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里乾坤大,文中岁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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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以食为天”,食物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基础。然而,食物不只是果腹的事物,也不只是色香味的聚合体,关于食物的故事也不只停留在厨房和餐桌,食中还有醇厚的历史,还有乡土的记忆,也还有民族的性格。
  食中有醇厚的历史
  推荐篇目:逯耀东《烤番薯》(节选)
  居处附近有座小公园,面积虽不甚大,但花木扶疏,整理得很干净。园中有一池塘,塘中游鱼往来,塘上架一拱形小桥,环池植柳。月夜临池,柳影依依,似是江南。池外有条绕园的水泥道,供人晨跑或散步。清晨或午后附近的人聚在这里遛鸟走狗,下棋阅报,或散步林间池旁闲话家常,真的是世上多少无谓事,都付笑谈中了。
  人在公园里晨昏两聚。公园外一角的道旁,很自然汇集成早晚两市。尤其是黄昏时分,放学下班的归来,显得格外热闹。卖的都是些吃食,热包子、山东大馒头、葱油饼、香酥鸡、臭豆腐、锅贴、蚵仔面线、甘蔗鸡、各色卤菜等。
  在这些小吃摊子中,有档卖烤番薯的车子,我欢喜的倒不是他的烤番薯,而是小货车前玻璃窗上挂的那幅彩色的大招贴,上印着:“戏说童年的神话,传统美食再现烤番薯。”衬着一片秋收后蓝色的天空,金黄的田地。一群孩子聚在田地里,围着一个用泥巴堆砌成的灶,灶里吐着熊熊的火苗,红色的火苗映在孩子们兴奋期待的脸上……这幅图画仿佛在哪里见过的,又使我回忆金色的童年。于是,凑过去也买了一只。
  卖烤红薯的约莫四十来岁的光景,笑着说,番薯是从台中贩来的,包甜。我捧着炙手的红薯,在公园的石篱上坐了下来。剥开紫色的皮,露出软滑红心,一股焦香的气味扑鼻,但那香味也是非常熟悉的。
  番薯又名地瓜、山芋,又因外皮色泽不同,称白薯或红薯、红苕等名。《北京风俗杂咏》续编中,有首《煮白薯》诗,诗云:“白薯传来自远方,无异凶旱遍中原;因知美味唯锅底,饱啖残余未算冤。”诗后有作者的自注:“因煮过久,所谓锅底者,其甜如蜜,其烂如泥。”食者特别喜好。所谓“白薯传来自远方”,则是白薯传自远方,非中国产。番薯原产于中美洲,辗转自东南亚传入中国。
  因为番薯抗旱耐瘠,平原、丘陵、山区或沙地皆宜种植,而且单位面积收成很高,所以是救荒的最佳食品。事实上,番薯传入后一直扮演防荒救饥的角色。俗称“一年红薯半年粮”,不仅荒年,平时也可以番薯作主食。番薯经徐光启积极推广,自此之后,南自海南,北至辽东,沿海各省,西抵内地,普遍种植番薯。
  所以,番薯称番,因其来自外洋。一般而言,隋唐以前,称长城以外的边疆民族为胡人,凡域外传入的事物,都冠以胡字,如胡床、胡琴、胡椒、胡麻饼等。近代则对由海上入侵的高鼻深目、碧眼黄发的欧美人,一概视为洋人。所传来的事物皆冠以洋字,如石油称洋油、火柴称洋火、彩色圖片为洋画,香烟为洋烟。闽粤地区则称洋人为番人或番鬼,至今香港市井仍称啤酒为番鬼佬凉茶。台湾则称火柴为番仔火。一种外来事物传入以后,经过一段时日即被融于我们自身的文化体系之中,不再探究这种事物的源流了。在饮食习惯方面更明显,番薯就是一例。番薯传入后,即被视为一种救荒的食物,明清食谱少以番薯入馔,虽然北京人喜将番薯切丝爆炒、喷醋,爽脆可口,但不普遍。四川味的粉蒸排骨或肥肠,往往以番薯垫底,但只是陪衬,并非主馔。清王士雄《随息居饮食谱》有“硗瘠之地奢亦番兹,不劳培壅,大可救饥,切而蒸晒,久藏不坏,切碎同米煮粥食,味美益人”。将番薯“切而蒸晒”,即为番薯签,和米而煮可成粥饭。周玺《彰化县志》卷九《风俗志》“饮食”条下也说:“每日三餐,富者米饭,贫者食粥及地瓜,虽歉岁不闻饥啼声。”
  所以,以番薯为粮的传统由来已久。后来日子好过了,大家都有白米吃,番薯就只有留着喂猪了。现在又有人怀念那种吃番薯签的日子,但番薯签已经不易寻找。
  君不见,入夜之后,半条复兴南路,灯火辉煌,人声喧哗,那里不仅有番薯粥可喝,还有胡麻油炒地瓜叶可吃,端的是“传统美食再现”了。
  【点评】
  本文选自中国台湾历史学家逯耀东教授的《寒夜客来》一书。文章大体可分为两个部分。前半部分写在家附近的小吃摊买烤番薯,但作者却不急着从烤番薯诱人的色香味写起,而是带领读者闲庭信步。先在小公园里逛上一逛,看看“似是江南”的小小池塘,走走绕池的水泥步道,再感受下公园里的人们那种优哉游哉的闲适的生活节奏。铺垫了环境和氛围后,再将视野转向公园一角的小吃摊子,就这样由大到小,我们可算看到了烤番薯的小摊,但作者依旧不紧不慢,从大招贴的字画,联想到自己“金色的童年”,才终于“凑过去也买了一只”。写美食,终究离不开几种感官,视觉上红薯“紫皮”“红心”,感觉上“炙手”,而嗅觉上则是“焦香”。只消几个词,烤番薯便如在“舌尖”。至此,作者宕开一笔,后半部分转而探究番薯背后的文化。从别称、产地、特性,写到番薯主要被视为救荒的食物,探讨了番薯作为外来事物是如何融入我们的文化体系中的,介绍了以番薯为粮的悠久传统。这一部分给我们最直观的感受,是征引丰富、腾挪自如,又严谨求实、文思典雅,体现了作者的深厚学养和谨严态度。
  食中有乡土的记忆
  推荐篇目:陈忠实《麦饭》(节选)
  按照当今已经注意营养分析的人们的观点,麦饭是属于真正的绿色食物。
  我自小就有幸享用这种绿色食物,不过不是具备科学的超前消费的意识,而是贫穷导致的以野菜代粮食的果腹本能。
  早春里,山坡背阴处的积雪尚未褪尽消去,向阳坡地上的苜蓿已经从地皮上努出嫩芽来。我掐苜蓿,常和同龄的男女孩子结伙,从山坡上的这一块苜蓿地奔到另一块苜蓿地,这是幼年记忆里最愉快的劳动。
  苜蓿芽儿用水淘了,拌上面粉,揉、搅、搓、抖均匀,摊在木屉上,放在锅里蒸熟。出锅后,用熟油拌了,便用碗盛着,整碗整碗地吃,拌着一碗玉米糁子熬煮的稀饭,可以省下一个两个馍来。母亲似乎从我有记忆能力时就擅长麦饭技艺。她做得从容不迫,干、湿、软、硬总是恰到好处。我最关心的是,拌到苜蓿里的面粉是麦子面儿还是玉米面儿。麦子面儿俗称白面儿,拌就的麦饭软绵可口,玉米面儿拌成的麦饭就相去甚远了。但母亲往往会说,白面断顿了,得用玉米面儿拌,你甭不高兴,我会多浇点熟油。   我从解知人言便开始习惯粗食淡饭,从来不敢也不会有奢望寄予;从来不会要吃什么或想吃什么,而是习惯于母亲做什么就吃什么,没有道理也没有解释,贫穷造就的吃食的贫乏和单调是不容选择或挑剔的,也不宽容娇气和任性。
  麦子面儿拌就的头茬苜蓿蒸成的麦饭,再拌进熟油,那种绵长的香味的记忆是无法泯灭的。
  按照家乡的风俗禁忌,清明是掐摘苜蓿的终结之日。清明之前,任何人家种植的苜蓿,尽可以由人去掐去摘,主人均是一种宽容和大度。清明一过,便不能再去任何人家的苜蓿地采掐了,苜蓿要作为饲草生长了。
  苜蓿之后,我们便盼着槐花。山坡和场边的槐花放白的时候,我便用早已备齐的木钩挑着竹笼去采捋槐花了。
  槐花开放的时候,村巷屋院都是香气充溢着。
  槐花蒸成的麦饭,另有一番风味,似乎比苜蓿麦饭更可口。这个季节往往很短暂,家家男女端到街巷里来的饭碗里,多是槐花麦饭。
  按照今天已经开始青睐绿色食品的先行者们的现代营养意识,我便可以耍一把阿Q式的骄傲,我们祖宗比你阔多了,他们早早就以苜蓿槐花为食了。
  近日和朋友到西安大雁塔下的一家陕北风味饭馆就餐,一道“洋芋叉叉”的菜令人费解。吃了一口便尝出味来,便大胆探问,可是洋芋麦饭?延安籍的女老板笑答,对。关中叫麦饭,陕北叫洋芋叉叉。把洋芋擦成丝,拌以上等白面,蒸熟,拌油,仍然沿袭民间如我母亲一样的农家主妇的操作规程。陕北盛产洋芋,用洋芋做成麦饭,原也是以菜代粮,变换一种花样,和关中的麦饭无本质差别。不过,现在由服务生用瓷盘端到餐桌上来的洋芋叉叉或者说洋芋麦饭,却是一道菜、一种商品、一种卖价不小的绿色食品,是城里人乐于掏腰包并赞赏不绝的超前保健食品了。
  家乡的原野上,苜蓿种植已经大大减少。已经稀罕的苜蓿地,不容许任何人涉足动手掐采。传统的乡俗已经断止。主人一茬接着一茬掐采下苜蓿芽来,用袋装了,用车载了,送到城里的蔬菜市场,卖一把好钱。乡俗断止了,日子好过了,这是现代生活法则。
  母亲的苜蓿麦饭、槐花麦饭已经成为遥远而又温馨的记忆。
  【点评】
  作者陈忠实从物资匮乏的年代走来,对食物有着最质朴的挚爱和敬畏。不同于现在,野菜被当成天然健康食物备受推崇,在作者贫穷的童年里,野菜是粮食的代替品——麦饭拌着玉米稀饭,便“可以省下一个两个馍来”。麦饭、食物、母亲、乡土,也联系在一起,共同构成作者“所从来”处,那是童年的根,更是地域文化的根。贫穷年代里果腹的麦饭,变成时兴的超前保健食品;清明前任人掐采的苜蓿,变成袋装车载运进城里的高价蔬菜;母亲的麦饭,也已成为遥远的记忆。对这些变化的思考里,暗含了作者对乡村习俗文化失落的隐忧。此外,在语言上,作者有一种自嘲式的幽默,同时善用方言词体现地域特色,娓娓道来而又不失活泼。
  食中有民族的性格
  推荐篇目:易中天《火锅的文化意义》(节选)
  火锅简直浑身上下都是中国文化。
  火锅热,表示“亲热”;火锅圆,表示“团圆”;火锅用汤水处理原料,表示“以柔克刚”;火锅不拒荤腥,不嫌寒素,用料不分南北,调味不拒东西,山珍、海味、河鲜、时菜、豆腐、粉条,来者不拒,一律均可入锅,表示“兼济天下”;火锅荤素杂糅,五味俱全,主料配料,味相渗透,又体现了一种“中和之美”。更重要的是,火锅能最为形象直观地体现“在同一口锅里吃饭”这样一层深刻的意义,可以说是不折不扣的“共食”。更何况,这种“共食”又绝不带任何强制性,每个人都可以任意选择自己喜爱的主料烫而食之,正可谓“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那样一种生动活泼的局面。所以,北至东北,南到广州,西入川滇,东达江浙,几乎无人不爱吃火锅。
  还有一点也是极为重要的,那就是火锅要用火。用火,是人类文化史上的一件大事。我们民族用火的历史相当悠久,早在一百七十万年以前就已开始(云南元谋人),吃火锅则至少有八千年的历史。事实上,中国文化一直把会不会用火、吃熟食还是生食,看作进步与落后、文明与野蛮的分野。《礼记·王制》中說,东方的野蛮人叫夷,南方的野蛮人叫蛮,都“不火食”。《礼运》篇中也说,我们的先民,起先也是不会用火的,只能生吞野果,茹毛饮血。后来,“圣王”出现了,“修火之利”,这才有了烹调、酿酒、服饰与建筑,也才有了礼仪,有了文化。
  在上古,要有人专门管理“火食”。这个人的任务是:一、看管火堆;二、烹煮食物;三、分配食物。可见其权利和责任都很大,工作性质也很神圣。这人地位很高。传说中担任过高辛氏或颛顼氏“火正”一职的“黎”,大约就是这种专司管火和“火食”的人。
  当时的族群肯定很小,族人中年轻力壮者外出采集和狩猎,年长体弱又富于经验者留家看火,并烹烤食物。外出劳动者日暮归家,寒风暗夜中大家围定火堆,享用熟食,真是何其乐也!因此,“火食”并不单单只是“熟食”,更重要的还是“共食”。所以,它也是“伙食”,即“共火而食”,故“伙”字从人从火。
  火锅,大概就是对原始时代“共火而食”的远古回忆吧!中国菜肴,无论煎炸蒸炒,一般都是在厨房里加工完成后才端上桌来,只有火锅把烹调过程和食用过程融为一体,不但把锅端上桌来,而且让火贯穿始终。这不正是一种最古老也最亲切的方式吗?围在一起吃火锅的人,不是家人,便是伙伴,不是兄弟,便是朋友,不是极富人情味吗?尤其是在北风凛冽大雪纷飞的数九寒冬,三五友人,围炉共酌,传杯换盏,浅吟低唱,真是何其乐也!白居易诗云:“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我怀疑那就是请朋友来吃火锅的邀请函。
  由此可见,火锅不仅是一种烹饪方式,也是一种用餐方式;不仅是一种饮食方式,也是一种文化模式。作为饮食方式,火锅可以多人合吃,也可以一人独食,然而独食者又何其寥寥。一般来说,中国人是不喜欢独食的,这是中国文化的思想内核——群体意识所使然。
  【点评】
  中国文化、中国人的民族性格,这都是很大的概念。要想阐述这种“大概念”,往往要通过小的文化现象切入。易中天教授借助我们熟悉的火锅,抽丝剥茧般引领我们思考其背后的文化意义,最终落脚在中国文化重视“群体”概念上。开头总起,“火锅简直浑身上下都是中国文化”。接着先从最直观的写起,火锅的热、圆、以汤水煮食、对各类食材兼收并蓄、搭配丰富,分别体现了“亲热”“团圆”“以柔克刚”“兼济天下”“中和之美”。而更重要的,则是火锅“共食”的特点,完美契合了中国饮食文化中的聚餐制传统。至于用火的烹煮方式,则是文明开化的象征。回望先民,火带给人类族群文明的曙光,于是亲朋围坐吃火锅,也就有了种古老而亲切的意味。火锅虽小,却满是人间的烟火气,满是温暖的人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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