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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流动主要体现为农业劳动力逐步转向工业和服务业的过程,是经济增长、结构变化的必然结果。劳动力流动的第一阶段为兴起阶段,伴随着工业革命的开始时期,城市工商业吸收的劳动力较少,农业成为最先快速发展的基础性行业,农业劳动力的绝对数量逐渐增长。第二阶段发生于工业革命中期阶段,该阶段农业劳动力绝对数量相对稳定。
一、我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历程
我国劳动力流动也主要表现为农村劳动力转移,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是在农业内部从种植业部门向林牧渔业部门转移,农业内部的生产结构作了调整。第二步是在农村地区内部向以乡镇企业为主的非农产业转移。第三步是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地区流动。具体如下:1949—1957年。这一阶段,农业劳动力转移基本上是在未受到政府超经济力量控制的自发性转移,可以看作是符合经济规律的转移。继 1949—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之后,我国开始了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尤其是重工业的建设。由于从农村内部抽调劳动力大炼钢等,1958年农村劳动力比上年锐减3817万人,农业就业比重从1957年的81.2%陡降至58.2%,一年内下降了23个百分点。据统计,城镇人口由1957年的9900多万人猛增到1960年的1.3 亿人,同期所增城镇人口中,约有90%属于机械增长。然而,这才农业劳动力转移“浪潮”的寿命却极短。由于大量农业劳动力脱离农业,1957—1960年粮食产量下降了 24.4%。从1961年开始不得不进行为期三年的经济调整,并同时制定了极为严格的政策控制农村人口自由进入城镇。1961年,全国减少城镇人口1300万人,精减职工950万人,恢复到1957年的水平。1962年1月至1962年6月城镇人口共精减1600万人,同期精减职工1034万人,1962 年农村劳动力又比上年增加1500多万人。1963年,农业劳动力占社会劳动力的比重又陡升到 82.5%。1964—1978年。这一阶段,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基本上被置于政府的严格控制之下。1964年8 月,《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草案)》的颁布与严格实施,使得农村劳动力转移几乎停滞,农民也几乎被排斥在工业化之外。20世纪60年代初,政府就提出了把大部分毕业生送往农村的“15年安置计划”。1968—1977年,约有 1600万城市青年被送往农村。同期,还有数百万城市机关干部知识分子被下放农村劳动。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在改革开放以后重新出现。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农村劳动力向非农部门和城镇的转移呈现出加速的趋势。1978-2008 年,我國农业就业比重由1978年的70.5%下降到2008年的39.6%,就业结构变动率为30.9%,平均每年下降0.99个百分点。
二、我国劳动力流动的特点
(一)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深受国家战略、政策、制度的影响,但改革开放之后,市场的力量逐渐增强。
(二)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主要表现为短期流动,而不是永久性迁徙。
中国农村劳动力转向城市就业,绝大多数是部分家庭成员个人转移,而非举家迁移;大部分属于短期的流动性就业,而非长期迁移式就业。他们主要以获得短期较高货币收入为目标,回流现象比较明显。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之所以呈现该特点,原因主要是:
1.中国户籍制度对人口流动仍然具有较强的限制作用,以此为核心的一整套制度对农户举家长期搬迁具有极大的阻碍作用。
2.城镇的社会保障体系没有惠及农民工,农民在城务工并没有永久的保障,一旦失业或生大病等,他们将陷入困境。这使得理性的农民认识到城市不是他们滞留的永久之地。
3.农业劳动力文化水平和劳动技能较低,收入比较低,竞争力不强。他们的收入还不足以支撑他们在城镇的永久性定居。
4.在城镇,农民工属于地位低下者,经常会受到社会歧视或不公正待遇。这些感觉使他们很难长久忍受,不愿意长久滞留在一个受歧视的环境。
(三)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有较强的地域性和产业性特征。
1.就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区域特点来看,主要表现出以下几个突出的特征:
(1)从劳动力流向来看,中西部地区是主要的输出地,东部地区是主要的输入地。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提供的“中国农村劳动力就业及流动状况”报告显示, 2004年,中西部地区农民工流动就业占全国农民工的57%,而流入东部地区的农民工就业数量占到了全国农民工的70%。在当年转向省外的农村劳动力中,转向东部地区的比重为84.2%,转向中部地区的比重为7.7%,转向西部地区的比重为8.1%。
(2)以省内转移为主。虽然有大批量农民工跨省转移到东部发达地区,但从总体来看,中国农村劳动力主要是在省内流动。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对全国30个省(区、市) 6万多农户、 18万多农村劳动力进行的抽样调查显示: 1997年,省内转移比例为68.7%,省外转移仅为31.3%; 2001年省内转移比例为65.8%,转向外省的占34.2%; 2004年省内转移比例为59.1%,转向外省的占40.9%。
2.就产业分布来看,异地农业、工业、商业饮食业和服务业仍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行业。(作者单位为山西财经大学)
一、我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历程
我国劳动力流动也主要表现为农村劳动力转移,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是在农业内部从种植业部门向林牧渔业部门转移,农业内部的生产结构作了调整。第二步是在农村地区内部向以乡镇企业为主的非农产业转移。第三步是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地区流动。具体如下:1949—1957年。这一阶段,农业劳动力转移基本上是在未受到政府超经济力量控制的自发性转移,可以看作是符合经济规律的转移。继 1949—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之后,我国开始了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尤其是重工业的建设。由于从农村内部抽调劳动力大炼钢等,1958年农村劳动力比上年锐减3817万人,农业就业比重从1957年的81.2%陡降至58.2%,一年内下降了23个百分点。据统计,城镇人口由1957年的9900多万人猛增到1960年的1.3 亿人,同期所增城镇人口中,约有90%属于机械增长。然而,这才农业劳动力转移“浪潮”的寿命却极短。由于大量农业劳动力脱离农业,1957—1960年粮食产量下降了 24.4%。从1961年开始不得不进行为期三年的经济调整,并同时制定了极为严格的政策控制农村人口自由进入城镇。1961年,全国减少城镇人口1300万人,精减职工950万人,恢复到1957年的水平。1962年1月至1962年6月城镇人口共精减1600万人,同期精减职工1034万人,1962 年农村劳动力又比上年增加1500多万人。1963年,农业劳动力占社会劳动力的比重又陡升到 82.5%。1964—1978年。这一阶段,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基本上被置于政府的严格控制之下。1964年8 月,《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草案)》的颁布与严格实施,使得农村劳动力转移几乎停滞,农民也几乎被排斥在工业化之外。20世纪60年代初,政府就提出了把大部分毕业生送往农村的“15年安置计划”。1968—1977年,约有 1600万城市青年被送往农村。同期,还有数百万城市机关干部知识分子被下放农村劳动。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在改革开放以后重新出现。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农村劳动力向非农部门和城镇的转移呈现出加速的趋势。1978-2008 年,我國农业就业比重由1978年的70.5%下降到2008年的39.6%,就业结构变动率为30.9%,平均每年下降0.99个百分点。
二、我国劳动力流动的特点
(一)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深受国家战略、政策、制度的影响,但改革开放之后,市场的力量逐渐增强。
(二)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主要表现为短期流动,而不是永久性迁徙。
中国农村劳动力转向城市就业,绝大多数是部分家庭成员个人转移,而非举家迁移;大部分属于短期的流动性就业,而非长期迁移式就业。他们主要以获得短期较高货币收入为目标,回流现象比较明显。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之所以呈现该特点,原因主要是:
1.中国户籍制度对人口流动仍然具有较强的限制作用,以此为核心的一整套制度对农户举家长期搬迁具有极大的阻碍作用。
2.城镇的社会保障体系没有惠及农民工,农民在城务工并没有永久的保障,一旦失业或生大病等,他们将陷入困境。这使得理性的农民认识到城市不是他们滞留的永久之地。
3.农业劳动力文化水平和劳动技能较低,收入比较低,竞争力不强。他们的收入还不足以支撑他们在城镇的永久性定居。
4.在城镇,农民工属于地位低下者,经常会受到社会歧视或不公正待遇。这些感觉使他们很难长久忍受,不愿意长久滞留在一个受歧视的环境。
(三)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有较强的地域性和产业性特征。
1.就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区域特点来看,主要表现出以下几个突出的特征:
(1)从劳动力流向来看,中西部地区是主要的输出地,东部地区是主要的输入地。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提供的“中国农村劳动力就业及流动状况”报告显示, 2004年,中西部地区农民工流动就业占全国农民工的57%,而流入东部地区的农民工就业数量占到了全国农民工的70%。在当年转向省外的农村劳动力中,转向东部地区的比重为84.2%,转向中部地区的比重为7.7%,转向西部地区的比重为8.1%。
(2)以省内转移为主。虽然有大批量农民工跨省转移到东部发达地区,但从总体来看,中国农村劳动力主要是在省内流动。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对全国30个省(区、市) 6万多农户、 18万多农村劳动力进行的抽样调查显示: 1997年,省内转移比例为68.7%,省外转移仅为31.3%; 2001年省内转移比例为65.8%,转向外省的占34.2%; 2004年省内转移比例为59.1%,转向外省的占40.9%。
2.就产业分布来看,异地农业、工业、商业饮食业和服务业仍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行业。(作者单位为山西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