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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母亲 老舍
  
  母亲的娘家是北平德胜门外。土城儿外边,通大钟寺的大路上的一个小村里。村里一共有四五家人家,都姓马。大家都种点不十分肥美的地,但是与我同辈的兄弟们。也有当兵的,作木匠的,作泥水匠的,和当巡察的。他们虽然是农家,却养不起牛马,人手不够的时候,妇女便也须下地作活。
  。
  对于姥姥家,我只知道上述的一点。外公外婆是什么样子,我就不知道了,因为他们早已去世。至于更远的族系与家史,就更不晓得了;穷人只能顾眼前的衣食。没有功夫谈论什么过去的光荣;“家谱”这字眼,我在幼年就根本没有听说过。
  母亲生在农家,所以勤俭诚实,身体也好。这一点事实却极重要,因为假若我没有这样的一位母亲,我以为我恐怕也就要大大的打个折扣了。母亲出嫁大概是很早,因为我的大姐现在已是六十多岁的老太婆,而我的大外甥女还长我一岁啊。我有三个哥哥,四个姐姐,但能长大成人的,只有大姐,二姐,三姐。三哥与我。我是“老”儿子。生我的时候。母亲已有四十一岁,大姐二姐已都出了阁。
  由大姐与二姐所嫁入的家庭来推断,在我生下之前,我的家里,大概还马马虎虎的过得去。那时候定婚讲究门当户对,而大姐丈是作小官的,二姐丈也开过一闻酒馆,他们都是相当体面的人。
  可是,我,我给家庭带来了不幸:我生下来,母亲晕过去半夜,才睁眼看见她的老儿子——感谢大姐,把我揣在怀中,致未冻死。
  一岁半,我把父亲“克”死了。
  兄不到十岁,三姐十二、三岁,我才一岁半,全仗母亲独力抚养了。父亲的寡姐跟我们一块儿住,她吸鸦片,她喜摸纸牌,她的脾气极坏。为我们的衣食,母亲要给人家洗衣服,缝补或裁缝衣裳。在我的记忆中,她的手终年是鲜红微肿的。白天,她洗衣服,洗一两大绿瓦盆。她作事永远丝毫也不敷衍,就是屠户们送来的黑如铁的布袜,她也给洗得雪白。晚问,她与三姐抱着一盏油灯,还要缝补衣服,一直到半夜。她终年没有休息,可是在忙碌中她还把院子屋中收拾得清清爽爽。桌椅都是旧的,柜门的铜活久已残缺不全,可是她的手老使破桌面上没有尘土,残破的铜活发着光。院中,父亲遗留下的几盆石榴与夹竹桃,永远会得到应有的浇灌与爱护,年年夏天开许多花。
  哥哥似乎没有同我玩耍过。有时候,他去读书;有时候,他去学徒;有时候,他也去卖花生或樱桃之类的小东西。母亲含着泪把他送走,不到两天,又含着泪接他回来。我不明白这都是什么事,而只觉得与他很生疏。与母亲相依为命的是我与三姐。因此,她们做事,我老在后面跟着。她们浇花,我也张罗着取水;她们扫地。我就撮土……从这里,我学得了爱花,爱清洁,守秩序。这些习惯至今还被我保存着。有客人来。无论手中怎么窘,母亲也要设法并一点东西去款待。舅父与袁哥们往往是自己掏钱买酒肉食。这使她脸上羞得飞红,可是殷勤的给他们温酒作面,又结她一些喜悦。遇上亲友家中有喜丧事,母亲必把大褂洗得干干净净,亲自去贺吊——份礼也许只是两吊小钱。到如今如我的好客的习性,还未全改,尽管生活是这么清苦。因为自动儿看惯了的事情是不易改掉的。
  姑母常闹脾气。她单在鸡蛋里找骨头。她是我家中的阎王。直到我入了中学,她才死去,我可是没有看见母亲反抗过。“没受过婆婆的气,还不受大姑子的吗?命当如此!”母亲在非解释一下不足以平服别人的时候,才这样说。是的,命当如此。母亲活到老,穷到老,辛苦到老,全是命当如此。她最会吃亏。给亲友邻居帮忙,她总跑在前面:她会给婴儿洗三——穷朋友们可以因此少花一笔“请姥姥”钱——她会刮痧,她会给孩子们剃头,她会给少妇们绞脸……凡是她能作的,都有求必应。但是吵嘴打架,永远没有她。她宁吃亏,不逗气。当姑母死去的时候,母亲似乎把一世的委屈都哭了出来。一直哭到坟地。不知道哪里来的一位侄子,声称有承继权,母亲便一声不响,教他搬走那些破桌子烂板凳,而且把姑母养的一只肥母鸡也送给他。
  可是,母亲并不软弱。父亲死在庚子闹“拳”的那一年。联军入城。挨家搜索财物鸡鸭,我们被搜两次。母亲拉着哥哥与三姐坐在墙根。等着“鬼子”进门,街门是开着的。“鬼子”进门,一刺刀先把老黄狗刺死,而后入室搜索。他们走后。母亲把破衣箱搬起。才发现了我。假若箱子不空,我早就被压死了。皇上跑了,丈夫死了。鬼子来了,满城是血光火焰,可是母亲不怕,她要在刺刀下,饥荒中,保护着儿女。北平有多少变乱啊,有时候兵变了,街市整条的烧起,火团落在我们院中。有时候内战了,城门紧闭,铺店关门,昼夜响着枪炮。这惊恐,这紧张。再加上一家饮食的筹划,儿女安全的顾虑,岂是一个软弱的老寡妇所能受得起的?可是,在这种时候,母亲的心横起来,她不慌不哭,要从无办法中想出办法采。她的泪会往心中落!这点软而硬的个性,也传给了我。我对一切人与事,都取和平的态度,把吃亏看作当然的。但是,在作人上,我有一定的宗旨与基本的法则,什么事都可将就,而不能超过自己划好的界限。我怕见生人,·}白办杂事,怕出头露面;但是到了非我去不可的时候,我便不得不去,正像我的母亲。从私塾到小学,到中学,我经历过起码有廿位教师吧,其中有给我很大影响的,也有毫无影响的,但是我的真正的教师。把性格传给我的,是我的母亲。母亲并不识字,她给我的是生命的教育。
  当我在小学毕了业的时候,素友一致的愿意我去学手艺,好帮助母亲。我晓得我应当去找饭吃,以减轻母亲的勤劳困苦。可是,我也愿意升学。我偷偷的考入了师范学校——制服,饭食,书籍,宿处,都由学校供给。只有这样,我才敢对母亲提升学的话。入学。要交十元的保证金。这是一笔巨款!母亲作了半个月的难,把这巨款筹到,而后舍泪把我送出门去。她不辞劳苦,只要儿子有出息。当我由师范毕业,而被派为小学校校长,母亲与我都一夜不曾合眼。我只说了句:“以后,您可以歇一歇了!”她的回答只有一串串的眼泪。我入学之后,三姐结了婚。母亲对儿女是都一样疼爱的,但是假若她也有点偏爱的话,她应当偏爱三姐,因为自父亲死后,家中一切的事情都是母亲和三姐共同撑持的。三姐是母亲的右手。但是母亲知道这右手必须割去,她不能为自己的便利而耽误了女儿的青春。当花轿来到我们的破门外的时候,母亲的手就和冰一样的凉,脸上没有血色——那是阴历四月。天气很暖。大家都怕她晕过去。可是,她挣扎着,咬着嘴唇,手扶着门框,看花轿徐徐的走去。不久,姑母死了。三姐已出嫁。哥哥不在家,我又住学校,家中只剩母亲自己。她还须自晓至晚的操作,可是终日没人和她说一句话。新年到了,正赶上政府倡用阳历,不许过旧年。除夕,我请了两小时的假。由拥挤不堪的街市回到清炉冷灶的家中。母亲笑了。及至听说我还须回校,她愣住了。半天,她才叹出一口气采。到我该走的时候,她递给我一些花生,“去吧,小子!”街上是那么热闹,我却什么也没看见,泪遮迷了我的眼。夸天,泪又遮住了我的眼,又想起当日孤独的过那凄惨的除夕的慈母。可是慈母不会再 候盼着我了,她已入了土!
  儿女的生命是不依顺着父母所设下的轨道一直前进的。所以老人总免不了伤心。我廿三岁,母亲要我结了婚,我不要。我请来三姐给我说情,老母含泪点了头。我爱母亲,但是我给了她最大的打击。时代使我成为逆子。廿七岁。我上了英国。为了自己,我给六十多岁的老母以第二次打击。在她七十大寿的那一天,我还远在异域。那天,据姐姐们后来告诉我,老太太只喝了两口酒。很早的便睡下。她想念她的幼子,而不便说出来。七七抗战后。我由济南逃出来。北平又像庚子那年似的被鬼子占据了,可是母亲日夜惦念的幼子却跑西南来。母亲怎样想念我,我可以想象得到,可是我不能回去。每逢接到家信,我总不敢马上拆看,我怕,怕,怕,怕有那不祥的消息。人,即使活到八九十岁,有母亲便可以多少还有点孩子气。失了慈母便像花插在瓶子里,虽然还有色有香,却失去了根。有母亲的人,心里是安定的。我怕,怕,怕家信中带来不好的消息,告诉我已是失了根的花草。
  去年一年,我在家信中找不到关于老母的起居情况。我疑虑,害怕。我想象得到,如有不幸,家中念我流亡孤苦,或不忍相告,母亲的生日是在九月,我在八月半写去祝寿的信,算计着会在寿日之前到达。信中嘱咐千万把寿日的详情写来,使我不再疑虑。十二月二十六日,由文化劳军的大会上回来,我接到家信,我不敢拆读。就寝前。我拆开信,母亲已去世一年了!
  生命是母亲给我的。我之能长大成人,是母亲的血汗灌养的。我之能成为一个不十分坏的人,是母亲感化的,我的性格,习惯,是母亲传给的。她一世未曾享过一天福,临死还吃的是粗粮。唉!还说什么呢?心痛!心痛!
  
  赏析
  这篇散文老舍从母亲的身世谈起,这样追本溯源,使文章富于情节的发展变化,虽是散文笔法,却像小说一样能引人入胜。作者沿着母亲“活到老、穷到老、辛苦到老”的线索,形象地写出了母亲的种种优秀品质。同时作者在结尾用近乎排比的句式写下了母亲对于他的根本意义,这样就使人们自然地将对老舍的热爱转化为对母亲的崇仰和缅怀。全文从平静的语调开始,感情愈来愈浓厚,情调愈来愈激动,句势愈来愈紧促,直至捶胸顿足地大声呼唤:“心痛!心痛!”赤子之心,溢于篇外;戛然而止,余味无穷。
  老舍的语言浅显通俗,自然流畅,他善于将那些大白话、大实话调动得千变万化,意蕴丰厚而富有韵味。如:“每逢接到家信,我总不敢马上拆看,我怕,怕,怕,怕有那不祥的消息。”这一句连用四个“怕”字,表现内心的恐惧,写出了对母亲的挚爱深情,语言表达则十分朴素。又如:“在我的记忆中,她的手终年是鲜红微肿的。”这句精彩的白描具体而生动地写出了母亲的辛苦。“终年”二字突出了母亲一年到头的劳累,“鲜红微肿”则将母亲辛劳的程度逼真地展示了出来。再如:“桌椅都是旧的,柜门的铜活久已残缺不全,可是她的手老使破桌面上没有尘土,残破的铜活发着光。”这一处白描从一个侧面表现母亲的勤劳,平实的语言中透出几分鲜明和生动。
  
  胡同文化 汪曾祺
  
  北京城像一块大豆腐,四方四正。城里有大街。有胡同。大街、胡同都是正南正北,正东正西。北京人的方位意识极强。过去拉洋车的,逢转弯处都高叫一声“东去!”“西去!”以防碰着行人。老两口睡觉,老太太赚老头子挤着她了,说“你往南边去一点”。这是外地少有的。街道如是斜的。就特别标明是斜街,如烟袋斜街、杨梅竹斜街。大街、胡同,把北京切成一个又一个方块。这种方正不但影响了北京人的生活,也影响了北京人的思想。
  胡同原是蒙古语,据说原意是水井,未知确否。胡同的取名,有各种来源。有的是计数的,如东单三奈、东四十条。有的原是皇家储存物件的地方,如皮库胡同、惜薪司胡同(存放柴炭的地方),有的是这条胡同里曾住过一个有名的人物,如无量大人胡同、石老娘(老娘是接生婆)胡同。太雅宝胡同原名大哑巴胡同,大概胡同里曾住过一个哑巴。王皮胡同是因为有一个姓王的皮匠。王广福胡同原名王寡妇胡同。有的是某种行业集中的地方。手帕胡同大概是卖手帕的。羊肉胡同当初想必是卖羊肉的。有的胡同是像其形状的。高义伯胡同原名狗尾巴胡同,小羊宜宾胡同原名单尾巴胡同。大概是因为这两条胡同的样子有点像狗尾巴、羊尾巴。有些胡同则不知道何所取义,如大绿纱帽胡同。
  胡同有的很宽阔,如东总布胡同、铁狮子胡同。这些胡同两边大都是“宅门”,到现在房屋都还挺整齐。有些胡同很小,如耳朵眼胡同。北京到底有多少胡同?北京人说:有名的胡同三千六,没名的胡同数不清,通常提起“胡同”。多指的是小胡同。
  胡同是贯通大街的网络。它距离闹市很近。打个酱油,约二斤鸡蛋什么的,很方便,但又似很远。这里没有车水马龙,总是安安静静的。偶尔有剃头挑子的“唤头”(像一个大镊子,用铁棒从当中擦过,便发出噌的一声)、磨剪子磨刀的“惊阂”(十几个铁片穿成一串,摇动作声)、算命的盲人(现在早没有了)吹的短笛的声音。这些声音不但不显得喧闹,倒显得胡同里更加安静了。
  胡同和四合院是一体。胡同两边是若干四合院连接起来的。胡同、四合院,是北京市民的居住方式,也是北京市民的文化形态。我们通常说北京的市民文化,就是指的胡同文化。胡同文化是北京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即便不是最主要的部分。
  胡同文化是一种封闭的文化。住在胡同里的居民大都安土重迁,不大愿意搬家。有在一个胡同里一住住几十年的,甚至有住了几辈子的。胡同里的房屋大都很旧了。“地根儿”房子就不太好,旧房檩,断砖墙。下雨天常是外面大下,屋里小下。一到下大雨,总可以听到房塌的声音,那是胡同里的房子。但是他们舍不得“挪窝儿”,——“破家值万贯”。
  四合院是一个盒子。北京人理想的住家是“独门独院”。北京人也很讲究“处街坊”。“远亲不如近邻”。“街坊里道”的。谁家有点事,婚丧嫁娶,都得“随”一点“份子”。道个喜或道个恼,不这样就不合“礼数”。但是平常日子,过往不多,除了有的街坊是棋友,“杀”一盘;有的是酒友,到“大酒缸”(过去山西人开的酒铺,都没有桌子,在酒缸上放一块规成圆形的厚板以代酒桌)喝两“个”(大酒缸二两一杯,叫做“一个”);或是鸟友,不约而同,各晃着鸟笼,到天坛城根、玉渊潭去“会鸟”(会鸟是把鸟笼挂在一处。既可让鸟互相学叫,也互相比赛),此外,“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
  北京人易于满足,他们对生活的物质要求不高。有窝头,就知足了。大腌萝卜,就不错。小酱萝卜,那还有什么说的。臭豆腐滴几滴香油,可以待姑奶奶。虾米皮熬白菜,嘿!我认识一个在国子监当过差,伺候过陆润库、王壻等祭酒的老人,他说:“哪儿也比不了北京。北京的熬白菜也比别处好吃,——五味神在北京”。五味神是什么神?我至今考查不出来。但是北京人的大白菜文化却是可以理解的。北京人每个人一辈子吃的大白菜摞起来大概有北海白塔那么高。   北京人爱瞧热闹,但是不爱管闲事。他们总是置身事外,冷眼旁观。北京是民主运动的策源地,“民国”以来,常有学生运动。北京人管学生运动叫做“闹学生”。学生示威游行,叫做“过学生”。与他们无关。
  北京胡同文化的精义是“忍”,安分守已、逆来顺受。老舍《茶馆》里的王利发说“我当了一辈子的顺民”,是大部分北京市民的心态。
  我的小说《八月骄阳》里写到“文化大革命”。有这样一段对话:
  “还有个章法没有?我可是当了一辈子安善良民,从来奉公守法。这会儿,全乱了。我这眼面前就跟‘下黄土’似的,简直的,分不清东西南北了。”
  “您多余操这份儿心。粮店还卖不卖棒子面?”
  “卖!”
  “还是的。有棒子面就行。……”
  我们楼里有个小伙子,为一点事。打了开电梯的小姑娘一个嘴巴。我们都很生气,怎么可以打一个女孩子呢!我跟两个上了岁数的老北京(他们是“搬迁户”,原来是住在胡同里的)说,大家应该主持正义,让小伙子当众向小姑娘认错,这二位同志说:“叫他认错?门儿也没有!忍着吧!——‘穷忍着,富耐着,睡不着眯着’!”“睡不着眯着”这话实在太精彩了!睡不着,别烦躁,别起急,眯着,北京人,真有你的!
  北京的胡同在衰败,没落。除了少数“宅门”还在那里挺着,大部分民居的房屋都已经很残破,有的地基柱础甚至已经下沉,只有多半截还露在地面上。有些四合院门外还保存已失原形的拴马桩、上马石,记录着失去的荣华。有打不上水来的井眼、磨圆了棱角的石头棋盘,供人凭吊。西风残照,衰草离披,满目荒凉,毫无生气。
  看看这些胡同的照片,不禁使人产生怀旧情绪,甚至有些伤感。但是这是无可奈何的事。在商品经济大潮的席卷之下,胡同和胡同文化总有一天会消失的。也许像西安的虾蟆陵,南京的乌衣巷,还会保留一两个名目,使人怅望低徊。
  再见吧,胡同。
  一九九三年三月十五日(完)
  
  赏析
  本文是汪曾祺为摄影艺术集《胡同之没》写的序言,作者没有写成一篇关于照片的说明文字或是胡同回忆录,而是写成了一篇思情并茂的文化散文。普普通通的胡同在作者的笔下洋溢着浓厚的文化气息,一些日常生活小事在作者看来,都是一种文化形态的表现。文化是一个内涵丰富、能反映生活全部的概念,它是无形的,抽象的,它依附于一个个有形的具象得以存在,如建筑、器皿、饮食、民俗风情等。这些是一个地域独特文化的载体,要想认识一个地域独特的文化,就先得打量这种文化依附的载体。汪曾祺想要表现的是北京市民文化,居住方式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决定因素,因此,汪曾祺选择了北京胡同作为表现市民文化的载体。
  作者对胡同文化的那份感情是复杂的。汪曾祺出生书香门弟,对传统文化情有独钟。他虽是江苏高邮人,但他大半辈子都在北京度过,耳濡目染北京文化,有着深厚感情从这篇文章中,我们不难看出作者对北京文化的熟悉了解之深和喜爱之情。比如。谈到胡同取名的来源如数家珍,大哑巴胡同,羊皮胡同……每一个亲切的名字里似乎都隐藏着一个动人的故事;又如写胡同里那些熟悉的声音,剃头挑子的“唤头”,“磨剪子磨刀的惊闺”,算命盲人吹的短笛,似乎就响在耳旁;写北京人易于满足的生活,更是津津有味:有窝头,就知足了……虾米皮熬白菜,嘿!但是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自己所熟悉并钟爱的一切都将随着四合院、胡同的消逝而消逝。当作者走在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间的时候,他还会想起石老娘胡同里的故事吗?还能听到那时远时近的算命盲人的幽远笛声吗?闲暇的时候,他还能拉棋友“杀上一盘,找酒友喝上两盅吗?——不能够了,这一切都将随着四合院上一个个大大的“拆”字而永远的成为了过去,他只能抚摸着《胡同之没》里的一张张照片回忆往事,这怎能不让一个对传统文化情有独钟的老人油然而生无奈、惆怅之情!所以在文章的结尾作者不无感伤的写到“有些四合院门外还保存着已失原形的拴马桩、上马石,记录着失去的荣华……满目荒凉。毫无生气。”
  但稍微细心点,我们就会发现,作者对胡同文化喜爱但并不迷恋,对其消亡感伤但并不悲惜。封闭保守的胡同文化在迅速发展的商品社会里,已不适应开放进取的现今时代,它的消亡是历史的必然,怀旧也好,伤感也好,无奈也好,都不能阻挡这一趋势。作者清醒地意识到这一点,所以他在表达自己的怅望低徊之余,也豁达乐观地对着将逝的胡同文化道一声“再见吧,胡同!”汪曾祺就是带着这样一种复杂的心情为正在消失的老胡同、已经枯朽的旧文化唱了一首哀而不伤的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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