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概念和程序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指政府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拔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整个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和主要内容。
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财政直接支付程序;另一类是财政授权支付程序。
财政直接支付的基本程序是:各预算单位根据用款需求,提前上报用款计划。当需要支付时,由预算单位根据用款需要提出直接支付申请(直接支付上报有财政部规定的格式和办理时需要提供的支付凭证),报经财政部驻当地财政专员办审批后逐级上报财政部,财政部对照预算部门最初上报的资金使用计划,审核无误后把支付令开到某家代理银行,由代理银行付款,每天营业终了,代理银行及时向财政支付机构传递单据,核对拨款金额。
财政授权支付的基本程序是:各预算单位根据预算年度预算和相应工作的时间安排上报用款计划,财政部审核预算单位上报的用款计划,并授权代理银行下达给预算单位相应的额度,预算单位用款时开出支付令交给授权银行,由授权银行直接完成相应支付,每天营业终了,及时向财政支付机构传递单据,核对拨款金额。
二、国库集中支付为解决传统财政性资金拨付遇到的资金沉淀难题而产生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国库分散支付制度是将预算确定的各部门年度支出总额按期(中央部门按季、地方部门按月)拨付到各部门在商业银行开立的账户内由其使用。这种分散支付制度有很多弊端。
1.各部门多头开列银行账户。各商业银行为了承揽储蓄往往置有关规定于不顾,推动多头重复开列账户,致使政府财政资金分散,脱离了预算统一管理,从而使预算执行中的监督得不到落实,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2.预算信息管理落后。由于大量资金分散于各商业银行,政府的预算管理部门无法及时了解资金使用效率和运转情况,不利于政府对客观形势做出正确判断。
3.大量资金沉淀。因为各单位资金使用时间规模不一,有一个逐渐使用的过程,而政府预算部门又是按期拨付的,势必造成一方面政府财政为如期拨付资金而不得不发行公债或向银行借款,另一方面又有大量政府财政资金沉淀于各商业银行的而没有使用。
4.逐级拨付费时费力。自财政部逐级下拨资金,级次多的时候可能有十几级,这样下来要浪费很多的时间,而且也加大了各级财务人员的负担,甚至出现个别单位截留下级部门资金或者不及时为下级部门拨付资金的现象。
这样就造成一方面国库紧张,另一方面大量的资金沉淀在各级部门的银行账户上,一般预算支出进度落后于时间进度的问题:往往到年底,甚至是年底最后几天,预算单位的资金花不出去或者乱花,造成财政资金的严重浪费。这就形成了上半年“等项目”,下半年“突击花钱”的状况,严重影响了社会事业的发展。
鉴于传统支付方式的弊端,这就迫切需要一种更好的资金支付管理方式来改变以往的传统支付模式,国库集中支付适时推出,彻底解决了这一难题。我国于2001年在一些地区进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试点,现在已经开展了10个年头,大部分的财政资金都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从根本上解决了资金沉淀和逐级拨付资金的问题。
三、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减少了资金沉淀,提高了资金利用率
1.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实现了财政资金“0”沉淀,克服了国家对沉淀资金无能为力的难题。
建立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基础上的国库集中收付运行机制,收入收缴的资金及时进入国库单一账户或财政专户,取消了层层汇缴的中间环节;资金支付按照用款计划和规范程序,直接支付到供货商或最终用款单位,取消了层层支付的中间环节,使财政资金在未支付到收款人之前一直保存在国库。即使预算单位年终时当年和以前年度预算有结余,也只是停留在预算单位的账面上,实际的资金仍旧在国库中,不影响国家统筹使用资金。克服了以往在决算报表中显示国家有很多未动资金,而实际上国家无法调配的局面。
各预算单位暂时不用的资金仍旧留在“国家的账户上”,仍可由国家直接调配。实际上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以来,财政性资金基本上实现了“0”沉淀,国家完全掌握了财政性资金的支付情况,并可根据需要适当调配资金,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各级财政部门也制定了与国库集中支付相呼应的配套措施,保障了国库支付工作的健康发展,提高了资金利用效率。举例如下:
(1) 直接支付申请更加快捷。直接支付申请单位和专员办可以通过直接支付审核系统通过网络提交和审核直接支付申请和项目的立项、预算批复、合同文件、工程进度、监理报告等所有项目信息。审核完成后,基层单位直接携带纸质申请书到专员办盖章便能一次完成专员办的审核环节。这样既无需申请单位来回奔波,节省人力物力,又可以提高专员办的审核效率,缩短审核时间。
(2) 水利部门用款计划申报更加便利。水利部为了国库集中支付又好又快的发展开发了“水利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管理系统”,各水利预算单位在每年的11月10日前上报下年度上半年基本支出用款计划;每年4月10日前上报本年度下半年基本支出用款计划;每年2月10日前,5月10日前,8月10日前和11月10日前上报下季度项目支出用款计划,同时如果遇到突发事件,可以随时上报用款计划。这样网络化、程序化和灵活的操作相结合,既保障了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及时高效上报,提高了工作效率,又保证了突发事件应急资金的及时到位,不但保障了正常工作开展所需要的资金,而且为及时处理突发事件解决了资金难题。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减少了资金沉淀,提高了资金利用率,使国家财政资金能够用在最需要用的地方,从而改变了以往国家一旦将资金下拨就无法使用的局面。
四、利用国库集中支付平台,可以全面监督财政资金的使用过程,保障了资金的安全
1.通过财政信息系统监控平台的有效监控,违规行为大大减少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后,财政部门可以通过信息系统实时监控资金支付全过程,及时发现违规问题和异常情况,对违法违纪问题形成有效威慑,预算单位规范使用资金的意识明显增强,违规行为大大减少。
例如:水利部充分利用财政部外围平台和建设银行重客系统,建立在线监控的日常工作机制,明确了监控责任,落实监控人员,按照在线监控职责规范化要求,实施在线监控,并定期进行专题监控。如2007年2月份集中对水利部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和津补贴的情况进行了重点监控,有力地加强了预算执行的监督力度,减少了违纪违规行为,有效地保障了财政资金支付安全。
2.利用国库支付系统提供的监控平台,可以随时发现财政资金使用工程中的违规行为,并给予及时纠正
国库集中支付的实施加强了财政资金管理、控制和监督。由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执行和各项制度、办法的约束,使得资金申请、支用全过程都处在不同部门、单位的监控之下,中间各个环节见不到钱,减少了直接接触资金的机会,从客观上减少了出现违规的条件。另外,在资金预算执行控制等环节,各个监控主体通过不同角度、不同层次、不同时段的监控,形成了对财政资金的有效监控网络,从而使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偏差能够及时被发现和纠正,防止了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现象的发生。
3.国库集中支付的实施,可以保障资金安全,同时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在传统的财政资金运行机制下,部分单位的银行账户沉淀了大量的资金,国家无法及时控制,支出得不到监管,这样就为一些违法乱纪行为提供了“温床”,当发现国家资金被挪用、被贪污时为时以晚,往往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很大损失。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预算单位收钱不见钱、花钱也不见钱,资金由“中转”变为“直达”,而且资金运行过程可通过电子化监控系统实时监控,有效提高了预算执行透明度,有效防止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在预防腐败方面发挥了很强的防范作用,。
综上所述,国库集中支付的推行,符合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符合社会实际发展需要,减少了资金沉淀,保障了资金的安全,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使国家的资金用在了最需要的地方。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指政府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拔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整个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和主要内容。
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财政直接支付程序;另一类是财政授权支付程序。
财政直接支付的基本程序是:各预算单位根据用款需求,提前上报用款计划。当需要支付时,由预算单位根据用款需要提出直接支付申请(直接支付上报有财政部规定的格式和办理时需要提供的支付凭证),报经财政部驻当地财政专员办审批后逐级上报财政部,财政部对照预算部门最初上报的资金使用计划,审核无误后把支付令开到某家代理银行,由代理银行付款,每天营业终了,代理银行及时向财政支付机构传递单据,核对拨款金额。
财政授权支付的基本程序是:各预算单位根据预算年度预算和相应工作的时间安排上报用款计划,财政部审核预算单位上报的用款计划,并授权代理银行下达给预算单位相应的额度,预算单位用款时开出支付令交给授权银行,由授权银行直接完成相应支付,每天营业终了,及时向财政支付机构传递单据,核对拨款金额。
二、国库集中支付为解决传统财政性资金拨付遇到的资金沉淀难题而产生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国库分散支付制度是将预算确定的各部门年度支出总额按期(中央部门按季、地方部门按月)拨付到各部门在商业银行开立的账户内由其使用。这种分散支付制度有很多弊端。
1.各部门多头开列银行账户。各商业银行为了承揽储蓄往往置有关规定于不顾,推动多头重复开列账户,致使政府财政资金分散,脱离了预算统一管理,从而使预算执行中的监督得不到落实,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2.预算信息管理落后。由于大量资金分散于各商业银行,政府的预算管理部门无法及时了解资金使用效率和运转情况,不利于政府对客观形势做出正确判断。
3.大量资金沉淀。因为各单位资金使用时间规模不一,有一个逐渐使用的过程,而政府预算部门又是按期拨付的,势必造成一方面政府财政为如期拨付资金而不得不发行公债或向银行借款,另一方面又有大量政府财政资金沉淀于各商业银行的而没有使用。
4.逐级拨付费时费力。自财政部逐级下拨资金,级次多的时候可能有十几级,这样下来要浪费很多的时间,而且也加大了各级财务人员的负担,甚至出现个别单位截留下级部门资金或者不及时为下级部门拨付资金的现象。
这样就造成一方面国库紧张,另一方面大量的资金沉淀在各级部门的银行账户上,一般预算支出进度落后于时间进度的问题:往往到年底,甚至是年底最后几天,预算单位的资金花不出去或者乱花,造成财政资金的严重浪费。这就形成了上半年“等项目”,下半年“突击花钱”的状况,严重影响了社会事业的发展。
鉴于传统支付方式的弊端,这就迫切需要一种更好的资金支付管理方式来改变以往的传统支付模式,国库集中支付适时推出,彻底解决了这一难题。我国于2001年在一些地区进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试点,现在已经开展了10个年头,大部分的财政资金都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从根本上解决了资金沉淀和逐级拨付资金的问题。
三、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减少了资金沉淀,提高了资金利用率
1.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实现了财政资金“0”沉淀,克服了国家对沉淀资金无能为力的难题。
建立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基础上的国库集中收付运行机制,收入收缴的资金及时进入国库单一账户或财政专户,取消了层层汇缴的中间环节;资金支付按照用款计划和规范程序,直接支付到供货商或最终用款单位,取消了层层支付的中间环节,使财政资金在未支付到收款人之前一直保存在国库。即使预算单位年终时当年和以前年度预算有结余,也只是停留在预算单位的账面上,实际的资金仍旧在国库中,不影响国家统筹使用资金。克服了以往在决算报表中显示国家有很多未动资金,而实际上国家无法调配的局面。
各预算单位暂时不用的资金仍旧留在“国家的账户上”,仍可由国家直接调配。实际上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以来,财政性资金基本上实现了“0”沉淀,国家完全掌握了财政性资金的支付情况,并可根据需要适当调配资金,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各级财政部门也制定了与国库集中支付相呼应的配套措施,保障了国库支付工作的健康发展,提高了资金利用效率。举例如下:
(1) 直接支付申请更加快捷。直接支付申请单位和专员办可以通过直接支付审核系统通过网络提交和审核直接支付申请和项目的立项、预算批复、合同文件、工程进度、监理报告等所有项目信息。审核完成后,基层单位直接携带纸质申请书到专员办盖章便能一次完成专员办的审核环节。这样既无需申请单位来回奔波,节省人力物力,又可以提高专员办的审核效率,缩短审核时间。
(2) 水利部门用款计划申报更加便利。水利部为了国库集中支付又好又快的发展开发了“水利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管理系统”,各水利预算单位在每年的11月10日前上报下年度上半年基本支出用款计划;每年4月10日前上报本年度下半年基本支出用款计划;每年2月10日前,5月10日前,8月10日前和11月10日前上报下季度项目支出用款计划,同时如果遇到突发事件,可以随时上报用款计划。这样网络化、程序化和灵活的操作相结合,既保障了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及时高效上报,提高了工作效率,又保证了突发事件应急资金的及时到位,不但保障了正常工作开展所需要的资金,而且为及时处理突发事件解决了资金难题。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减少了资金沉淀,提高了资金利用率,使国家财政资金能够用在最需要用的地方,从而改变了以往国家一旦将资金下拨就无法使用的局面。
四、利用国库集中支付平台,可以全面监督财政资金的使用过程,保障了资金的安全
1.通过财政信息系统监控平台的有效监控,违规行为大大减少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后,财政部门可以通过信息系统实时监控资金支付全过程,及时发现违规问题和异常情况,对违法违纪问题形成有效威慑,预算单位规范使用资金的意识明显增强,违规行为大大减少。
例如:水利部充分利用财政部外围平台和建设银行重客系统,建立在线监控的日常工作机制,明确了监控责任,落实监控人员,按照在线监控职责规范化要求,实施在线监控,并定期进行专题监控。如2007年2月份集中对水利部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和津补贴的情况进行了重点监控,有力地加强了预算执行的监督力度,减少了违纪违规行为,有效地保障了财政资金支付安全。
2.利用国库支付系统提供的监控平台,可以随时发现财政资金使用工程中的违规行为,并给予及时纠正
国库集中支付的实施加强了财政资金管理、控制和监督。由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执行和各项制度、办法的约束,使得资金申请、支用全过程都处在不同部门、单位的监控之下,中间各个环节见不到钱,减少了直接接触资金的机会,从客观上减少了出现违规的条件。另外,在资金预算执行控制等环节,各个监控主体通过不同角度、不同层次、不同时段的监控,形成了对财政资金的有效监控网络,从而使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偏差能够及时被发现和纠正,防止了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现象的发生。
3.国库集中支付的实施,可以保障资金安全,同时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在传统的财政资金运行机制下,部分单位的银行账户沉淀了大量的资金,国家无法及时控制,支出得不到监管,这样就为一些违法乱纪行为提供了“温床”,当发现国家资金被挪用、被贪污时为时以晚,往往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很大损失。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预算单位收钱不见钱、花钱也不见钱,资金由“中转”变为“直达”,而且资金运行过程可通过电子化监控系统实时监控,有效提高了预算执行透明度,有效防止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在预防腐败方面发挥了很强的防范作用,。
综上所述,国库集中支付的推行,符合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符合社会实际发展需要,减少了资金沉淀,保障了资金的安全,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使国家的资金用在了最需要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