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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前提和保证。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战略任务,其核心就是要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统一到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上来,主动融入,有效作为,为服务发展大局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一、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在安全发展中促转变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把安全生产作为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安全发展的科学理论,完善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六中全会把安全生产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布局。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胡锦涛总书记在2006年3月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会上指出:“把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的理念纳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这是我们对于科学发展观认识的深化”。同时强调,“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也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
改革开放以来,南平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等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人民生活水平也极大提高。去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达621.24亿元,财政收入达52.26亿元,分别比1978年翻了超过六番和五番。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1586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116元,也分别比1984年翻了近五番和四番。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南平市安全生产形势多年持续保持平稳,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逐年持续大幅度下降。“十一五”前四年(2009年与2005年相比),我市各类事故起数下降53.39%,死亡人数下降40.32%,受伤人数下降44.88%。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平均每年死亡262人,比“十五”期间的361人,年均减少99人,下降37.79%,提前全面实现南平市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且各类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十五”期间我市各类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年平均10.6起,“十一五”的前四年南平市各类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年平均仅为4.25起。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和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显著下降,2009年与2005年相比,分别下降66.04%和79.54%,均提前全面实现“十一五”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但同时必须正视的是,南平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突出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一是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所占比重大。二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或不落实,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历史欠帐较多,安全设施设备落后,“三违”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三是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还不够完善,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手段比较落后,在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尤其突出。对此,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一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抓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同样也是政绩的政绩观,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的关系:二要建立科学的党委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建立完善考核奖惩、激励约束机制。
二、加强安全监管,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安监部门要自觉融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战略之中,围绕发展大局,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和福建省“责任落实年”工作落实,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完善机制为重点,强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全面推进“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并着力在以下七个方面,推进南平市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一)在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上促转变。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市政府的要求,充分发挥安监部门和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在安全生产上的综合监管、综合协调作用。强化政府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组织编制安全生产“十二五”发展规划,探索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完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通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预警通报,以及约谈、检查、考核奖惩、一票否决、责任追究等机制,健全综合监管各项制度,增强安全监管合力,提高综合监管水平。
(二)在强化源头管理上促转变。严把市场准入,认真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把好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条件的核查、审核关,提高准入门槛,进一步规范审查程序。在引进项目时,要严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不违反安全生产、不污染环境、不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三不”底线,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关。新建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标准进行建设,不允许出现新的安全欠帐;对历史遗留的安全欠帐问题,要认真督促企业制定整改计划,依法下达整改指令,限期组织整改到位,以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需要。
(三)在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上促转变。一是深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安全和效益。着力抓好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和分类整改工作,夯实“十个方面”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被评为C、D级的企业,要严格执行相应的约束措施,促其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实行停产停业整顿,直至采取关闭措施。二要以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为着力点,引导企业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完善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标准,全面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和安全管理水平,使企业生产的各个岗位、各个环节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实现“人、机、环境”的安全和谐,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在加强执法监察上促转变。严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始终把“打三非”、“反三违”、“防三超”作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重点,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综合协调的作用,主动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和专项执法,严肃查处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在执法监察中,特别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五)在政策引导上促改变。一是加强产业政策的引导,制定和完善南平市产业政策,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逐步淘汰落后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二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落实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积极推进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立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按照行业危险性的差别及安全生产的实效,实行浮动费率,体现激励措施,把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和内容,同步加以推进。
(六)在安全投入、科技创新上促转变。政府要加大对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制定相关优惠政策,激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科技创新。大力推广和发展安全生产的先进技术,引导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切实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要建立各级政府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专项资金,纳入当地财政预算,重点投入公益性和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同时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形成各级政府、企业及全社会多元化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七)在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上促转变。持续深化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公共聚集场所消防、矿山、危险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与民爆物品、特种设备、旅游、学校等十个方面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击和整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关闭取缔非法和不符合产业政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特别是要整顿关闭安全隐患严重的小矿山、小冶金、小企业,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工艺、设备。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对重大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不断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三、加强自身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安监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防范在先:要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努力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彻底整治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发展、和谐发展;要着力加强安监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提高安全监管和执法监察水平,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同时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安监工作纪律要求,秉公执法,不辱使命,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
一、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在安全发展中促转变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把安全生产作为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安全发展的科学理论,完善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六中全会把安全生产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布局。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胡锦涛总书记在2006年3月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会上指出:“把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的理念纳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这是我们对于科学发展观认识的深化”。同时强调,“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也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
改革开放以来,南平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等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人民生活水平也极大提高。去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达621.24亿元,财政收入达52.26亿元,分别比1978年翻了超过六番和五番。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1586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116元,也分别比1984年翻了近五番和四番。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南平市安全生产形势多年持续保持平稳,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逐年持续大幅度下降。“十一五”前四年(2009年与2005年相比),我市各类事故起数下降53.39%,死亡人数下降40.32%,受伤人数下降44.88%。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平均每年死亡262人,比“十五”期间的361人,年均减少99人,下降37.79%,提前全面实现南平市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且各类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十五”期间我市各类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年平均10.6起,“十一五”的前四年南平市各类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年平均仅为4.25起。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和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显著下降,2009年与2005年相比,分别下降66.04%和79.54%,均提前全面实现“十一五”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但同时必须正视的是,南平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突出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一是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所占比重大。二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或不落实,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历史欠帐较多,安全设施设备落后,“三违”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三是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还不够完善,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手段比较落后,在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尤其突出。对此,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一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抓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同样也是政绩的政绩观,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的关系:二要建立科学的党委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建立完善考核奖惩、激励约束机制。
二、加强安全监管,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安监部门要自觉融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战略之中,围绕发展大局,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和福建省“责任落实年”工作落实,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完善机制为重点,强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全面推进“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并着力在以下七个方面,推进南平市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一)在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上促转变。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市政府的要求,充分发挥安监部门和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在安全生产上的综合监管、综合协调作用。强化政府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组织编制安全生产“十二五”发展规划,探索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完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通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预警通报,以及约谈、检查、考核奖惩、一票否决、责任追究等机制,健全综合监管各项制度,增强安全监管合力,提高综合监管水平。
(二)在强化源头管理上促转变。严把市场准入,认真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把好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条件的核查、审核关,提高准入门槛,进一步规范审查程序。在引进项目时,要严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不违反安全生产、不污染环境、不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三不”底线,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关。新建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标准进行建设,不允许出现新的安全欠帐;对历史遗留的安全欠帐问题,要认真督促企业制定整改计划,依法下达整改指令,限期组织整改到位,以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需要。
(三)在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上促转变。一是深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安全和效益。着力抓好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和分类整改工作,夯实“十个方面”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被评为C、D级的企业,要严格执行相应的约束措施,促其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实行停产停业整顿,直至采取关闭措施。二要以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为着力点,引导企业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完善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标准,全面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和安全管理水平,使企业生产的各个岗位、各个环节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实现“人、机、环境”的安全和谐,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在加强执法监察上促转变。严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始终把“打三非”、“反三违”、“防三超”作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重点,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综合协调的作用,主动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和专项执法,严肃查处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在执法监察中,特别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五)在政策引导上促改变。一是加强产业政策的引导,制定和完善南平市产业政策,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逐步淘汰落后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二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落实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积极推进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立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按照行业危险性的差别及安全生产的实效,实行浮动费率,体现激励措施,把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和内容,同步加以推进。
(六)在安全投入、科技创新上促转变。政府要加大对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制定相关优惠政策,激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科技创新。大力推广和发展安全生产的先进技术,引导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切实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要建立各级政府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专项资金,纳入当地财政预算,重点投入公益性和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同时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形成各级政府、企业及全社会多元化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七)在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上促转变。持续深化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公共聚集场所消防、矿山、危险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与民爆物品、特种设备、旅游、学校等十个方面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击和整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关闭取缔非法和不符合产业政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特别是要整顿关闭安全隐患严重的小矿山、小冶金、小企业,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工艺、设备。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对重大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不断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三、加强自身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安监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防范在先:要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努力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彻底整治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发展、和谐发展;要着力加强安监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提高安全监管和执法监察水平,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同时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安监工作纪律要求,秉公执法,不辱使命,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