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个社会人,都有着自己的生活圈和社交圈,检察干部作为社会中的一员,拥有自身的生活圈和社交圈,本身无可非议。但由于检察干部的地位与职责,其生活圈和社交圈,关系到检察队伍的形象和战斗力,关系到检察机关的性质和宗旨,关系到公正执法战略的实施,因此必须对检察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加强监督。婺城区检察院党员占绝大多数,院党支部充分认识到加强对检察干部生活圈和社交圈监督的意义,积极探索,认真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检察干部生活圈和社交圈的特点
检察干部的生活圈和社交圈因职务、环境、性格、个人经历、家庭背景的不同而各有差异,但大体上可分为以下五圈:一是以现任职务为基础的工作联系圈;二是以血缘、亲戚为基础的家庭亲戚圈;三是以地缘为基础的老乡邻里圈;四是以个人经历为基础的同学、战友、朋友圈;五是与上述四种情况有一定关系的人员构成的社交外延圈。当前在极少数检察干部的生活圈和社交圈中出现了以下怪圈:一是以唯上为原则,只把眼光放在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忙于亲近领导,联络感情,以求得升迁;二是以交情为基础,相信“多个朋友多条路”,在小圈子内办事,不问原则,一路绿灯;三是以权力为纽带,能进入小圈子的往往是一些手握权柄的一方"诸侯",抱成一团,盘根错节,形成一张巨大无形的关系网;四是以谋私为目的,凑到一块,或谋求升迁,或觊觎钱财,或图办事方便,各有各的小九九,各有各的利益驱动;五是以休闲为媒介,以酒桌、饭局、牌友联络灰色感情,通过休闲场所润滑感情。
与工作圈相比,检察干部的生活圈和社交圈有以下特点:
(一) 多样性。一是主体的多样性,参与人员各行各业,各种关系都有。二是活动内容的多样性,涉及学习、家庭生活、娱乐活动等等多方面的内容。
(二)分散性。以家庭或个体为单位,分散活动,缺乏整体性,且有较大的流动性,难以组织。
(三)自主性。主要靠自我约束,不具有规范性、他律性。
(四)隐私性。很多方面涉及个人生活空间,不少内容属于个人隐私,不宜介入,难以规范。
从以上特点可以看出,对检察干部生活圈和社交圈活动的监督,无论是主体、内容、范围,还是方式、方法和途径、模式都有别于工作圈。正因为检察干部的生活圈和社交圈存在这些特征,容易造成监督和管理的“盲区”。
二、对检察干部生活圈和社交圈监督的现状
1. 思想认识模糊。主要表现为:一是“勿用论”,认为对检察干部实行监督的规章制度已经制定了不少,认真贯彻执行落实好就行了,完全没有必要再对检察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进行监督;二是“冲突论”,认为监督检察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与保护检察干部的隐私权相冲突,侵犯了检察干部的人身利益;三是“阻碍论”,认为对检察干部实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会给他们精神上带来很大的压力,久而久之,就会削弱他们对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利于开展工作。
2. 可操作性规定甚少。现行对八小时外的监督制约没有规定,仍处于探索阶段,即使有的单位制定了一些规定,许多规定本身不具体、缺乏可操作性,监督主体、程序、相应的处罚等等都不明确,对“八小时以外”违法乱纪的检察干部起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3. 被监督的干警不配合。因为对“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认识不足,存在一定的对立情绪,故意隐瞒事实,重大事项不报告等或者相互隐瞒。
4、监督主体不明确,监督苍白无力。对干警的监督管理一般由各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但由于纪检部门人员较少,对干警“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往往流于形式,纪检监察部门对干警 “八小时之外” 掌握的情况也仅仅是本人填写的《重大事项报告表》等,如干警对一些应该报告的问题不报告,纪检部门也不太清楚。这样的管理机构显然对“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显得苍白无力。
三、婺城区检察院党支部对检察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加强监督的探索
1、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党支部充分认识到对检察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加强监督的重要性,检察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问题具有强劲的穿透力,蔓延的辐射性,表露的公开性,侵害的直接性,广大群众对此感受最直接。对检察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进行监督是为了更好地爱护关心干部,避免干部蜕化变质;检察干部只有自身清政廉洁,才能做到公正执法,全体干警只有自觉参与监督,才能使检察队伍更加纯洁化。因此党支部专门进行研究,统一了思想,并向院党组作了汇报,得到院党组的支持。
2、 加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强化教育引导,培养自律意识,“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关键在“八小时之内”的教育。婺城区检察院党支部利用政治学习、集中教育整顿等时机,进行宣传、警示教育,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组织干警观看廉政教育录像,到监狱听犯人现身说法,建立廉政教育基地、对典型案例逐案剖析,组织干警谈认识,写体会,定期召开队伍思想分析会,找干警谈心,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掌握干警“八小时之外”的生活、爱好、社交情况和思想动态,进而采用自已谈、大家帮、组织提等形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培养检察干部健康的生活情趣,组织开展生动活泼的各项活动,丰富干警的生活,注意了解检察干部工作、生活和家庭情况,想方设法帮助排忧解难,使干警真切感受到组织上的关心和爱护,把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精力,吸引到抓学习、强素质、增本领上来。
3、 创新监督模式。一方面实现两个延伸。一是主体延伸,把检察干部的家属纳入监督主体。通过与家属签定《廉政责任制》、上门家访、组织廉内助、贤内助评比及以家庭为单位的竞赛活动等,动员家属参与管理,形成合力;二是内容延伸,针对检察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活动的特点,明确检察干部参加各类活动的范围、界限和要求,规范检察干部参加这些活动的言谈举止。另一方面抓住两个重点。一是抓住联系人员这个重点。首先走出去,定期上门家访,加强与检察干部亲属、邻里、朋友的交流、沟通,了解检察干部生活状况。其次请进来,一些大的活动如联欢会、表彰会等邀请检察干部的亲属、邻里、朋友参加。另外与检察干部居住地社区建立联系,了解干警在遵守、执行和处理社会公德、家庭关系、邻里关系、社会交往等方面的情况。二是抓住监督内容这个重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社会交往,了解检察干部对待社交或参加工作以外的社会活动的态度、动机、方式,看其是否以积极、谨慎的态度对待社交,交际行为是否健康;交际频率是否适度;交往对象是否合适;能否正确处理个人交际行为与工作行为之间的关系等。二是个人爱好,了解检察干部个人的爱好、业余兴趣情况,看其是否具有广泛的兴趣、健康的爱好、文明的修养、高尚的情操,是否无所节制、玩物丧志、经常出入酒吧、洗足店、按摩院、歌舞厅及其他休闲场所;是否有赌博等不良行为。三是生活方式,了解检察干部的生活方式、生活作风、公德修养等情况,看其生活作风是否检点,是否遵纪守法,是否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社社会形象。四是治家情况,了解检察干部的家庭情况、邻里关系、经济状况,看其治家是否严谨,邻里关系是否和睦,是否敬老爱幼;家庭经济状况与其收入是否基本相符。
5.找准监督切入点。检察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情况复杂且隐蔽分散,为了及时有效的加强对检察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监督,在抓好日常监督的同时,以重点时期为切入点,即检察干部在面临单位机构人事调整、职务升迁、岗位变动、或家庭婚丧嫁娶、家属入学工作、搬迁、生病住院及节假日之时,加强事前监督,建立汇报制度;同时通过发放监督卡、设立举报箱等方式,建立信访制度、举报制度,发动群众向检察机关提供检察干部存在问题的线索,使对检察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得以进入实践操作程序。同时充分利用现代高新技术,使用了电脑软件用以监控每个干警的电脑,对每位干警实行动态监督管理。
6.健全管理机制。制定《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监督办法》、《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推行检风监督问卷制度,每年发出检风监督问卷数百份,收回率为90%。每年不定期召开人民监督员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会议,征求对检察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检察长、中层干部以及各部门、各支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地位和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中层以上干部"一岗双责"制,针对八小时以外干警的活动情况,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发现少数干警八小时外有违纪的苗头,及时派员进行诫勉谈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每年组织全院干警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自我测评,严格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双目标"管理考核,干警职务晋升、评比先进都要经过民主测评、部门推荐、党组集体讨论等程序,并进行公示和谈话。明确规定,干警在八小时以外有违法违纪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7.强化外部监督。充分发挥家庭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构成单位、社会、家庭三级监督防范网络。首先是家庭监督,加强与干警家属的联系,建立家庭廉政责任制,设立家庭成员“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奖,签订监督责任书。不定期召开家属座谈会,走访家属听取意见。其次是社区监督,与居委会加强联系,开出介绍信并规定每个党员必须到居委会报到,每年必须参加居委会组织的活动4次以上,每年年终必须持有居委会盖章证明的八小时外表现情况上交党支部进行考核。再次是社会监督,广泛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进行明查暗防、定期交流,聘请“执法执纪监督员”和“人民监督员”,加强与他们的联系,充分发挥“执法执纪监督员”、“人民监督员”的社会监督作用,每年通过发函、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虚心听取批评和建议,2007年来主动发放征求意见书236份,走访23次,开座谈会4次。
8、整合协调,落实协同运作机制。一是设立了8名兼职纪检员,这些纪检员分布在全院各个科室,协助党支部共同做好对全院党员的监督特别是对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由于这些兼职纪检员人员多,分布均衡,与被监督的对象距离近,更容易掌握检察干部八小时外的情况,使得监督的形式趋向淡化,更易被接受,而监督的实质内容得到强化。二是建立与公安、法院、律师、各乡镇街道、各重点单位部门的联系制度,开门找丑促进外部监督作用。根据业务科室的工作范围,不定期走访上述单位,听取他们对检察干部的评价和看法,特别是听取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情况。三是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探索新形势下,检察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与舆论监督相互联动的方式方法,使之更加规范、有序和有效。四是强化党校专项教育,2007年以来,共有8名检察干部送到党校培养学习,使检察干部通过党校的学习更加坚定理想信念,把好“金钱关”、“权力关”、“美色关”,“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风险。
四、成效
婺城区检察院党支部从检察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入手,不断加大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力度,从而保持全院干警无违法违纪、无办案安全事故、无错案发生的“三无”纪录;2007年,有5个业务科室在全市检察机关考核中名列前茅,1个科室被省院记集体二等功,2个科室被市院记集体三等功,1个科室被评为区级劳动模范集体,在党支部领导下,我院团支部被评为优秀团支部,三名干警被记个人三等功,省、市侦监系统十佳办案能手1人,省、市优秀农村指导员1人,市级文明家庭1户,市级涉检信访先进1人,市政法系统执法文明先进1人,院党支部也被评为优秀党支部,检察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有了新的突破。
一、检察干部生活圈和社交圈的特点
检察干部的生活圈和社交圈因职务、环境、性格、个人经历、家庭背景的不同而各有差异,但大体上可分为以下五圈:一是以现任职务为基础的工作联系圈;二是以血缘、亲戚为基础的家庭亲戚圈;三是以地缘为基础的老乡邻里圈;四是以个人经历为基础的同学、战友、朋友圈;五是与上述四种情况有一定关系的人员构成的社交外延圈。当前在极少数检察干部的生活圈和社交圈中出现了以下怪圈:一是以唯上为原则,只把眼光放在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忙于亲近领导,联络感情,以求得升迁;二是以交情为基础,相信“多个朋友多条路”,在小圈子内办事,不问原则,一路绿灯;三是以权力为纽带,能进入小圈子的往往是一些手握权柄的一方"诸侯",抱成一团,盘根错节,形成一张巨大无形的关系网;四是以谋私为目的,凑到一块,或谋求升迁,或觊觎钱财,或图办事方便,各有各的小九九,各有各的利益驱动;五是以休闲为媒介,以酒桌、饭局、牌友联络灰色感情,通过休闲场所润滑感情。
与工作圈相比,检察干部的生活圈和社交圈有以下特点:
(一) 多样性。一是主体的多样性,参与人员各行各业,各种关系都有。二是活动内容的多样性,涉及学习、家庭生活、娱乐活动等等多方面的内容。
(二)分散性。以家庭或个体为单位,分散活动,缺乏整体性,且有较大的流动性,难以组织。
(三)自主性。主要靠自我约束,不具有规范性、他律性。
(四)隐私性。很多方面涉及个人生活空间,不少内容属于个人隐私,不宜介入,难以规范。
从以上特点可以看出,对检察干部生活圈和社交圈活动的监督,无论是主体、内容、范围,还是方式、方法和途径、模式都有别于工作圈。正因为检察干部的生活圈和社交圈存在这些特征,容易造成监督和管理的“盲区”。
二、对检察干部生活圈和社交圈监督的现状
1. 思想认识模糊。主要表现为:一是“勿用论”,认为对检察干部实行监督的规章制度已经制定了不少,认真贯彻执行落实好就行了,完全没有必要再对检察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进行监督;二是“冲突论”,认为监督检察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与保护检察干部的隐私权相冲突,侵犯了检察干部的人身利益;三是“阻碍论”,认为对检察干部实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会给他们精神上带来很大的压力,久而久之,就会削弱他们对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利于开展工作。
2. 可操作性规定甚少。现行对八小时外的监督制约没有规定,仍处于探索阶段,即使有的单位制定了一些规定,许多规定本身不具体、缺乏可操作性,监督主体、程序、相应的处罚等等都不明确,对“八小时以外”违法乱纪的检察干部起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3. 被监督的干警不配合。因为对“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认识不足,存在一定的对立情绪,故意隐瞒事实,重大事项不报告等或者相互隐瞒。
4、监督主体不明确,监督苍白无力。对干警的监督管理一般由各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但由于纪检部门人员较少,对干警“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往往流于形式,纪检监察部门对干警 “八小时之外” 掌握的情况也仅仅是本人填写的《重大事项报告表》等,如干警对一些应该报告的问题不报告,纪检部门也不太清楚。这样的管理机构显然对“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显得苍白无力。
三、婺城区检察院党支部对检察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加强监督的探索
1、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党支部充分认识到对检察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加强监督的重要性,检察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问题具有强劲的穿透力,蔓延的辐射性,表露的公开性,侵害的直接性,广大群众对此感受最直接。对检察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进行监督是为了更好地爱护关心干部,避免干部蜕化变质;检察干部只有自身清政廉洁,才能做到公正执法,全体干警只有自觉参与监督,才能使检察队伍更加纯洁化。因此党支部专门进行研究,统一了思想,并向院党组作了汇报,得到院党组的支持。
2、 加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强化教育引导,培养自律意识,“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关键在“八小时之内”的教育。婺城区检察院党支部利用政治学习、集中教育整顿等时机,进行宣传、警示教育,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组织干警观看廉政教育录像,到监狱听犯人现身说法,建立廉政教育基地、对典型案例逐案剖析,组织干警谈认识,写体会,定期召开队伍思想分析会,找干警谈心,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掌握干警“八小时之外”的生活、爱好、社交情况和思想动态,进而采用自已谈、大家帮、组织提等形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培养检察干部健康的生活情趣,组织开展生动活泼的各项活动,丰富干警的生活,注意了解检察干部工作、生活和家庭情况,想方设法帮助排忧解难,使干警真切感受到组织上的关心和爱护,把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精力,吸引到抓学习、强素质、增本领上来。
3、 创新监督模式。一方面实现两个延伸。一是主体延伸,把检察干部的家属纳入监督主体。通过与家属签定《廉政责任制》、上门家访、组织廉内助、贤内助评比及以家庭为单位的竞赛活动等,动员家属参与管理,形成合力;二是内容延伸,针对检察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活动的特点,明确检察干部参加各类活动的范围、界限和要求,规范检察干部参加这些活动的言谈举止。另一方面抓住两个重点。一是抓住联系人员这个重点。首先走出去,定期上门家访,加强与检察干部亲属、邻里、朋友的交流、沟通,了解检察干部生活状况。其次请进来,一些大的活动如联欢会、表彰会等邀请检察干部的亲属、邻里、朋友参加。另外与检察干部居住地社区建立联系,了解干警在遵守、执行和处理社会公德、家庭关系、邻里关系、社会交往等方面的情况。二是抓住监督内容这个重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社会交往,了解检察干部对待社交或参加工作以外的社会活动的态度、动机、方式,看其是否以积极、谨慎的态度对待社交,交际行为是否健康;交际频率是否适度;交往对象是否合适;能否正确处理个人交际行为与工作行为之间的关系等。二是个人爱好,了解检察干部个人的爱好、业余兴趣情况,看其是否具有广泛的兴趣、健康的爱好、文明的修养、高尚的情操,是否无所节制、玩物丧志、经常出入酒吧、洗足店、按摩院、歌舞厅及其他休闲场所;是否有赌博等不良行为。三是生活方式,了解检察干部的生活方式、生活作风、公德修养等情况,看其生活作风是否检点,是否遵纪守法,是否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社社会形象。四是治家情况,了解检察干部的家庭情况、邻里关系、经济状况,看其治家是否严谨,邻里关系是否和睦,是否敬老爱幼;家庭经济状况与其收入是否基本相符。
5.找准监督切入点。检察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情况复杂且隐蔽分散,为了及时有效的加强对检察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监督,在抓好日常监督的同时,以重点时期为切入点,即检察干部在面临单位机构人事调整、职务升迁、岗位变动、或家庭婚丧嫁娶、家属入学工作、搬迁、生病住院及节假日之时,加强事前监督,建立汇报制度;同时通过发放监督卡、设立举报箱等方式,建立信访制度、举报制度,发动群众向检察机关提供检察干部存在问题的线索,使对检察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得以进入实践操作程序。同时充分利用现代高新技术,使用了电脑软件用以监控每个干警的电脑,对每位干警实行动态监督管理。
6.健全管理机制。制定《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监督办法》、《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推行检风监督问卷制度,每年发出检风监督问卷数百份,收回率为90%。每年不定期召开人民监督员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会议,征求对检察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检察长、中层干部以及各部门、各支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地位和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中层以上干部"一岗双责"制,针对八小时以外干警的活动情况,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发现少数干警八小时外有违纪的苗头,及时派员进行诫勉谈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每年组织全院干警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自我测评,严格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双目标"管理考核,干警职务晋升、评比先进都要经过民主测评、部门推荐、党组集体讨论等程序,并进行公示和谈话。明确规定,干警在八小时以外有违法违纪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7.强化外部监督。充分发挥家庭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构成单位、社会、家庭三级监督防范网络。首先是家庭监督,加强与干警家属的联系,建立家庭廉政责任制,设立家庭成员“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奖,签订监督责任书。不定期召开家属座谈会,走访家属听取意见。其次是社区监督,与居委会加强联系,开出介绍信并规定每个党员必须到居委会报到,每年必须参加居委会组织的活动4次以上,每年年终必须持有居委会盖章证明的八小时外表现情况上交党支部进行考核。再次是社会监督,广泛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进行明查暗防、定期交流,聘请“执法执纪监督员”和“人民监督员”,加强与他们的联系,充分发挥“执法执纪监督员”、“人民监督员”的社会监督作用,每年通过发函、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虚心听取批评和建议,2007年来主动发放征求意见书236份,走访23次,开座谈会4次。
8、整合协调,落实协同运作机制。一是设立了8名兼职纪检员,这些纪检员分布在全院各个科室,协助党支部共同做好对全院党员的监督特别是对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由于这些兼职纪检员人员多,分布均衡,与被监督的对象距离近,更容易掌握检察干部八小时外的情况,使得监督的形式趋向淡化,更易被接受,而监督的实质内容得到强化。二是建立与公安、法院、律师、各乡镇街道、各重点单位部门的联系制度,开门找丑促进外部监督作用。根据业务科室的工作范围,不定期走访上述单位,听取他们对检察干部的评价和看法,特别是听取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情况。三是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探索新形势下,检察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与舆论监督相互联动的方式方法,使之更加规范、有序和有效。四是强化党校专项教育,2007年以来,共有8名检察干部送到党校培养学习,使检察干部通过党校的学习更加坚定理想信念,把好“金钱关”、“权力关”、“美色关”,“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风险。
四、成效
婺城区检察院党支部从检察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入手,不断加大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力度,从而保持全院干警无违法违纪、无办案安全事故、无错案发生的“三无”纪录;2007年,有5个业务科室在全市检察机关考核中名列前茅,1个科室被省院记集体二等功,2个科室被市院记集体三等功,1个科室被评为区级劳动模范集体,在党支部领导下,我院团支部被评为优秀团支部,三名干警被记个人三等功,省、市侦监系统十佳办案能手1人,省、市优秀农村指导员1人,市级文明家庭1户,市级涉检信访先进1人,市政法系统执法文明先进1人,院党支部也被评为优秀党支部,检察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有了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