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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抓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努力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平稳发展。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全年粮食产量达到60710万吨,比上年增加516万吨,实现了“十一连增”,粮棉油、肉蛋奶、果蔬鱼等农副产品产量生产稳定。农业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56%,主要作物良种基本实现全覆盖,农作物耕种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1%,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占比超过52%。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9892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2%,实现“十一连快”,城乡居民收入比降到3:1以下。
二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强。近年来,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建设的比重均超过50%。大力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目前国务院确定的172项重大水利工程已开工建设57项,其中2014年新开工17项。全年安排用于粮食生产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达到224亿元,比上年增加22.7%,其中安排119亿元用于《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田间工程建设,亩均中央补助投资由400元提高到1200元。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退牧还草、石漠化治理等重点林业和生态工程,启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央确定的再减少1000万以上农村贫困人口、再解决60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等任务超额完成。
三是农村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紧紧围绕解决好“三个1亿人”问题,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制定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征地制度等改革试点方案。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发布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等文件,全国农村承包耕地流转比例已达30%左右。完善农产品价格和市场形成机制,启动实施新疆棉花、东北和内蒙古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印发实施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提出了统筹实施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等7大工程措施,着力修复产地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制定印发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实施意见,加快建立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
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中央1号文件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四化同步发展”和“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完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努力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在建设新农村上迈出新步伐。
第一,继续加大惠农强农政策力度。一是中央预算内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比重不下降。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耕地保护补偿、生态补偿制度。二是创新涉农资金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下放审批权限,有效整合财政涉农建设性资金。切实加强涉农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三是继续执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重要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总结新疆棉花、东北地区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经验,完善补贴方式,降低操作成本,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农户。积极开展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合理确定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储备规模。完善国家粮食储备吞吐调节机制,落实新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计划。
第二,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在做强农业的同时,通过更有效的组织方式和更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把农村一二三产业的发展更好地结合起来,融为一体,相互促进,实现共赢。一是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支持主产区发展畜牧业、粮食加工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快发展农业服务业,创新流通方式和流通业态,推进电商与实体流通相结合,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推进各种形式的对接直销。二是充分发挥农业的多功能性,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教育价值,拓展农业发展空间。要扶持发展一村一品、一乡(县)一业,壮大县域经济。三是将新技术、新的经营业态、新的商业模式等引入农业,积极利用电商、物流等现代商业模式对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进行改造。四是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从产业链增值中获取更多利益,合理分享初级产品进入加工销售领域后的增值利润。
第三,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水利是农业的命脉,要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关系全局、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重大水利工程。一是要充分发挥好重大水利项目审批部际协调机制的作用。强化指导协调服务,帮助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协同加快项目审核审批进度。二是加大工程建设投资力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要尽最大努力向重大水利工程倾斜,并及早谋划考虑今后几年的工程建设资金筹措问题。三是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印发实施《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启动一批引入社会资本、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试点项目,进一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第四,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工程建设,继续加大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投入力度,并进一步向产粮大县和口粮品种倾斜,着力建设高产稳产商品粮生产基地,把全国800个产粮大县打造为粮食生产功能区。二是编制实施油料、糖料、天然橡胶等生产发展规划,引导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不断优化,促进重要农产品生产向优势产区集中,提高生产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三是继续支持新疆优质棉基地、海南冬季瓜菜生产基地、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和海洋渔船更新改造,保障重要农产品市场供应。四是修复产地环境,启动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东北黑土地保护等试点,力争总结出一批成功治理范例和适用模式,为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奠定基础。 第五,加强重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建设工作,推动示范区在规划实施、制度建设、投入机制、科技支撑等方面开展探索。二是增加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开展扩大天然林保护范围的政策研究,争取全面停止天然林的商业性采伐。继续做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防护林体系建设等重点工程建设,加强森林防火、林木种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自然保护区等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加强重点区域综合治理。做好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二期规划编制工作,继续加强京津风沙源治理,抓好青海三江源、西藏生态安全屏障、川西藏区等综合治理工程,构建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
第六,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一是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任务,推进规模化集中供水和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继续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推进西部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完善农村沼气建管机制。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统筹搞好农户抗震改造。基本完成国有林区棚户区、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二是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积极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全面推进基础教育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扩大农村地区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加强农村基层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能力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支持建设多种农村养老服务和体育设施。三是抓好农村扶贫开发。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加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和基本公共服务。
第七,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一是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鼓励发展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完善对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的支持服务体系。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和龙头企业。鼓励工商资本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二是分类实施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三是深化水利和林业改革。建立健全水权制度,开展水权确权登记试点,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流转方式。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和国有林区改革。四是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全国性为“三农”提供综合服务的骨干力量。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创新体制机制,理顺政企社会关系,深化农场企业化、垦区集团化、股权多元化改革,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全面增强农垦发展活力和整体实力。不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确保农业信贷总量持续增加、涉农贷款比例不降低。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经司供稿)
一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平稳发展。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全年粮食产量达到60710万吨,比上年增加516万吨,实现了“十一连增”,粮棉油、肉蛋奶、果蔬鱼等农副产品产量生产稳定。农业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56%,主要作物良种基本实现全覆盖,农作物耕种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1%,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占比超过52%。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9892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2%,实现“十一连快”,城乡居民收入比降到3:1以下。
二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强。近年来,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建设的比重均超过50%。大力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目前国务院确定的172项重大水利工程已开工建设57项,其中2014年新开工17项。全年安排用于粮食生产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达到224亿元,比上年增加22.7%,其中安排119亿元用于《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田间工程建设,亩均中央补助投资由400元提高到1200元。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退牧还草、石漠化治理等重点林业和生态工程,启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央确定的再减少1000万以上农村贫困人口、再解决60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等任务超额完成。
三是农村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紧紧围绕解决好“三个1亿人”问题,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制定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征地制度等改革试点方案。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发布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等文件,全国农村承包耕地流转比例已达30%左右。完善农产品价格和市场形成机制,启动实施新疆棉花、东北和内蒙古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印发实施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提出了统筹实施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等7大工程措施,着力修复产地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制定印发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实施意见,加快建立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
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中央1号文件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四化同步发展”和“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完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努力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在建设新农村上迈出新步伐。
第一,继续加大惠农强农政策力度。一是中央预算内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比重不下降。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耕地保护补偿、生态补偿制度。二是创新涉农资金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下放审批权限,有效整合财政涉农建设性资金。切实加强涉农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三是继续执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重要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总结新疆棉花、东北地区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经验,完善补贴方式,降低操作成本,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农户。积极开展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合理确定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储备规模。完善国家粮食储备吞吐调节机制,落实新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计划。
第二,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在做强农业的同时,通过更有效的组织方式和更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把农村一二三产业的发展更好地结合起来,融为一体,相互促进,实现共赢。一是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支持主产区发展畜牧业、粮食加工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快发展农业服务业,创新流通方式和流通业态,推进电商与实体流通相结合,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推进各种形式的对接直销。二是充分发挥农业的多功能性,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教育价值,拓展农业发展空间。要扶持发展一村一品、一乡(县)一业,壮大县域经济。三是将新技术、新的经营业态、新的商业模式等引入农业,积极利用电商、物流等现代商业模式对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进行改造。四是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从产业链增值中获取更多利益,合理分享初级产品进入加工销售领域后的增值利润。
第三,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水利是农业的命脉,要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关系全局、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重大水利工程。一是要充分发挥好重大水利项目审批部际协调机制的作用。强化指导协调服务,帮助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协同加快项目审核审批进度。二是加大工程建设投资力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要尽最大努力向重大水利工程倾斜,并及早谋划考虑今后几年的工程建设资金筹措问题。三是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印发实施《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启动一批引入社会资本、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试点项目,进一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第四,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工程建设,继续加大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投入力度,并进一步向产粮大县和口粮品种倾斜,着力建设高产稳产商品粮生产基地,把全国800个产粮大县打造为粮食生产功能区。二是编制实施油料、糖料、天然橡胶等生产发展规划,引导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不断优化,促进重要农产品生产向优势产区集中,提高生产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三是继续支持新疆优质棉基地、海南冬季瓜菜生产基地、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和海洋渔船更新改造,保障重要农产品市场供应。四是修复产地环境,启动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东北黑土地保护等试点,力争总结出一批成功治理范例和适用模式,为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奠定基础。 第五,加强重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建设工作,推动示范区在规划实施、制度建设、投入机制、科技支撑等方面开展探索。二是增加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开展扩大天然林保护范围的政策研究,争取全面停止天然林的商业性采伐。继续做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防护林体系建设等重点工程建设,加强森林防火、林木种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自然保护区等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加强重点区域综合治理。做好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二期规划编制工作,继续加强京津风沙源治理,抓好青海三江源、西藏生态安全屏障、川西藏区等综合治理工程,构建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
第六,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一是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任务,推进规模化集中供水和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继续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推进西部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完善农村沼气建管机制。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统筹搞好农户抗震改造。基本完成国有林区棚户区、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二是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积极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全面推进基础教育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扩大农村地区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加强农村基层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能力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支持建设多种农村养老服务和体育设施。三是抓好农村扶贫开发。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加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和基本公共服务。
第七,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一是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鼓励发展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完善对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的支持服务体系。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和龙头企业。鼓励工商资本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二是分类实施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三是深化水利和林业改革。建立健全水权制度,开展水权确权登记试点,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流转方式。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和国有林区改革。四是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全国性为“三农”提供综合服务的骨干力量。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创新体制机制,理顺政企社会关系,深化农场企业化、垦区集团化、股权多元化改革,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全面增强农垦发展活力和整体实力。不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确保农业信贷总量持续增加、涉农贷款比例不降低。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经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