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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十年前,孙国栋希望我给他主编的《中国大律师》写个序,我给他写了篇《律师兴则国家兴》。十年后,国栋希望我为他主编的《律师文摘》创刊十周年写篇祝语,我自然而然又想到了这个题目。这个题目能不能反过来说?反过来说是否更正确?现在谈"律师兴则国家兴"是不是过分提高了律师的地位和作用?对这个问题有些人私下里表示疑惑和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