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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诗坤 执行/漠威 诗坤
据有关部门调查,目前我国过网络同居生活的人数已达10万人之众。具备网络同居功能平台的有几十家,每家网络社区网络同居生活人数少则几千多则上万,并且正在迅速扩张,仅以<爱情公寓>这家同居网站为例,每天就有2000名新增用户。这其中不仅有很多青少年在互联网上玩现代版“过家家”,也有已婚的成年人涉足。与此同时,网络同居和由此衍生的网络婚姻甚至网络生育正逐步脱离纯虚拟状态,对现实中人们的心理爱情产生影响,由网络同居导致的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网络同居正被越来越多的人关注。
婚姻是儿戏
梁敬轩,男,17岁,高一学生
我喜欢上网,尤其喜欢玩《网游》。去年中考结束,我成绩不错,超出省重点高中线100多分,完全可以挑一个理想的学校,全家人都松了一口气。爸爸妈妈特许我在这个暑假可以不受限制地上网,尽情玩我喜欢玩的网络游戏。
小仙就是那个时候认识的。我打网游打得就算不错的,小仙比我还厉害,这在女孩子当中很少见。刚开始我们惺惺相惜,常常携手做战,后来干脆结了盟。因为年龄相当,又有共同的爱好,很快熟识起来,开了私聊窗口,天南海北地聊,彼此觉得简直是天造地设一样的投缘。
快开学的时候,我们都知道以后不能像现在这样有大把的时间上网了,不禁有一种依依惜别的感觉。小仙突然问我想不想跟她有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空间?我当然想。于是我知道了有一种叫做网络同居的东西,只要免费注册就可以享受里面提供的服务。我和小仙申请了一间套房,每天放学后都要上我们的“家”去,看小仙给我的留言,也把自己的一切告诉小仙。周末固定的上网时间里,我们一起上网,互诉衷肠。我发现,我越来越离不开小仙了,她也一样,于是我们决定申请结婚,当然是在网上。
有一次周末,妈妈进我房间拿东西,看到电脑屏幕上我跟小仙挂在房间里的合影,和我们互称老公、老婆的聊天记录,惊得差点背过气去。大呼小叫地唤来爸爸,他们一个声色俱厉,一个语重心长,对我进行了长达2个小时的教育,怎么解释都没用。
真不明白他们怎么这么老土,我们同学中不少都有网络同居伙伴,有的还生了孩子呢。又不是真的结婚,犯得着这么大惊小怪的吗?
专家评说:网络是虚拟世界,处于青春期的中学生判断能力有限,学生本身就有模仿上的冲动。他们对成年人的生活也十分向往,而这些,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又很难获得,恰恰网络为他们提供了场所;另一方面,如今家庭独生子女较多,缺乏同年龄段交流对象,父母对孩子的要求通常以学习成绩论成败,不甚关注孩子的内心世界,致使这些孩子的社会交往能力普遍较差,心里孤独,转而在网上寻求满足。
网络同居事实上就是网络游戏的一种,毕竟是求学时期,沉溺在网络中的虚拟游戏会影响孩子的学习积极性,不可以提倡。值得注意的是,网站提供的婚姻几乎包含了所有的婚姻要素,唯独没有责任,对于心智尚不成熟的青少年,不可能不产生影响,让他们曲解婚姻的本质,对其生理、心理的成长造成负面影响,甚至引发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有关教育人士认为,家长和老师要让学生们了解每一个阶段的现实责任,把他们引导到正确的方向中去。
压力避风港
肖承伟,男,29岁,报关员
我每天下班的第一件事就是到网上的“家”去看看。
今年1月份,我在朋友的推荐下到“网上人家”寻觅“同居爱人”,在“月下老人”牵线下,很快与另一座城市的“玉面狐狸”相识、相恋,并申请了一间“标准间”,两人每天相约在“房”里聊天,成了一对恩爱夫妻。
“玉面狐狸”是个善解人意的女孩子,很有生活情趣。我们在同居网站上的爱情小巢,充满卡通色调温馨浪漫,不仅有新潮家具、漂亮的装饰,在温暖的地毯旁还躺着一只懒洋洋的宠物狗,窗外的花园里如春天般盛开着上百朵娇艳的玫瑰。
我的工作压力非常大,每天一进办公室就停不下来,稍有差错就可能涉及几十万上百万的金额,没有一刻神经不是崩得紧紧的。与此同时,人际关系要处,父母要赡养,还有一个上大学的妹妹要资助,常常让我有种心力交瘁的感觉。如果在现实中交女朋友,不但经济上要承受更大的压力,而且要追求、要讨她欢心、要互相磨合,要应付很多东西。但在网上,所有的顾虑都没有,能想象到的温馨和浪漫在这里统统可以得到满足。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做不到的,一切都在按自己的意愿进行。爱人是自己设计的爱人,家是自己理想中的家园,还有名贵的跑车、华丽的衣着,精巧的首饰,所有曾经梦想过的理想世界都可以在这里变成现实。房子住厌了,换;车子开腻了,换;爱人无趣了,换……一切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完全随心所欲,我觉得在网络中我活得才像自己的主人,而不是现实中生活的奴隶。
专家评说:巨大的心理和生活压力是许多白领迷恋网络同居的主要原因。他们选择“避世主义”,渴望逃避现实生活,并通过“网络同居”来找到心灵伴侣,释放情感,放松自己。这种渴望可以理解,网络是虚幻的,同时也是真实的,网上的社交状态正好成为他们逃避现实的“世外桃源”,在那个虚拟的世界中会让他们体验到无与伦比的轻松自在,精神上得到极大的满足。但网络同居毕竟是一种不同一般的游戏, 不能过分迷恋,将现实与网络混淆,不要盲目地投入,否则在现实和虚拟之间容易扭曲人格。必须要战胜自己,在现实中磨砺自己的竞争意识,到生活中去,到社会中去培养自信和责任感,才能从“网络同居”中回归现实,找到真正的感情归宿。
野百合也要春天
徐艳,女,23岁,印染厂仓管
我的不少同学已经结婚了,只有我到现在为止还没谈过一场像样的恋爱。80后的年轻人成熟得早,早在上小学的时候,我们班就有些先行者遮遮掩掩地递纸条了,到初中越加普遍,高中时没朦胧过更是凤毛麟角。班上漂亮的女孩子像向日葵,走到哪男孩的目光跟到哪,追求者赶都赶不走,唯独我无人问津。我知道,自己不漂亮,脸上还有一块紫红的胎记,浑身上下没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但正如一首歌里唱的“野百合也有春天”,即便是我丑,我也是个正常发育的女孩子,也有情窦初开的时候,也需要爱情。
上班以后我曾经尝试去追求一个男孩子。他动过心,还把我带回去给他父母看,他们不同意,他妈妈说话很刻薄:“你看你要模样没模样,要文凭没文凭,家庭条件也不好,我家就这一个儿子,得找个像样的媳妇。”在她的话里,我绝望了。难道我这辈子真的就得独身到老了吗?
但在网上我是一个名叫“艳姬”的绝色美女,在看不见实物的虚拟世界,我妙语如珠、艳压群芳,追我的男人如过江之鲫。过了n遍筛子之后,我跟精心挑选出来的远山同居了,他长得像宋承宪,帅得让人难以抵挡——如果真的是他的话,因为我的相貌也是韩国一个不太出名的小演员代言的。如果在现实中,他这样的人恐怕连话都不肯跟我说一句,但在网络中,他却是打败无数情敌好不容易把我抢到手里的。他对我呵护备至,叫我“老婆”,逗我开心,左一个宝贝,右一个亲爱的,我们已经打算注册结婚了。即便如此,我还和另外几个美男也同居着,网络不需要从一而忠,要的就是这种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感觉。
专家评析:网络的虚拟性让一些人成就了现实中可望不可及的形象,自尊心和自信心得到极大满足,从一定意义上说,弥补了生活中的缺憾,使他们找到精神乐趣。但同时搞网络同居就像玩一个游戏一样,只是一个简单的玩游戏的过程,不必那么认真,不过是现代人无聊时候的消遣,用网络虚拟的感受来弥补婚恋中的不完美,要懂得适可而止。它和任何一个游戏一样,一旦玩的人认真了,上瘾了,那就成了游戏的奴隶,那时候就不是玩游戏了,而是被这个游戏玩弄了。
一旦沉迷在游戏中,没有谁可以在游戏中把自己冷静地剥离出来,感情游戏更是这样。所以,网络感情和网络婚姻游戏,游戏的其实是自己!
现代皇帝
孙建刚,男,33岁,银行职员
说实话我的生活比较美满,小白领,收入颇丰,妻子在事业单位,温柔娴淑,家里家外,打点得井井有条,我们很美满。
但是,我心中总有一些不可告人的念头诱惑着我。比如,虽然我对妻子很满意,但是我总是在向往一些不同类型的女人,清纯的、娇艳的、成熟的、性感的、野蛮的、木讷的,甚至有一次办公室里来了一位颇有男儿气的女子,我都私下渴望体验跟这种中性女子在一起的感觉;还有更说不出口的:我对一些离奇的性行为总是充满了好奇,每次看到A片中的一些场面,我都激动得恨不得马上去试试,但这些事情在现实中打死我也不敢,甚至连说的勇气都没有。平日里衣冠楚楚,妻贤子孝,再有这么多肮脏念头,真是死都活该了。
于是我迷上了网络。在网络里我没有脸、没有身份,明目张胆地勾引各式各样的女子,引进自己的后花园去同居,自有同好者满足我张扬的欲望。我像搜集邮票一样搜集女人,古代皇帝不过只有三千佳丽,我却可以无穷多,天天度蜜月,夜夜当新郎。也许你可以说我道德败坏,但网络本身就是虚拟的,道德败坏也只是虚拟的道德败坏,何况根本没有虚拟道德这一说。现实生活中,我依然是那个谦和有礼、人人称道的好男人。
专家评说: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不为人知的角落,它可能幼稚、可能肮脏,但确实是我们真实的一部分,最理智的态度是接受、化解或者封存。如果自己不能以正确的态度对待,而用网络婚姻的方式纵容它的扩张恶化,难免会带来不愿看到的后果。
对于热衷于网络同居人,看似无害,其实不然。网络里是没有道德的约束,但虽然网络是虚拟的,人是实实在在的,沉溺于网络同居,会形成双重人格,严重的还会导致性格分裂。而且网络同居的随意性会让人在心理上缺乏责任感,潜移默化地对人的品质产生影响,这对个人、对社会都是有伤害的。
我国《婚姻法》在总则部分明确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诚”。忠诚包括夫妻双方行为上的忠诚和情感上的忠诚两个方面。从这个角度而言,已婚者搞网婚,无疑是对现实婚姻的迷失、偏离甚至是背叛。
家内有家
陈彩霞,女,37岁,个体商户
跟老公结婚12年,吵也吵烦了,痒也痒过了,再没什么花样。都说老夫老妻是左手摸右手,我们是连摸都懒得摸了。每天下了班,吃完饭,他鼓捣他的邮票,我上我的网,有时候一晚上不说一句话。看着他微秃的后脑,我会想:当初哭着喊着宁可违背父母也要跟他结婚,难道就是为了过这种相对无言的日子吗?
我多渴望过回从前虽穷却甜蜜相偎的日子啊,可是我说了,他笑:这么大年纪了,好好过日子吧!什么爱不爱的,别瞎折腾了。我老了吗?出门去,我还是一个引人注目的资深美女,进了家门,我就老得连爱情都不能想了。
森是黑龙江人,是我在一次订货会上认识的,原本只是在网上交流一下生意上的事,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变得无话不谈了。他风趣、幽默,跟我有说不完的话。渐渐地,我们相爱了,年近不惑的一对男女,像情窦初开的小儿女,每天不到网上见个面就睡不着觉。
他也有一个看似和睦的家庭,我们没有想在现实中争取什么,去做艰苦卓绝的斗争,只想在死水一样的生活中寻找一些让自己鲜活起来的东西,所以我们在网上注册了一个家,过起了像模像样的夫妻生活。他总是早我几分钟上线,把网上的“家”打扫干净,然后用电子玫瑰或贺卡迎接我回“家”。有段时间生意比较忙,回家后天都黑了,他知道后就问清时间,每次回家时都能接到他的电话,用他的声音陪伴我回家,他说这样我就不会害怕了。当我对他的行动表达谢意时,他总是笑呵呵地说:“你是我的妻子,关心你是我应该做的。”我知道,这场网上的婚姻已经开始渗透到现实生活中了,可我却幸福得不想自拔。
专家评说:婚姻中一定会有一些不如意的地方,已婚网民通过童话般的网络婚姻城堡,理想化自己的感情世界,妄图以此来弥补现实婚姻的情感缺陷,说白了就是寻求一种现实生活以外的寄托。在网上发展感情,通过网络婚姻寻求完美的爱情与婚姻的感觉,这被很多人说成是“感情溜号”或者是“精神出墙”,虽然在现实中和身体上没有背叛自己的爱人,可是在精神上,已经把情感的一部分走私了。
婚姻的幸福是一件长久而浩大的工程,全力经营恐不可得,何况这种拙劣的替代疗法。网上爱人虽美妙,但头疼脑热之际,还是家里的那位贴心贴肺地端茶送水,如果哪天网婚真相被人发现,送上的恐怕不再是茶水而是毒药了。不如从虚拟的网络走下来,经营好自己的世俗日子是正经。
相关链接:
1. 一位丁姓女士因为丈夫在网上“结婚生子”,一怒之下以“重婚罪”把丈夫推上法庭,要求其进行精神赔偿。
2. 在前不久上海召开的“两会”上,“网络婚姻”这一话题引发了热烈讨论。有代表建议:网站也应该和电视、电影、游戏一样采取分级制度。对网络婚姻、网络同居这样的网站,不妨设立会员许可,设定年龄限制,通过实名制进行登记、监管。
法眼观阵: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只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其婚姻关系才能成立。从这一点来说,网婚并不符合《婚姻法》的要求,它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也不具有法律上所认定的社会危害性。因此,网婚者没有重婚之嫌,不会构成重婚犯罪。
本刊视点:
关于网络婚姻的存在,有两种迥然不同的意见。有人认为,“网络婚姻”从一定意义上说,弥补了一些人精神上的需求,使压抑的人找到精神出口,不会对婚姻造成恶劣的影响,既不违法也不会影响夫妻感情。也有人认为沉迷于网络婚姻的一方相当于精神上的“红杏出墙”,婚姻法中有“夫妻应当互相忠诚互相尊重”的规定,忠字上中下心,心已背,何为忠?这样的“情感出轨”和现实的出轨差别不大,所以无论是在道德还是在法律层面,都应该受到谴责。
不可否认,网络婚姻已超出了一般游戏娱乐的范畴,与人们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和基本法律原则产生了某种冲突。网络婚姻的践行者们,或是逢场作戏地虚言爱恋,或是满口“性福”,或是朝秦暮楚,这无疑会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其做人的准则、对家庭的责任以及对爱情的忠贞,更遑论有些网络婚姻已经突破网络的范畴,以一夜情或婚姻入侵者的形式突入现实。
网络婚姻或许在缓解精神压力方面有一定的可取之处,但总的来说,弊大于利。有人说网络婚姻就像宇宙黑洞,靠近之后全身而退的不多,不是质变就是量变。还是让我们不要赋予网络它承担不起的功能,把婚姻和游戏分离开来,谋一个实实在在的未来。
据有关部门调查,目前我国过网络同居生活的人数已达10万人之众。具备网络同居功能平台的有几十家,每家网络社区网络同居生活人数少则几千多则上万,并且正在迅速扩张,仅以<爱情公寓>这家同居网站为例,每天就有2000名新增用户。这其中不仅有很多青少年在互联网上玩现代版“过家家”,也有已婚的成年人涉足。与此同时,网络同居和由此衍生的网络婚姻甚至网络生育正逐步脱离纯虚拟状态,对现实中人们的心理爱情产生影响,由网络同居导致的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网络同居正被越来越多的人关注。
婚姻是儿戏
梁敬轩,男,17岁,高一学生
我喜欢上网,尤其喜欢玩《网游》。去年中考结束,我成绩不错,超出省重点高中线100多分,完全可以挑一个理想的学校,全家人都松了一口气。爸爸妈妈特许我在这个暑假可以不受限制地上网,尽情玩我喜欢玩的网络游戏。
小仙就是那个时候认识的。我打网游打得就算不错的,小仙比我还厉害,这在女孩子当中很少见。刚开始我们惺惺相惜,常常携手做战,后来干脆结了盟。因为年龄相当,又有共同的爱好,很快熟识起来,开了私聊窗口,天南海北地聊,彼此觉得简直是天造地设一样的投缘。
快开学的时候,我们都知道以后不能像现在这样有大把的时间上网了,不禁有一种依依惜别的感觉。小仙突然问我想不想跟她有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空间?我当然想。于是我知道了有一种叫做网络同居的东西,只要免费注册就可以享受里面提供的服务。我和小仙申请了一间套房,每天放学后都要上我们的“家”去,看小仙给我的留言,也把自己的一切告诉小仙。周末固定的上网时间里,我们一起上网,互诉衷肠。我发现,我越来越离不开小仙了,她也一样,于是我们决定申请结婚,当然是在网上。
有一次周末,妈妈进我房间拿东西,看到电脑屏幕上我跟小仙挂在房间里的合影,和我们互称老公、老婆的聊天记录,惊得差点背过气去。大呼小叫地唤来爸爸,他们一个声色俱厉,一个语重心长,对我进行了长达2个小时的教育,怎么解释都没用。
真不明白他们怎么这么老土,我们同学中不少都有网络同居伙伴,有的还生了孩子呢。又不是真的结婚,犯得着这么大惊小怪的吗?
专家评说:网络是虚拟世界,处于青春期的中学生判断能力有限,学生本身就有模仿上的冲动。他们对成年人的生活也十分向往,而这些,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又很难获得,恰恰网络为他们提供了场所;另一方面,如今家庭独生子女较多,缺乏同年龄段交流对象,父母对孩子的要求通常以学习成绩论成败,不甚关注孩子的内心世界,致使这些孩子的社会交往能力普遍较差,心里孤独,转而在网上寻求满足。
网络同居事实上就是网络游戏的一种,毕竟是求学时期,沉溺在网络中的虚拟游戏会影响孩子的学习积极性,不可以提倡。值得注意的是,网站提供的婚姻几乎包含了所有的婚姻要素,唯独没有责任,对于心智尚不成熟的青少年,不可能不产生影响,让他们曲解婚姻的本质,对其生理、心理的成长造成负面影响,甚至引发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有关教育人士认为,家长和老师要让学生们了解每一个阶段的现实责任,把他们引导到正确的方向中去。
压力避风港
肖承伟,男,29岁,报关员
我每天下班的第一件事就是到网上的“家”去看看。
今年1月份,我在朋友的推荐下到“网上人家”寻觅“同居爱人”,在“月下老人”牵线下,很快与另一座城市的“玉面狐狸”相识、相恋,并申请了一间“标准间”,两人每天相约在“房”里聊天,成了一对恩爱夫妻。
“玉面狐狸”是个善解人意的女孩子,很有生活情趣。我们在同居网站上的爱情小巢,充满卡通色调温馨浪漫,不仅有新潮家具、漂亮的装饰,在温暖的地毯旁还躺着一只懒洋洋的宠物狗,窗外的花园里如春天般盛开着上百朵娇艳的玫瑰。
我的工作压力非常大,每天一进办公室就停不下来,稍有差错就可能涉及几十万上百万的金额,没有一刻神经不是崩得紧紧的。与此同时,人际关系要处,父母要赡养,还有一个上大学的妹妹要资助,常常让我有种心力交瘁的感觉。如果在现实中交女朋友,不但经济上要承受更大的压力,而且要追求、要讨她欢心、要互相磨合,要应付很多东西。但在网上,所有的顾虑都没有,能想象到的温馨和浪漫在这里统统可以得到满足。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做不到的,一切都在按自己的意愿进行。爱人是自己设计的爱人,家是自己理想中的家园,还有名贵的跑车、华丽的衣着,精巧的首饰,所有曾经梦想过的理想世界都可以在这里变成现实。房子住厌了,换;车子开腻了,换;爱人无趣了,换……一切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完全随心所欲,我觉得在网络中我活得才像自己的主人,而不是现实中生活的奴隶。
专家评说:巨大的心理和生活压力是许多白领迷恋网络同居的主要原因。他们选择“避世主义”,渴望逃避现实生活,并通过“网络同居”来找到心灵伴侣,释放情感,放松自己。这种渴望可以理解,网络是虚幻的,同时也是真实的,网上的社交状态正好成为他们逃避现实的“世外桃源”,在那个虚拟的世界中会让他们体验到无与伦比的轻松自在,精神上得到极大的满足。但网络同居毕竟是一种不同一般的游戏, 不能过分迷恋,将现实与网络混淆,不要盲目地投入,否则在现实和虚拟之间容易扭曲人格。必须要战胜自己,在现实中磨砺自己的竞争意识,到生活中去,到社会中去培养自信和责任感,才能从“网络同居”中回归现实,找到真正的感情归宿。
野百合也要春天
徐艳,女,23岁,印染厂仓管
我的不少同学已经结婚了,只有我到现在为止还没谈过一场像样的恋爱。80后的年轻人成熟得早,早在上小学的时候,我们班就有些先行者遮遮掩掩地递纸条了,到初中越加普遍,高中时没朦胧过更是凤毛麟角。班上漂亮的女孩子像向日葵,走到哪男孩的目光跟到哪,追求者赶都赶不走,唯独我无人问津。我知道,自己不漂亮,脸上还有一块紫红的胎记,浑身上下没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但正如一首歌里唱的“野百合也有春天”,即便是我丑,我也是个正常发育的女孩子,也有情窦初开的时候,也需要爱情。
上班以后我曾经尝试去追求一个男孩子。他动过心,还把我带回去给他父母看,他们不同意,他妈妈说话很刻薄:“你看你要模样没模样,要文凭没文凭,家庭条件也不好,我家就这一个儿子,得找个像样的媳妇。”在她的话里,我绝望了。难道我这辈子真的就得独身到老了吗?
但在网上我是一个名叫“艳姬”的绝色美女,在看不见实物的虚拟世界,我妙语如珠、艳压群芳,追我的男人如过江之鲫。过了n遍筛子之后,我跟精心挑选出来的远山同居了,他长得像宋承宪,帅得让人难以抵挡——如果真的是他的话,因为我的相貌也是韩国一个不太出名的小演员代言的。如果在现实中,他这样的人恐怕连话都不肯跟我说一句,但在网络中,他却是打败无数情敌好不容易把我抢到手里的。他对我呵护备至,叫我“老婆”,逗我开心,左一个宝贝,右一个亲爱的,我们已经打算注册结婚了。即便如此,我还和另外几个美男也同居着,网络不需要从一而忠,要的就是这种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感觉。
专家评析:网络的虚拟性让一些人成就了现实中可望不可及的形象,自尊心和自信心得到极大满足,从一定意义上说,弥补了生活中的缺憾,使他们找到精神乐趣。但同时搞网络同居就像玩一个游戏一样,只是一个简单的玩游戏的过程,不必那么认真,不过是现代人无聊时候的消遣,用网络虚拟的感受来弥补婚恋中的不完美,要懂得适可而止。它和任何一个游戏一样,一旦玩的人认真了,上瘾了,那就成了游戏的奴隶,那时候就不是玩游戏了,而是被这个游戏玩弄了。
一旦沉迷在游戏中,没有谁可以在游戏中把自己冷静地剥离出来,感情游戏更是这样。所以,网络感情和网络婚姻游戏,游戏的其实是自己!
现代皇帝
孙建刚,男,33岁,银行职员
说实话我的生活比较美满,小白领,收入颇丰,妻子在事业单位,温柔娴淑,家里家外,打点得井井有条,我们很美满。
但是,我心中总有一些不可告人的念头诱惑着我。比如,虽然我对妻子很满意,但是我总是在向往一些不同类型的女人,清纯的、娇艳的、成熟的、性感的、野蛮的、木讷的,甚至有一次办公室里来了一位颇有男儿气的女子,我都私下渴望体验跟这种中性女子在一起的感觉;还有更说不出口的:我对一些离奇的性行为总是充满了好奇,每次看到A片中的一些场面,我都激动得恨不得马上去试试,但这些事情在现实中打死我也不敢,甚至连说的勇气都没有。平日里衣冠楚楚,妻贤子孝,再有这么多肮脏念头,真是死都活该了。
于是我迷上了网络。在网络里我没有脸、没有身份,明目张胆地勾引各式各样的女子,引进自己的后花园去同居,自有同好者满足我张扬的欲望。我像搜集邮票一样搜集女人,古代皇帝不过只有三千佳丽,我却可以无穷多,天天度蜜月,夜夜当新郎。也许你可以说我道德败坏,但网络本身就是虚拟的,道德败坏也只是虚拟的道德败坏,何况根本没有虚拟道德这一说。现实生活中,我依然是那个谦和有礼、人人称道的好男人。
专家评说: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不为人知的角落,它可能幼稚、可能肮脏,但确实是我们真实的一部分,最理智的态度是接受、化解或者封存。如果自己不能以正确的态度对待,而用网络婚姻的方式纵容它的扩张恶化,难免会带来不愿看到的后果。
对于热衷于网络同居人,看似无害,其实不然。网络里是没有道德的约束,但虽然网络是虚拟的,人是实实在在的,沉溺于网络同居,会形成双重人格,严重的还会导致性格分裂。而且网络同居的随意性会让人在心理上缺乏责任感,潜移默化地对人的品质产生影响,这对个人、对社会都是有伤害的。
我国《婚姻法》在总则部分明确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诚”。忠诚包括夫妻双方行为上的忠诚和情感上的忠诚两个方面。从这个角度而言,已婚者搞网婚,无疑是对现实婚姻的迷失、偏离甚至是背叛。
家内有家
陈彩霞,女,37岁,个体商户
跟老公结婚12年,吵也吵烦了,痒也痒过了,再没什么花样。都说老夫老妻是左手摸右手,我们是连摸都懒得摸了。每天下了班,吃完饭,他鼓捣他的邮票,我上我的网,有时候一晚上不说一句话。看着他微秃的后脑,我会想:当初哭着喊着宁可违背父母也要跟他结婚,难道就是为了过这种相对无言的日子吗?
我多渴望过回从前虽穷却甜蜜相偎的日子啊,可是我说了,他笑:这么大年纪了,好好过日子吧!什么爱不爱的,别瞎折腾了。我老了吗?出门去,我还是一个引人注目的资深美女,进了家门,我就老得连爱情都不能想了。
森是黑龙江人,是我在一次订货会上认识的,原本只是在网上交流一下生意上的事,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变得无话不谈了。他风趣、幽默,跟我有说不完的话。渐渐地,我们相爱了,年近不惑的一对男女,像情窦初开的小儿女,每天不到网上见个面就睡不着觉。
他也有一个看似和睦的家庭,我们没有想在现实中争取什么,去做艰苦卓绝的斗争,只想在死水一样的生活中寻找一些让自己鲜活起来的东西,所以我们在网上注册了一个家,过起了像模像样的夫妻生活。他总是早我几分钟上线,把网上的“家”打扫干净,然后用电子玫瑰或贺卡迎接我回“家”。有段时间生意比较忙,回家后天都黑了,他知道后就问清时间,每次回家时都能接到他的电话,用他的声音陪伴我回家,他说这样我就不会害怕了。当我对他的行动表达谢意时,他总是笑呵呵地说:“你是我的妻子,关心你是我应该做的。”我知道,这场网上的婚姻已经开始渗透到现实生活中了,可我却幸福得不想自拔。
专家评说:婚姻中一定会有一些不如意的地方,已婚网民通过童话般的网络婚姻城堡,理想化自己的感情世界,妄图以此来弥补现实婚姻的情感缺陷,说白了就是寻求一种现实生活以外的寄托。在网上发展感情,通过网络婚姻寻求完美的爱情与婚姻的感觉,这被很多人说成是“感情溜号”或者是“精神出墙”,虽然在现实中和身体上没有背叛自己的爱人,可是在精神上,已经把情感的一部分走私了。
婚姻的幸福是一件长久而浩大的工程,全力经营恐不可得,何况这种拙劣的替代疗法。网上爱人虽美妙,但头疼脑热之际,还是家里的那位贴心贴肺地端茶送水,如果哪天网婚真相被人发现,送上的恐怕不再是茶水而是毒药了。不如从虚拟的网络走下来,经营好自己的世俗日子是正经。
相关链接:
1. 一位丁姓女士因为丈夫在网上“结婚生子”,一怒之下以“重婚罪”把丈夫推上法庭,要求其进行精神赔偿。
2. 在前不久上海召开的“两会”上,“网络婚姻”这一话题引发了热烈讨论。有代表建议:网站也应该和电视、电影、游戏一样采取分级制度。对网络婚姻、网络同居这样的网站,不妨设立会员许可,设定年龄限制,通过实名制进行登记、监管。
法眼观阵: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只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其婚姻关系才能成立。从这一点来说,网婚并不符合《婚姻法》的要求,它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也不具有法律上所认定的社会危害性。因此,网婚者没有重婚之嫌,不会构成重婚犯罪。
本刊视点:
关于网络婚姻的存在,有两种迥然不同的意见。有人认为,“网络婚姻”从一定意义上说,弥补了一些人精神上的需求,使压抑的人找到精神出口,不会对婚姻造成恶劣的影响,既不违法也不会影响夫妻感情。也有人认为沉迷于网络婚姻的一方相当于精神上的“红杏出墙”,婚姻法中有“夫妻应当互相忠诚互相尊重”的规定,忠字上中下心,心已背,何为忠?这样的“情感出轨”和现实的出轨差别不大,所以无论是在道德还是在法律层面,都应该受到谴责。
不可否认,网络婚姻已超出了一般游戏娱乐的范畴,与人们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和基本法律原则产生了某种冲突。网络婚姻的践行者们,或是逢场作戏地虚言爱恋,或是满口“性福”,或是朝秦暮楚,这无疑会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其做人的准则、对家庭的责任以及对爱情的忠贞,更遑论有些网络婚姻已经突破网络的范畴,以一夜情或婚姻入侵者的形式突入现实。
网络婚姻或许在缓解精神压力方面有一定的可取之处,但总的来说,弊大于利。有人说网络婚姻就像宇宙黑洞,靠近之后全身而退的不多,不是质变就是量变。还是让我们不要赋予网络它承担不起的功能,把婚姻和游戏分离开来,谋一个实实在在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