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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迅速发展,成就显著。然而,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与不足。德国高职教育发展早、水平高。本文试图从对学生评价方式角度探析德国高职教育对我国的启示。
关键词:德国高职教育评价方式双元制校企合作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1)08(b)-0162-01
近年来,我国高职教育发展迅速,各方面成绩大家有目共睹。然而,存在诸多问题不容忽视,人才评价机制单一、培养过程注重教材本位、校企结合方式不明确等问题突出。德国职业教育发展较早、经验丰富,被称为“德国的第二根支柱”,其双元制教育模式号称是国家经济腾飞的秘密武器。本文试图从对学生评价方式角度探析德国职业教育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启示。
1 德国双元制高职教育的概况
德国高等职业教育起源于19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主要实施的机构为职业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教育出现后在短时间内为德国提供了大量专业技术人才,逐渐在社会人才培养体系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为当今德国社会经济繁荣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德国二元制职业教育在国家教育体系中起主导作用。它将传统的“学徒”培训方式与现代教育方式结合起来,将企业与学校结合起来,校企各为“一元”。
学校与企业的紧密结合是得过高职院校的显著特点之一,学校在学生培养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职业教育的招生由企业负责。德国职业教育的招生很大程度上由企业负责,学生现根据自身兴趣和能力向企业提出职位申请,在考核通过录取时,学生需要与企业先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再根据学徒的职业,到相关的学校报到进行学习。受教育者以“学徒”身份在企业实际的生产岗位和培训中心接受职业技能及相关工艺知识的培训,又以“学生”身份在学校接受文化基础和专业理论教育。
(2)职业教育的考核企业进行参与。根据德国相关法律规定,高职生在校期间均要参加两次国家考试,一次叫做期中考试,一次叫做结业考试。期中考试通过者方有资格参加结业考试。两次考试都以企业提供的成绩为主,以所在职业学校提供的成绩为参考。而企业所给的成绩中又以实际操作技能为主,笔试成绩为参考。
(3)职业教育的决策权和管理权很大程度上由企业把握。企业负责学生的招生工作,参与对学生的考核工作,职业学校运作过程中的经费问题也要部分由企业解决,企业几乎参与了高职生培养的各个环节,所以高职教育的决策权和管理权势必很大程度上由企业把握。
2 德国高职教育评价方式
德国将高职教育培养的人才视为德国产品高质量的保障在促进德国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其成功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学习与参考,甚至被西方国家称为“欧洲的楷模”。其教育培训方式确实有长人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德国职业教育以企业为主导,更多意义上意味着把职业教育的学生当成“预备工人”,他们的学习就是为了掌握技能适应工作,这样在教学活动中针对性增强,教学评价也有章可循。德国高职教育中实行“双师制”和“双评价机制”,把增强职业技能与文化知识结合起来,把学校培养和企业实际应用结合起来,有利于培养目标的完成,使学生迅速成长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2)德国职业教育分为中间考试和最终考试,日常考核按照板块进行,针对当前评价的能力单元,采用与之最合适、最相关的评价方法。在每一个教学环节实施后,学生都能够得到及时的考核评估,并获得及时的反馈信息。学生最终成绩的取得,通过分别到达各个阶段的要求来实现。相关研究证明,及时的反馈有利于知识的巩固和学习成绩的提高,学生可以在反馈中思考不足、总结应验、发展提高。
(3)并且尽可能的采用了多种评价方法如技能测试、模拟联系、直接观察等,确保了评价的有效性及合理性。多元评价机制更加凸显了整体性、灵活性、科学性、规范性。
3 启示与思考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国高职教育发展尚处于探索阶段,应该积极的引进先进的经验与模式。
教育部相关文件指出职业院校的培养目的是:以培养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设计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培训方案。高职院校学生毕业后都是要直接进入企业从事技术性工作。然而,一直以来,学校的评价是考核学生综合能力的唯一标准。随着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职教院校也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部分院校已经开始试行“双元制”评价方式,然而,在我国校企双评级机制尚处于探索阶段、普及性不强,校企合作方式并不稳固。大部分的职业院校仍然采用原始单一的评价机制,不利于培养目标的达成与学生长远的发展。在这方面,应进一步贯彻“双元制”评价机制,并引进德国先进的管理经验,从制度、条例、操作流程的方面引入,并依据我国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高职教育校企合作评价的范式。
大多数职业院校对书本理论知识的教学较为重视、监管也较严格。在教学活动中注重“知识本位”、“教材本位”而对实践性教学环节或教学任务则缺乏监管或监管不足。一些职业院校对课程的评价仅限于对教师理论教学系统的评价,并错误的把其作为课程评价的全面标准,以偏概全。这样的教学评价会对学生产生影响,使学生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技能,违背了职业院校培养的初衷,不利于学生、学校和社会发展。
德国高职教育则重视实践技能的培养,更好的贯彻高职教育培养目的,即适应社会需求、技术应用专门人才。德国高职院校在校学生在学校和企业进行学习的时间为1∶4或2∶3,而最后的综合评定,也是以企业考核的实际操作技能为主,以学校的文化知识考核为辅。评价权在企业会引导学生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掌握操作技能、习得先进技术方面,最终能够满足企业和社会需求,促进国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我国现行的考核方式主要是一次性的在期末进行文化知识的笔试,而忽视教学过程中的模块性考核。这种一锤定音式的评价方式不能使学生在但時间内不能获得反馈,而得到期末反馈时,本学期的课程也已经结束,来不及进行调整。考试评价的目的是检验教学成果,指导老师调整教学策略,让学生查漏补缺帮助其提高。我们可以借鉴德国高职教育多种评价方法如技能测试、模拟联系、直接观察等,并且采用模块考核、中间考核和最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把知识按照模块系统化进行考核与反馈,使学生意识到自己的优势与不足,及时的进行调整。
参考文献
[1] 石伟平,徐国庆.世界职业教育体系的比较[J].职教论坛,2004(1).
[2] 慕景强,胡怡芳.对能力本位课程改革效果评价方法的探索[J].职教论坛,2010(18).
关键词:德国高职教育评价方式双元制校企合作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1)08(b)-0162-01
近年来,我国高职教育发展迅速,各方面成绩大家有目共睹。然而,存在诸多问题不容忽视,人才评价机制单一、培养过程注重教材本位、校企结合方式不明确等问题突出。德国职业教育发展较早、经验丰富,被称为“德国的第二根支柱”,其双元制教育模式号称是国家经济腾飞的秘密武器。本文试图从对学生评价方式角度探析德国职业教育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启示。
1 德国双元制高职教育的概况
德国高等职业教育起源于19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主要实施的机构为职业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教育出现后在短时间内为德国提供了大量专业技术人才,逐渐在社会人才培养体系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为当今德国社会经济繁荣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德国二元制职业教育在国家教育体系中起主导作用。它将传统的“学徒”培训方式与现代教育方式结合起来,将企业与学校结合起来,校企各为“一元”。
学校与企业的紧密结合是得过高职院校的显著特点之一,学校在学生培养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职业教育的招生由企业负责。德国职业教育的招生很大程度上由企业负责,学生现根据自身兴趣和能力向企业提出职位申请,在考核通过录取时,学生需要与企业先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再根据学徒的职业,到相关的学校报到进行学习。受教育者以“学徒”身份在企业实际的生产岗位和培训中心接受职业技能及相关工艺知识的培训,又以“学生”身份在学校接受文化基础和专业理论教育。
(2)职业教育的考核企业进行参与。根据德国相关法律规定,高职生在校期间均要参加两次国家考试,一次叫做期中考试,一次叫做结业考试。期中考试通过者方有资格参加结业考试。两次考试都以企业提供的成绩为主,以所在职业学校提供的成绩为参考。而企业所给的成绩中又以实际操作技能为主,笔试成绩为参考。
(3)职业教育的决策权和管理权很大程度上由企业把握。企业负责学生的招生工作,参与对学生的考核工作,职业学校运作过程中的经费问题也要部分由企业解决,企业几乎参与了高职生培养的各个环节,所以高职教育的决策权和管理权势必很大程度上由企业把握。
2 德国高职教育评价方式
德国将高职教育培养的人才视为德国产品高质量的保障在促进德国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其成功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学习与参考,甚至被西方国家称为“欧洲的楷模”。其教育培训方式确实有长人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德国职业教育以企业为主导,更多意义上意味着把职业教育的学生当成“预备工人”,他们的学习就是为了掌握技能适应工作,这样在教学活动中针对性增强,教学评价也有章可循。德国高职教育中实行“双师制”和“双评价机制”,把增强职业技能与文化知识结合起来,把学校培养和企业实际应用结合起来,有利于培养目标的完成,使学生迅速成长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2)德国职业教育分为中间考试和最终考试,日常考核按照板块进行,针对当前评价的能力单元,采用与之最合适、最相关的评价方法。在每一个教学环节实施后,学生都能够得到及时的考核评估,并获得及时的反馈信息。学生最终成绩的取得,通过分别到达各个阶段的要求来实现。相关研究证明,及时的反馈有利于知识的巩固和学习成绩的提高,学生可以在反馈中思考不足、总结应验、发展提高。
(3)并且尽可能的采用了多种评价方法如技能测试、模拟联系、直接观察等,确保了评价的有效性及合理性。多元评价机制更加凸显了整体性、灵活性、科学性、规范性。
3 启示与思考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国高职教育发展尚处于探索阶段,应该积极的引进先进的经验与模式。
教育部相关文件指出职业院校的培养目的是:以培养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设计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培训方案。高职院校学生毕业后都是要直接进入企业从事技术性工作。然而,一直以来,学校的评价是考核学生综合能力的唯一标准。随着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职教院校也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部分院校已经开始试行“双元制”评价方式,然而,在我国校企双评级机制尚处于探索阶段、普及性不强,校企合作方式并不稳固。大部分的职业院校仍然采用原始单一的评价机制,不利于培养目标的达成与学生长远的发展。在这方面,应进一步贯彻“双元制”评价机制,并引进德国先进的管理经验,从制度、条例、操作流程的方面引入,并依据我国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高职教育校企合作评价的范式。
大多数职业院校对书本理论知识的教学较为重视、监管也较严格。在教学活动中注重“知识本位”、“教材本位”而对实践性教学环节或教学任务则缺乏监管或监管不足。一些职业院校对课程的评价仅限于对教师理论教学系统的评价,并错误的把其作为课程评价的全面标准,以偏概全。这样的教学评价会对学生产生影响,使学生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技能,违背了职业院校培养的初衷,不利于学生、学校和社会发展。
德国高职教育则重视实践技能的培养,更好的贯彻高职教育培养目的,即适应社会需求、技术应用专门人才。德国高职院校在校学生在学校和企业进行学习的时间为1∶4或2∶3,而最后的综合评定,也是以企业考核的实际操作技能为主,以学校的文化知识考核为辅。评价权在企业会引导学生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掌握操作技能、习得先进技术方面,最终能够满足企业和社会需求,促进国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我国现行的考核方式主要是一次性的在期末进行文化知识的笔试,而忽视教学过程中的模块性考核。这种一锤定音式的评价方式不能使学生在但時间内不能获得反馈,而得到期末反馈时,本学期的课程也已经结束,来不及进行调整。考试评价的目的是检验教学成果,指导老师调整教学策略,让学生查漏补缺帮助其提高。我们可以借鉴德国高职教育多种评价方法如技能测试、模拟联系、直接观察等,并且采用模块考核、中间考核和最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把知识按照模块系统化进行考核与反馈,使学生意识到自己的优势与不足,及时的进行调整。
参考文献
[1] 石伟平,徐国庆.世界职业教育体系的比较[J].职教论坛,2004(1).
[2] 慕景强,胡怡芳.对能力本位课程改革效果评价方法的探索[J].职教论坛,20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