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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第三方支付的市场信息不对称、支付系统风险大,使用者较多,一旦出现问题会造成灾难性的社会影响,因此必须要依靠市场准入制度来进行适当的法律规制。现有的制度设计中,对第三方支付平台市场准入限制过多,第三方支付牌照的申请条件不合理。本文认为有必要统一第三方支付的市场准入标准,完善第三方支付牌照的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