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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开放QDII的时间比较晚。1985年12月,台湾“中央银行”以书面函件的形式通知台湾银行、“中央信托局”以及中国商业银行,先行试办“指定用途信托资金投资海外有价证券”业务。在此半年后,此案正式实施,几经台湾的“中央银行”核准的银行及基金公司可以集结台币资金,然后在核准额度内购买海外金融资产,1988年、1989年陆续成立了四个证券投资信托基金,在台湾募集资金投资海外有价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