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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应急管理的全过程中,对于受灾地区的恢复是应急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衡量一个受灾地区的可恢复性,或者受灾地区某个功能的可恢复性,是其中的重要问题。灾后恢复分为灾后应急响应阶段的快速恢复以及恢复重建阶段的全面恢复两个阶段,首先对两个恢复阶段的特征进行了研究,二者在恢复对象、时间、成本、水平等方面都有不同的特征。接下来从探讨可恢复性评价的内涵出发,提出了可恢复性评价包括两类评价模型:评价优先恢复哪类受损对象的可恢复性评价以及针对某一类型受损对象如何进行恢复的可恢复性评价模型。构建针对受损对象种类的可恢复性模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