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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伟:两年前,一个朋友因做生意向我借了3万元钱,约定今年归还,并主动提出届时将其影楼内的一套冲印设备抵押给我,双方还签定了抵押合同。今年合同到期后,我朋友也陆续还了近1万元,但从4月开始就再也未还。前不久,我听说他将影楼卖给了何姓老板,于是找到他,他承认还有2万多元未还,不过卖影楼的钱已经用于还其他债务了,现无力还我钱。请问,我和他以前签过的抵押合同有效吗?是否可以将他卖给何老板的冲印设备处理后先清偿我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