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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分析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提出:劳动,特别是智力劳动创造企业剩余价值,智力资本所有者有权分享企业净剩余.对智力的资本化要求在现有财务会计体系下合理计量、核算和报告智力资本,本文对智力资本会计的理论框架和核算方法进行了探讨,提出智力资本计量模式和与传统财务会计既相对独立又融为一体的智力资本核算与报告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