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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城市的“国五条”地方细则陆续落地,与之相伴相生的,是大多数城市房产买卖高峰开始退潮,之前一周成交额超过一季、房产交易中心“人满为患”的盛况,逐渐回归正常,于是不少人判断,随着细则公布与执行,楼市将进入“断崖式冰雪严寒期”。
但我看恐怕也未必。
一、二手房存在“合理价差范围”
首先,“20%差额所得税”是针对二手房的出售方课征,其影响是否会扩及一手房市场,并使之冷却?不同城市表现势必大不相同。多数地方比较可能出现的状态,应该是消费者一时面对二手房加码所呈现的高价位,势必难以适应而“买不下手”。毕竟,一、二手房通常有个3:7或至少2:8的“合理价差范围“,在这样的差距下,消费者可依据需要,选择匹配自己首付与按期还款能力的房源,而二手房出售方反应税费的结果,势必使原本的双选项窄化成只能进入一手房市场。
但这并不意味二手房市场即将坠落“死亡深渊”。当需求大量进入一手房后,房价的抬升在所难免,进而倒逼二手房价跟进,填平税费成本、“损失”,于是激活屋主出售意愿,及买方愿意重新考虑购进二手房。
唯有两套才能享受增值利益
更何况之前“真交易假离婚”的疯狂,主要是因为挂牌房源之中,80%以上属“非唯一住房”,正是中央意欲打击的目标与对象,而未来上市者,80%应为出售方之“唯一住房”,系基于“卖是为了买”的改善型需求,对这些屋主来说,至少已立于不败之地,若能加价出售,何乐而不为?即使保持原价位卖掉,也并不吃亏,或受到任何影响。
倒是对符合课税条件的出售方而言,最痛苦的困境是立足点的不平等。简言之,同一栋楼的两户人家,同时挂牌出售房屋,一套是唯一住房免征20%所得税,一套则相反,那么需缴交个税的卖方,让价空间显然将小于免税卖方,导致竞争地位相对处于劣势。即使这不是他的唯一住房,说明他已经享受了房价增值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广东细则避重就轻
对房地产供需双方而言,更加关心的,应该是市场调适与消化“国五条”效应的过程需要多长时间?我大胆估计一线城市不至超过一个季度,二、三线限购城市不会超过五个月,四线以下未限购城市则因发展状态、地位不同,而呈现多样化,较难有统一的判断标准,但也不致太过悲观。之所以做出如此乐观预测,主因在于地方政府基于自己利益之维护,不致采取过激行为狙击楼市。
以全国最先公布“国五条”地方版细则的广东省为例,用词虽然坚定——切实、坚决、增加、加快、加强,惟探究细节,其五项要求基本照搬“国五条”精神,如:确定2013年房价控制目标、房价上涨过快地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继续限购、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3年基本建成11.6万套,新开工7.84万套)、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等,更多的只是对中央调控的响应与表态,并无明显细化要求,而以广东省的经济之代表性地位,足可折射出绝大多数地方政府的心态与立场。
城镇化的地产商机庞大
在我看来,“国五条”细则的效果,主要表现在“抑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软”要求,并非“压制房价上涨”之“硬”指标。终究“城镇化”的目标已确立,而其中的地产商机与房价动能之强大,恐怕也将是“人类历史所未见”,这就使得“以调控压价”会比较难。
但我看恐怕也未必。
一、二手房存在“合理价差范围”
首先,“20%差额所得税”是针对二手房的出售方课征,其影响是否会扩及一手房市场,并使之冷却?不同城市表现势必大不相同。多数地方比较可能出现的状态,应该是消费者一时面对二手房加码所呈现的高价位,势必难以适应而“买不下手”。毕竟,一、二手房通常有个3:7或至少2:8的“合理价差范围“,在这样的差距下,消费者可依据需要,选择匹配自己首付与按期还款能力的房源,而二手房出售方反应税费的结果,势必使原本的双选项窄化成只能进入一手房市场。
但这并不意味二手房市场即将坠落“死亡深渊”。当需求大量进入一手房后,房价的抬升在所难免,进而倒逼二手房价跟进,填平税费成本、“损失”,于是激活屋主出售意愿,及买方愿意重新考虑购进二手房。
唯有两套才能享受增值利益
更何况之前“真交易假离婚”的疯狂,主要是因为挂牌房源之中,80%以上属“非唯一住房”,正是中央意欲打击的目标与对象,而未来上市者,80%应为出售方之“唯一住房”,系基于“卖是为了买”的改善型需求,对这些屋主来说,至少已立于不败之地,若能加价出售,何乐而不为?即使保持原价位卖掉,也并不吃亏,或受到任何影响。
倒是对符合课税条件的出售方而言,最痛苦的困境是立足点的不平等。简言之,同一栋楼的两户人家,同时挂牌出售房屋,一套是唯一住房免征20%所得税,一套则相反,那么需缴交个税的卖方,让价空间显然将小于免税卖方,导致竞争地位相对处于劣势。即使这不是他的唯一住房,说明他已经享受了房价增值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广东细则避重就轻
对房地产供需双方而言,更加关心的,应该是市场调适与消化“国五条”效应的过程需要多长时间?我大胆估计一线城市不至超过一个季度,二、三线限购城市不会超过五个月,四线以下未限购城市则因发展状态、地位不同,而呈现多样化,较难有统一的判断标准,但也不致太过悲观。之所以做出如此乐观预测,主因在于地方政府基于自己利益之维护,不致采取过激行为狙击楼市。
以全国最先公布“国五条”地方版细则的广东省为例,用词虽然坚定——切实、坚决、增加、加快、加强,惟探究细节,其五项要求基本照搬“国五条”精神,如:确定2013年房价控制目标、房价上涨过快地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继续限购、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3年基本建成11.6万套,新开工7.84万套)、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等,更多的只是对中央调控的响应与表态,并无明显细化要求,而以广东省的经济之代表性地位,足可折射出绝大多数地方政府的心态与立场。
城镇化的地产商机庞大
在我看来,“国五条”细则的效果,主要表现在“抑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软”要求,并非“压制房价上涨”之“硬”指标。终究“城镇化”的目标已确立,而其中的地产商机与房价动能之强大,恐怕也将是“人类历史所未见”,这就使得“以调控压价”会比较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