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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生态文明是整合性和系统性的,不仅仅是治理和环保问题,更是一种观念、机制、形态并现人类文明运行的终极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和社会持续发展的根本基础。生态道德意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核心问题,目前我国公民的生态道德意识仍处于相对比较淡薄的状况,加强生态文明道德意识培育十分重要。生态道德意识的培养,需要积极树立人们的生态道德观念、培养人们的生态道德情感、增强人们的生态道德意志。
关键词:生态道德意识;培育;途径
一、生态道德意识的含义
生态道德意识是规范人们生态行为的思想基础,由生态道德的观念、情感、意志、信念及理论等体系构成。其产生于生态实践活动中,是理解和认识对人与自然之间的生态道德关系以及处理生态道德关系的原则、理论和规范,通过舆论或个人内心活动,形成道德标准,有目的、主动的、创造性的认识和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生态道德意识对人类的生态实践有重要导向作用,正确的生态道德意识对人类的生态实践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我国公民生态道德意识现存的问题
(1)生态环境科学知识薄弱。由于当前公民缺乏生态环境知识,致使存在公民破坏环境的行为,所以要想提高当前公民的生态道德意识,就必须加强对其生态环境理论知识的掌握。生态环境知识的生态道德的基础,没有基本的生态科学知识,实施起来没有任何可行性。加强生态环境知识普及十分重要。
(2)生态道德责任意识淡薄。人与自然地关系不是主从关系,主宰关系,而是平等的关系,新时代,大力推进绿色发展要求转变人对自然态度的转变,全面提高公民的生态道德意识,增强生态道德责任感。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与社会持续发展的根基,需要全民积极参与,目前公民对生态道德的责任足意识尚且不,国家与公民自身应自觉履行应尽的生态道德责任义务。因而,公民应当主动地承担起自己的一份责任,不断地提升自身的生态道德意识与责任。
三、生态道德意识培育的意义
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意味着生态文明建设已经上升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认识作用于实践,正确的认识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生态道德意识也不例外。
(1)生态道德意识有利于和谐人与自然的关系。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是以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为前提的,保护环境是人类道德伦理的首要准则。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平等关系,生态道德意识指导我们要学会摄取适量的资源,要想资源源源不断地供我们需要,就要学会保护资源,让资源可以不断循环再生,从而得到丰富的资源。生态道德意识可以纯洁人们的思想,让人们从生态的角度出发,从道德的角度思考,践行和谐的生态行动。
(2)生态道德意识有利于经济的持续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的生态环境本身就是生产力,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是长远发展的最大本钱。加强公民生态道德意识有利于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基本方针;坚持把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作为企业的发展理念和基本途径。当合理利用这些资源,开发和保护并存,开采和修复相接,使自然资源转换成经济效益,经济才会发展迅速。生态道德意识可以使企业自觉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掠夺和生态的破坏,要在一定的自然资源基础上发展经济效益,发展绿色经济,不断提高生产力。
四、我国公民生态道德意识培育途径
(1)广泛开展生态道德的宣传和教育。生态道德是随着生态环境问题的发展而逐渐形成和发展的,是调节人们行为的一种行为规范;是指导人们正确对待人类共同的生存环境的待物行事准则;是具有科学依据的行为导向。当前民间环保组织已逐渐发展成不可缺的环保力量,积极发挥民间环保组织的作用在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生态保护等方面都起到重要作用。
首先,政府部门可通过宣传教育,普及环保意识,使公民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主动参与实践。其次,民间环保组织可利用互联网大众传媒和新媒体合力把环境保护的理念输送给公众,使公众认识到人与自然和谐的重要性,提升生态道德责任并在经济与生态中进行理性选择,支持环保工作。第三,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可通过开展参与式活动,使利益相关人亲身感受到生态与生存息息相关。
(2)培育公民生态道德法律意识。公民生态道德法律意识的培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的努力。首先,就个人层面,公民生态道德法律意识在自我认知与实际状况存在差异。要培育公民生态道德法律意识,使公民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主动汲取相关知识。一方面通过相关新闻信息和书籍的自觉学习法律,增强生态道德法律意识。另一方面主动参加与生态道德法律相关活动,使生态道德相关法律为自己的行为指定方向,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其次,就社会层面,应普及生态道德法律知识和提供教育平台,不断提升公民的生态道德责任意识和参与度。
(3)加强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化又称为绿色文化,是人类与生态环境和谐共进,要就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的一种整体性文化。加强生态文化的建设为人们树立一种新的价值导向。充分的发挥生态文化的渗透作用更有力地促使人的行为由不自觉向自觉转化,增强人的生态道德责任意识,自觉投入到保护生态的行动中。
总而言之,培育生态道德意识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程,需要不断强化政府工作责任和全民参与,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体系和政策体系,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进,绿色发展。
参考文献:
[1]楊立新,屠凤娜,张新宇.论生态道德意识[J].环渤海经济瞭望,2009(7):47.
[2]叶峻,李梁美.社会生态学与生态文明论[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6.4.
[3]孙珊珊.公民生态道德教育研究[D].沈阳:沈阳工业大学,2011.
[4]祝黄河.科学发展观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实践[M].北京.2008.
作者简介:张莹红,女,汉族,甘肃兰州人,研究生在读,主要研究方向:高校思想政治教育。
关键词:生态道德意识;培育;途径
一、生态道德意识的含义
生态道德意识是规范人们生态行为的思想基础,由生态道德的观念、情感、意志、信念及理论等体系构成。其产生于生态实践活动中,是理解和认识对人与自然之间的生态道德关系以及处理生态道德关系的原则、理论和规范,通过舆论或个人内心活动,形成道德标准,有目的、主动的、创造性的认识和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生态道德意识对人类的生态实践有重要导向作用,正确的生态道德意识对人类的生态实践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我国公民生态道德意识现存的问题
(1)生态环境科学知识薄弱。由于当前公民缺乏生态环境知识,致使存在公民破坏环境的行为,所以要想提高当前公民的生态道德意识,就必须加强对其生态环境理论知识的掌握。生态环境知识的生态道德的基础,没有基本的生态科学知识,实施起来没有任何可行性。加强生态环境知识普及十分重要。
(2)生态道德责任意识淡薄。人与自然地关系不是主从关系,主宰关系,而是平等的关系,新时代,大力推进绿色发展要求转变人对自然态度的转变,全面提高公民的生态道德意识,增强生态道德责任感。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与社会持续发展的根基,需要全民积极参与,目前公民对生态道德的责任足意识尚且不,国家与公民自身应自觉履行应尽的生态道德责任义务。因而,公民应当主动地承担起自己的一份责任,不断地提升自身的生态道德意识与责任。
三、生态道德意识培育的意义
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意味着生态文明建设已经上升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认识作用于实践,正确的认识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生态道德意识也不例外。
(1)生态道德意识有利于和谐人与自然的关系。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是以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为前提的,保护环境是人类道德伦理的首要准则。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平等关系,生态道德意识指导我们要学会摄取适量的资源,要想资源源源不断地供我们需要,就要学会保护资源,让资源可以不断循环再生,从而得到丰富的资源。生态道德意识可以纯洁人们的思想,让人们从生态的角度出发,从道德的角度思考,践行和谐的生态行动。
(2)生态道德意识有利于经济的持续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的生态环境本身就是生产力,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是长远发展的最大本钱。加强公民生态道德意识有利于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基本方针;坚持把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作为企业的发展理念和基本途径。当合理利用这些资源,开发和保护并存,开采和修复相接,使自然资源转换成经济效益,经济才会发展迅速。生态道德意识可以使企业自觉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掠夺和生态的破坏,要在一定的自然资源基础上发展经济效益,发展绿色经济,不断提高生产力。
四、我国公民生态道德意识培育途径
(1)广泛开展生态道德的宣传和教育。生态道德是随着生态环境问题的发展而逐渐形成和发展的,是调节人们行为的一种行为规范;是指导人们正确对待人类共同的生存环境的待物行事准则;是具有科学依据的行为导向。当前民间环保组织已逐渐发展成不可缺的环保力量,积极发挥民间环保组织的作用在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生态保护等方面都起到重要作用。
首先,政府部门可通过宣传教育,普及环保意识,使公民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主动参与实践。其次,民间环保组织可利用互联网大众传媒和新媒体合力把环境保护的理念输送给公众,使公众认识到人与自然和谐的重要性,提升生态道德责任并在经济与生态中进行理性选择,支持环保工作。第三,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可通过开展参与式活动,使利益相关人亲身感受到生态与生存息息相关。
(2)培育公民生态道德法律意识。公民生态道德法律意识的培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的努力。首先,就个人层面,公民生态道德法律意识在自我认知与实际状况存在差异。要培育公民生态道德法律意识,使公民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主动汲取相关知识。一方面通过相关新闻信息和书籍的自觉学习法律,增强生态道德法律意识。另一方面主动参加与生态道德法律相关活动,使生态道德相关法律为自己的行为指定方向,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其次,就社会层面,应普及生态道德法律知识和提供教育平台,不断提升公民的生态道德责任意识和参与度。
(3)加强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化又称为绿色文化,是人类与生态环境和谐共进,要就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的一种整体性文化。加强生态文化的建设为人们树立一种新的价值导向。充分的发挥生态文化的渗透作用更有力地促使人的行为由不自觉向自觉转化,增强人的生态道德责任意识,自觉投入到保护生态的行动中。
总而言之,培育生态道德意识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程,需要不断强化政府工作责任和全民参与,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体系和政策体系,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进,绿色发展。
参考文献:
[1]楊立新,屠凤娜,张新宇.论生态道德意识[J].环渤海经济瞭望,2009(7):47.
[2]叶峻,李梁美.社会生态学与生态文明论[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6.4.
[3]孙珊珊.公民生态道德教育研究[D].沈阳:沈阳工业大学,2011.
[4]祝黄河.科学发展观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实践[M].北京.2008.
作者简介:张莹红,女,汉族,甘肃兰州人,研究生在读,主要研究方向:高校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