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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兰从欧盟的一体化中获得了巨大的利益,爱尔兰公民应该充分体谅欧洲其他部分的人民迫切希望加入欧盟的心情,热情地支持他们的国家迅速地加入到欧盟大家庭中来。
--爱尔兰总理埃亨
欧洲人正一步一步实践他们伟大的梦想。而欧盟东扩的最后的法律障碍,是在一个不起眼的小国爱尔兰被扫除的。10月19日,爱尔兰举行第二次全民公决,通过了《尼斯条约》。
《尼斯条约》须经爱尔兰全民公决
《尼斯条约》是2000年12月7日至11日欧盟各成员国首脑在法国尼斯审议通过的。该条约除了包含建立欧洲快速反应部队的内容外,还提出了欧盟在扩大到27个成员国时的执委会的组成及理事会决策机制的改革方案。由于消除了欧盟扩大后的决策机制面临的障碍,《尼斯条约》被认为是欧盟扩大的前提条约。
这个条约签署后,应该经由各成员国立法机构通过必要的程序,转化为各国的法律后才能生效。由于各国法律不一样,有些成员国须议会通过相关的法律,而有些国家必须通过全民公决。这个程序原定最后完成的时间是2001年12月31日,但在爱尔兰遇到了挫折,在当年6月7日举行的全民公决中被否决。
爱尔兰民众否决《尼斯条约》的原因大致有三。一是担心欧盟进一步扩大后,爱尔兰的声音会变得更小。二是担心在军事上参加欧盟快速反应部队会破坏爱尔兰的中立传统。三是担心欧盟东扩使一大批更贫穷的国家进入欧盟,使爱尔兰从欧盟的结构基金和扶贫计划中获得的益处减少。其中,第三个原因最实际。爱尔兰是欧盟结构基金和农业价格支持政策最大的获益者之一,又是欧盟"团结基金"的四个获益国之一。欧盟将吸收12个比爱尔兰更穷的成员国,这将使得它从欧盟扶贫计划中分得的蛋糕大大变小。
爱尔兰是地区基金的受益大户
欧盟的结构基金,主要是用于援助成员国贫困地区进行经济结构调整的基金。资金来源于欧盟共同财政预算。欧盟的结构基金有四种,一是"地区开发基金",二是"社会基金",三是"农业保证与指导基金"中的"指导基金"部分,四是"渔业指导基金"。地区开发基金占结构基金大头。其目的是对欧盟成员国国内的落后地区,即人均收入不及欧盟平均收入75%的落后地区给予开发补贴的政策的支出。测定平均收入以该国的"省"或"区"为单位,每四年公布一次受援地区名单。欧盟有三个成员国其整个国家都被列为受援地区。这三个国家是爱尔兰、葡萄牙和希腊。
此外,1992年欧盟推出欧洲货币联盟计划时,考虑到实施单一货币将激化内部大市场的竞争,从而造成成员国之间的两极分化,因此又专门设立了一项"团结基金"来弥补它们的损失。只有人均国民收入不足欧盟平均水平90%的成员国才能获得这项基金援助。这样的国家在欧盟内部有四个,即爱尔兰、希腊、葡萄牙和西班牙。
欧盟的"农业保证与指导基金"中,还有一部分为价格保证基金。价格保证基金对农产品提供价格保护,当农产品的市场价格低于执委会规定的保证价格时,欧盟便动用价格保证基金采购农产品,通过扩大市场需求的办法抬高市场价格。目前欧盟的共同农业政策改革是以收入支持代替价格支持。凡是参加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的农民都可以从农业保证与指导基金的结构部分获得补贴。爱尔兰、希腊、葡萄牙、法国和西班牙是欧盟成员国经济中农业比重最高的国家,因而是农业保证与指导基金的受益大户。
欧盟欲第五次东扩
正在与欧盟进行入盟谈判的12个候选国绝大部分是相对低收入国家。当成员国发展到27个时,欧盟的总人口将增加29%,而国内生产总值将只增加4%。欧盟有限的共同财政来源主要是从各成员国增值税中提取1%。这些要求加入欧盟的候选国都是低收入国家,所能提供的财政摊款十分有限,而几乎百分之百的地区平均收入都不足欧盟平均收入的75%,在现行的政策下都将是结构基金的净受益国。同时,这些国家的农业占国民经济比重又很大,仅波兰一个国家的农业人口就超过法国和德国两国农业人口的总和。新的候选国加入欧盟后,将加剧欧盟农产品生产过剩矛盾,并加重农业价格支持和结构调整的财政负担。
2001年6月7日爱尔兰举行的全民公决否决《尼斯条约》,原因之一就是担心未来的新成员国会分走结构基金的一大杯羹。
《尼斯条约》须经所有的成员国批准后才能生效。只要有一个成员国否决,条约就不能执行,因此爱尔兰全民公决结果使这个条约陷入困境。摆脱这个困境的前景有三。一是爱尔兰再次举行公决,争取在第二次公决中获得公众的支持。二是沿用《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对待英国和丹麦的前例,将爱尔兰作为个案处理,给予爱尔兰有利待遇,以促成其批准条约。三是修改《尼斯条约》,使之能够被爱尔兰及所有成员国接受。
《尼斯条约》在爱尔兰受挫十天后,即去年6月16日,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的欧盟首脑会议发表了《主席国声明》,表示欧盟争取在2002年底之前结束与部分候选国的入盟谈判,以实现让新入盟国家参加2004年欧洲议会选举的目标。欧盟东扩进程"不可逆转"。爱尔兰决定在今年10月19日就是否接受《尼斯条约》举行第二次全民公决。
10月9日,欧盟执委会作出决定:批准了关于欧盟第五次扩大的战略文件和对13个候选国的评估报告,确定其中10个候选国能够于年底前结束入盟谈判,并于2004年加入欧盟。它们是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捷克共和国、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马耳他和塞浦路斯(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可望在2007年入盟)。
欧盟执委会的这个决定将《尼斯条约》的生效时间再次推到前台。欧洲的目光再次转向爱尔兰的第二次公决。10月18日爱尔兰公决前夕,总理埃亨向全国人民发表了一个十分诚恳的演说。他说,爱尔兰从欧盟的一体化中获得了巨大的利益,爱尔兰公民应该充分体谅欧洲其他部分的人民迫切希望加入欧盟的心情,热情地支持他们的国家迅速地加入到欧盟大家庭中来。
《尼斯条约》终于能够在第五次东扩前生效。▲
--爱尔兰总理埃亨
欧洲人正一步一步实践他们伟大的梦想。而欧盟东扩的最后的法律障碍,是在一个不起眼的小国爱尔兰被扫除的。10月19日,爱尔兰举行第二次全民公决,通过了《尼斯条约》。
《尼斯条约》须经爱尔兰全民公决
《尼斯条约》是2000年12月7日至11日欧盟各成员国首脑在法国尼斯审议通过的。该条约除了包含建立欧洲快速反应部队的内容外,还提出了欧盟在扩大到27个成员国时的执委会的组成及理事会决策机制的改革方案。由于消除了欧盟扩大后的决策机制面临的障碍,《尼斯条约》被认为是欧盟扩大的前提条约。
这个条约签署后,应该经由各成员国立法机构通过必要的程序,转化为各国的法律后才能生效。由于各国法律不一样,有些成员国须议会通过相关的法律,而有些国家必须通过全民公决。这个程序原定最后完成的时间是2001年12月31日,但在爱尔兰遇到了挫折,在当年6月7日举行的全民公决中被否决。
爱尔兰民众否决《尼斯条约》的原因大致有三。一是担心欧盟进一步扩大后,爱尔兰的声音会变得更小。二是担心在军事上参加欧盟快速反应部队会破坏爱尔兰的中立传统。三是担心欧盟东扩使一大批更贫穷的国家进入欧盟,使爱尔兰从欧盟的结构基金和扶贫计划中获得的益处减少。其中,第三个原因最实际。爱尔兰是欧盟结构基金和农业价格支持政策最大的获益者之一,又是欧盟"团结基金"的四个获益国之一。欧盟将吸收12个比爱尔兰更穷的成员国,这将使得它从欧盟扶贫计划中分得的蛋糕大大变小。
爱尔兰是地区基金的受益大户
欧盟的结构基金,主要是用于援助成员国贫困地区进行经济结构调整的基金。资金来源于欧盟共同财政预算。欧盟的结构基金有四种,一是"地区开发基金",二是"社会基金",三是"农业保证与指导基金"中的"指导基金"部分,四是"渔业指导基金"。地区开发基金占结构基金大头。其目的是对欧盟成员国国内的落后地区,即人均收入不及欧盟平均收入75%的落后地区给予开发补贴的政策的支出。测定平均收入以该国的"省"或"区"为单位,每四年公布一次受援地区名单。欧盟有三个成员国其整个国家都被列为受援地区。这三个国家是爱尔兰、葡萄牙和希腊。
此外,1992年欧盟推出欧洲货币联盟计划时,考虑到实施单一货币将激化内部大市场的竞争,从而造成成员国之间的两极分化,因此又专门设立了一项"团结基金"来弥补它们的损失。只有人均国民收入不足欧盟平均水平90%的成员国才能获得这项基金援助。这样的国家在欧盟内部有四个,即爱尔兰、希腊、葡萄牙和西班牙。
欧盟的"农业保证与指导基金"中,还有一部分为价格保证基金。价格保证基金对农产品提供价格保护,当农产品的市场价格低于执委会规定的保证价格时,欧盟便动用价格保证基金采购农产品,通过扩大市场需求的办法抬高市场价格。目前欧盟的共同农业政策改革是以收入支持代替价格支持。凡是参加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的农民都可以从农业保证与指导基金的结构部分获得补贴。爱尔兰、希腊、葡萄牙、法国和西班牙是欧盟成员国经济中农业比重最高的国家,因而是农业保证与指导基金的受益大户。
欧盟欲第五次东扩
正在与欧盟进行入盟谈判的12个候选国绝大部分是相对低收入国家。当成员国发展到27个时,欧盟的总人口将增加29%,而国内生产总值将只增加4%。欧盟有限的共同财政来源主要是从各成员国增值税中提取1%。这些要求加入欧盟的候选国都是低收入国家,所能提供的财政摊款十分有限,而几乎百分之百的地区平均收入都不足欧盟平均收入的75%,在现行的政策下都将是结构基金的净受益国。同时,这些国家的农业占国民经济比重又很大,仅波兰一个国家的农业人口就超过法国和德国两国农业人口的总和。新的候选国加入欧盟后,将加剧欧盟农产品生产过剩矛盾,并加重农业价格支持和结构调整的财政负担。
2001年6月7日爱尔兰举行的全民公决否决《尼斯条约》,原因之一就是担心未来的新成员国会分走结构基金的一大杯羹。
《尼斯条约》须经所有的成员国批准后才能生效。只要有一个成员国否决,条约就不能执行,因此爱尔兰全民公决结果使这个条约陷入困境。摆脱这个困境的前景有三。一是爱尔兰再次举行公决,争取在第二次公决中获得公众的支持。二是沿用《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对待英国和丹麦的前例,将爱尔兰作为个案处理,给予爱尔兰有利待遇,以促成其批准条约。三是修改《尼斯条约》,使之能够被爱尔兰及所有成员国接受。
《尼斯条约》在爱尔兰受挫十天后,即去年6月16日,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的欧盟首脑会议发表了《主席国声明》,表示欧盟争取在2002年底之前结束与部分候选国的入盟谈判,以实现让新入盟国家参加2004年欧洲议会选举的目标。欧盟东扩进程"不可逆转"。爱尔兰决定在今年10月19日就是否接受《尼斯条约》举行第二次全民公决。
10月9日,欧盟执委会作出决定:批准了关于欧盟第五次扩大的战略文件和对13个候选国的评估报告,确定其中10个候选国能够于年底前结束入盟谈判,并于2004年加入欧盟。它们是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捷克共和国、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马耳他和塞浦路斯(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可望在2007年入盟)。
欧盟执委会的这个决定将《尼斯条约》的生效时间再次推到前台。欧洲的目光再次转向爱尔兰的第二次公决。10月18日爱尔兰公决前夕,总理埃亨向全国人民发表了一个十分诚恳的演说。他说,爱尔兰从欧盟的一体化中获得了巨大的利益,爱尔兰公民应该充分体谅欧洲其他部分的人民迫切希望加入欧盟的心情,热情地支持他们的国家迅速地加入到欧盟大家庭中来。
《尼斯条约》终于能够在第五次东扩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