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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国家的发展,法制社会也走进了人们的心中,依法治国是我国发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进一步深入民心,在人民心中地位越来越高,目前社会越来越重视每个人的诚实与信用。目前社会,更需要人们遵从诚实守信的原则。本文讲述了《合同法》中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及《合同法》目前应用中所存在的问题。如何完善《合同法》体系,更好为社会做出服务。
关键词:《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研究
目前来看,合同法诚实信用已经具有世界法律现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诚信信用原则在近几年来越来越受到大家的关注,有很多法律、规则、原理、制度都在诚信原则的影响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一、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的由来
合同法是由社会活动构成的,可以说是贴近生活。而诚实信用的原则更具有道德性,这和《合同法》自身有一点不匹配,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应该意识到存在一种与众不同的伦理不在市场经济内也不存在理论体力内,即使市场经济存在黑暗的一面,但是交易仍然是等价交易,达成了正式平价交易的理论基础,应该遵循交易规则、诚实信用规范,只有合同法把道德理论结合起来,才能达到《合同法》应该有的效果[1]。
在诚实信用原则没有形成法律之前,一度被大家认为是一种道德范围内的问题,诚实信用原则是如何走进法律力的?我们应该清楚道德和法律之间的区别,道德通常是指日常生活中人们通过长期做某件事形成的一种习惯,是每个人自己制定的一种理论概念,属于道德范围都内的是行为通常都是自我内心感受到的,国家政府不能追究责任,比如给老人和孕妇让座,乱丢垃圾这种问题,法律是不能进行制裁的,但是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只是从道德这方面来提醒大家這些是需要注意或是不可以做的,与法律相比,法律起到的作用是约束我们不能损害他人的利益,法律符合道德所需,这就充分说明了,法律一定要合情合理。只有符合多方面才能称为是法律。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许多事件法律也无法真正达到完美解决,法律也有它自身的缺陷和不足之处,并不是每件事都能通过法律解决的[2]。
目前人们越来越重视诚实守信的问题,也发现《合同法》在两方交易中是不可缺少的,这条法规很好地解决了双方在交易中出现的一些缺陷以及弊端,从而推动了法律的地位,同时也让双方的权益得到了保障,双方不会出现不遵守诚实守信的问题而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
二、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的主要内容
1.合同订立自由
合同订立需要两个方面,分别是守约和承诺,满足这两点,才能符合法律效率,才能构成法律效力合同。守约和承诺体现了双方权利。双方在签订合同同时,都是从各自的利益出发,所以,想要平衡双方利益必然是一件难事,这时需要诚实守信原则发挥其本质作用,在这份合同中维护交易秩序,降低交易成本,优化合同程序,更好的解决问题。
2.合同选择对象的自由
合同制定方有权利决定订立对象。这种自由是合同制定方可以有选择权利与何人订立合同关系,合同指定人更好的实现自由选择。但是在目前社会事业领域仍然有许多不公平的竞争出现,使得另一方的利益无法体现,合同制定方也无法真正的享有合同对象的自由。
3.合同内容自由
合同制定方有权利自由决定条款中的内容,只要合同条款内容不触犯法律规定,也没有干涉社会公益,那么就是有效内容,法律应该认同这些内容合法有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时生效”这是我国《合同法》第44条规定。在合同正式成立之后,制定方是有权利对内容进行补救和改进的,如果改进的触碰了法律法规、妨碍了社会公益,那么合同则无效。
4.合同变更解除自由
制定方有权利变更合同,在合同成立后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双方应该通过协商来决定合同的解除或变更。在这期间自由协商可以解决合同的解除或者是合同的变更内容,所以说合同变更解除自由。
5.合同形式自由
合同制定方有权利选择合同形式,这种形式可以是口头形式或者是文字表达,在实际生活中,多数都是以纸稿来展现出来,给人一种方便、简洁、高校的形式。
6.合同安全
合同安全是针对预期利益,能够保障合同执行时的利益,目前经济市场缺乏城市守信的交易,这种问题的产生,主要是诚实守信的观念导致的,而《合同法》正是针对这一目的出发的,确保交易期间让双发都做到诚实守信,诚实守信的原则是建立安全交易首要保证。
7.合同正义
合同的本质是让交易的双方处于一个公平正义的平台,交易的双方都应该受到平等的对待,而且不论双方是获取收益,还是损失收益都应该平等对待,这种关系是一种正义的交换。
8.合同效率
有一个词一直影响着交易行为,就是效率,效率与合同法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合同法的效率可以让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收益。当我们联想到诚实信用原则与效率时,第一时间应该想到的就是交易成本如何效率化,需要在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订立合同。
三、结束语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就应该做到诚实守信,在《合同法》中,诚实守信更是重中之重,这为了实现合同双方的承诺,我们自己应当做到守诚信,不能违背约定去做一些损害他人利益的事情。信用是指,合同生效期间,我们不能去做一些超出合同范围、损害他人利益的事情。我们应当遵从这两个方面出发,让《合同法》运用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为我们的利益、权利做到保障,依法治国是我国目前发展的基础,逐渐完善法律,法律的权威才会让人信服,也会让我们的国家发展更进一步。
参考文献:
[1]冯国栋.浅谈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上的应用[J].法制博览,2018 (36):223.
[2]牟晨,王茹雯,刘增仪.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和完善路径探析[J].法制与社会,2014(15):13-14.
[3]吴鹏.用经济学方法分析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的必要性[J].企业导报,2013(05):185-186.
[4]李东.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其完善路径[J].人民论坛, 2012(29):88-90.
作者简介:
赵利(1979.03~ ),男,汉族,北京人,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研究方向:民商经济法。
关键词:《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研究
目前来看,合同法诚实信用已经具有世界法律现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诚信信用原则在近几年来越来越受到大家的关注,有很多法律、规则、原理、制度都在诚信原则的影响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一、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的由来
合同法是由社会活动构成的,可以说是贴近生活。而诚实信用的原则更具有道德性,这和《合同法》自身有一点不匹配,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应该意识到存在一种与众不同的伦理不在市场经济内也不存在理论体力内,即使市场经济存在黑暗的一面,但是交易仍然是等价交易,达成了正式平价交易的理论基础,应该遵循交易规则、诚实信用规范,只有合同法把道德理论结合起来,才能达到《合同法》应该有的效果[1]。
在诚实信用原则没有形成法律之前,一度被大家认为是一种道德范围内的问题,诚实信用原则是如何走进法律力的?我们应该清楚道德和法律之间的区别,道德通常是指日常生活中人们通过长期做某件事形成的一种习惯,是每个人自己制定的一种理论概念,属于道德范围都内的是行为通常都是自我内心感受到的,国家政府不能追究责任,比如给老人和孕妇让座,乱丢垃圾这种问题,法律是不能进行制裁的,但是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只是从道德这方面来提醒大家這些是需要注意或是不可以做的,与法律相比,法律起到的作用是约束我们不能损害他人的利益,法律符合道德所需,这就充分说明了,法律一定要合情合理。只有符合多方面才能称为是法律。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许多事件法律也无法真正达到完美解决,法律也有它自身的缺陷和不足之处,并不是每件事都能通过法律解决的[2]。
目前人们越来越重视诚实守信的问题,也发现《合同法》在两方交易中是不可缺少的,这条法规很好地解决了双方在交易中出现的一些缺陷以及弊端,从而推动了法律的地位,同时也让双方的权益得到了保障,双方不会出现不遵守诚实守信的问题而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
二、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的主要内容
1.合同订立自由
合同订立需要两个方面,分别是守约和承诺,满足这两点,才能符合法律效率,才能构成法律效力合同。守约和承诺体现了双方权利。双方在签订合同同时,都是从各自的利益出发,所以,想要平衡双方利益必然是一件难事,这时需要诚实守信原则发挥其本质作用,在这份合同中维护交易秩序,降低交易成本,优化合同程序,更好的解决问题。
2.合同选择对象的自由
合同制定方有权利决定订立对象。这种自由是合同制定方可以有选择权利与何人订立合同关系,合同指定人更好的实现自由选择。但是在目前社会事业领域仍然有许多不公平的竞争出现,使得另一方的利益无法体现,合同制定方也无法真正的享有合同对象的自由。
3.合同内容自由
合同制定方有权利自由决定条款中的内容,只要合同条款内容不触犯法律规定,也没有干涉社会公益,那么就是有效内容,法律应该认同这些内容合法有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时生效”这是我国《合同法》第44条规定。在合同正式成立之后,制定方是有权利对内容进行补救和改进的,如果改进的触碰了法律法规、妨碍了社会公益,那么合同则无效。
4.合同变更解除自由
制定方有权利变更合同,在合同成立后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双方应该通过协商来决定合同的解除或变更。在这期间自由协商可以解决合同的解除或者是合同的变更内容,所以说合同变更解除自由。
5.合同形式自由
合同制定方有权利选择合同形式,这种形式可以是口头形式或者是文字表达,在实际生活中,多数都是以纸稿来展现出来,给人一种方便、简洁、高校的形式。
6.合同安全
合同安全是针对预期利益,能够保障合同执行时的利益,目前经济市场缺乏城市守信的交易,这种问题的产生,主要是诚实守信的观念导致的,而《合同法》正是针对这一目的出发的,确保交易期间让双发都做到诚实守信,诚实守信的原则是建立安全交易首要保证。
7.合同正义
合同的本质是让交易的双方处于一个公平正义的平台,交易的双方都应该受到平等的对待,而且不论双方是获取收益,还是损失收益都应该平等对待,这种关系是一种正义的交换。
8.合同效率
有一个词一直影响着交易行为,就是效率,效率与合同法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合同法的效率可以让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收益。当我们联想到诚实信用原则与效率时,第一时间应该想到的就是交易成本如何效率化,需要在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订立合同。
三、结束语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就应该做到诚实守信,在《合同法》中,诚实守信更是重中之重,这为了实现合同双方的承诺,我们自己应当做到守诚信,不能违背约定去做一些损害他人利益的事情。信用是指,合同生效期间,我们不能去做一些超出合同范围、损害他人利益的事情。我们应当遵从这两个方面出发,让《合同法》运用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为我们的利益、权利做到保障,依法治国是我国目前发展的基础,逐渐完善法律,法律的权威才会让人信服,也会让我们的国家发展更进一步。
参考文献:
[1]冯国栋.浅谈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上的应用[J].法制博览,2018 (36):223.
[2]牟晨,王茹雯,刘增仪.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和完善路径探析[J].法制与社会,2014(15):13-14.
[3]吴鹏.用经济学方法分析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的必要性[J].企业导报,2013(05):185-186.
[4]李东.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其完善路径[J].人民论坛, 2012(29):88-90.
作者简介:
赵利(1979.03~ ),男,汉族,北京人,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研究方向:民商经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