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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注意力经济"下,企业为获得稀缺资源竞争日趋激烈。互联网"吸晴产业"——网络视频行业因庞大用户量而被屏蔽视频广告软件产业"搭便车"。随着屏蔽视频广告行为属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司法范式的确立,学界开始对"视频网站商业模式"是否应受法律保护开始讨论。而从法经济学角度阐释视频网站商业模式保护的必要性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保护的合理性能够使我们更深入理解保护"视频网站商业模式"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