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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6年开展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试点,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7年第15次会议审议并批准设立工程硕士学位,实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以来,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立对于实现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教育面向国民经济建设主战场,振兴国有大中型企业具有重大意义,并且解决了长期以来国有大中型企业高层次人才缺乏而得不到补充的状况.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立,改变了工科学位类型比较单一的状况,也是推进改革产学研合作的又一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