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法律关系中的农民工法律地位探析

来源 :大东方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m123987679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从一般法律关系的角度看,农民工的法律地位体现在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保障和要求中。从具体法律关系的层面考察,农民工的法律地位在行政、经济和民事法律关系中有着多元化的体现。而农民工法律地位得到确认和保障的最终体现,则在于国民待遇。
  关键词:农民工;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国民待遇
  在农民工的法律地位和权益保障方面,应该关注利益分配规则的公平性。因此,希望通过对不同法律关系中的农民工法律地位的讨论,探索真正体现公平正义的实现途径。
  一、一般法律关系中农民工的法律地位
  一般法律关系是在宪法基础上形成的具有普遍性的、固化的社会联系。一般法律关系没有特定的主体,也不是基于具体的事实才产生的,所体现的是一个国家所有公民之间具有经常性和稳定性的法律状态。一般法律关系是一元化的法律关系,其基础就是宪法。所谓的农民工法律地位实质上就是农民工在宪法关系中的法律地位。在宪法关系中,基本主体是国家和公民,作为公民的组成部分,农民工与其他公民一样享受宪法赋予的权利,同时也要履行宪法规定的义务。因此,从宪法的视角看,农民工应该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法律地位:一是作为公民的平等地位。即农民工与其他公民在政治、经济和社会一切领域依法享有同等的权利,包括宪法规定的在性别、民族、法律、宗教等方面基本的平等权利。二是在政治上的平等地位。也就是农民工作为公民所具有的参加政治生活的各类民主权利,诸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三是在经济上的平等地位。即农民工作为公民所享有的宪法赋予的平等的经济物质利益方面的各种权利,包括私有财产权、继承权、劳动就业权以及农村集体财产的共有权等。四是在社会中的平等地位。也就是农民工应该享有的社会权利。30多年来,农民工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包括在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农民工应该在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险,以及最低工资、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享有与城镇职工平等的社会保障权,以及社会救济、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所有权利。五是在教育上的平等地位。即农民工在教育领域应该享有的公民基本权利,对于农民工来说主要体现为自身的职业培训权和子女接受国民教育的权利。
  二、具体法律关系中农民工的法律地位
  与一般法律关系相反,具体法律关系是一种发生在具体的主体之间的一种社会联系,其产生主要基于具体的事实和法律规范。具体法律关系是多元化的法律关系。就农民工而言,主要涉及到其在行政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等方面的法律地位。
  1.在行政法律关系上,国家行政机关处于主导地位,农民工处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地位,必须依法服从行政机关的管理,同时国家行政机关也应该依法履行自身的职责,不能将农民工与其他群体分别对待。所以,国家行政机关必须要对农民工依法行政,在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中强化对农民工的管理和服务。农民流入地的地方政府要客服地方保护主义思想,对农民工一视同仁,给予农民工与当地居民平等的“国民待遇”;农民工流出地的地方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为农民工提供就业培训、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服务和保障。
  2.在经济法律关系上,农民工的法律地位主要通过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来体现。农民工与用人单位要在平等和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形成劳动关系,必须要在国家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明确双方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农民工来讲,在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时间、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方面要符合《劳动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保障自身的基本权益。
  3.在民事法律关系上,基于民事法律关系中法律主体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农民工一方必须要获得与另一方当事人平等的法律地位。就农民工和与其生活在同一座城市的城镇居民来讲,双方应该平等地参与民事活动,平等地享有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如果农民工与城镇居民处于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当中,任何一方享有民事权利,另外一方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义务,绝对不能因为双方户籍方面的差异而有任何改变,包括双方享有平等的财产所有权,双方的法定债权及合同权利要受到法律的同等保护,双方享有平等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生命健康权,等等。
  三、国民待遇是农民工法律地位的最终体现
  无论是一般法律关系还是特殊法律关系,所体现的农民工的法律地位归根到底为农民工寻求的就是基本的国民待遇。对于这个问题,客观而言,国家所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已经赋予了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每一位公民同等的基本国民待遇。按照对等原则和公平原则,农民工的所得应该与其贡献对等,农民工也应该享有作為公民的应该享有的最基本的国民权益和保障,国家不应该根据公民的出身、户籍、职业等因素而区别对待。但是,现实中的情况却与法律的设计大相径庭,主要受城乡二元制的影响,农民工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权利与城镇居民就是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大量的文件包括一些法律法规也承认了城乡二元制,在制度层面认可了现实意义上差别对待的合理性。其中最为典型的代表就是生命健康权保护上的“同命不同价”,即在确定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时,法律规定要根据户籍将受害人区分为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然后再按照各自的实际收入状况施以不同水平的保护。所幸的是,这种利益分配规则的不平等正在从立法和司法实践层面被打破,对那些在经常居住地在城镇、主要生活来源来自于城市的农村居民,或者失地农民,均可参照城镇居民予以保护,并且放松了对受害人一方严苛的举证责任要求。类似行动,正是将国民待遇从思想观念层面落实到农民工权益法律保护实践中的有益探索。
  (作者单位:云南行政学院)
其他文献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传统的施工技术渐渐难以满足实际的工程施工需求,显露出许多的弊端,相关建设单位应积极的创新技术理念,充分整合有关的资源及技术条件,创新施工技术手段。  关键词:土木工程建筑;施工技术;现状以;创新  1.土木工程建筑施工技术的特点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土木工程建设的数量也与日俱增。在不同的土木工程中,其建筑施工所采用的技术种类和要求也是不同的,因此土木工程规模
期刊
股东出资是公司资本制度中的重要内容,债权出资则是股东们的某一种可供选择的出资形式。随着现代公司法的不断向前发展,债权出资能否真正被现代法律“扶正”,真正名正言顺的走进法治大框架是一个值得我们认真关注的问题。因为一旦制度供给不足将会影响债权出资应有功效,滋生许多问题。而关于债权出资的几个关键问题,学界给出了激烈讨论,我从中归纳总结了几种主要观点以及发表了我的个人拙见,不足之处还请各位专家学者们批评指
期刊
摘要:住宅土地使用權续期问题一直是社会争议的焦点问题,续期需缴纳高额土地出让金引起了社会热议,尽管国土局进行了过度性的处理,但法律中缺乏关于住宅自动续期具体操作的规定,从保护产权的基础上兼顾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分析应按房子的不同用途进行划分,自住型的自动无偿续期,而非自住型的应该承担有偿续期的费用。  关键字:住宅用地使用权续期 自住型 产权保护  一、住宅用地使用权续期的现状  温州有一批20年产
期刊
摘要:从司法参与主体的视角来看,冤案成因的共性主要体现在公安机关非法取证与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失灵、检察机关未落实法律监督职责、法院未能中立审判,有罪推定的倾向明显以及律师受到排斥,公检法过度“配合”等问题。  关键词:冤案;成因;司法参与主体  一、公安机关非法取证与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失灵  “重口供,轻物证”一直以来都是我国侦查机关办案的一个突出的特点,对口供的依赖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侦查人员会穷
期刊
摘 要:我国乡村旅游发轫于20世纪80年代,发展速度惊人,攀枝花乡村旅游起步较晚,但与全国一样在其规范性、产品、营销等方方面面都面临众多问题,尤其产品低端雷同明显。本文针对攀枝花市乡村旅游发展实际情况,探索其转型升级中的产品模式。  关键词:攀枝花;乡村旅游;转型;升级  一、攀枝花市乡村旅游发展现状  攀枝花市的乡村旅游起步于上世纪末、发展于本世纪初的“农家乐”。经历了从无序自由发展到政府规范引
期刊
摘要:在司法实践中个人独资企业变更债权人的关系变得极为复杂,如何界定债务承担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通过案例形式进行导入,分析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地位和变更投资人后的债务承担问题,并提出在今后司法实践中需要改进的立法建议。  关键词: 法律地位 变更投资人 债务承担  一、富坤有限公司与晶鑫达机械厂债务纠纷案  (一)案情简介  在2013年1月26日,邱兵(被告)以晶鑫达机械厂的名义向富坤贸易公司(
期刊
摘 要:本文通过对医疗卫生改革等新形势下,乡镇卫生院工会组织存在问题的梳理和分析,思索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的对策和建议,期望对加强对卫计系统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加强;卫生院;工会;建设;思考  在医疗卫生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下,由于乡镇卫生院工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减少了职工对工会的信誉度,直接影响了工会工作的有效开展。因此,加强基层卫生院工会组织建设,必须因势应变,坚持
期刊
摘 要:思想决定出路,大学生作为进步思想和先进文化的传承者,其思想政治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将决定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出路,党和政府关心大学生的发展和进步,就是关心国家的未来。现阶段是我国改革与发展的攻坚阶段,是国内与国际接轨的特殊阶段,新的时代背景下大学生的学习特点及思想动态都出现了新的变化,高校作为培育高素质人才的摇篮,是大学生正确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的塑造基地,更当承担起时代赋予的重要使命,铁肩担
期刊
习总书记指出:“好干部不会自然而然产生。”成长为一个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组织培养。干部的党性修养、思想觉悟、道德水平不会随着党龄的积累而自然提高,也不会随着职务的升迁而自然提高,需要终生努力。要想成为好的组工干部,就要遵照习总书记指示,要“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加強党性修养、加强品格陶冶,时刻用党章、用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就要“
期刊
摘 要:体育锻炼对于青少年的身体和心理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青少年的心理健康问题也已经越来越成为关注的话题。所以通过体育锻炼来提高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水平是一种不错的选择。文章就通过跆拳道项目为主要的阐述点,以提高青少年的心理健康为主要目标,探究了跆拳道项目对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同时根据跆拳道项目的特点重点探究如何充分利用跆拳道项目来提高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水平,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