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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了减轻家庭负担,解决部分经济问题,或者使所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升专业素养,弥补学校教学的不足,一些在校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做兼职。而众多兼职中做家教是首选。从事家教的多为女生,但是由于女大学生自身业务素养、社会阅历水平、家教市场不完善等方面使得女大学生在做家教时存在一些风险,如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做家教所获报酬受到侵犯。结果其非但未达到预期目的,反而荒废学业。本文立足现实通过大学生职前考察、职前培训、政府或学校出面完善家教市场、大学生和家教方签订劳动合约等方式来将风险最小化,使收益最大化。
大学生兼职已成为一种普遍存在且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是大学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兼职,可以获得一部分收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还能早一点了解社会,既锻炼自己的能力又能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而在众多兼职中,家教是大学生的首选职业。大学生家教是指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的以培养自立、自强精神并获得相应报酬为主要目的上门辅导教学服务。从事这一职业的尤以女大学生居多[1]。本研究立足现实来阐述女大学生做家教的风险与收益,通过搜集文献资料、访谈等方式,提出相关策略将风险最小化,使收益最大化。希望能对大学生以后从事家教工作有所帮助,同时能给从事这方面研究的学者提供一些参考。
一、女大学生做家教的风险家教现象在高校中相当普遍,但女大学生做家教时要特别谨慎。由于一些人为的消极因素使得女大学生在做家教过程中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财产受到侵犯,还荒废自己的学业,有可能没达到兼职目的反而滋长拜金主义心理等从而使家教质量不高。做家教给女大学生带来的风险主要表现如下:
(一)人身安全有可能受到威胁
通过访谈一些同学,他们说做家教有一定的风险,她们最担心的是人身安全问题。大学生社会阅历浅,思想单纯,防范意识差,尤其是女生在做家教时是单独去别人家里,这种情况是很危险的。搜狐网曾报道,2002年3月5号,辽宁铁岭市某高校一个正当花季的女大学生王红在做家教时,被雇主卢宏松强奸,由于害怕事后王红到公安机关告他,卢宏松用家中的铁钎击打王红头部数下,将其杀死,卢宏松服毒自杀未遂。卢宏松经过长时间的思想斗争,终于在当日下午到铁岭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投案自首。据其交代,他是看了报纸,知道四川有这样的案例,才想到用同样的手段作案的。开发区分局的刘彦民局长对记者讲,全国已发生了多起女家教被雇主强奸、杀害的案例,希望这些女学生在做家教时,能够提高警觉,避免这样的悲剧重演[2]。
(二)获报酬权益有可能受侵犯
由于家教市场的不完善,女大学生找家教主要通过三种方式:同学或老师介绍,网上或学校宣传栏,家教中介组织。而大多数是通过中介公司。有研究显示,在我国家教中介市场中大学生与家教中介组织之间存在着信息的高度不对称状态[3]。女大学生阅历浅,缺乏防范意识,她们做家教往往不签订合同,仅仅达成一种心理契约,而且很难对家教中介组织的财务实力、经营状况、服务质量和发展前景作出正确的评估。同时,由于家教中介市场容量小,家教中介组织较多且规模小,经营不规范。他们利用其掌握的优势信息损害大学生利益,骗取女大学生的中介费。另外,做家教时所获报酬,有的是当日结算,有的是当月结。家长找各种理由拖欠或扣取工资,比如孩子辅导效果不明显,进步不快、辅导方法不好等等,由于相关立法上存在漏洞以及执法人员执法不力,对大学生权益维护不够,而女大学生也往往缺乏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意识,觉得这几十块钱无所谓,不值得用法律,所以无形中放纵了非法中介以及缺乏信誉的雇主,进而肆无忌惮地侵害其他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正常学业有可能受影响
女大学生在做家教前预定目的与家教后不相符合,到最后只是减轻了经济负担,获得金钱上的收获而并未得到真正的实践锻炼。而有的女大学生做家教时染上了拜金主义心理,很多大学生说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花大量的时间做家教,最后荒废了自己的学业,当真正走向社会时,却因自己专业知识技能不够硬而被社会淘汰,这是得不偿失的。
二、女大学生做家教的收益
做家教可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了解社会、锻炼自身的业务素养将理论应用于实践,同时有利于弥补学校教学的不足,帮助那些因各种原因不能有效辅导孩子学习的家长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主要表现如下:
(一)减轻家庭经济压力
现阶段我国大部分人还是集中于农村,如果家里有大学生,生活条件可想而知。一些大学生,尤其是女生她们表示很体谅父母,所以在校期间通过做家教挣取一部分钱来减轻父母的压力。据统计,多数大学生还是会选择家教作为自己的兼职,因为家教投资少,收益大且快,又不偏离学业,尤其有些大学生会根据自己的专业来选择家教类型。
(二)有助于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升专业素养
我们平时在课堂或书本上学到的知识最终还是要应用到实践中的,如果大学生做家教时所辅导内容与自己的专业很好地结合起来。马克思主义哲学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理论和实践结合获得的效果更好,通过这一检验、修正、再检验的过程,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那么做家教就是一个双赢的过程。
(三)能弥补学校教学的不足,提高孩子的学习成绩
做家教一般是一对一,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辅导,可达到因材施教的目的,从而弥补了学校教育不能照顾到每一同学的不足。如果方法得当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由于一些家长们整天忙于自己的事业而无暇顾及孩子的学习,所以要请家教帮忙辅导孩子的学习。但并不是说请了家教,家长们就可以坐享其成了,孩子的生活和精神世界还是要求家长们亲自参与,因为家长才是孩子最重要的人。
三、将收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的建议
做家教既有利也有弊,而对于利弊的权衡还要看女大学生在做家教时抱有什么态度以及整个做家教的过程如何操作。如何才能使受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笔者提出以下策略:
(一)规范家教市场,维护大学生的权利
政府出面将大学生做家教这一特殊群体纳入法律援助的计划和体制之中,而高校发挥协助作用,在学校内设立学生社团。当大学生遭受侵权后,由学生社团作为个体大学生的“代言人”积极联系法律部门来处理侵权事件。还可以借助网络、社会媒体的新闻监督和舆论来帮忙,从而避免女大学生做家教时人身安全和财产受到侵犯。另外,大学生在去做家教前最好将自己做家教的时间段、地点等情况告知自己寝室的同学。
(二)明确做家教的动机和目的,以便达到预定目标
做家教时要从自身将来发展出发,从事与自己专业知识紧密相关的家教,有一定的目的性,特别要端正动机,要虚心有耐心,注意自己的素养。另外,做家教的时间不能太频繁,这样会占用大量的学习时间,注意理性选择时间范围。所谓的理性选择时间范围就是家教收益大于学习收益的时间范围。在我们可以接受的交通时间和家教时间的极限,花费4个小时家教可以让我们不赔也不赚。也就是将我们学习的潜在收益等价转化为现金收益[4]。至于,做家教时选择哪个层次学生辅导问题,有研究显示,无论辅导哪个层次学生收益都是相同的。
(三)做家教时注意方法,切实提高孩子
首先,要让辅导对象认可自己接受自己,这样他才会认真学习;其次,要全面了解所辅导的孩子,包括其性格特征、兴趣爱好以及生活习惯等;另外,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孩子身心发展的特点,对孩子采取正面教育或挫折教育。教育心理学规律说明,正强化或负强化可以改变同类反应物在将来发生的频率。还要注意与学生所在学校教学的配合,多与学生的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沟通,以便更好的提高孩子,获得较大的收益。
【参考文献】
[1]涂婷,黄文龙等."在校女大学生兼职情况的调研报告———以湖北经济学院为例[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9).
[2]郑玉,汤宇梅.家庭教育投资的盲目性及原因探析[J].当代教育论坛(学科教育研究),2007(9).
[3]雷万鹏.家庭教育投资成因探析[J].学前教育研究,1995(1).
[4]赵忠心.要不要给孩子聘请家庭教师[J].少年儿童研究,1995(2).
[5]庄佳蹈.聘请家庭教师利弊析[J].教育导刊,1990(25).
[1]许政法.大学生家庭教师维权探析[J].高校后勤研究,2008(5).
[2]http://learning.sohu.com/09/21/article16092109.shtml.
[3]李云生.吕志轩.王建国.大学生与家教中介组织之间行为的博弈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07(7).
[4]曲广军,黄宜坤.基于临沂市家教信息的合理性判断[J].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7(36).
大学生兼职已成为一种普遍存在且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是大学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兼职,可以获得一部分收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还能早一点了解社会,既锻炼自己的能力又能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而在众多兼职中,家教是大学生的首选职业。大学生家教是指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的以培养自立、自强精神并获得相应报酬为主要目的上门辅导教学服务。从事这一职业的尤以女大学生居多[1]。本研究立足现实来阐述女大学生做家教的风险与收益,通过搜集文献资料、访谈等方式,提出相关策略将风险最小化,使收益最大化。希望能对大学生以后从事家教工作有所帮助,同时能给从事这方面研究的学者提供一些参考。
一、女大学生做家教的风险家教现象在高校中相当普遍,但女大学生做家教时要特别谨慎。由于一些人为的消极因素使得女大学生在做家教过程中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财产受到侵犯,还荒废自己的学业,有可能没达到兼职目的反而滋长拜金主义心理等从而使家教质量不高。做家教给女大学生带来的风险主要表现如下:
(一)人身安全有可能受到威胁
通过访谈一些同学,他们说做家教有一定的风险,她们最担心的是人身安全问题。大学生社会阅历浅,思想单纯,防范意识差,尤其是女生在做家教时是单独去别人家里,这种情况是很危险的。搜狐网曾报道,2002年3月5号,辽宁铁岭市某高校一个正当花季的女大学生王红在做家教时,被雇主卢宏松强奸,由于害怕事后王红到公安机关告他,卢宏松用家中的铁钎击打王红头部数下,将其杀死,卢宏松服毒自杀未遂。卢宏松经过长时间的思想斗争,终于在当日下午到铁岭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投案自首。据其交代,他是看了报纸,知道四川有这样的案例,才想到用同样的手段作案的。开发区分局的刘彦民局长对记者讲,全国已发生了多起女家教被雇主强奸、杀害的案例,希望这些女学生在做家教时,能够提高警觉,避免这样的悲剧重演[2]。
(二)获报酬权益有可能受侵犯
由于家教市场的不完善,女大学生找家教主要通过三种方式:同学或老师介绍,网上或学校宣传栏,家教中介组织。而大多数是通过中介公司。有研究显示,在我国家教中介市场中大学生与家教中介组织之间存在着信息的高度不对称状态[3]。女大学生阅历浅,缺乏防范意识,她们做家教往往不签订合同,仅仅达成一种心理契约,而且很难对家教中介组织的财务实力、经营状况、服务质量和发展前景作出正确的评估。同时,由于家教中介市场容量小,家教中介组织较多且规模小,经营不规范。他们利用其掌握的优势信息损害大学生利益,骗取女大学生的中介费。另外,做家教时所获报酬,有的是当日结算,有的是当月结。家长找各种理由拖欠或扣取工资,比如孩子辅导效果不明显,进步不快、辅导方法不好等等,由于相关立法上存在漏洞以及执法人员执法不力,对大学生权益维护不够,而女大学生也往往缺乏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意识,觉得这几十块钱无所谓,不值得用法律,所以无形中放纵了非法中介以及缺乏信誉的雇主,进而肆无忌惮地侵害其他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正常学业有可能受影响
女大学生在做家教前预定目的与家教后不相符合,到最后只是减轻了经济负担,获得金钱上的收获而并未得到真正的实践锻炼。而有的女大学生做家教时染上了拜金主义心理,很多大学生说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花大量的时间做家教,最后荒废了自己的学业,当真正走向社会时,却因自己专业知识技能不够硬而被社会淘汰,这是得不偿失的。
二、女大学生做家教的收益
做家教可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了解社会、锻炼自身的业务素养将理论应用于实践,同时有利于弥补学校教学的不足,帮助那些因各种原因不能有效辅导孩子学习的家长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主要表现如下:
(一)减轻家庭经济压力
现阶段我国大部分人还是集中于农村,如果家里有大学生,生活条件可想而知。一些大学生,尤其是女生她们表示很体谅父母,所以在校期间通过做家教挣取一部分钱来减轻父母的压力。据统计,多数大学生还是会选择家教作为自己的兼职,因为家教投资少,收益大且快,又不偏离学业,尤其有些大学生会根据自己的专业来选择家教类型。
(二)有助于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升专业素养
我们平时在课堂或书本上学到的知识最终还是要应用到实践中的,如果大学生做家教时所辅导内容与自己的专业很好地结合起来。马克思主义哲学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理论和实践结合获得的效果更好,通过这一检验、修正、再检验的过程,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那么做家教就是一个双赢的过程。
(三)能弥补学校教学的不足,提高孩子的学习成绩
做家教一般是一对一,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辅导,可达到因材施教的目的,从而弥补了学校教育不能照顾到每一同学的不足。如果方法得当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由于一些家长们整天忙于自己的事业而无暇顾及孩子的学习,所以要请家教帮忙辅导孩子的学习。但并不是说请了家教,家长们就可以坐享其成了,孩子的生活和精神世界还是要求家长们亲自参与,因为家长才是孩子最重要的人。
三、将收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的建议
做家教既有利也有弊,而对于利弊的权衡还要看女大学生在做家教时抱有什么态度以及整个做家教的过程如何操作。如何才能使受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笔者提出以下策略:
(一)规范家教市场,维护大学生的权利
政府出面将大学生做家教这一特殊群体纳入法律援助的计划和体制之中,而高校发挥协助作用,在学校内设立学生社团。当大学生遭受侵权后,由学生社团作为个体大学生的“代言人”积极联系法律部门来处理侵权事件。还可以借助网络、社会媒体的新闻监督和舆论来帮忙,从而避免女大学生做家教时人身安全和财产受到侵犯。另外,大学生在去做家教前最好将自己做家教的时间段、地点等情况告知自己寝室的同学。
(二)明确做家教的动机和目的,以便达到预定目标
做家教时要从自身将来发展出发,从事与自己专业知识紧密相关的家教,有一定的目的性,特别要端正动机,要虚心有耐心,注意自己的素养。另外,做家教的时间不能太频繁,这样会占用大量的学习时间,注意理性选择时间范围。所谓的理性选择时间范围就是家教收益大于学习收益的时间范围。在我们可以接受的交通时间和家教时间的极限,花费4个小时家教可以让我们不赔也不赚。也就是将我们学习的潜在收益等价转化为现金收益[4]。至于,做家教时选择哪个层次学生辅导问题,有研究显示,无论辅导哪个层次学生收益都是相同的。
(三)做家教时注意方法,切实提高孩子
首先,要让辅导对象认可自己接受自己,这样他才会认真学习;其次,要全面了解所辅导的孩子,包括其性格特征、兴趣爱好以及生活习惯等;另外,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孩子身心发展的特点,对孩子采取正面教育或挫折教育。教育心理学规律说明,正强化或负强化可以改变同类反应物在将来发生的频率。还要注意与学生所在学校教学的配合,多与学生的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沟通,以便更好的提高孩子,获得较大的收益。
【参考文献】
[1]涂婷,黄文龙等."在校女大学生兼职情况的调研报告———以湖北经济学院为例[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9).
[2]郑玉,汤宇梅.家庭教育投资的盲目性及原因探析[J].当代教育论坛(学科教育研究),2007(9).
[3]雷万鹏.家庭教育投资成因探析[J].学前教育研究,1995(1).
[4]赵忠心.要不要给孩子聘请家庭教师[J].少年儿童研究,1995(2).
[5]庄佳蹈.聘请家庭教师利弊析[J].教育导刊,1990(25).
[1]许政法.大学生家庭教师维权探析[J].高校后勤研究,2008(5).
[2]http://learning.sohu.com/09/21/article16092109.shtml.
[3]李云生.吕志轩.王建国.大学生与家教中介组织之间行为的博弈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07(7).
[4]曲广军,黄宜坤.基于临沂市家教信息的合理性判断[J].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