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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时的路,总是比未来的路清晰。
直到小学四年级,除了语文课本,我还没有读过任何课外书籍。闷热的夏夜,邻居阿姨躺在竹凉床上,摇着大蒲扇,断断续续地讲着各种乡野故事,那多半跟鬼有关。家里唯一的半本书,每一页纸都已经发黄、发脆,里面夹着妈妈的鞋样子,妈妈翻动它们時,总是小心又小心。又过了几年,上中学时,我终于发现了那半本书的价值,它是《人民文学》。
我的第一本课外书叫《向阳院的故事》,说的是几个小学生课余活动故事。我得到它纯属偶然。一天,同桌潘马生把我的铅笔盒摔坏了,我担心回家挨骂,缠着让他赔。他就把自己的铅笔盒推到我的面前。而他早已破旧不堪的铅笔盒,比我摔坏了的更糟。几天后,他又拿了一本书来,说自己只有这个了。我犹豫了好久,知道他不可能赔我一个铅笔盒,便勉强收下了书。这本书就是《向阳院的故事》。拿到书,我就看了,开始是无聊,后来就被吸引了。从那以后,我饥渴地寻找书,不放过一片有字的纸张。
凡是你渴望的,命运之神就会引领你得到它,只是,当时你不知道罢了。
邻居罗伯伯是“文革”前的大学生,也是我认识的第一个大知识分子。他的太太罗妈也是读书识字的。罗妈平日坐在家门口,跷着腿读《参考消息》时的模样,其实挺让邻居妈妈们眼红的。
罗伯伯家有两多:孩子多,书多。孩子多,意味着床也不少。于是,书就被挤到了厨房一角。幸运的是,我发现了它们。那时,我非常不自觉,几乎整天赖在罗伯伯家的厨房,就连他家做饭也不走。但是,他们也从没撵过我。
我读到的第一本文学著作,其实是半本:书已经没有封面,封底也只能看到“斗古城”三个字。过了许多年,我才看到故事的全本,知道原来书名是《野火春风斗古城》。
《红楼梦》也是在罗伯伯家看到的。繁体竖版。我看得很慢很慢,还用一把小尺子按住,看一行挪动一行。许多字都不认识,那也没关系,就猜,结果也八九不离十。
有一天,罗伯伯对我说:你可以把书拿回家去看。至今我都不知道,他是嫌我碍事,还是可怜我蹲在地上看书。
仅仅是看了几本课外书,我就已经开了窍。一天,上完《张思德》,胡小霞老师喊我起来发言,好像是总结中心思想。我联想到刚上完的《白求恩》一课,于是,把两课相近的主题联系起来做了回答。回答完毕,直愣愣地站在原地,等待胡老师评价。结果,胡小霞老师瞪大眼睛,笑着说:回答得太好了!还问我,怎么知道把两课联系起来思考的。我受到极大的鼓舞,从此,语文成绩一下子就好了起来。
但是,我依然很沉默、孤僻。那时我还叫王光莲。光是我这一代的辈分。因为天生卷发,又叫王光什么的,班里的几个坏小子,一看见我,就叫我“王光美”。隔三差五的,黑板和我的桌子上,就会出现一个卷发、穿高跟鞋、手腕上挽着一个时髦小包的女人。女人旁边有一行歪歪扭扭的字“打倒王光美”。有时没有字,可是,比字更糟糕——是一口痰!
我苦闷得不得了,却只能忍着。不然,又能怎么样呢。我从没跟爸妈说过自己的艰难处境,也没有报告过老师。尤为糟糕的是,我甚至连一个朋友也没有。这意味着,没有任何人可以分担我的苦闷,给予我哪怕丝毫的安慰。至今,我也不明白,自己何以如此逆来顺受!
有一天,下午上学发现,又有人在我的桌子上画了一个“王光美”。这一次,我再也受不了了,默默地坐下来,拿起本子,写起日记来。我还记得自己这样写道:哼,坏蛋们,等着瞧,我一定会报仇的。
就这样,我开始写作了。
一次,写完了日记,还是很生气,回家就把户口本找了出来,自作主张地把自己三个字的名字,用白胶布粘住了一个字。我天真地以为,这样,我就可以不叫原来那个名字了。
从那以后,只要一受到委屈,我就会在本子上编故事,发泄自己的郁闷。
直到上初中,户籍警才发现,我私自改了名字。幸运的是,警察听了我的诉说,主动帮我改了名字。那时,父母才知道,我曾经因为名字被同学欺负多年。
初中三年,除了语文、历史、地理,其他课我都埋头写作。
最幸运和幸福的,是高中阶段。那时,已经是1978年,“文革”结束,一切都在复苏中。我的同桌鲁华爸爸是工会主席,管辖着公司的图书馆。别人一次只能借两本,我可以没有限制。有时节假日,图书馆不开馆,同桌就跟她爸拿来钥匙,于是,整个图书馆就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了。那一阶段,我看了大量的三四十年代到五六十年代中国作家的作品。
高中,我上的是文科班。班里有几个非常要好、同样也酷爱文学的同学,大家有事没事,都喜欢写诗,或者比赛背古诗。
高中阶段,我抄写并背诵了大量的古诗词,《红楼梦》里林黛玉所有的诗词几乎都会背。还手抄过许多喜欢的小说,比如《一双绣花鞋》等等。
慢慢的,新华书店也开始有西方文学名著卖了。我接触最早的是《牛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书。总之,前苏联作家的作品比重更大些。
但是,对于文学依然饥渴。记得有一次,有同学借到一本《简·爱》,我们都想看。可是,时间不够,怎么办呢?于是,时间被切割成多份,我只能拥有午夜12时前的几个小时。我连吃饭都在看。如饥似渴地看完后,像特务秘密接头似的,跑到家门口不远的一根电线杆下面,把书交接给下一个人。那
时,我们是多么的信守承诺啊!
我妈妈那时的月工资不到40元。每个月除了给外公寄5元,还要给我5元。有钱了,我就会去买书。
然后,我和邻居一个叫梅的女孩遇到了。女孩比我大两岁,也特别喜欢文学,尤其喜欢现代诗。她跟其他文学爱好者不同,她不仅读,还写。我俩情投意合,形影不离。那时,年轻人中已经有了许多文学小团体。我俩由此认识了许多共同的男男女女的文友。夏夜,蚊子多得几乎要把我们的血吸干了,冬天,又冷得手指几乎僵掉。即便是这么严酷的天气,我们依然定期聚会,谈论文学。 比较美好的记忆也是冬天。在某个文友家的楼洞里,穿着厚厚棉袄的我们,一面拍打着肩膀上的积雪、跺着鞋上的泥土,一面脱手套、摘围巾。我有点夜盲,上楼必要拽着前面人的大衣,不然就会摔跤。此时文友家,有一间房子里,一定有一个炉火正旺的小煤炉,炉子上坐着咕咚咕咚作响的水壶。
有时候,我们也会挪开水壶,烤一点馒头或者蒜头吃。这个时候,大家就会分心,离开一会儿文学。
更多的时候,我们只有一杯热茶在手。即便如此,我们依然能高谈阔论到大半夜。
那真的是文学的峥嵘岁月。
我应该属于比较幸运的人,18岁就发表了处女作,是一篇千字散文。从此,跟报社副刊的老师结下了深厚的情谊。尤其是诗人陈光华老师、从新华社安徽分社调来的戴季虹老師以及小说家顾鸣老师。如果没有他们的帮助,我可能还要摸索许久,才能摸到一点写作的方向。尤其诗人陈光华老师,简直手把手地教我——我的每一篇文章都会被他改得红红的。今天想起来,我的脸也会红红的。
老师们不仅教我写作,还教我如何做人。后来我很荣幸,成为他们的同事。第一次采访,对象是一位副市长。当时压力山大。我们是骑车去市政府的。开始,我还跟戴季虹老师保持平行,慢慢的,就落在了后面。戴季虹老师看出我的心思,让我停下来。我们就站在了一棵梧桐树下面。戴季虹老师认真地看着我的眼睛说:“不论是副市长还是清洁工,人格都是平等的。副市长不会比你更高贵;你也不会比清洁工更高贵。”这句话,我记了一辈子。从此,不管采访谁,再也没有胆怯过,当然,也从没张狂过。2015年,我还荣幸地成为深圳报业集团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
回首往昔,我觉得坚持二字最重要。否则,再多的才华也是枉然。
我的第一份工作,是一家国企建筑公司。有一年,公司在安徽宁国接了一个任务。说实在的,那应该是我职业生涯最艰苦的一年。山里的冬天,大雪下得几乎淹没了小腿,手只要握住了钢筋,立刻粘连起来。我们住的简易房,门板是竹子扎的,里外贴着油毛毡纸,四处漏风。每个人晚上盖两床棉被,还会觉得冷。就是这样的环境,我和我的小伙伴们依然把日子过成了诗:下班后,吃完饭,其他女孩子坐在被窝里织毛衣,好朋友刘根梅把报纸铺在床上,临摹字帖。她的书法现在已经写得非常好了。她跟我一样,一直坚持着,没有放弃。我呢,则伏在床边不停地写啊写啊。即使回家休假也不出去玩,还是趴在那里写。我妈经常提醒我:好不容易回家了,出去玩下吧,别老在那里写。
同学鲁华也是我特别要感谢的人。现在,已经没有她这样的人了,以后,也绝不会再有。因为写字不好看,我高中时的全部投稿文章,都是她一笔一划帮我重新誊写的。要知道,那时,我们也面临高考的压力!而她还患有多汗症,手心总是出汗。帮我誊写的时候,她会在稿纸上面垫一块手帕,否则,汗渍就会浸湿稿纸。这就是我们那年那月的同桌情谊啊!
现在想起来,好像30岁前,我过得都挺简单的,每天不是在写,就是在读,要不就是跟文友一起谈文学。有的文友之间,谈着谈着,就谈起了恋爱,成就了一段文学佳话。比如梅,她后来就爱上了文友,最终拉埋天窗。
尽管起步很早,但我写得很慢,发表文章也很有限。不过,这并没有使我放弃。我就这么毫不气馁地写着,直到我做了记者,发表文章成了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我经常跟小读者说,所谓爱好,是因为有爱才好。一样东西如果没有爱,如果不是爱得纯粹,是无法持久的。不能持久,又怎能谈得上好呢?
所以说,人的爱好并不是用来成名成家的,人的爱好,最终是用来陪伴生命的。
漫长的一生,如果没有最爱的相伴,那得多枯燥啊!
直到小学四年级,除了语文课本,我还没有读过任何课外书籍。闷热的夏夜,邻居阿姨躺在竹凉床上,摇着大蒲扇,断断续续地讲着各种乡野故事,那多半跟鬼有关。家里唯一的半本书,每一页纸都已经发黄、发脆,里面夹着妈妈的鞋样子,妈妈翻动它们時,总是小心又小心。又过了几年,上中学时,我终于发现了那半本书的价值,它是《人民文学》。
我的第一本课外书叫《向阳院的故事》,说的是几个小学生课余活动故事。我得到它纯属偶然。一天,同桌潘马生把我的铅笔盒摔坏了,我担心回家挨骂,缠着让他赔。他就把自己的铅笔盒推到我的面前。而他早已破旧不堪的铅笔盒,比我摔坏了的更糟。几天后,他又拿了一本书来,说自己只有这个了。我犹豫了好久,知道他不可能赔我一个铅笔盒,便勉强收下了书。这本书就是《向阳院的故事》。拿到书,我就看了,开始是无聊,后来就被吸引了。从那以后,我饥渴地寻找书,不放过一片有字的纸张。
凡是你渴望的,命运之神就会引领你得到它,只是,当时你不知道罢了。
邻居罗伯伯是“文革”前的大学生,也是我认识的第一个大知识分子。他的太太罗妈也是读书识字的。罗妈平日坐在家门口,跷着腿读《参考消息》时的模样,其实挺让邻居妈妈们眼红的。
罗伯伯家有两多:孩子多,书多。孩子多,意味着床也不少。于是,书就被挤到了厨房一角。幸运的是,我发现了它们。那时,我非常不自觉,几乎整天赖在罗伯伯家的厨房,就连他家做饭也不走。但是,他们也从没撵过我。
我读到的第一本文学著作,其实是半本:书已经没有封面,封底也只能看到“斗古城”三个字。过了许多年,我才看到故事的全本,知道原来书名是《野火春风斗古城》。
《红楼梦》也是在罗伯伯家看到的。繁体竖版。我看得很慢很慢,还用一把小尺子按住,看一行挪动一行。许多字都不认识,那也没关系,就猜,结果也八九不离十。
有一天,罗伯伯对我说:你可以把书拿回家去看。至今我都不知道,他是嫌我碍事,还是可怜我蹲在地上看书。
仅仅是看了几本课外书,我就已经开了窍。一天,上完《张思德》,胡小霞老师喊我起来发言,好像是总结中心思想。我联想到刚上完的《白求恩》一课,于是,把两课相近的主题联系起来做了回答。回答完毕,直愣愣地站在原地,等待胡老师评价。结果,胡小霞老师瞪大眼睛,笑着说:回答得太好了!还问我,怎么知道把两课联系起来思考的。我受到极大的鼓舞,从此,语文成绩一下子就好了起来。
但是,我依然很沉默、孤僻。那时我还叫王光莲。光是我这一代的辈分。因为天生卷发,又叫王光什么的,班里的几个坏小子,一看见我,就叫我“王光美”。隔三差五的,黑板和我的桌子上,就会出现一个卷发、穿高跟鞋、手腕上挽着一个时髦小包的女人。女人旁边有一行歪歪扭扭的字“打倒王光美”。有时没有字,可是,比字更糟糕——是一口痰!
我苦闷得不得了,却只能忍着。不然,又能怎么样呢。我从没跟爸妈说过自己的艰难处境,也没有报告过老师。尤为糟糕的是,我甚至连一个朋友也没有。这意味着,没有任何人可以分担我的苦闷,给予我哪怕丝毫的安慰。至今,我也不明白,自己何以如此逆来顺受!
有一天,下午上学发现,又有人在我的桌子上画了一个“王光美”。这一次,我再也受不了了,默默地坐下来,拿起本子,写起日记来。我还记得自己这样写道:哼,坏蛋们,等着瞧,我一定会报仇的。
就这样,我开始写作了。
一次,写完了日记,还是很生气,回家就把户口本找了出来,自作主张地把自己三个字的名字,用白胶布粘住了一个字。我天真地以为,这样,我就可以不叫原来那个名字了。
从那以后,只要一受到委屈,我就会在本子上编故事,发泄自己的郁闷。
直到上初中,户籍警才发现,我私自改了名字。幸运的是,警察听了我的诉说,主动帮我改了名字。那时,父母才知道,我曾经因为名字被同学欺负多年。
初中三年,除了语文、历史、地理,其他课我都埋头写作。
最幸运和幸福的,是高中阶段。那时,已经是1978年,“文革”结束,一切都在复苏中。我的同桌鲁华爸爸是工会主席,管辖着公司的图书馆。别人一次只能借两本,我可以没有限制。有时节假日,图书馆不开馆,同桌就跟她爸拿来钥匙,于是,整个图书馆就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了。那一阶段,我看了大量的三四十年代到五六十年代中国作家的作品。
高中,我上的是文科班。班里有几个非常要好、同样也酷爱文学的同学,大家有事没事,都喜欢写诗,或者比赛背古诗。
高中阶段,我抄写并背诵了大量的古诗词,《红楼梦》里林黛玉所有的诗词几乎都会背。还手抄过许多喜欢的小说,比如《一双绣花鞋》等等。
慢慢的,新华书店也开始有西方文学名著卖了。我接触最早的是《牛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书。总之,前苏联作家的作品比重更大些。
但是,对于文学依然饥渴。记得有一次,有同学借到一本《简·爱》,我们都想看。可是,时间不够,怎么办呢?于是,时间被切割成多份,我只能拥有午夜12时前的几个小时。我连吃饭都在看。如饥似渴地看完后,像特务秘密接头似的,跑到家门口不远的一根电线杆下面,把书交接给下一个人。那
时,我们是多么的信守承诺啊!
我妈妈那时的月工资不到40元。每个月除了给外公寄5元,还要给我5元。有钱了,我就会去买书。
然后,我和邻居一个叫梅的女孩遇到了。女孩比我大两岁,也特别喜欢文学,尤其喜欢现代诗。她跟其他文学爱好者不同,她不仅读,还写。我俩情投意合,形影不离。那时,年轻人中已经有了许多文学小团体。我俩由此认识了许多共同的男男女女的文友。夏夜,蚊子多得几乎要把我们的血吸干了,冬天,又冷得手指几乎僵掉。即便是这么严酷的天气,我们依然定期聚会,谈论文学。 比较美好的记忆也是冬天。在某个文友家的楼洞里,穿着厚厚棉袄的我们,一面拍打着肩膀上的积雪、跺着鞋上的泥土,一面脱手套、摘围巾。我有点夜盲,上楼必要拽着前面人的大衣,不然就会摔跤。此时文友家,有一间房子里,一定有一个炉火正旺的小煤炉,炉子上坐着咕咚咕咚作响的水壶。
有时候,我们也会挪开水壶,烤一点馒头或者蒜头吃。这个时候,大家就会分心,离开一会儿文学。
更多的时候,我们只有一杯热茶在手。即便如此,我们依然能高谈阔论到大半夜。
那真的是文学的峥嵘岁月。
我应该属于比较幸运的人,18岁就发表了处女作,是一篇千字散文。从此,跟报社副刊的老师结下了深厚的情谊。尤其是诗人陈光华老师、从新华社安徽分社调来的戴季虹老師以及小说家顾鸣老师。如果没有他们的帮助,我可能还要摸索许久,才能摸到一点写作的方向。尤其诗人陈光华老师,简直手把手地教我——我的每一篇文章都会被他改得红红的。今天想起来,我的脸也会红红的。
老师们不仅教我写作,还教我如何做人。后来我很荣幸,成为他们的同事。第一次采访,对象是一位副市长。当时压力山大。我们是骑车去市政府的。开始,我还跟戴季虹老师保持平行,慢慢的,就落在了后面。戴季虹老师看出我的心思,让我停下来。我们就站在了一棵梧桐树下面。戴季虹老师认真地看着我的眼睛说:“不论是副市长还是清洁工,人格都是平等的。副市长不会比你更高贵;你也不会比清洁工更高贵。”这句话,我记了一辈子。从此,不管采访谁,再也没有胆怯过,当然,也从没张狂过。2015年,我还荣幸地成为深圳报业集团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
回首往昔,我觉得坚持二字最重要。否则,再多的才华也是枉然。
我的第一份工作,是一家国企建筑公司。有一年,公司在安徽宁国接了一个任务。说实在的,那应该是我职业生涯最艰苦的一年。山里的冬天,大雪下得几乎淹没了小腿,手只要握住了钢筋,立刻粘连起来。我们住的简易房,门板是竹子扎的,里外贴着油毛毡纸,四处漏风。每个人晚上盖两床棉被,还会觉得冷。就是这样的环境,我和我的小伙伴们依然把日子过成了诗:下班后,吃完饭,其他女孩子坐在被窝里织毛衣,好朋友刘根梅把报纸铺在床上,临摹字帖。她的书法现在已经写得非常好了。她跟我一样,一直坚持着,没有放弃。我呢,则伏在床边不停地写啊写啊。即使回家休假也不出去玩,还是趴在那里写。我妈经常提醒我:好不容易回家了,出去玩下吧,别老在那里写。
同学鲁华也是我特别要感谢的人。现在,已经没有她这样的人了,以后,也绝不会再有。因为写字不好看,我高中时的全部投稿文章,都是她一笔一划帮我重新誊写的。要知道,那时,我们也面临高考的压力!而她还患有多汗症,手心总是出汗。帮我誊写的时候,她会在稿纸上面垫一块手帕,否则,汗渍就会浸湿稿纸。这就是我们那年那月的同桌情谊啊!
现在想起来,好像30岁前,我过得都挺简单的,每天不是在写,就是在读,要不就是跟文友一起谈文学。有的文友之间,谈着谈着,就谈起了恋爱,成就了一段文学佳话。比如梅,她后来就爱上了文友,最终拉埋天窗。
尽管起步很早,但我写得很慢,发表文章也很有限。不过,这并没有使我放弃。我就这么毫不气馁地写着,直到我做了记者,发表文章成了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我经常跟小读者说,所谓爱好,是因为有爱才好。一样东西如果没有爱,如果不是爱得纯粹,是无法持久的。不能持久,又怎能谈得上好呢?
所以说,人的爱好并不是用来成名成家的,人的爱好,最终是用来陪伴生命的。
漫长的一生,如果没有最爱的相伴,那得多枯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