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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国际碳交易市场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本文从碳交易市场产生的背景、交易机制、市场体系、发展现状以及我国碳交易市场展望五个方面出发对国际碳金融市场进行了系统分析。本文还介绍了中国国内碳金融市场的发展,以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关键词】碳交易;现状;展望
现如今,环境污染及环境恶化的问题已经不容忽视。而在实践中,根据负外部性内部化的理论,有效解决环境问题变化问题的一种手段是碳排放权交易。随着其他减排措施实施成本的增加和全球低碳经济的蓬勃发展,碳排放权的交易已不容回避。国际碳排放权的交易问题日益成为国内外理论界关注的焦点之一。
一、碳交易市场的产生背景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1992年5月22日联合国政府间谈判委员会就气候变化问题达成的公约,并于同年6月4日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条约》是第一个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以应全球气候变暖的国际公约。
1997年,在日本东京召开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第三次缔约方会议,各与会国达成共识,并通过了《京都议定书》这一重要的成果。《京都议定书》于2005年2月16日开始生效。根据《京都议定书》的规定,在2008至2012年间,各缔约国将在1990年的基础上消减温室气体排放量5.2%。其中日本为6%,美国为7%,EU为8%等。该议定书创造性的引进市场机制,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碳排放权反映了资源的稀缺性和污染治理的成本,因此碳排放权便具有了商品属性,其价格信号功能引导者市场参与者的投资行为。
二、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和市场体系
为平衡各国国际义务与各国工业发展的现状,在保证全球碳排放总量不变或减少的情况下,《京都议定书》提出了三种灵活的机制,即“京都三机制”:联合履行机制(JI)、清洁发展机制(CDM)、排放交易机制(ET)。其中,联合履行机制是指发达国家之间通过项目合作,即一个发达国家向另一个发达国家进行项目投资。清洁发展机制主要是指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与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级的合作,实现的减排量( CER)。排放交易机制是指一个发达国家,将其超额完成的减排量,转让给另外一个未能达到其承诺的减排额度的发达国家。
全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可以分为配额交易市场体系和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体系。配额交易市场主要是为那些有温室气体排放上限的发达国家或企业提供碳交易平台以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而自愿減排交易市场是自发进行的碳交易。配额交易市场又分为两类,基于配额的交易和基于项目的交易。基于配额的交易是指,管理者制定、分配或拍卖减排配额,卖家可以购买配额,且配额在各缔约方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基于项目的交易,也就是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开展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以资金和技术来换取发展中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权。
三、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发展现状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迅速。在《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之前,一些国际组织、交易所和企业就已经开始了排放交易的尝试。欧洲气候交易所于2005 年 4月推出碳排放权期货、期权交易,碳交易被演绎为金融衍生品。欧盟有六家碳交易所已经开始运营,加拿大、日本和新加坡也先后建立了碳交易机制。目前,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国际碳排放交易的主要市场有阿姆斯特丹的欧洲气候交易所,法国的未来电力交易所、德国的欧洲能源交易所,还有加拿大、日本、俄罗斯市场,美国和澳大利亚也有自己的国内交易市场,其中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是全球首家国内气候交易所。除交易所外,投资银行、对冲基金、私募基金以及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在碳交易市场中也扮演不同的角色。
随着碳交易进程的发展和碳交易机制的步步推进,近几年碳排放权交易的数量以及交易额呈现大幅上涨的趋势。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2011年碳交易市场现状与发展趋势》,2005年全球碳市场交易额为110亿美元,随后增长迅猛,到2009年规模扩大了13倍,达1437亿美元的峰值。但2010年国际碳市场的交易额下降了约20亿美元,为1419亿美元,这是国际碳市场五年来第一次出现负增长。2011年,国际碳市场弥漫出一种前所未有的悲观情绪,同时碳市场价格也一路急速下跌,并徘徊在历史低位。
四、我国碳交易市场的现状与展望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尚没有比较成熟的碳交易市场和比较完善的碳交易机制,碳交易相关的制度、法律等也不健全,这些是我国目前面临的最大挑战。
(一)我国碳交易市场的现状
我国的碳交易现货市场交易分散,不能反映未来供求变化及价格走势,虽然目前国内建立了北京环境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上海环境交易所,但这些离建立碳排放交易期货市场的目标还有一段距离。
我国在碳金融建设方面发展滞后。碳金融和碳交易是息息相关的两方面,没有碳金融的支撑,中国不仅会失去碳交易的定价权,而且会再一次失去金融创新的机会。
我国碳金融产品的价格,很大程度上受限于国家相关政策的约束,所以价格难以根据市场供求状况而进行自我调节。此外,国际金融机构对碳排放资源的认证方式与国内存在差异,也使得我国大部分的碳融资项目的价格受到限制
(二)我国碳交易市场展望
根据《京都议定书》,目前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主要是基于项目的清洁发展机制的交易,这也是发展中国家唯一可参与的交易机制。
发展中国家的节能减排成本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因此在清洁发展机制下,亚洲将是碳减排权的主要供应地。截止到2006年,来自亚洲的碳减排额占到了世界碳交易总量的84%,而中国占据了亚洲市场的60%。由于美国在最后阶段退出了《京都议定书》,因此已不可能成为国际碳交易中心。而我国由于拥有发达国家争先抢购的大量的碳排放额度,很可能成为亚洲碳交易的中心。因此,我国应积极展开该方面的研究,占据主导、有利的位置。
参考文献:
[1]曲如晓,吴洁.碳排放权交易的环境效应及应对策略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9(06)
[2]杨佳琛.国际碳交易市场及其衍生金融产品分析.金融财经.2009(02):133-134
[3]万志宏,吕梦浪.国际碳金融市场的现状与前景. 农村金融研究.2010(09): 28-34
【关键词】碳交易;现状;展望
现如今,环境污染及环境恶化的问题已经不容忽视。而在实践中,根据负外部性内部化的理论,有效解决环境问题变化问题的一种手段是碳排放权交易。随着其他减排措施实施成本的增加和全球低碳经济的蓬勃发展,碳排放权的交易已不容回避。国际碳排放权的交易问题日益成为国内外理论界关注的焦点之一。
一、碳交易市场的产生背景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1992年5月22日联合国政府间谈判委员会就气候变化问题达成的公约,并于同年6月4日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条约》是第一个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以应全球气候变暖的国际公约。
1997年,在日本东京召开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第三次缔约方会议,各与会国达成共识,并通过了《京都议定书》这一重要的成果。《京都议定书》于2005年2月16日开始生效。根据《京都议定书》的规定,在2008至2012年间,各缔约国将在1990年的基础上消减温室气体排放量5.2%。其中日本为6%,美国为7%,EU为8%等。该议定书创造性的引进市场机制,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碳排放权反映了资源的稀缺性和污染治理的成本,因此碳排放权便具有了商品属性,其价格信号功能引导者市场参与者的投资行为。
二、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和市场体系
为平衡各国国际义务与各国工业发展的现状,在保证全球碳排放总量不变或减少的情况下,《京都议定书》提出了三种灵活的机制,即“京都三机制”:联合履行机制(JI)、清洁发展机制(CDM)、排放交易机制(ET)。其中,联合履行机制是指发达国家之间通过项目合作,即一个发达国家向另一个发达国家进行项目投资。清洁发展机制主要是指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与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级的合作,实现的减排量( CER)。排放交易机制是指一个发达国家,将其超额完成的减排量,转让给另外一个未能达到其承诺的减排额度的发达国家。
全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可以分为配额交易市场体系和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体系。配额交易市场主要是为那些有温室气体排放上限的发达国家或企业提供碳交易平台以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而自愿減排交易市场是自发进行的碳交易。配额交易市场又分为两类,基于配额的交易和基于项目的交易。基于配额的交易是指,管理者制定、分配或拍卖减排配额,卖家可以购买配额,且配额在各缔约方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基于项目的交易,也就是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开展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以资金和技术来换取发展中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权。
三、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发展现状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迅速。在《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之前,一些国际组织、交易所和企业就已经开始了排放交易的尝试。欧洲气候交易所于2005 年 4月推出碳排放权期货、期权交易,碳交易被演绎为金融衍生品。欧盟有六家碳交易所已经开始运营,加拿大、日本和新加坡也先后建立了碳交易机制。目前,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国际碳排放交易的主要市场有阿姆斯特丹的欧洲气候交易所,法国的未来电力交易所、德国的欧洲能源交易所,还有加拿大、日本、俄罗斯市场,美国和澳大利亚也有自己的国内交易市场,其中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是全球首家国内气候交易所。除交易所外,投资银行、对冲基金、私募基金以及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在碳交易市场中也扮演不同的角色。
随着碳交易进程的发展和碳交易机制的步步推进,近几年碳排放权交易的数量以及交易额呈现大幅上涨的趋势。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2011年碳交易市场现状与发展趋势》,2005年全球碳市场交易额为110亿美元,随后增长迅猛,到2009年规模扩大了13倍,达1437亿美元的峰值。但2010年国际碳市场的交易额下降了约20亿美元,为1419亿美元,这是国际碳市场五年来第一次出现负增长。2011年,国际碳市场弥漫出一种前所未有的悲观情绪,同时碳市场价格也一路急速下跌,并徘徊在历史低位。
四、我国碳交易市场的现状与展望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尚没有比较成熟的碳交易市场和比较完善的碳交易机制,碳交易相关的制度、法律等也不健全,这些是我国目前面临的最大挑战。
(一)我国碳交易市场的现状
我国的碳交易现货市场交易分散,不能反映未来供求变化及价格走势,虽然目前国内建立了北京环境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上海环境交易所,但这些离建立碳排放交易期货市场的目标还有一段距离。
我国在碳金融建设方面发展滞后。碳金融和碳交易是息息相关的两方面,没有碳金融的支撑,中国不仅会失去碳交易的定价权,而且会再一次失去金融创新的机会。
我国碳金融产品的价格,很大程度上受限于国家相关政策的约束,所以价格难以根据市场供求状况而进行自我调节。此外,国际金融机构对碳排放资源的认证方式与国内存在差异,也使得我国大部分的碳融资项目的价格受到限制
(二)我国碳交易市场展望
根据《京都议定书》,目前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主要是基于项目的清洁发展机制的交易,这也是发展中国家唯一可参与的交易机制。
发展中国家的节能减排成本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因此在清洁发展机制下,亚洲将是碳减排权的主要供应地。截止到2006年,来自亚洲的碳减排额占到了世界碳交易总量的84%,而中国占据了亚洲市场的60%。由于美国在最后阶段退出了《京都议定书》,因此已不可能成为国际碳交易中心。而我国由于拥有发达国家争先抢购的大量的碳排放额度,很可能成为亚洲碳交易的中心。因此,我国应积极展开该方面的研究,占据主导、有利的位置。
参考文献:
[1]曲如晓,吴洁.碳排放权交易的环境效应及应对策略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9(06)
[2]杨佳琛.国际碳交易市场及其衍生金融产品分析.金融财经.2009(02):133-134
[3]万志宏,吕梦浪.国际碳金融市场的现状与前景. 农村金融研究.2010(09): 2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