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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地处湖南省西部边陲,总面积1745平方公里,辖24个乡镇,340个行政村,总人口42.2万人,其中以苗族、土家族为主的少数民族占76.7%。凤凰县拥有秀丽的山水风光、厚重的文化底蕴、浓郁的民俗风情,2001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许多独特的民间艺术在这里生根、传承、发展,构成了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
基本情况
凤凰文化主要由楚文化与当地土著文化、苗文化融汇而成,后又加入了由流官与行商引入的汉文化。这样的文化构成造就了极具特色的服饰、婚礼、饮食等民俗文化,以及丰富多彩的民间故事、民间戏曲、建筑雕塑等艺术遗存。
截至目前,全县已普查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644项,列入四级名录项目76个。其中,国家级保护项目5个(凤凰纸扎、蓝印花布印染技艺、苗族鼓舞、苗族银饰锻制技艺、苗医药),省级保护项目4个(湘西阳戏、文武茶灯、湘西苗绣、凤凰扎染)。列入四级传承人保护名录体系的有107人。其中,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6人,省级传承人2人。
存在问题
现代文化的冲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空间造成掠夺。在乡村,人们特别是年轻人基本不再穿民族服饰了;原本的土、石、木房也改成了带瓷砖的“洋楼”,民族村落逐渐消失;生活社交习俗、恋爱婚姻方式、饮食习俗等都在改变。同时土家语和苗语则日益成为濒危语言,汉语言已成为湘西地区的通用语言。在凤凰县187个苗族行政村,已经有6个以上的村寨已不再讲苗话了,其他村寨的苗语也在淡化。民族歌舞、曲艺、音乐这些依靠口传心授方式加以承传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
现代技术的进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造成极大的冲击。机械化生产几乎取代了传统的手工业制作。例如,一些银饰工艺厂采用机械化大规模生产,把银水注入铸模,降低了成本,传统手工制作根本无法与之竞争。现代人家里使用的器具都是以塑料、不锈钢等制品为多,传统竹木制品只在婚嫁用品上有市场,现代工业已经把传统手工业逼入死胡同。同时,由于文化资源环境趋于恶化,拥有民间技艺的人数本就不多,还因年事已高,或生活困难等原因纷纷弃艺,一些口述文学、传承技艺后继乏人。今年新春刚至,“凤凰纸扎”国家级传承人聂方俊和“苗族银饰锻造技艺”国家级传承人龙米谷相继离世,这类非遗绝技正在消逝。
现代商业性开发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遭到破坏和变异。随着凤凰县旅游产业的兴起和发展,民族民间文化特别是少数民族歌舞,绝技和传统手工业成为了旅游资源被融入到旅游业中。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故意曲解民族民间文化,滥用民族民间文化的活动时有发生,使民族民间文化传承的环境、受众、功用、表现形式甚至是内容都发生了改变,失去了原来的本质特征。比如,苗家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祭祀活动——“还傩愿”,它本是遇家人不安、五谷不丰、六畜不旺、财运不佳、口角纷争,经巫师卜知后,举行的消灾愿、求子愿、太平愿、求福愿的酬傩祭典。被旅游开发商“别出心裁”地改编,舞者由老太太变成了年轻俊俏、时尚奔放的女性,把严肃的祭祀变成了搞笑节目,把本该是每年秋收之后才有的还傩愿,变成了“天天的祭祀”,这不仅误导游客,也破坏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和品牌的完好性。
对策建议
加强宣传力度,建立完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应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开辟宣传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同时把民间文化编成乡土教材,引进学生课堂,使民族民间文化代代传承。同时,建议在原有的《湘西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凤凰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对“民族民间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和“传承人保护”等的各项实施细则,做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工作。
保护非遗传承人,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的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靠人来传承的文化,依靠传承人的口传心授,宝贵的文化遗产才能得以代代相传,因而,对传承人的保护是“非遗”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传承人的保护主要包括为传承人建立档案,收集整理技艺资料和作品,尤其是对那些年事已高的传承人,尽快将他们的技艺以书籍、影像等方式记录下来。要为传承人提供传习所,扶持代表性的传承人传艺,组织他们开展研讨、展示、交流等活动,为传承人提供一个非常有利的生存和传承的环境条件。
建立文献体系,用多种方式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2011年颁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明确规定,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要承担起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传承和教育职能。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的收集整理工作,对非遗的保护与传承有重要意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无形的、非物质的,要将其保存下来,就应该“物质化”,用物质化的手段和物质化的载体将其保存下来。县级图书馆、群艺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机构要想方设法采集、收藏、整理、展示凤凰县民族艺术品、文献手稿、地方文献及土家族、苗族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器具、服饰等可移动的文化遗产,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体系。对于民间音乐、戏剧、曲艺等这些用文字不能完整记录和表达的动态民间艺术形式要通过音频、视频、图片、动画等多媒体方式记录下来。
科学开发资源,用市场引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有被市场所认可和接受了,有了物质基础,才可以反哺其挖掘和保护,才能形成良性循环。凤凰县作为旅游强县可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独特的旅游资源对其进行保护性开发。建设民族文化博物馆和民族民俗陈列馆,搜集、整理各民族的历史文化和民俗事项陈列展出。在乡村游和民俗风情游中加入民族艺术和苗族绝技元素,如傩戏、茶灯戏、上刀山、下火海表演等绝技让游客身临其境。办好民族节庆活动,如“四月八”“六月六”以及凤凰苗族银饰文化节等活动,使之成为民族文化旅游精品项目。开发民族文化商品,依托独特的民间工艺文化资源,瞄准市场,着力开发民族民间工艺品的市场价值,提高民族文化旅游产品的知名度,促进凤凰县民族民间文化产业的发展。
基本情况
凤凰文化主要由楚文化与当地土著文化、苗文化融汇而成,后又加入了由流官与行商引入的汉文化。这样的文化构成造就了极具特色的服饰、婚礼、饮食等民俗文化,以及丰富多彩的民间故事、民间戏曲、建筑雕塑等艺术遗存。
截至目前,全县已普查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644项,列入四级名录项目76个。其中,国家级保护项目5个(凤凰纸扎、蓝印花布印染技艺、苗族鼓舞、苗族银饰锻制技艺、苗医药),省级保护项目4个(湘西阳戏、文武茶灯、湘西苗绣、凤凰扎染)。列入四级传承人保护名录体系的有107人。其中,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6人,省级传承人2人。
存在问题
现代文化的冲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空间造成掠夺。在乡村,人们特别是年轻人基本不再穿民族服饰了;原本的土、石、木房也改成了带瓷砖的“洋楼”,民族村落逐渐消失;生活社交习俗、恋爱婚姻方式、饮食习俗等都在改变。同时土家语和苗语则日益成为濒危语言,汉语言已成为湘西地区的通用语言。在凤凰县187个苗族行政村,已经有6个以上的村寨已不再讲苗话了,其他村寨的苗语也在淡化。民族歌舞、曲艺、音乐这些依靠口传心授方式加以承传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
现代技术的进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造成极大的冲击。机械化生产几乎取代了传统的手工业制作。例如,一些银饰工艺厂采用机械化大规模生产,把银水注入铸模,降低了成本,传统手工制作根本无法与之竞争。现代人家里使用的器具都是以塑料、不锈钢等制品为多,传统竹木制品只在婚嫁用品上有市场,现代工业已经把传统手工业逼入死胡同。同时,由于文化资源环境趋于恶化,拥有民间技艺的人数本就不多,还因年事已高,或生活困难等原因纷纷弃艺,一些口述文学、传承技艺后继乏人。今年新春刚至,“凤凰纸扎”国家级传承人聂方俊和“苗族银饰锻造技艺”国家级传承人龙米谷相继离世,这类非遗绝技正在消逝。
现代商业性开发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遭到破坏和变异。随着凤凰县旅游产业的兴起和发展,民族民间文化特别是少数民族歌舞,绝技和传统手工业成为了旅游资源被融入到旅游业中。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故意曲解民族民间文化,滥用民族民间文化的活动时有发生,使民族民间文化传承的环境、受众、功用、表现形式甚至是内容都发生了改变,失去了原来的本质特征。比如,苗家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祭祀活动——“还傩愿”,它本是遇家人不安、五谷不丰、六畜不旺、财运不佳、口角纷争,经巫师卜知后,举行的消灾愿、求子愿、太平愿、求福愿的酬傩祭典。被旅游开发商“别出心裁”地改编,舞者由老太太变成了年轻俊俏、时尚奔放的女性,把严肃的祭祀变成了搞笑节目,把本该是每年秋收之后才有的还傩愿,变成了“天天的祭祀”,这不仅误导游客,也破坏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和品牌的完好性。
对策建议
加强宣传力度,建立完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应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开辟宣传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同时把民间文化编成乡土教材,引进学生课堂,使民族民间文化代代传承。同时,建议在原有的《湘西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凤凰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对“民族民间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和“传承人保护”等的各项实施细则,做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工作。
保护非遗传承人,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的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靠人来传承的文化,依靠传承人的口传心授,宝贵的文化遗产才能得以代代相传,因而,对传承人的保护是“非遗”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传承人的保护主要包括为传承人建立档案,收集整理技艺资料和作品,尤其是对那些年事已高的传承人,尽快将他们的技艺以书籍、影像等方式记录下来。要为传承人提供传习所,扶持代表性的传承人传艺,组织他们开展研讨、展示、交流等活动,为传承人提供一个非常有利的生存和传承的环境条件。
建立文献体系,用多种方式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2011年颁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明确规定,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要承担起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传承和教育职能。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的收集整理工作,对非遗的保护与传承有重要意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无形的、非物质的,要将其保存下来,就应该“物质化”,用物质化的手段和物质化的载体将其保存下来。县级图书馆、群艺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机构要想方设法采集、收藏、整理、展示凤凰县民族艺术品、文献手稿、地方文献及土家族、苗族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器具、服饰等可移动的文化遗产,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体系。对于民间音乐、戏剧、曲艺等这些用文字不能完整记录和表达的动态民间艺术形式要通过音频、视频、图片、动画等多媒体方式记录下来。
科学开发资源,用市场引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有被市场所认可和接受了,有了物质基础,才可以反哺其挖掘和保护,才能形成良性循环。凤凰县作为旅游强县可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独特的旅游资源对其进行保护性开发。建设民族文化博物馆和民族民俗陈列馆,搜集、整理各民族的历史文化和民俗事项陈列展出。在乡村游和民俗风情游中加入民族艺术和苗族绝技元素,如傩戏、茶灯戏、上刀山、下火海表演等绝技让游客身临其境。办好民族节庆活动,如“四月八”“六月六”以及凤凰苗族银饰文化节等活动,使之成为民族文化旅游精品项目。开发民族文化商品,依托独特的民间工艺文化资源,瞄准市场,着力开发民族民间工艺品的市场价值,提高民族文化旅游产品的知名度,促进凤凰县民族民间文化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