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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肃南县立足农牧村实际,以清产核资为切入点,以制度建设为着力点,以规范“委托代理”服务为落脚点,全面构建农牧村集体“三资”管理新格局,促进了农牧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与健康发展。
1农牧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
2003年,全县7个乡镇101个村委会实行了村级集体财务“委托代理、四权不变、规范核算、强化民主监督”的规范化管理体制。2012年,通过农牧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建立了农牧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农牧村集体“三资”实行了全面代理。2014年,7个乡镇全部开通了端口,进入了网络平台,使全县102个村委会实现了农牧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科技化、信息化、网络化。通过农牧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及“三资”网络监管平台,使全县各村会计基础工作得到明显规范,加大了“三资”日常监管力度,会计核算、财务收支、资产处置、资源发包等行为有章可循,集体“三资”流失现象明显减少,违纪违规问题明显下降。
2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村集体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程序不规范。村集体棚圈、牧道、水利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过程中虽然四议两公开、工程承包合同、预决算、验收等手续齐全,但工程实施无招投标相关手续,从农业部到省、市无村集体资金实施工程进行招投标的具体规定及依据,县上也未出台村集体资金实施工程进行招投标的规定。
二是缺乏民主管理和监督。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人员虽然经村民大会选举产生,但由于种种原因造成部分人员文化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责任意识不强,没有认真履行权利和义务。要么以村委会的意见为理财依据,形同虚设;要么与村委会对着干,民主监督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三是农牧村财务审计不规范。在村级审计中,缺乏法律依据及规范性的审计操作,如审计程序规范、审计底稿和审计报告规范等,审计事项多为事后审计,事前审计和事中审计涉及较少;审计方法多为传统的全面查账,作为主审单位的经管部门,缺乏有效执法手段,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不能直接处理,只能建议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处理,导致审计出的问题不能及时得到处理。
四是村级集体报刊杂志征订费超标。2016年村均报刊杂志订阅费用在1000元至1600元之间,按照村级报刊杂志订阅费用实行限额控制、行政村年度报刊杂志征订费不得超过600元的标准,我县各村报刊杂志征订费严重超标。
五是农牧村“三资”网络监管平台作用未全面发挥。由于乡镇农经人员更换频繁,乡鎮“三资”操作运行还不够规范。
3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建议
3.1加强“三资“网络平台的培训和指导。上级业务部门要针对全省三资操作平台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继续开展培训工作,指导基层确保“三资”网络化管理平台平稳有效运行,充分利用“三资”管理三级联网平台的各项功能,发挥好适时监控、远程查询和在线分析指导等功能,把“三资”管理做细、做深、做实。
3.2强化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工作。农牧村财务审计事关农牧民利益、党群关系、农牧村发展,正常开展审计工作对加强村级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至关重要,是促进农牧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应加快农牧村审计立法,制订相应的审计实施细则和相关办法,使农村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
3.3规范农牧村集体经济组织项目招投标。为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工程建设、集体资产的出让、承租等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农村资产保值增值和建设工程的质量,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符合实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项目招投标工作。
(作者单位:734400甘肃省肃南县农村经营管理局)
1农牧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
2003年,全县7个乡镇101个村委会实行了村级集体财务“委托代理、四权不变、规范核算、强化民主监督”的规范化管理体制。2012年,通过农牧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建立了农牧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农牧村集体“三资”实行了全面代理。2014年,7个乡镇全部开通了端口,进入了网络平台,使全县102个村委会实现了农牧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科技化、信息化、网络化。通过农牧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及“三资”网络监管平台,使全县各村会计基础工作得到明显规范,加大了“三资”日常监管力度,会计核算、财务收支、资产处置、资源发包等行为有章可循,集体“三资”流失现象明显减少,违纪违规问题明显下降。
2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村集体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程序不规范。村集体棚圈、牧道、水利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过程中虽然四议两公开、工程承包合同、预决算、验收等手续齐全,但工程实施无招投标相关手续,从农业部到省、市无村集体资金实施工程进行招投标的具体规定及依据,县上也未出台村集体资金实施工程进行招投标的规定。
二是缺乏民主管理和监督。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人员虽然经村民大会选举产生,但由于种种原因造成部分人员文化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责任意识不强,没有认真履行权利和义务。要么以村委会的意见为理财依据,形同虚设;要么与村委会对着干,民主监督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三是农牧村财务审计不规范。在村级审计中,缺乏法律依据及规范性的审计操作,如审计程序规范、审计底稿和审计报告规范等,审计事项多为事后审计,事前审计和事中审计涉及较少;审计方法多为传统的全面查账,作为主审单位的经管部门,缺乏有效执法手段,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不能直接处理,只能建议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处理,导致审计出的问题不能及时得到处理。
四是村级集体报刊杂志征订费超标。2016年村均报刊杂志订阅费用在1000元至1600元之间,按照村级报刊杂志订阅费用实行限额控制、行政村年度报刊杂志征订费不得超过600元的标准,我县各村报刊杂志征订费严重超标。
五是农牧村“三资”网络监管平台作用未全面发挥。由于乡镇农经人员更换频繁,乡鎮“三资”操作运行还不够规范。
3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建议
3.1加强“三资“网络平台的培训和指导。上级业务部门要针对全省三资操作平台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继续开展培训工作,指导基层确保“三资”网络化管理平台平稳有效运行,充分利用“三资”管理三级联网平台的各项功能,发挥好适时监控、远程查询和在线分析指导等功能,把“三资”管理做细、做深、做实。
3.2强化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工作。农牧村财务审计事关农牧民利益、党群关系、农牧村发展,正常开展审计工作对加强村级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至关重要,是促进农牧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应加快农牧村审计立法,制订相应的审计实施细则和相关办法,使农村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
3.3规范农牧村集体经济组织项目招投标。为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工程建设、集体资产的出让、承租等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农村资产保值增值和建设工程的质量,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符合实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项目招投标工作。
(作者单位:734400甘肃省肃南县农村经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