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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佩贞是中国女权运动史上最具争议的一名女性,同时,她就像一面镜子。透过她的遭遇,既可揭示出中国女权运动与女权人士的历史局限,更可以折射出中国男权人士的阴暗心理,以及整个男权社会摧残、消费女性权利的根深蒂固的专制。
痛打宋教仁
沈佩贞,又写作沈珮贞,作为中国女权运动史上被极端妖魔化的一位人士,她的完整履历已经无从查考。只能从见诸报端的资料中,梳理出她大致的人生脉络。
1912年1月11日 ,上海《申报》曾以《女界之伟人》为标题高调报道说,沈佩贞曾要求满政府速开国会,不允,遂奔走两粤,提倡革命。武昌起义时,沈佩贞正好在天津谋集同志起事,出卖被抓。直隶总督陈夔龙害怕处死沈佩贞激起舆论,将其暗地释放。沈佩贞母亲当时已年逾70,一定要让女儿离津。沈不得已,遂到上海,又创办了女子尚武会。
3月11日 ,具有宪法性质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第二章第五条回避了男女性别问题,仅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这严重激怒了女权人士,她们随后发起了一场极具轰动效应的争取女子参政权的请愿活动。但这场活动,在男权人士的笔下,却完全走了样。1946年,已经70岁的老革命党人刘成禺,在《英雌大闹参议院的一幕》中,以极其轻薄的笔触回忆说:“一日开会,议长林森遥见女会员20余人成群而至,即宣告停会。湖北议员张伯烈、时功玖及予同住院中。功玖曰,诸君退避,我三人有法处之。”这3名湖北籍参议员对付女权人士的办法,竟然是把她们诱骗到自己的房间,然后锁起门请她们就着咸肫肝、咸花生、咸鸭片、大头菜喝龙井茶。直到她们被尿憋得一再求饶,才放她们到院外竹林里去露天解决。
袁世凯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后,对女子参政运动采取了既压制又安抚的双重态度。沈佩贞等人准备随参议院北上请愿时,袁世凯致电国务总理唐绍仪,“准其举定代表一二人来京,不得令其全体北上,以免种种窒碍。”尽管如此,袁世凯对女权运动的头面人物,还是采取了高调安抚的态度。吕碧城、唐群英、沈佩贞等人,都被袁世凯聘为总统府的女性顾问。
1912年3月,同盟会由地下秘密组织转为公开政党,其政纲第五条明确标榜“主张男女平权”。同年8月,同盟会改组为国民党,因向联合改组的其他党派妥协,删除了“主张男女平权”,引起激进女会员的强烈抗议。8月25日 ,国民党召开成立大会,唐群英等人严词诘问何以将该条删除,沈佩贞当场打了宋教仁,据当时的媒体描述,那场景是“以纤手乱批宋颊,清脆之声震于屋瓦”。
虽然沈佩贞等强烈要求在国民党政纲中重新加入男女平权一条,结果付诸大会表决,赞成者少数,未被通过。
闹酒惹官司
袁世凯妄图称帝后,吕碧城、唐群英等人急流勇退,先后转去办实业、办女报、兴女学。坚持留在北京的沈佩贞,却打着“大总统门生”的旗号,上演了一出被告上法庭的闹剧。沈佩贞年少时曾在北洋学堂就读,而袁世凯是该学堂的创办人,称袁世凯为老师也不为过。她印制了一张名片,中间一行大字是“大总统门生沈佩贞”。据说袁世凯也收到过这张名片,居然就点头默认了。
关于那场官司,更是轰动一时。1915年6月1、2日,上海《神州日报》连续刊登《沈佩贞大闹醒春居记》,以小说笔调介绍了沈佩贞等人在醒春居宴席上的闹酒丑态。其中最令沈佩贞感到难堪的细节,是其闺中密友蒋良三威逼她遵行酒令,同意男宾客杨光甫嗅她的裸足。沈佩贞当场翻脸,掀席大骂而去。
此事见报后,沈佩贞恼羞成怒,要求报社老板汪彭年登报澄清并赔礼认罪。汪彭年不仅不接受,反而继续在报纸上揭露其隐私,内容涉及步军统领江朝宗、段芝贵等人——说她认江朝宗为“义父”,又认段芝贵为“叔父”。于是沈佩贞率领娘子军二三十人,会同江朝宗的10多名士兵,浩浩荡荡直奔南横街汪彭年家中。汪彭年带领家人及时逃走,寄住在他家里的国会议员郭同出来和沈佩贞理论,被痛打一顿,腰带都被扯断。同为国会议员的刘成禺正好路过,在为双方调解过程中,江朝宗的少将领队黄祯祥走过来说:“今夜汪彭年不露面,绝不离开此地。”刘成禺说:“你穿军服领队打人,成何体统?大总统知道,江朝宗要受处分。”
第二天,各方所托要人出面调解,未果。郭同在刘成禺等人怂恿下具状控诉沈佩贞纠众殴人,汪彭年与刘成禺均被列为证人。在这桩轰动一时的案子中,汪彭年、刘成禺等人所充当的,是专门煽动集体狂欢情绪的女权杀手角色,追求女权的沈佩贞反而充当了男权玩偶。
关于这一点,刊登在北京《顺天时报》的《打神州报案观审记》一文,就是最为确凿的文字证据:“刑庭大审,京师各部次长以下官,及社会闻人数千人,均坐骑楼。尹朝桢莅庭审判……传证人刘(成禺)。尹示刘曰:‘先宣誓,据实作证。’刘曰:‘据实直述,当日男女相骂,状态奇丑,不堪入耳,照话直说,犯法不犯法?’骑楼上人大嚷曰:‘不犯法,不犯法。’尹乃令宣誓,刘即据事直陈。尹以所述过于丑恶,似不欲闻。刘曰:‘庭长不愿听,不必再说下去,再说犯法。’骑楼上人又大嚷曰:‘说下去,不犯法’……”
据当时的多家报刊介绍,沈佩贞在法庭上痛哭流涕:“若辈串通,有意陷害,致我身败名裂。你们有意看些笑话,毫无天良。”观众席中虽然有人略表同情,但立即遭到围攻批评:“若不如此,我们何处看此热闹。”最后的判决是,沈佩贞被判处监禁3个月,并赔偿40元。 爱情一场空
在袁世凯称帝过程中,沈佩贞极力支持,扮演的角色并不光彩,帝制失败后,她的风光便大不如昔。
1917年,孙中山被广州非常国会选举为中华民国陆海军大元帅。沈佩贞随后到广州投奔孙中山的中华民国军政府。在此期间,她又结识了一位国会议员魏肇文。
魏肇文是清朝末年一品重臣魏光焘的三儿子,年轻有为,被聘为大元帅府参议员。他与沈佩贞自由结婚,几个月后又离弃沈佩贞。沈诉诸法律控告他“赖婚”。这一案件一度成为沸沸扬扬的新闻热点,但是,公共舆论却将同情集中在魏肇文方面:“闻魏为前清某总督之子,翩翩美少,且又(是)国会议员,无怪沈佩贞不甘罢休。”
1918年11月,广州地方厅公开审理此案。沈佩贞身穿玄缎裙裤,戴着眼镜,俨然知识女性的装束,昂然立于庭中。她当庭出示魏肇文赠给她的一副楹联,说这是求婚证据。律师黄某为沈佩贞辩护说,对联句中有“绕梁”等字样,含梁孟举案齐眉之意。魏肇文的代理律师黎某却指出对联上款魏称沈为“先生”,这是对上海妓女的称呼,并无丈夫对妻子称先生的。沈佩贞抗议对方侮辱人格,黎姓律师却劝告她说:“肉体关系与婚姻绝然两事,男女有肉体关系而非夫妻者不知凡几,况肉体关系之有无谁能为之证明?”沈佩贞当庭大骂黎姓律师,并且表白自己本是处女,受魏肇文侮辱不能再嫁他人。如不成婚姻,就抬棺材到法庭上以死自白,接下来便开始放声大哭,法官只好在一片哄闹声中宣布退庭。
几经周折,法官做出判决:双方是姘居性质,和正式夫妻的关系完全不同,本案撤销,不予受理。沈佩贞听到判决后掩面痛哭走出法庭,连日到国会议员号房中等候魏肇文出入。魏肇文得同事相告,只好暂避。有一天,两人在路上碰到,沈佩贞扭住魏肇文理论,互相纠缠着到了警署。警长细问情由后训斥沈佩贞,限其3日内离开。沈不得不离开广州,此后竟无声无息地消失了,不知所终。
自辛亥革命时期便要为全国女界争取女权的一名高调女权斗士,最终却沦为弃妇。沈佩贞所追求的女权,归根到底依然是对于男权“主子”的人身依附权,而不是现代社会以人为本、自由自主、契约平等的人权。反过来说,无论沈佩贞身上存在着多少缺点和盲区,她对女权的执着追求还是真诚的。她所遭遇的女权奇案,并不仅仅是她一个人的耻辱,而是男权专制思想根深蒂固的整个中国社会的悲剧。
编辑:王晶晶 美编:王迪偲 图编:傅聪 编审:张勉
痛打宋教仁
沈佩贞,又写作沈珮贞,作为中国女权运动史上被极端妖魔化的一位人士,她的完整履历已经无从查考。只能从见诸报端的资料中,梳理出她大致的人生脉络。
袁世凯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后,对女子参政运动采取了既压制又安抚的双重态度。沈佩贞等人准备随参议院北上请愿时,袁世凯致电国务总理唐绍仪,“准其举定代表一二人来京,不得令其全体北上,以免种种窒碍。”尽管如此,袁世凯对女权运动的头面人物,还是采取了高调安抚的态度。吕碧城、唐群英、沈佩贞等人,都被袁世凯聘为总统府的女性顾问。
1912年3月,同盟会由地下秘密组织转为公开政党,其政纲第五条明确标榜“主张男女平权”。同年8月,同盟会改组为国民党,因向联合改组的其他党派妥协,删除了“主张男女平权”,引起激进女会员的强烈抗议。
闹酒惹官司
袁世凯妄图称帝后,吕碧城、唐群英等人急流勇退,先后转去办实业、办女报、兴女学。坚持留在北京的沈佩贞,却打着“大总统门生”的旗号,上演了一出被告上法庭的闹剧。沈佩贞年少时曾在北洋学堂就读,而袁世凯是该学堂的创办人,称袁世凯为老师也不为过。她印制了一张名片,中间一行大字是“大总统门生沈佩贞”。据说袁世凯也收到过这张名片,居然就点头默认了。
关于那场官司,更是轰动一时。1915年6月1、2日,上海《神州日报》连续刊登《沈佩贞大闹醒春居记》,以小说笔调介绍了沈佩贞等人在醒春居宴席上的闹酒丑态。其中最令沈佩贞感到难堪的细节,是其闺中密友蒋良三威逼她遵行酒令,同意男宾客杨光甫嗅她的裸足。沈佩贞当场翻脸,掀席大骂而去。
此事见报后,沈佩贞恼羞成怒,要求报社老板汪彭年登报澄清并赔礼认罪。汪彭年不仅不接受,反而继续在报纸上揭露其隐私,内容涉及步军统领江朝宗、段芝贵等人——说她认江朝宗为“义父”,又认段芝贵为“叔父”。于是沈佩贞率领娘子军二三十人,会同江朝宗的10多名士兵,浩浩荡荡直奔南横街汪彭年家中。汪彭年带领家人及时逃走,寄住在他家里的国会议员郭同出来和沈佩贞理论,被痛打一顿,腰带都被扯断。同为国会议员的刘成禺正好路过,在为双方调解过程中,江朝宗的少将领队黄祯祥走过来说:“今夜汪彭年不露面,绝不离开此地。”刘成禺说:“你穿军服领队打人,成何体统?大总统知道,江朝宗要受处分。”
第二天,各方所托要人出面调解,未果。郭同在刘成禺等人怂恿下具状控诉沈佩贞纠众殴人,汪彭年与刘成禺均被列为证人。在这桩轰动一时的案子中,汪彭年、刘成禺等人所充当的,是专门煽动集体狂欢情绪的女权杀手角色,追求女权的沈佩贞反而充当了男权玩偶。
关于这一点,刊登在北京《顺天时报》的《打神州报案观审记》一文,就是最为确凿的文字证据:“刑庭大审,京师各部次长以下官,及社会闻人数千人,均坐骑楼。尹朝桢莅庭审判……传证人刘(成禺)。尹示刘曰:‘先宣誓,据实作证。’刘曰:‘据实直述,当日男女相骂,状态奇丑,不堪入耳,照话直说,犯法不犯法?’骑楼上人大嚷曰:‘不犯法,不犯法。’尹乃令宣誓,刘即据事直陈。尹以所述过于丑恶,似不欲闻。刘曰:‘庭长不愿听,不必再说下去,再说犯法。’骑楼上人又大嚷曰:‘说下去,不犯法’……”
据当时的多家报刊介绍,沈佩贞在法庭上痛哭流涕:“若辈串通,有意陷害,致我身败名裂。你们有意看些笑话,毫无天良。”观众席中虽然有人略表同情,但立即遭到围攻批评:“若不如此,我们何处看此热闹。”最后的判决是,沈佩贞被判处监禁3个月,并赔偿40元。 爱情一场空
在袁世凯称帝过程中,沈佩贞极力支持,扮演的角色并不光彩,帝制失败后,她的风光便大不如昔。
1917年,孙中山被广州非常国会选举为中华民国陆海军大元帅。沈佩贞随后到广州投奔孙中山的中华民国军政府。在此期间,她又结识了一位国会议员魏肇文。
魏肇文是清朝末年一品重臣魏光焘的三儿子,年轻有为,被聘为大元帅府参议员。他与沈佩贞自由结婚,几个月后又离弃沈佩贞。沈诉诸法律控告他“赖婚”。这一案件一度成为沸沸扬扬的新闻热点,但是,公共舆论却将同情集中在魏肇文方面:“闻魏为前清某总督之子,翩翩美少,且又(是)国会议员,无怪沈佩贞不甘罢休。”
1918年11月,广州地方厅公开审理此案。沈佩贞身穿玄缎裙裤,戴着眼镜,俨然知识女性的装束,昂然立于庭中。她当庭出示魏肇文赠给她的一副楹联,说这是求婚证据。律师黄某为沈佩贞辩护说,对联句中有“绕梁”等字样,含梁孟举案齐眉之意。魏肇文的代理律师黎某却指出对联上款魏称沈为“先生”,这是对上海妓女的称呼,并无丈夫对妻子称先生的。沈佩贞抗议对方侮辱人格,黎姓律师却劝告她说:“肉体关系与婚姻绝然两事,男女有肉体关系而非夫妻者不知凡几,况肉体关系之有无谁能为之证明?”沈佩贞当庭大骂黎姓律师,并且表白自己本是处女,受魏肇文侮辱不能再嫁他人。如不成婚姻,就抬棺材到法庭上以死自白,接下来便开始放声大哭,法官只好在一片哄闹声中宣布退庭。
几经周折,法官做出判决:双方是姘居性质,和正式夫妻的关系完全不同,本案撤销,不予受理。沈佩贞听到判决后掩面痛哭走出法庭,连日到国会议员号房中等候魏肇文出入。魏肇文得同事相告,只好暂避。有一天,两人在路上碰到,沈佩贞扭住魏肇文理论,互相纠缠着到了警署。警长细问情由后训斥沈佩贞,限其3日内离开。沈不得不离开广州,此后竟无声无息地消失了,不知所终。
自辛亥革命时期便要为全国女界争取女权的一名高调女权斗士,最终却沦为弃妇。沈佩贞所追求的女权,归根到底依然是对于男权“主子”的人身依附权,而不是现代社会以人为本、自由自主、契约平等的人权。反过来说,无论沈佩贞身上存在着多少缺点和盲区,她对女权的执着追求还是真诚的。她所遭遇的女权奇案,并不仅仅是她一个人的耻辱,而是男权专制思想根深蒂固的整个中国社会的悲剧。
编辑:王晶晶 美编:王迪偲 图编:傅聪 编审:张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