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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人制度是各国保险业常用的营销制度之一。近年来,中国保险业迅猛发展,外国保险业的引进,保险代理人制度逐步形成,在保险市场中已成为一支不可缺少的力量,尤其是在人身险中。但要形成一个健全的保险代理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还须付出艰巨的努力。本文试图从正确处理有关保险代理制的几个法律关系来探讨如何进一步健全保险代理制。 一、个人代理人的认定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保险代理人暂行条例》规定,目前我国代理人可分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和个人代理人。前两类是法人代理,后者是公民代理。目前个人代理人与保险公司的营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