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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全程监管,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工作要求
1.加强源头治理 以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为抓手,积极推进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农业农村专项行动,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入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雷”行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专项行动期间,立案查处24起相关案件,集中销毁非法农资产品2.71吨。
2.加强环节监管 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实现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100%;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网络餐饮服务专项治理、酒类商品专项治理等,加强食品经营单位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加强特殊食品全生命周期监管,出台了落实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的相关管理指南,以及加强生产质量安全监管、经营监管和综合治理等制度文件,组织开展专业监管、综合执法和基层治理,推进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探索从粮食收购、储存、加工到流通的全产业链监管,开展收购原粮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库存粮食质量安全全覆盖清查。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实现生产许可发证企业分级监管全覆盖,加强非发证企业质量安全保证能力评估。
3.加强风险管控 制定并落实《2020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评价性抽检工作计划》,首次将上海海关纳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前移监测关口。开展《上海市粮油主要质量安全风险因素的摸排及防控研究》,探明了影响本市粮油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及风险程度,并提出相应防控措施。科学设置食品安全监测点和医疗机构,监测点覆盖全市16个区所有街道乡镇,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覆盖全市所有开展食源性疾病诊疗的医疗机构。加强食品抽检结果风险交流,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研判会商机制,定期召开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和预警工作例会,提出风险防控措施。
4.加强重大活动保障 积极开展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专项检查,保障人民群众节日饮食安全。制定并落实《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食品安全保障专项工作方案》,升级第三届进口博览会指挥平台,实现展会期间核心区域和重点场所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社会面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落实第三届“进博会”进口特殊食品“6+180+365”监管措施,对参展特殊食品实施“6天”展会临时许可、“180天”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延展,以及优先境外核查,促进“展品变商品”,放大溢出带动效应。
5.严惩违法犯罪 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推动食品领域重点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挖掘移送、查办以及立案监督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共同推动公益诉讼、处罚到人、行政非诉案件的处罚与执行、行刑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等工作,努力实现“查办一个案件,打击一类犯罪,规范一个行业”。专项行动期间,共查办各类食品案件3745起,罚款7045万元,移送公安案件26件;上海检察机关在食品安全领域共立案233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立案21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212件。
6.加强队伍建设 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后,为促使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切实履行职责,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重点强化基层食品安全执法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实施“职业化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加快干部知识更新、能力培训、实践锻炼,全面推进分类分级教育培训。同时,强化“专家型”监管队伍建设,组建特殊食品生产体系檢查员队伍,培养9名有资质参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审批境外核查的“国际化”专业人才。
五、加强质量提升,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推动落实《上海市食品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加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制定全国首张食品生产企业主体清单,明确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10大项108子项。目前,上海市已有52家食品工业企业获得国家颁发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证书;全市食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自查制度,并实施供应商检查评价制度和HACCP体系。推进食品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体系建设,力争在两年内推进并实现纳入本市追溯管理目录品种和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建立智能化生产过程追溯管理系统。
2.推动示范创建工程 在“守信超市”“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建设基础上,全面启动上海市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2020年已有46个街区开展示范创建,至2025年全市拟完成创建100个食品安全示范街区(路段、楼宇)、5000家网络食品经营示范店、2万家食品经营实体示范店。
3.实施质量提升行动 多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实施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实施“品质提升、产业升级、品牌培育”三大行动计划,持续推动上海市婴幼儿配方乳粉产业高质量发展。完善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常态化机制和问题处理制度,组织开展体系检查和监督检查。加强原辅料、产品配方、标签等管理,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和产品质量监督,提升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水平。 4.推进早餐工程建设 贯彻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早餐工程建设的见》(沪委办〔2020〕36号),推进落实上海市早餐工程建设,出台《关于落实本市早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市监食经〔2020〕358号),通过“优化审查标准,化解企业准入困境”“放宽品种限制,助力企业多样化经营”“释放政策空间,破解企业发展难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助力企业创新经营,满足市民日常需求。
六、加强区域合作,持续推进长三角地区食品安全一体化建设
1.推进区域信息追溯平台建设 加强与南京、杭州、合肥、无锡、宁波五市食安办的沟通协调,委托技术服务公司提供试点城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服务。现已建设完成南京市、无锡市和合肥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并已在南京和无锡市开展第一批企业试点及培训工作。上海市食药安办依托本市外延基地、长三角区域供应商,共计向长三角区域供应商开展追溯培训30余场,新增35家追溯企业,覆盖1400余人次。
2.推动区域信息追溯标准互认 启动长三角互认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信息追|安全|独家发布|溯标准立项工作,牵头起草《长三角地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追溯标准》相关内容。于2020年6月召开工作推进会,根据长三角相关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的意见建议,对标准(草案)予以修订完善。
3.建立区域标准合作机制 上海市牵头11个省、市、自治区相关部门做好油脂类、糖果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协助开展特膳类、饮料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组织召开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省级协作组长三角扩大会议,推动建立长三角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区域合作机制。
七、加强社会共治,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1.加强社会监督加强 12345市民服务热线、12315投诉举报热线等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强化重点、热点投诉举报信息分析报送,实行重大举报事项督查督办。修订《上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完善“吹哨人”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加大举报奖励范围,鼓励市民和企业内部知情人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主动接受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食品安全情况的监督,积极发挥社会监督员、市民巡访团和志愿者、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
2.引导社会参与 成立由15名专家委员组成的上海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开展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专题研究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论坛活动。加强食品行业协会建设,鼓励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和社会组织提供信息服务、技术创新、培训交流。积极推进《上海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实施,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全市共有74872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投保。开展食品安全优秀志愿者个人和集体评选活动,建立消费维权联络点等,注重发挥基层自治、社会协同、志愿服务等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
3.加强宣传教育 编制并公开发布了《2019年上海市食品安全状况报告》,通过解放日报、新华社等媒体渠道开展公众宣传和解读。结合食品安全普法宣传、食品安全“六进”宣传、保健食品“五进”科普宣传等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在全市范圍开展“云上食安”专题、食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食品安全宣传进企业等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系列活动;其中,食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参与答题人数50余万,累积答题600余万人次。联合市科技馆举办为期3个月的“餐桌的真心话大冒险——食品安全科普展”。在微信公众号、1500余个小区《人与健康》宣传栏、食品安全网等开设食品安全科普宣传专栏。依托各类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培养市民节约习惯。推进食品药品科普站进社区建设,目前已建成233个食品药品科普站,推动科普宣教活动覆盖每一个居(村),打通服务市民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