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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锦是广西壮族人的一种瑰丽工艺品,它与南京云锦、成都的蜀锦、苏州的宋锦、并称“中国四大名锦”。如何做好壮锦工艺的传承、保护与开发?需要结合广西壮锦的历史文化以及现实织锦行业的发展,与时俱进、科学发展,走一条与现代生活相适应的发展之路。
1. 壮锦工艺的发展现状
壮锦作为民族民间的传统工艺品,在商品经济和都市文明的不断冲击下日渐式微,壮锦传统工艺的传承和发展也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
首先是审美观念的偏离。壮锦工艺及其文化地位在新一代壮族青年人的意识里逐渐下降,壮族人民的思想观念随着商品经济的冲击和都市文明的侵入而不断变化,他们认为壮锦很“土”,跟不上时代,有现成的纺织品,根本无需再自己进行织锦。
其次是织锦人才的流失。过去织锦工艺得到广泛发展,是缘于它是不少壮族妇女赖以为生的基本技能。而在商品社会中,织锦技艺已不再需要承载着生存的压力,只是作为一种民族工艺美术品为人们接受。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时代,壮锦这种主要依赖手工制作的劳动密集型产品成本高、利润低,缺乏价格竞争力,有社会效益而无经济效益。艰难的生存困境使得年轻一代望而却步,也使得织锦技艺后继乏人。
再次是市场观念的落后。传统的壮锦多用土棉纱织成,又粗又厚又重,使用范围小,大都只适合民间自产自销自用。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民间工艺品商品化、平民化的分化趋势日益明显,尽管如此,一些壮锦生产企业仍然囿守成法,没有根据市场的需求改进产品,其生产的壮锦无法适应商品社会的需求。
对于壮锦的现状,人们会有这样或那样的看法,但如何拯救壮锦呢?在社会发展和市场洪流的冲击下,壮锦能否继续生存下去就引起很多的争议。
2. 壮锦工艺的保护
保护传统文化,更重要的是让传统文化“活”起来,融入新时代,新生活中,参与新的创造。“要将民族文化的保护事业同当地人的自我表述、自我存在、自我文化形象的塑造结合起来,营建一种基于生态文化理念的精神状态,让民族文化的传承满足人的成就感,切实提升民众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水平,由此文化资源的保护就不仅仅是官方和文人学者的志业,而且成为广大民众意志的集中体现,民众中蕴藏着浩淼的创造力量,就会被激发出来。”[1]
首先,确立“以人为本”的传承保护模式是关键。人是文化的创造者和拥有者。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人类自身又是最为基本的载体和传承者,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核心因素。马克思曾说:“艺术对象创造出懂得艺术和能够欣赏美的大众——任何其他产品也都是这样。因此,生产不仅为主体生产对象,而且也为对象生产主体。”[2]壮锦的保护发展,传承主体是根本。当前亟待解决的是要进一步完善壮锦传统工艺的保护、传承的机制,为其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催生内在动力。包括端正观念,给壮锦工艺艺人以应有的尊重;2006年1月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保护条例》,条例中已开始体现对传承主体的关注,如:制定民间文化传承人条例;给传承人一定的荣誉和报酬等。这些举措的实施为民族文化的传承提供更广的空间,为他们的经济和生存境况的改善提供了法律依据。
其次,政府部门的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发展需要政府重视和媒体加强宣传引导、教育等。政府所做工作目的不在于包办一切,更不能取代民族文化发展的民众角色,而在于积极倡导各民族人民珍重与保护、发展自己的民族文化。[3]壮锦作为一种民族文化,唤起壮族人民对本民族文化的重视与保护的自觉意识,有了这种自觉自愿,才能有效地使传统工艺得到保护与发展。只有让更多的人认识到传统手工艺的价值,提高整个社会对传统手工艺的认同感,传统手工艺就能深深地植根于肥沃的社会文化土壤中。
保护传统文化的根本,不仅仅是只保护文化本身,而更重要的是传播文化,让更多的人懂得欣赏,使其深入人心。在对传统文化进行原行原貌、“原汁原味”的“原生态保护”的同时,“再生性保护”也是不可或缺的,即传统文化在顺应已变化了的形式、习俗、审美情趣,“适应性”地进入现代社会,使其“活态”地存在于人们的衣、食、住、行、用、休闲娱乐当中,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的心理、气质、思维方式。[4]弘扬是民间文化艺术最好的保护手段。
3. 壮锦工艺的开发
广西是一个旅游大省,少数民族区域是一大特色,如能把对壮锦的保护与旅游开发结合起来,在开发其经济价值、让当地的老百姓真正享受到本民族文化带来的经济效益而脱贫致富的过程中实施保护和传承民族的文化传统,一定能激发民族群众的民族自豪感和责任感,从而自觉自愿地保护本民族的传统文化,使一些处于濒临灭绝的传统手艺和人文景观保存下来并不断发展。[5]
保护开发少数民族工艺资源是柄“双刃剑”,它既有促进保护,特别是有利于技艺的持续传承的方面,又有不利于保護的方面。因此,对有保护价值的民间工艺文化,应该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并尽可能使其在当地的社会、经济、文化事业中发挥综合效益,而不是单纯的经济效益。[6]
创新与保护相辅相成,保护不反对创新,创新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一个国家或民族如果没有创新的能力,也就不可能保护传统。传统文化如果不加以创新和变革,也就没有生命力,也就无法与当代社会相适应,并将逐步失去功能。创新的目的是使传统文化恢复活力,提升传统文化的质量,并使之成为当代世界上中华各民族的先进文明。[7]
总之,我们要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大胆进行创新,不断探索新路子,将传统艺术与现代时尚审美有机融合,用真丝新材质、三梭织锦机、现代数码设计技术,生产出现代风格的壮锦面料,一改古老壮锦厚、粗、重及色彩单调陈旧的面孔,将会极大地拓展壮锦的用途和市场空间。广西壮锦将进一步向旅游业、民族节庆事业、服装产业、医疗保健产业拓展,以各种合适的方式进行开发和利用,使传统民间工艺产生经济价值的同时,又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和传承,给人们生活带来美的享受,为现代社会增添光彩,既发展了民族经济,又有利于加强国际文化交流。
参考文献:
[1]费孝通.论人类学与文化自觉[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4
[2]覃德清.多重力量制衡中的广西民族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J].民间文化论坛,2005
[3]云菲.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喜获“保护伞”[N].法制日报.2003
[4]陆斐.靖西壮族歌咏文化的传承及其当代嬗变[D].桂林,广西师范大学:2005
[5]玉时阶,蒙力亚.广西少数民族服饰文化[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92
[6]马红.壮锦的审美艺术与传承[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2007
[7]何星亮.关于保护和开发文化与自然遗产的若干问题[J].云南社会科学,2003
1. 壮锦工艺的发展现状
壮锦作为民族民间的传统工艺品,在商品经济和都市文明的不断冲击下日渐式微,壮锦传统工艺的传承和发展也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
首先是审美观念的偏离。壮锦工艺及其文化地位在新一代壮族青年人的意识里逐渐下降,壮族人民的思想观念随着商品经济的冲击和都市文明的侵入而不断变化,他们认为壮锦很“土”,跟不上时代,有现成的纺织品,根本无需再自己进行织锦。
其次是织锦人才的流失。过去织锦工艺得到广泛发展,是缘于它是不少壮族妇女赖以为生的基本技能。而在商品社会中,织锦技艺已不再需要承载着生存的压力,只是作为一种民族工艺美术品为人们接受。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时代,壮锦这种主要依赖手工制作的劳动密集型产品成本高、利润低,缺乏价格竞争力,有社会效益而无经济效益。艰难的生存困境使得年轻一代望而却步,也使得织锦技艺后继乏人。
再次是市场观念的落后。传统的壮锦多用土棉纱织成,又粗又厚又重,使用范围小,大都只适合民间自产自销自用。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民间工艺品商品化、平民化的分化趋势日益明显,尽管如此,一些壮锦生产企业仍然囿守成法,没有根据市场的需求改进产品,其生产的壮锦无法适应商品社会的需求。
对于壮锦的现状,人们会有这样或那样的看法,但如何拯救壮锦呢?在社会发展和市场洪流的冲击下,壮锦能否继续生存下去就引起很多的争议。
2. 壮锦工艺的保护
保护传统文化,更重要的是让传统文化“活”起来,融入新时代,新生活中,参与新的创造。“要将民族文化的保护事业同当地人的自我表述、自我存在、自我文化形象的塑造结合起来,营建一种基于生态文化理念的精神状态,让民族文化的传承满足人的成就感,切实提升民众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水平,由此文化资源的保护就不仅仅是官方和文人学者的志业,而且成为广大民众意志的集中体现,民众中蕴藏着浩淼的创造力量,就会被激发出来。”[1]
首先,确立“以人为本”的传承保护模式是关键。人是文化的创造者和拥有者。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人类自身又是最为基本的载体和传承者,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核心因素。马克思曾说:“艺术对象创造出懂得艺术和能够欣赏美的大众——任何其他产品也都是这样。因此,生产不仅为主体生产对象,而且也为对象生产主体。”[2]壮锦的保护发展,传承主体是根本。当前亟待解决的是要进一步完善壮锦传统工艺的保护、传承的机制,为其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催生内在动力。包括端正观念,给壮锦工艺艺人以应有的尊重;2006年1月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保护条例》,条例中已开始体现对传承主体的关注,如:制定民间文化传承人条例;给传承人一定的荣誉和报酬等。这些举措的实施为民族文化的传承提供更广的空间,为他们的经济和生存境况的改善提供了法律依据。
其次,政府部门的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发展需要政府重视和媒体加强宣传引导、教育等。政府所做工作目的不在于包办一切,更不能取代民族文化发展的民众角色,而在于积极倡导各民族人民珍重与保护、发展自己的民族文化。[3]壮锦作为一种民族文化,唤起壮族人民对本民族文化的重视与保护的自觉意识,有了这种自觉自愿,才能有效地使传统工艺得到保护与发展。只有让更多的人认识到传统手工艺的价值,提高整个社会对传统手工艺的认同感,传统手工艺就能深深地植根于肥沃的社会文化土壤中。
保护传统文化的根本,不仅仅是只保护文化本身,而更重要的是传播文化,让更多的人懂得欣赏,使其深入人心。在对传统文化进行原行原貌、“原汁原味”的“原生态保护”的同时,“再生性保护”也是不可或缺的,即传统文化在顺应已变化了的形式、习俗、审美情趣,“适应性”地进入现代社会,使其“活态”地存在于人们的衣、食、住、行、用、休闲娱乐当中,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的心理、气质、思维方式。[4]弘扬是民间文化艺术最好的保护手段。
3. 壮锦工艺的开发
广西是一个旅游大省,少数民族区域是一大特色,如能把对壮锦的保护与旅游开发结合起来,在开发其经济价值、让当地的老百姓真正享受到本民族文化带来的经济效益而脱贫致富的过程中实施保护和传承民族的文化传统,一定能激发民族群众的民族自豪感和责任感,从而自觉自愿地保护本民族的传统文化,使一些处于濒临灭绝的传统手艺和人文景观保存下来并不断发展。[5]
保护开发少数民族工艺资源是柄“双刃剑”,它既有促进保护,特别是有利于技艺的持续传承的方面,又有不利于保護的方面。因此,对有保护价值的民间工艺文化,应该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并尽可能使其在当地的社会、经济、文化事业中发挥综合效益,而不是单纯的经济效益。[6]
创新与保护相辅相成,保护不反对创新,创新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一个国家或民族如果没有创新的能力,也就不可能保护传统。传统文化如果不加以创新和变革,也就没有生命力,也就无法与当代社会相适应,并将逐步失去功能。创新的目的是使传统文化恢复活力,提升传统文化的质量,并使之成为当代世界上中华各民族的先进文明。[7]
总之,我们要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大胆进行创新,不断探索新路子,将传统艺术与现代时尚审美有机融合,用真丝新材质、三梭织锦机、现代数码设计技术,生产出现代风格的壮锦面料,一改古老壮锦厚、粗、重及色彩单调陈旧的面孔,将会极大地拓展壮锦的用途和市场空间。广西壮锦将进一步向旅游业、民族节庆事业、服装产业、医疗保健产业拓展,以各种合适的方式进行开发和利用,使传统民间工艺产生经济价值的同时,又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和传承,给人们生活带来美的享受,为现代社会增添光彩,既发展了民族经济,又有利于加强国际文化交流。
参考文献:
[1]费孝通.论人类学与文化自觉[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4
[2]覃德清.多重力量制衡中的广西民族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J].民间文化论坛,2005
[3]云菲.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喜获“保护伞”[N].法制日报.2003
[4]陆斐.靖西壮族歌咏文化的传承及其当代嬗变[D].桂林,广西师范大学:2005
[5]玉时阶,蒙力亚.广西少数民族服饰文化[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92
[6]马红.壮锦的审美艺术与传承[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2007
[7]何星亮.关于保护和开发文化与自然遗产的若干问题[J].云南社会科学,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