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下侦诉关系具有在指控犯罪上的通力协作和检察机关对侦查工作监督的强化等特征。我国目前的诉侦关系现状是:退回补充侦查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公诉介入侦查缺乏机制保障。为了实现刑事诉讼审前程序公诉的主导作用及实现公诉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有必要完善公诉介入侦查机制。本文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对公诉介入侦查完善立法和制度保障,并明确公诉介入侦查的原则、权力边界及启动方式、案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