴奋地刷着,白色的上衣顿时被刷得乱七八糟。但奇妙的是半分钟以后,奇迹出现了,长方形变成了一面鲜艳的英国国旗。眼看着这么愚蠢的创意居然出来这么精彩的效果,实在是匪夷所思。
紧接着,另一群孩子高举着一块硕大的白布冲了上来,巨大的白布把所有的孩子们都罩在了下面,然后只见孩子们又开始用刷子大刷头顶上的白布。我正在想这次他们是在干吗,广场上已经是一阵欢呼。当电视镜头从整个体育场上空俯拍下来,巨大的白布竟然变成了英国女王的头像。简直是太惊人的构思了。我没在现场都禁不住暗暗喝彩。
和陌生人说话
在伦敦的地铁站,已经是深夜十一点,我看着墙上的地铁路线图,一个英国男人走过来,他穿着黑色的短袖衬衫,有着褐色的头发和眼睛,年轻的面庞。他对我说了很多的话,我漠然地望着他,在他全部说完以后,我说了一句:对不起,我没听懂。
他愕然,说,对不起,你说什么?
我说,我没明白你的意思。抱歉。
他愣了一下,又问:你要去哪儿?
我说,Kings' cross.
然后一辆地铁列车呼啸而来,巨大的声音和阴影把我们彻底淹没。
到伦敦已经两个月,听力仍然是我难以逾越的障碍,也是我最后的障碍。事实上我的英文表达已经完全没有问题,惟一的问题就是听别人的话不知所云。尤其是英国本地人说话。我在大学硕士课程开始以前一直在进修语言。事实上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的英语已经进步了许多。
在去往Coventry的火车上我碰到一个澳大利亚来的男人,从盛产袋鼠的国家来的男人,在伦敦市区的金融中心工作。我和他坐在列车坐位的对面,就那样聊了一路。
他告诉我悉尼的风景,我告诉他北京的古董。当然我也耿耿于怀地提到了2000年奥运会。悉尼和北京,作为最后的竞争者,我仍然为两年前北京的落选怨恨远在南半球的悉尼。
呵呵,那是南半球第一次举办奥运会。他宽容地笑着说。
可是,可是……我仍然觉得那届奥运会的举办城市应该是北京。我说,你知道,2000年太重要了。是整整一千年的终结。澳大利亚的历史才几百年?
呵呵,他继续面带着宽容的微笑说,可是你们现在不是也申请到了吗?
那是在2008年。我说,太晚了,到那时候我已经老了。
我们哈哈大笑。
火车一路前行,穿越大英帝国无数的风景。从城市到乡村,从建筑到绿野。车窗外面是湛蓝的天。
我说,我喜欢英国的天。北京没有这么蓝的天,有时候有,那也是在吹大风的时候。
他说,为什么?因为污染?
我说,是的,中国人太多了,马路上到处都是车。
然后我问他伦敦市的人口,又问澳大利亚的人口。整个澳大利亚的人口也不过几千万。一个北京加一个上海就超过了。整个英国也不过四千多万。
但是他们的天的确很蓝。比我们的蓝。这有点像那个说外国的月亮比中国圆的笑话,不过我说的这一点是事实。事实就是他们拥有大片的绿地和蓝天。
坐在行驶在英国郊区的火车上,两个异乡的过客寂寞地聊着天。
在回来的火车上我碰到了一个英国女孩。事实上在我去的火车上我就看见她了。一个黑发的白人女孩,所以觉得很漂亮。穿着黑色的吊带裙和同色的外套,年纪很轻,后来知道她二十三岁。
在我下车的时候刚好她也同时下车,然后我们在同一个巴士站等车,然后我们上了同一辆巴士,然后我们在同一站下了车,然后我们分开。
没有想到的是在回来的时候我又碰到了她。她坐在火车站台边上的长椅上,安静地坐着。只是坐着就已经是一种美丽。
但是我却无暇去顾及她的美丽。我正在焦头烂额地在车站的电脑屏幕上寻找着我车票上所限定的车次。在我茫然地找了半天还找不着以后我决定问人,我前看后看,傍晚的车站人烟稀少,就她还坐在那里,于是我就转过身去问她。
她看了我的票,然后高兴地说,不用找了,你和我是同一趟车。
然后我们就开始聊天。
我记得你,她说,下车的时候我看到你的鞋。
她的意思是说她喜欢我穿的鞋,所以记住了我。说得我看看自己的鞋,白色的漆皮凉鞋,非常简单的款式,临出发的前一天在西单买的。只是因为它穿着比较舒服,橡皮跟的拖鞋,走多远的路都不累。
那时候就已经知道要走很远的路。走异路,到异地,寻找别样的人们。
送机票的人来的时候我正在收拾最后的行李。当天中午一点的飞机,我早上十一点才拿到机票。订票的人说,这是最后一张,不要就没有了。
事实上在出发的前一天我才到处打电话订票。一切都是匆忙决定。匆忙地开始,匆忙地进行,再匆忙地结束。以至于来不及和任何朋友告别。
我收拾着行李,不断地提着巨大的皮箱上秤。航空公司只允许托运30公斤,多一点都要罚款。在英国的朋友告诉我,因为带了很重的香肠,上次他在机场被罚了一千多块。
我问他,为什么不把香肠扔掉,在英国买一整箱也不会用到一千块。他说,都是他妈给装的,如果扔在机场她不知道该会有多伤心。
所以为了避免让我妈伤心,我拒绝让她给我装任何的行李。所有的东西都是我自己装进去。也不让她给我买任何她认为有用的东西。比如吹风机,比如电熨斗,比如成堆的熟肉和食品。
每装一次东西我就上一次秤,看到底是多少公斤。如果超了再想办法把能不带的东西尽量地拿出来。就这样反反复复,总算在我过机场安检的时候我的辛苦得到了最好的报偿——机场的公斤秤准确地显示出了我托运行李的总重量:29.8kg。
进入安检的时候,一个女孩排在我的前面。我发现她没有行李。过完安检以后她告诉我,她的行李已经托人给带进去了。她的行李严重超重,足足有50公斤。
我吓得目瞪口呆,我问她在那边下了飞机怎么办,我不相信她那么单薄的身体可以搬得动50公斤的庞然大物。她说伦敦那边有人接机,她已经谈好价钱,是一个中国人,会开车把她从伦敦机场直接送到几百公里以外她要读的语言学校。
她说她是要过去学服装设计。我问她为什么学服装这种时尚的东西不去巴黎,或者不在伦敦市里的大学,她说她找的是英国的中介,那个英国人告诉她那个学校是英国最好的服装艺术类学校。
下飞机以后,我们一起经过重重关口和安检,漫长的七八个小时的长途飞机旅程已经让我们筋疲力竭,但是刚到一个陌生的新国家新城市,无论如何我们都是十分兴奋的。我们各自推着巨大的行李推车,大呼小叫地在宽阔的希思罗机场里穿行。两个年轻的中国女孩一路奔驰,一直杀到了机场外面。
就这样到了伦敦。这座现在看起来已完全不新鲜的城市。在那一瞬间却是那么的新鲜。坐在从机场到学校的地铁列车上,看着满车厢的英国人坐在对面,车窗外面飞驰着伦敦郊区的各种风景。满眼的绿色。和傍晚七点多种的天空。暮色垂云。
两个月后我已经完全没有了关于这座城市和这个国家的陌生感。刚来的时候的语言障碍也已经完全消除。开始自己一个人走在外面,不需要打电话给中国来的朋友问怎么坐车怎么转站,甚至一个人去完全不认识的地方。
在从Coventry回来的火车上,我和那个英国女孩聊天。刚开始我看着在车站取的免费报纸,她看自己带来的一本厚厚的哈利·波特。看了没一会儿我们就开始聊天。我说这本书我也正在看,但是只刚看完了第一章。她说,我已经看了一半了,非常好看。我告诉她我看书的原因是因为我想练习英文,看别的书太难看懂,但是像这本书是写给儿童看的,所以我想看起来会比较简单。
然后我有点不好意思地说,虽然是这样,但是我还是有很多单词不认识。
她非常善良地说,那是因为这本书讲的是虚构的巫术的故事,有很多关于巫术和魔法的特殊内容,还有一些是作者自己编出来,我都没有见过。
我立刻觉得非常欣慰,虽然明知道她是在安慰我这个外国人脆弱的心灵。
聊这些的时候车窗外已是傍晚。晚上八点,外面的天空已经基本暗了下来。按照时令来讲,在英国现在已经是秋天了。天黑得越来越早,天亮得越来越晚。
我给妈妈打电话,问北京现在是不是还是四十度的温度。几个星期以前,在北京四十度高温的时候伦敦一直持续晴朗,一直都是二十一二度,最高也就是二十五度。我妈在电话里说,你简直是去避暑了。
已经立秋了。妈妈在电话里告诉我,现在北京凉快了,三十度左右。
三十度在北京已经是凉快。三十度我妈就已经心满意足。
我在英国经常冻得穿夹克,因为只带了29.8公斤而在傍晚的寒风中瑟瑟发抖。
不管怎么样,现在,北京和伦敦都已经是秋天。
走过画廊
周末,房东一家去郊外的别墅度假,室友欧瑞丽去了法国,偌大的房子里就只剩了我一个人。晚上,拉上从未动过的深色窗帘,把所有的夜景都关在外面,在房间里打开灯,坐在书桌前打开笔记本。
听到一首很久以前的歌,第一次听大约是在八年前。是他送给我听的。不是第一次谈恋爱,却从此深爱。所有的故事大约就在歌声响起的刹那开始。
现在的他和我,都已经天各一方。我坐在伦敦初秋的夜色里写着中文,他在北京。
白天的时候走过Trafalgar广场,看到很多人在放风筝。一只彩色的风筝从细细的绳索中挣脱出来,顺着风的方向飞翔在鸽子翱翔的天空上。这是个阴天,没有太多的阳光,只有层层叠叠的云,黄油一样涂抹在天际。
后来,我在广场对面的国家画廊里看到这样的天空。那是塞尚的一幅名作。我没有记下它的名字,却把那种印象记在了心里。层层叠叠的灰色的云,阴郁着的天空,从云层的缝隙间透出一缕奇异的光线。
还看到一幅画,大约是中世纪的作品,作者是一个不出名的画家。在那幅灰白色主调的油画里我居然看到了类似于中国水墨画的风景。画面是山和水,有些许的颜色,但是通篇都透着暗淡的白光。其他的油画都有着极其丰满的色彩,西洋油画一贯的浓墨重彩。也正是由于那幅画的特殊,我才停下来看了半天。那时候东西方的艺术还没有贯通,所以他不可能是受了中国画的影响,而是他自己的风格。
但是那样的画我只看到一幅。在古代的西方绘画里找到中国画的感觉。
中国画里的天空都是白色的,没有丝毫的色彩铺染,只是留白。当然这也和中国画本身使用的颜料有关,只是一枝毛笔,一盘研出来的黑色墨汁。所有的画具就这样备齐了,所有的景物和色彩都是一枝笔和着墨汁和水调出来的。浓的浓,淡的淡,就这样自然地在宣纸上浸淫开来。
中国画讲究意象,如同中国的诗。只画一次绝不修改。若是要改,那整幅画就等于毁了。这是水墨画,但即使是工笔画也是一次画成的,绝不复描。油画却讲究真实,先打素描草稿,再画颜色稿,不厌其烦地画了又画,改了又改,一幅画要画七八年,就算画了几十年也不新鲜。所有的色块都是不断地加上去的,一层又一层地叠在画布上,他们讲究的是最后的笔触。
十二三岁的时候我学过画,只可惜半途而废,喜欢却没有坚持下来。不然差一点想考美术学院。老师是我的表哥,一位真正的职业画家,开过无数的个人画展,得了无数奖,但是后来却改行下海经起了商。他的女儿,也就是我的侄女,也是从小学画,但今年考大学的时候他却死活不让她考美院。他的意见是,绘画作为艺术修养很有必要,但是如果要用它作为谋生的手段,那就太苦了。
以艺术为生的人的确是世界上最辛苦的人。虽然为艺术而生的人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世俗与天赋,很多时候我们仍然在这二者之间徘徊。国家画廊里陈列着自13世纪到20世纪的上千幅名作,行走在其中,仿佛无数个逝去的灵魂在大堂中飘游。
那都是各个时代的顶级大师。他们包括Leonardo,Michelangelo,Uccello,Bellini,Raphael,Cranach,Holbein,Tintoretto,Titian,Veronese,Rembrandt,Claude,Vermeer,Poussin,Rubens,Velazquez,Caravaggio,Gainsborough,Turner,Constable,Hogarth,Canaletto,Goya,Monet,Renoir,Seurat,VanGogh,Cézanne,Degas,还有很多无名的画家。漫步在他们其中的时候我想,那些迥然不同的命运,也许解读他们的生平比解读他们绘画的技巧更让人震撼。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喜好。更多的游人到这里来还是来看画的。有意大利人,法国人,德国人,日本人,来自世界各地,在这座艺术的最高殿堂里仰视昨天。
痕 迹
想不到出国以后第一次流泪,竟然是为了一个爱过的男人。是一个很平常的夜晚,什么也没有发生,我坐在电脑前玩纸牌游戏,一种很无聊的机械游戏,听着一首很无聊的中文歌。
就是这样。整个的情景就是这样。稀松平常,没有半点不一样的地方。伦敦,下过雨的晚上。
窗户关着,因为刚才刮很大的风。吹乱了所有我挂在床头的衣裳。还有满桌子的纸。有的纸是已经写好的报告,明天要交,密密麻麻地写满了英文字。
说不出来是为了什么,突然之间就流下了眼泪。眼泪夺眶而出,在我的手指按动鼠标键移动扑克牌的时候。没有半点声息地落下了初次的眼泪。
泪水落到嘴边,有一些凉,手却没有停,继续玩完了这一局。直到电脑屏幕上出现一行字:“你确定要放弃吗?”后面有三个选项:是;否;放弃。
我就这样轻易地选择了放弃。
来到英国以后就几乎没有再跟他有过联系。只有一次,通过一个电话,很简短的几句话,几乎什么也没有说就挂掉了。只是因为我不知道该对他说什么样的话。面对他,我总是过分紧张。总是这样。
我的心,他一直都知道。而他的心我却从不曾知道,或者是知道,但却永远也不能相信。
来到这边一切都好。昨天和家里通电话,老妈说她现在经常看有关留学生的电视节目,上个星期有一期北京电视台的节目,请了几个英国留学回来的人谈留学生活,我妈说她为了看这个把一直最爱看的电视剧都错过了。她说他们说他们有的是饿回来的,因为吃不惯英国的饭;有的是寂寞回来的,因为在那边没有一个朋友,一天说不了一句话;还有的是想家想回来的,妈妈说她看这期节目的时候就想,这些问题我一样都没有,她很放心。
我笑。妈妈一直是最了解我的人。她知道我在这些问题上从来不会碰到任何麻烦。事实上也是如此,到英国三个多月我没有丝毫的不适应或是不习惯。每天我自己做饭,吃得比在国内的时候还多,有时候还会请同学吃饭。他们都惊叹。朋友就不说了,学校还有好几个男生追我。当然他们追我并不是因为我多么有魅力,也不过是在异国他乡呆着太无聊或者是太寂寞了才会想找女朋友。我一一回绝,但是和他们成了很好的哥儿们,借给他们我从国内带来的CD唱片,或者发给他们我从网上DOWN下来的小说。
应付中国同学的追求还好说,法国男人就不是那么好打发的了。在学校的图书馆上网,直接就会有人来邀请你出去喝咖啡。我笑笑地对他们说不,他们也不会觉得被拒绝或者不好意思,说声再见就会走开。但是有一次我碰到了一个法国学生,他通过我的日本室友和我认识,然后就每天给我发手机短信息,说他想和中国女孩结婚,我回复他,说日本女孩也不错,他说哦,可是我更喜欢中国菜。
还有一个澳大利亚男孩喜欢我,非常帅,可能是我来英国以后认识的最帅的一个男人。他是我室友的朋友,因为我住的房间离门最近,所以他每次来找我的室友的时候都是我给他开门。一个周末的晚上,我的澳大利亚室友约了日本女孩出去看电影,我一个人正在房间里无聊地打着电脑扑克牌,这时候突然有人敲门。我打开门,看见他手里拿着一包薯片,假装不经意地问你为什么没有出去?晚上你没有约会吗?我笑,说没人约我。他说哦,是吗,你想去酒吧吗?
但问题是他太高了,将近有一米九。我觉得我的个子找男朋友一米八也就到头了,和他走在一起简直像和高跷走在一起。我必须抬起头来跟他说话。当然这也并不是主要原因,“感觉”这种东西很奇怪,有时候有,有时候又没有,总之是没法强求的。
或者是我已经习惯了长期以来的单身生活。
那天在网络上整理我在国内时上传的几年前的旅行图片,都是在我十八九岁的时候照的,那时候每年暑假我都到处乱跑,拿着不多的稿费,自己一个人走完了长江沿岸、凤凰、承德、青岛、五台山,无数祖国的大好河山。我记得那时候我一个多月的旅行总共带了一千五百块。路上还在重庆的邮局被偷了四百块。是我第一部长篇的稿费,我记得总共不到三千块,但对当时的我已经是一笔大钱。在七八年以前。
旅行的过程中我照了很多照片。那时候没有数码相机,照片对于我当时的自助旅行来说属于奢侈品,所以照得不多,但是基本上走到的每一个点都会有镜头记录下来。事实是,没有照相的那些旅行后来再也没有留下一点相关的痕迹,就好像没有发生过一样,让人失去了回忆的线索。如同青春般流逝得毫无痕迹。
我把那些照片一张一张地上传到我现在的网站。很多照片由于扫描的原因已经非常模糊,但它们所在的那个位置只是代表那里曾经存在过一段记忆的时光。在那个时间,那个地方,曾经有一个人轻轻地走过。正如她轻轻地来。
我要说的是,在上传那些久远的照片的时候,我突然一阵没来由的心痛。
那些画上的女子,年轻的岁月,和一个人的时光,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流过。像屏幕上幻灯放映的情景。
多年以后,我已经老去。
伦敦的时尚
刚到伦敦的时候我就发现这并不是一个非常讲究时髦的城市。到伦敦的第二天,我在市中心的Leicester广场散步,穿着一件绿色薄纱水袖的衣裳,配一条牛仔裤,在北京街头再普通不过的装扮,在这边却显得特别扎眼。
我在繁华的商业街区里逛街的时候,过路的人们都纷纷朝我看来。刚开始我还莫名其妙,问在一起的朋友是不是我的头发或者哪里出了什么问题。朋友笑说,没什么,这里很少有人穿这么夸张的衣服。我当时就惊叫了起来,说什么呀,这样的衣服也叫夸张?对我来说,这已经是再随便不过的了,真正夸张的衣服我根本没敢穿。
那天因为是周末,到处都挤满了人,我们走到一条开满时装店的商业街时,我正在满大街地四处乱看,有个人突然轻轻从后面碰了我一下。我回过头,是一个非常漂亮的英国女孩,也不过二十岁上下的年纪。
她惊羡得不得了地看着我说,对不起,请问你的这件衣服在哪里买的?我顿时乐开了花,我微笑着回答她:中国。
她继续惊讶地张大了嘴,一面目不转睛地上下打量着我,一面不住地说,天哪,太漂亮了,真的是太漂亮了。
我心里高兴得不得了,更加得意地告诉她说,在中国这样的衣服太多了,你去中国买吧。
她还在那里惊叹,啧啧称羡道,太漂亮了。可惜她看的根本就不是我,而是我身上的那件衣服,斜裁的水袖蕾丝纱衣,浅淡的绿色底色上的图案是深绿带黑的水墨蝴蝶。
临走的时候,我对她一笑,说,去北京玩吧,到北京你会买到很多这样的衣服的。
然后,我继续漫步在伦敦的大街上,心中充满了爱国主义和虚荣的喜悦。同行的朋友也觉得有些意外,说,看来你这样的衣服在这里还很受欢迎。我笑说是呀,早知道还不如多带点过来,在这边开个时装店。
相对于北京上海而言,伦敦的确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么摩登和时髦。街上的女孩子都穿得很随意,最常见的打扮就是一件背心加一条牛仔裤,如果天热的话就是吊带背心和短裙。在写字楼上班的女孩子也很少穿正式的职业套装,除非是年纪比较大或者是级别较高的女经理。很少有人穿连衣裙,可能在这里连衣裙属于比较正式的衣服。来伦敦这么长时间我只有一次看见过女孩穿长裙,还是在一个大学的毕业舞会上,所有的女孩都盛装出席,穿着晚礼服式的长裙。那天我的眼睛简直是超级享受,无数漂亮得不得了的英国女孩在眼前晃来晃去,我简直嫉妒得两眼发绿。
英国女孩有很好的皮肤和眼睛,而且大多很活泼漂亮,她们美貌的惟一天敌就是肥胖。如果一个英国女孩体重正常的话,那不管怎么样她都应该是一个美女,因为她拥有天生白皙细嫩的肌肤,金色或者深棕色的头发,姣好的身材。但是只要她一胖,那就完了,任凭她长得美若天仙,可惜身体惨不忍睹。未婚的女孩还好点,有很多英国女人一生完孩子或者人到中年就胖得离谱,穿多大号的衣服都没法形容,香港的肥肥到这里也只不过是中等身材。
伦敦虽然不是一个特别追赶时髦的城市,但无疑它是美丽的,而且正是在这种典雅而平和的氛围中显现出了它独特而高贵的美丽。刚到的时候,我还觉得人们的衣着很保守,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么时尚光鲜。现在,慢慢地,我才体会到,其实他们才是骨子里的时髦。他们玩流行已经是尽在掌握之中——是玩而不是追赶,是慢慢地静心消遣流行而不是紧赶慢赶地生怕落后。事实上他们永远也不会落伍,因为他们的时髦是无须刻意的,或者,换一句话讲,他们体现出来的是真正的品位和格调。
其实真正身在流行中的人永远也不会担心自己落伍。这就是为什么伦敦似乎并不是一个对流行那么敏感的城市。逛街的时候我就发现,他们今年夏季最新款的裙子去年我在北京已经穿了一个冬天,而最新推出的秋装皮鞋也是我去年秋天就已经穿过的。很多在这里看上去很新鲜的新上市的衣服和饰品,在北京几个月前基本都可以买到。我刚到伦敦时穿的那件绿色衣裳,两个月以后我才在伦敦的时装店里发现类似的款式,而且突然间到处都是这种水袖,大街上也开始流行起来,经常看到伦敦的女孩子穿着这样的衣服走在马路上。不过她们的衣服都没有图案和蕾丝,只是单色的。但这并不是说北京就走在时髦的前面,只能说明北京比伦敦更加关注和爱好流行的趋势。
但是在伦敦市中心的一些繁华街区,你才可以真正感受到什么是时尚。在邦德街一家最大的百货商场,我看见一条裙子,鲜红的颜色,微微透明的薄纱,在腰部和裙襟有极其特殊的剪裁,非常简单的设计却完美得无法形容。那时候我才领略到什么是真正的设计,什么是真正的美。那绝对是一个天才设计师的惊人杰作。触目惊心的美丽,我简直不能呼吸。在那一瞬间你才会感到什么是真正的时尚。不是流行,不是盲从,而是富于创造力的美。
伦敦真正的时尚其实并不在它的穿着打扮,也不是现代化的高楼大厦,相反,这些东西你在伦敦很少见到。但当你身处其中的时候,却会感觉到这座城市无所不在的文化。
这是一个真正的艺术之都。无论是最通俗的电视节目和电台音乐,还是最流行的唱片和影碟,或是博物馆里的典藏,古典画廊的世界名画,还是泰晤士河岸边的大师雕塑、随处可见的绘画作品和行为艺术家,以及整座城市浑然一体的古朴的风格建筑,都会让你时刻感受到它浓郁的艺术氛围。
这是伦敦真正让我惊叹和感动的地方。我喜欢它的平静,它美丽的优雅,没有丝毫浮躁的高贵气质。像一个真正的贵族,举手投足间都流露出大气的皇家风范。相比而言,美国也许只是一个经济上的暴发户,而伦敦更像一个最后的精神贵族。我无法表述这座美丽城市真正的魅力所在,但我知道,那来自于文明。经历了漫长的历史酿造后沉积下来的欧洲文明。这是一种渗透到骨子里的优雅。而这种珍贵的传统文明,在我们历史悠久的东方却正在慢慢地消失。
伦敦周末
闲暇的时候我会坐在街边的长椅上,像所有在这里休息的英国人一样晒太阳。我常常在无意中观察他们的神情,发现他们都生活得适意而安详。没有焦躁,没有失落,也没有苦闷的眼神,连蜷缩在马路边的流浪汉也安静地在小纸片上画着他们的图画,画完了就放在一边,碰到有过路的人愿意给他几个硬币,他就送他们一张他画的画。
星期六出去Shopping,和女友一起去逛街边卖衣服的小店。可能因为是周末的关系,大部分时装店都打出了减价折扣的招牌,惹得店里人山人海,随便进一家都挤满了人,有的人手里拿了七八件,就好像衣服不要钱一样。
买完衣服我们又去超市买下个星期的肉和蔬菜。平时上课很紧,没有时间,我们都是周末买好一个星期要吃的东西,然后放到冰箱储存起来。这里的超市有好几种,有街边随处可见的超市,也有由好几栋建筑连成一体的大型超市,英语里叫mall,就有点像我们的商业步行街的样子,但基本上都是在室内的。这里的超市都很方便,而且设想得十分周到,比如超市里外都有供顾客休息的坐椅,还有免费提供的布告栏,你可以在上面贴任何私人广告,也可以在上面找到各种各样的信息,比如租房,转让二手家具,或者是周末的足球赛缺几个人等等。如果你买的东西太多太重也没有关系,超市里带轱辘的车可以推到马路上,你可以一直推到你上车的地方,下班的时候会有人来把空车推回去。即使放在马路上过夜也没有关系,反正那种东西也没人要。
几乎所有的超市都只有一层。我来这里还没有碰到过需要上下楼的超市。因为这里的人到超市买东西都是一次采购好几天的东西,量很大,如果哪家超市需要拎着那么多大大小小的购物袋上楼下楼,那谁也不会去那家超市。每家超市的价格也各不相同。有时候同样的一盒鸡翅,在这家店卖两镑,到那家店就是三镑买一送一。不过总的来说都差不多,因为每家店都是有的东西便宜有的贵。
周六的晚上出去泡吧。女友Mary星期五就已经跟我讲好,和她的一个朋友出去玩。那个朋友是她在学校的图书馆碰到的,他借了她的书,就邀请她喝咖啡。可能是Mary觉得没有安全感,就约了我一起去。
酒吧的DJ看上去很老了,我开始猜他已经五十岁。后来近看才觉得也不过四十五六岁的年纪。他打的碟非常棒,听着这样的音乐实在爽快,如果这音乐是个二三十岁的DJ打出来的,那倒也平常了,但他已经是四五十岁的年纪,还能饱含着这样的激情,这一点让我实在钦羡。
在酒吧看见两个女学生样的同性恋。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两个女人轻轻地接吻,心里居然一阵恶心。
星期天一觉睡到十一点,起来已经是中午。上了一趟厕所,然后回来打开电脑。
听了一下午的Bejork,听得我有点神经透支。她的音乐仿佛毒品,让人陷入超快感的迷幻,但是听久了就会虚脱,会疲惫不堪,会绝望地想要死掉。
但我仍然爱极了她的音乐。只有她的声音能让我接触到真正的灵魂。
做完要交的功课,晚上在宿舍里看电视。看到在曼彻斯特举行一个大型运动会,女王也在那里观看。正在举行的是开幕式,只见乐队方阵走过以后,无数的孩子们每人拎了一桶颜料上场。正在那里奇怪,却看见孩子们在站成一个长方形以后开始往自己的身上刷颜料,看得我的眼珠子都快掉了出来。孩子们在音乐声中兴奋地刷着,白色的上衣顿时被刷得乱七八糟。但奇妙的是半分钟以后,奇迹出现了,长方形变成了一面鲜艳的英国国旗。眼看着这么愚蠢的创意居然出来这么精彩的效果,实在是匪夷所思。
紧接着,另一群孩子高举着一块硕大的白布冲了上来,巨大的白布把所有的孩子们都罩在了下面,然后只见孩子们又开始用刷子大刷头顶上的白布。我正在想这次他们是在干吗,广场上已经是一阵欢呼。当电视镜头从整个体育场上空俯拍下来,巨大的白布竟然变成了英国女王的头像。简直是太惊人的构思了。我没在现场都禁不住暗暗喝彩。
和陌生人说话
在伦敦的地铁站,已经是深夜十一点,我看着墙上的地铁路线图,一个英国男人走过来,他穿着黑色的短袖衬衫,有着褐色的头发和眼睛,年轻的面庞。他对我说了很多的话,我漠然地望着他,在他全部说完以后,我说了一句:对不起,我没听懂。
他愕然,说,对不起,你说什么?
我说,我没明白你的意思。抱歉。
他愣了一下,又问:你要去哪儿?
我说,Kings' cross.
然后一辆地铁列车呼啸而来,巨大的声音和阴影把我们彻底淹没。
到伦敦已经两个月,听力仍然是我难以逾越的障碍,也是我最后的障碍。事实上我的英文表达已经完全没有问题,惟一的问题就是听别人的话不知所云。尤其是英国本地人说话。我在大学硕士课程开始以前一直在进修语言。事实上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的英语已经进步了许多。
在去往Coventry的火车上我碰到一个澳大利亚来的男人,从盛产袋鼠的国家来的男人,在伦敦市区的金融中心工作。我和他坐在列车坐位的对面,就那样聊了一路。
他告诉我悉尼的风景,我告诉他北京的古董。当然我也耿耿于怀地提到了2000年奥运会。悉尼和北京,作为最后的竞争者,我仍然为两年前北京的落选怨恨远在南半球的悉尼。
呵呵,那是南半球第一次举办奥运会。他宽容地笑着说。
可是,可是……我仍然觉得那届奥运会的举办城市应该是北京。我说,你知道,2000年太重要了。是整整一千年的终结。澳大利亚的历史才几百年?
呵呵,他继续面带着宽容的微笑说,可是你们现在不是也申请到了吗?
那是在2008年。我说,太晚了,到那时候我已经老了。
我们哈哈大笑。
火车一路前行,穿越大英帝国无数的风景。从城市到乡村,从建筑到绿野。车窗外面是湛蓝的天。
我说,我喜欢英国的天。北京没有这么蓝的天,有时候有,那也是在吹大风的时候。
他说,为什么?因为污染?
我说,是的,中国人太多了,马路上到处都是车。
然后我问他伦敦市的人口,又问澳大利亚的人口。整个澳大利亚的人口也不过几千万。一个北京加一个上海就超过了。整个英国也不过四千多万。
但是他们的天的确很蓝。比我们的蓝。这有点像那个说外国的月亮比中国圆的笑话,不过我说的这一点是事实。事实就是他们拥有大片的绿地和蓝天。
坐在行驶在英国郊区的火车上,两个异乡的过客寂寞地聊着天。
在回来的火车上我碰到了一个英国女孩。事实上在我去的火车上我就看见她了。一个黑发的白人女孩,所以觉得很漂亮。穿着黑色的吊带裙和同色的外套,年纪很轻,后来知道她二十三岁。
在我下车的时候刚好她也同时下车,然后我们在同一个巴士站等车,然后我们上了同一辆巴士,然后我们在同一站下了车,然后我们分开。
没有想到的是在回来的时候我又碰到了她。她坐在火车站台边上的长椅上,安静地坐着。只是坐着就已经是一种美丽。
但是我却无暇去顾及她的美丽。我正在焦头烂额地在车站的电脑屏幕上寻找着我车票上所限定的车次。在我茫然地找了半天还找不着以后我决定问人,我前看后看,傍晚的车站人烟稀少,就她还坐在那里,于是我就转过身去问她。
她看了我的票,然后高兴地说,不用找了,你和我是同一趟车。
然后我们就开始聊天。
我记得你,她说,下车的时候我看到你的鞋。
她的意思是说她喜欢我穿的鞋,所以记住了我。说得我看看自己的鞋,白色的漆皮凉鞋,非常简单的款式,临出发的前一天在西单买的。只是因为它穿着比较舒服,橡皮跟的拖鞋,走多远的路都不累。
那时候就已经知道要走很远的路。走异路,到异地,寻找别样的人们。
送机票的人来的时候我正在收拾最后的行李。当天中午一点的飞机,我早上十一点才拿到机票。订票的人说,这是最后一张,不要就没有了。
事实上在出发的前一天我才到处打电话订票。一切都是匆忙决定。匆忙地开始,匆忙地进行,再匆忙地结束。以至于来不及和任何朋友告别。
我收拾着行李,不断地提着巨大的皮箱上秤。航空公司只允许托运30公斤,多一点都要罚款。在英国的朋友告诉我,因为带了很重的香肠,上次他在机场被罚了一千多块。
我问他,为什么不把香肠扔掉,在英国买一整箱也不会用到一千块。他说,都是他妈给装的,如果扔在机场她不知道该会有多伤心。
所以为了避免让我妈伤心,我拒绝让她给我装任何的行李。所有的东西都是我自己装进去。也不让她给我买任何她认为有用的东西。比如吹风机,比如电熨斗,比如成堆的熟肉和食品。
每装一次东西我就上一次秤,看到底是多少公斤。如果超了再想办法把能不带的东西尽量地拿出来。就这样反反复复,总算在我过机场安检的时候我的辛苦得到了最好的报偿——机场的公斤秤准确地显示出了我托运行李的总重量:29.8kg。
进入安检的时候,一个女孩排在我的前面。我发现她没有行李。过完安检以后她告诉我,她的行李已经托人给带进去了。她的行李严重超重,足足有50公斤。
我吓得目瞪口呆,我问她在那边下了飞机怎么办,我不相信她那么单薄的身体可以搬得动50公斤的庞然大物。她说伦敦那边有人接机,她已经谈好价钱,是一个中国人,会开车把她从伦敦机场直接送到几百公里以外她要读的语言学校。
她说她是要过去学服装设计。我问她为什么学服装这种时尚的东西不去巴黎,或者不在伦敦市里的大学,她说她找的是英国的中介,那个英国人告诉她那个学校是英国最好的服装艺术类学校。
下飞机以后,我们一起经过重重关口和安检,漫长的七八个小时的长途飞机旅程已经让我们筋疲力竭,但是刚到一个陌生的新国家新城市,无论如何我们都是十分兴奋的。我们各自推着巨大的行李推车,大呼小叫地在宽阔的希思罗机场里穿行。两个年轻的中国女孩一路奔驰,一直杀到了机场外面。
就这样到了伦敦。这座现在看起来已完全不新鲜的城市。在那一瞬间却是那么的新鲜。坐在从机场到学校的地铁列车上,看着满车厢的英国人坐在对面,车窗外面飞驰着伦敦郊区的各种风景。满眼的绿色。和傍晚七点多种的天空。暮色垂云。
两个月后我已经完全没有了关于这座城市和这个国家的陌生感。刚来的时候的语言障碍也已经完全消除。开始自己一个人走在外面,不需要打电话给中国来的朋友问怎么坐车怎么转站,甚至一个人去完全不认识的地方。
在从Coventry回来的火车上,我和那个英国女孩聊天。刚开始我看着在车站取的免费报纸,她看自己带来的一本厚厚的哈利·波特。看了没一会儿我们就开始聊天。我说这本书我也正在看,但是只刚看完了第一章。她说,我已经看了一半了,非常好看。我告诉她我看书的原因是因为我想练习英文,看别的书太难看懂,但是像这本书是写给儿童看的,所以我想看起来会比较简单。
然后我有点不好意思地说,虽然是这样,但是我还是有很多单词不认识。
她非常善良地说,那是因为这本书讲的是虚构的巫术的故事,有很多关于巫术和魔法的特殊内容,还有一些是作者自己编出来,我都没有见过。
我立刻觉得非常欣慰,虽然明知道她是在安慰我这个外国人脆弱的心灵。
聊这些的时候车窗外已是傍晚。晚上八点,外面的天空已经基本暗了下来。按照时令来讲,在英国现在已经是秋天了。天黑得越来越早,天亮得越来越晚。
我给妈妈打电话,问北京现在是不是还是四十度的温度。几个星期以前,在北京四十度高温的时候伦敦一直持续晴朗,一直都是二十一二度,最高也就是二十五度。我妈在电话里说,你简直是去避暑了。
已经立秋了。妈妈在电话里告诉我,现在北京凉快了,三十度左右。
三十度在北京已经是凉快。三十度我妈就已经心满意足。
我在英国经常冻得穿夹克,因为只带了29.8公斤而在傍晚的寒风中瑟瑟发抖。
不管怎么样,现在,北京和伦敦都已经是秋天。
走过画廊
周末,房东一家去郊外的别墅度假,室友欧瑞丽去了法国,偌大的房子里就只剩了我一个人。晚上,拉上从未动过的深色窗帘,把所有的夜景都关在外面,在房间里打开灯,坐在书桌前打开笔记本。
听到一首很久以前的歌,第一次听大约是在八年前。是他送给我听的。不是第一次谈恋爱,却从此深爱。所有的故事大约就在歌声响起的刹那开始。
现在的他和我,都已经天各一方。我坐在伦敦初秋的夜色里写着中文,他在北京。
白天的时候走过Trafalgar广场,看到很多人在放风筝。一只彩色的风筝从细细的绳索中挣脱出来,顺着风的方向飞翔在鸽子翱翔的天空上。这是个阴天,没有太多的阳光,只有层层叠叠的云,黄油一样涂抹在天际。
后来,我在广场对面的国家画廊里看到这样的天空。那是塞尚的一幅名作。我没有记下它的名字,却把那种印象记在了心里。层层叠叠的灰色的云,阴郁着的天空,从云层的缝隙间透出一缕奇异的光线。
还看到一幅画,大约是中世纪的作品,作者是一个不出名的画家。在那幅灰白色主调的油画里我居然看到了类似于中国水墨画的风景。画面是山和水,有些许的颜色,但是通篇都透着暗淡的白光。其他的油画都有着极其丰满的色彩,西洋油画一贯的浓墨重彩。也正是由于那幅画的特殊,我才停下来看了半天。那时候东西方的艺术还没有贯通,所以他不可能是受了中国画的影响,而是他自己的风格。
但是那样的画我只看到一幅。在古代的西方绘画里找到中国画的感觉。
中国画里的天空都是白色的,没有丝毫的色彩铺染,只是留白。当然这也和中国画本身使用的颜料有关,只是一枝毛笔,一盘研出来的黑色墨汁。所有的画具就这样备齐了,所有的景物和色彩都是一枝笔和着墨汁和水调出来的。浓的浓,淡的淡,就这样自然地在宣纸上浸淫开来。
中国画讲究意象,如同中国的诗。只画一次绝不修改。若是要改,那整幅画就等于毁了。这是水墨画,但即使是工笔画也是一次画成的,绝不复描。油画却讲究真实,先打素描草稿,再画颜色稿,不厌其烦地画了又画,改了又改,一幅画要画七八年,就算画了几十年也不新鲜。所有的色块都是不断地加上去的,一层又一层地叠在画布上,他们讲究的是最后的笔触。
十二三岁的时候我学过画,只可惜半途而废,喜欢却没有坚持下来。不然差一点想考美术学院。老师是我的表哥,一位真正的职业画家,开过无数的个人画展,得了无数奖,但是后来却改行下海经起了商。他的女儿,也就是我的侄女,也是从小学画,但今年考大学的时候他却死活不让她考美院。他的意见是,绘画作为艺术修养很有必要,但是如果要用它作为谋生的手段,那就太苦了。
以艺术为生的人的确是世界上最辛苦的人。虽然为艺术而生的人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世俗与天赋,很多时候我们仍然在这二者之间徘徊。国家画廊里陈列着自13世纪到20世纪的上千幅名作,行走在其中,仿佛无数个逝去的灵魂在大堂中飘游。
那都是各个时代的顶级大师。他们包括Leonardo,Michelangelo,Uccello,Bellini,Raphael,Cranach,Holbein,Tintoretto,Titian,Veronese,Rembrandt,Claude,Vermeer,Poussin,Rubens,Velazquez,Caravaggio,Gainsborough,Turner,Constable,Hogarth,Canaletto,Goya,Monet,Renoir,Seurat,VanGogh,Cézanne,Degas,还有很多无名的画家。漫步在他们其中的时候我想,那些迥然不同的命运,也许解读他们的生平比解读他们绘画的技巧更让人震撼。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喜好。更多的游人到这里来还是来看画的。有意大利人,法国人,德国人,日本人,来自世界各地,在这座艺术的最高殿堂里仰视昨天。
痕 迹
想不到出国以后第一次流泪,竟然是为了一个爱过的男人。是一个很平常的夜晚,什么也没有发生,我坐在电脑前玩纸牌游戏,一种很无聊的机械游戏,听着一首很无聊的中文歌。
就是这样。整个的情景就是这样。稀松平常,没有半点不一样的地方。伦敦,下过雨的晚上。
窗户关着,因为刚才刮很大的风。吹乱了所有我挂在床头的衣裳。还有满桌子的纸。有的纸是已经写好的报告,明天要交,密密麻麻地写满了英文字。
说不出来是为了什么,突然之间就流下了眼泪。眼泪夺眶而出,在我的手指按动鼠标键移动扑克牌的时候。没有半点声息地落下了初次的眼泪。
泪水落到嘴边,有一些凉,手却没有停,继续玩完了这一局。直到电脑屏幕上出现一行字:“你确定要放弃吗?”后面有三个选项:是;否;放弃。
我就这样轻易地选择了放弃。
来到英国以后就几乎没有再跟他有过联系。只有一次,通过一个电话,很简短的几句话,几乎什么也没有说就挂掉了。只是因为我不知道该对他说什么样的话。面对他,我总是过分紧张。总是这样。
我的心,他一直都知道。而他的心我却从不曾知道,或者是知道,但却永远也不能相信。
来到这边一切都好。昨天和家里通电话,老妈说她现在经常看有关留学生的电视节目,上个星期有一期北京电视台的节目,请了几个英国留学回来的人谈留学生活,我妈说她为了看这个把一直最爱看的电视剧都错过了。她说他们说他们有的是饿回来的,因为吃不惯英国的饭;有的是寂寞回来的,因为在那边没有一个朋友,一天说不了一句话;还有的是想家想回来的,妈妈说她看这期节目的时候就想,这些问题我一样都没有,她很放心。
我笑。妈妈一直是最了解我的人。她知道我在这些问题上从来不会碰到任何麻烦。事实上也是如此,到英国三个多月我没有丝毫的不适应或是不习惯。每天我自己做饭,吃得比在国内的时候还多,有时候还会请同学吃饭。他们都惊叹。朋友就不说了,学校还有好几个男生追我。当然他们追我并不是因为我多么有魅力,也不过是在异国他乡呆着太无聊或者是太寂寞了才会想找女朋友。我一一回绝,但是和他们成了很好的哥儿们,借给他们我从国内带来的CD唱片,或者发给他们我从网上DOWN下来的小说。
应付中国同学的追求还好说,法国男人就不是那么好打发的了。在学校的图书馆上网,直接就会有人来邀请你出去喝咖啡。我笑笑地对他们说不,他们也不会觉得被拒绝或者不好意思,说声再见就会走开。但是有一次我碰到了一个法国学生,他通过我的日本室友和我认识,然后就每天给我发手机短信息,说他想和中国女孩结婚,我回复他,说日本女孩也不错,他说哦,可是我更喜欢中国菜。
还有一个澳大利亚男孩喜欢我,非常帅,可能是我来英国以后认识的最帅的一个男人。他是我室友的朋友,因为我住的房间离门最近,所以他每次来找我的室友的时候都是我给他开门。一个周末的晚上,我的澳大利亚室友约了日本女孩出去看电影,我一个人正在房间里无聊地打着电脑扑克牌,这时候突然有人敲门。我打开门,看见他手里拿着一包薯片,假装不经意地问你为什么没有出去?晚上你没有约会吗?我笑,说没人约我。他说哦,是吗,你想去酒吧吗?
但问题是他太高了,将近有一米九。我觉得我的个子找男朋友一米八也就到头了,和他走在一起简直像和高跷走在一起。我必须抬起头来跟他说话。当然这也并不是主要原因,“感觉”这种东西很奇怪,有时候有,有时候又没有,总之是没法强求的。
或者是我已经习惯了长期以来的单身生活。
那天在网络上整理我在国内时上传的几年前的旅行图片,都是在我十八九岁的时候照的,那时候每年暑假我都到处乱跑,拿着不多的稿费,自己一个人走完了长江沿岸、凤凰、承德、青岛、五台山,无数祖国的大好河山。我记得那时候我一个多月的旅行总共带了一千五百块。路上还在重庆的邮局被偷了四百块。是我第一部长篇的稿费,我记得总共不到三千块,但对当时的我已经是一笔大钱。在七八年以前。
旅行的过程中我照了很多照片。那时候没有数码相机,照片对于我当时的自助旅行来说属于奢侈品,所以照得不多,但是基本上走到的每一个点都会有镜头记录下来。事实是,没有照相的那些旅行后来再也没有留下一点相关的痕迹,就好像没有发生过一样,让人失去了回忆的线索。如同青春般流逝得毫无痕迹。
我把那些照片一张一张地上传到我现在的网站。很多照片由于扫描的原因已经非常模糊,但它们所在的那个位置只是代表那里曾经存在过一段记忆的时光。在那个时间,那个地方,曾经有一个人轻轻地走过。正如她轻轻地来。
我要说的是,在上传那些久远的照片的时候,我突然一阵没来由的心痛。
那些画上的女子,年轻的岁月,和一个人的时光,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流过。像屏幕上幻灯放映的情景。
多年以后,我已经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