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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与房地产公司在2003年7月4日签订了期限为3年的《聘用合同》以及《补充协议》。《聘用合同》中约定周某的待遇为每月2000元底薪加每月销售总额2‰的提成;《补充协议》中约定在周某所负责的某园区销售项目中,公司承诺销售单价为每平方米3500元起,以每月核定底价为准,销售金额超出部分公司与周某三七分成。此后公司按月向周某发出销售底价单.周某也按月领取提成。截至今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