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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海军舰艇编队远赴亚丁湾、索马里海域执行护航任务,是我国首次使用军事力量赴海外维护国家战略利益,是我军首次组织海上作战力量赴海外履行国际人道主义义务,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海军首次进行远洋护航行动,标志着我军职能使命由维护国家陆地安全向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历史性转变。本文主要探讨了我军舰海外护航的法律根据,分析了我军舰在海外护航过程中的法律运用问题,并阐明了我军舰海外护航的法律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