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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电信业成为我国新一轮经济体制改革、国企改革的先行者,缘于其拥有丰富的市场基因。电信业的市场化改革,对于基础运营商成功转型、监管部门整治行业乱象、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促进电信市场有效竞争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虚拟运营商 电信资费 市场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指出要“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主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近期围绕电信业改革的“新政”迭出,预示着电信改革已经成为我国新一轮经济体制改革的“风口”及国企改革的先行者。
一、我国电信业的市场“基因”
电信业市场化改革之所以能成为新一轮改革浪潮的急先锋,很大程度上缘于该行业受市场化浪潮洗礼多年,市场基因较为丰富。相比能源、电力、铁路交通、烟草等行业,我国通信业最早开启市场调节,最早实现了从价格管制到政府指导价再到部分自主定价的演变。1994年中国联通成立,标志着电信业竞争格局初步形成,也开始了电信资费的结构性调整;2002年开始对IP电话等已经形成比较充分竞争的34项电信业务的收费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不过要向通信管理部门备案并接受监督,主管部门只管上限、不管下限;期间,历经政企分开、多次重组,行业布局、竞争格局有所改观,市场机制作用显著增强。然而遗憾的是,电信市场的有效竞争并不充分,竞争模式、盈利模式依旧老套,创新动力不足,经营垄断色彩依然浓厚,运营商“躺着也挣钱”现状也饱受诟病。
二、我国电信业市场化改革“新政”
2013年迄今,监管部门先后发布10多个文件,基本上都是以促进电信业的市场化为目标,其叠加效应构成了电信业的市场化进程。择其要者如下:
(一)虚拟运营商入局,是搅动运营市场竞争格局的釜底抽薪之举。虚拟运营商在国外、海外并非新鲜事物,国内关于虚拟运营商的酝酿也由来已久,然其破冰之旅却姗姗来迟。2013年12月及今年1月,工信部发放两批虚拟运营商牌照,共19家民营企业获牌,标志着我国民营资本、虚拟运营商正式入局电信运营市场。2014年5月各虚拟运营商的筹备调试阶段基本结束或接近尾声,开始陆续放号试运营,标志着我国虚拟运营时代实质性开启。
(二)“铁塔公司”即将成立,是降低资源错配率的应时之需。在今年四月底五月初,工信部及三大运营商证实,三家电信企业正在研究共同组建一家通信设施公司,负责统筹建设通信铁塔设施,提高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水平,促进资源合理、饱和利用,以适应4G建设快节奏、高投入的需要。尽管颇受争议,但确实也能在很大程度上免除租金、进场费等对三大运营商无休止的困扰,有利于基础运营商轻装上阵,迅速应对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
(三)“营改增”及提高红利上缴比例双管齐下,是基础运营商自我革命的强大动力。从今年6月起,电信业将正式纳入“营改增”试点,原先营业税制下的邮电通信业税目执行3%的说率,在“营改增”后将是6%和11%的增值税率同时并存。来自工信部的调查显示,实施“营改增”后,三大运营商的利润将下降36.5%,电信增值服务企业利润降幅也有20%。[1]此外,从今年起所有央企利润的红利上缴比例再提高5个百分点。两个变量均对运营商的经营利润形成重大负面影响,有利于“倒逼”运营商开源节流,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
(四)电信资费完全市场化,是电信业市场化的点睛之笔。今年2月《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计划取消和下放64项行政审批事项和18个子项,其中就包括“取消电信业务资费标准审批”。5月9日工信部、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宣布完全放开所有电信业务资费,废止电信资费报备审批。“所有电信业务资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电信企业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用户需求制定电信业务资费方案,自主确定具体资费结构、资费标准及计费方式。”[2]企业自主定价、市场自主调节,标志着电信资费完全市场化时代正式开启。
三、我国电信业市场化改革的积极意义
(一)有利于促进电信市场的“有效竞争”。虚拟运营商以传统运营商直接竞争对手的角色入局,预示着竞争主体的多元化,打破了相对封闭、相对垄断的电信运营市场竞争格局,运营商“躺着也挣钱”的时代一去不复返。虚拟运营商的优势在于:它不以移动业务为主业,而是配合自己原有业务做捆绑销售,业务创新空间较大;互联网思维更灵活,将颠覆电信业的传统发展模式;倡导人性化、个性化、差异化的服务及灵活低廉的套餐配置,对现有价格体系造成了冲击。在虚拟运营商的“鲶鱼效应”下,电信市场的有效竞争渐行渐近。
(二)有利于监管部门整治各种乱象,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政府退出市场,只做行业监管,是电信业市场化的题中之义。工信部角色的“一进一退”恰恰是我国电信市场规范化市场化的真实写照:“进”则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用户信息安全;“退”则把事前审批报备改为事中事后监管,激发市场活力,带给用户更多自主选择权。《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对电信企业公平合理设计资费方案、提高资费透明度、保护用户选择权、保障用户明明白白消费、宣传推广、协议签订和准确计费等方面均提出了一系列高标准要求。工信部也力争通过完善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建立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强化企业责任、完善技术手段、畅通用户举报渠道、加大违规行为惩治力度等手段,集中整治垃圾短信、不良手机应用软件、霸王条款、手机吸费、乱收费等行业乱象,并规范电信服务协议及履约监管。
(三)有利于基础运营商的成功转型。基础运营商的“去电信化”转型,发轫于微信等OTT的冲击,又因本轮改革新政而显得尤为迫切。基础运营商正面临转型阵痛,也迎来了成功转型契机。移动互联网是国际大趋势,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我国电信业与移动互联网将长期共存,既相互适应又相互竞争。据《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13年我国移动互联网网民规模达5亿人,市场规模达1059.8亿元,同比增长81.2%。[3]有鉴于此,基础运营商须提升互联网思维,实现电信业与移动互联网的深度融合,推出更多更好的具有互联网思维的业务和产品,打破传统盈利模式,力争从移动互联网业务中获利。否则,极有可能陷入沦为流量通道的尴尬。
参考文献:
[1]董军.4G后电信业格局酝酿大变局:市场化节奏加快[EB/OL].
[2]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EB/OL].
[3]吴涛.中国电信业站在改革“风口”,市场将发挥决定作用[EB/OL].
【关键词】虚拟运营商 电信资费 市场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指出要“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主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近期围绕电信业改革的“新政”迭出,预示着电信改革已经成为我国新一轮经济体制改革的“风口”及国企改革的先行者。
一、我国电信业的市场“基因”
电信业市场化改革之所以能成为新一轮改革浪潮的急先锋,很大程度上缘于该行业受市场化浪潮洗礼多年,市场基因较为丰富。相比能源、电力、铁路交通、烟草等行业,我国通信业最早开启市场调节,最早实现了从价格管制到政府指导价再到部分自主定价的演变。1994年中国联通成立,标志着电信业竞争格局初步形成,也开始了电信资费的结构性调整;2002年开始对IP电话等已经形成比较充分竞争的34项电信业务的收费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不过要向通信管理部门备案并接受监督,主管部门只管上限、不管下限;期间,历经政企分开、多次重组,行业布局、竞争格局有所改观,市场机制作用显著增强。然而遗憾的是,电信市场的有效竞争并不充分,竞争模式、盈利模式依旧老套,创新动力不足,经营垄断色彩依然浓厚,运营商“躺着也挣钱”现状也饱受诟病。
二、我国电信业市场化改革“新政”
2013年迄今,监管部门先后发布10多个文件,基本上都是以促进电信业的市场化为目标,其叠加效应构成了电信业的市场化进程。择其要者如下:
(一)虚拟运营商入局,是搅动运营市场竞争格局的釜底抽薪之举。虚拟运营商在国外、海外并非新鲜事物,国内关于虚拟运营商的酝酿也由来已久,然其破冰之旅却姗姗来迟。2013年12月及今年1月,工信部发放两批虚拟运营商牌照,共19家民营企业获牌,标志着我国民营资本、虚拟运营商正式入局电信运营市场。2014年5月各虚拟运营商的筹备调试阶段基本结束或接近尾声,开始陆续放号试运营,标志着我国虚拟运营时代实质性开启。
(二)“铁塔公司”即将成立,是降低资源错配率的应时之需。在今年四月底五月初,工信部及三大运营商证实,三家电信企业正在研究共同组建一家通信设施公司,负责统筹建设通信铁塔设施,提高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水平,促进资源合理、饱和利用,以适应4G建设快节奏、高投入的需要。尽管颇受争议,但确实也能在很大程度上免除租金、进场费等对三大运营商无休止的困扰,有利于基础运营商轻装上阵,迅速应对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
(三)“营改增”及提高红利上缴比例双管齐下,是基础运营商自我革命的强大动力。从今年6月起,电信业将正式纳入“营改增”试点,原先营业税制下的邮电通信业税目执行3%的说率,在“营改增”后将是6%和11%的增值税率同时并存。来自工信部的调查显示,实施“营改增”后,三大运营商的利润将下降36.5%,电信增值服务企业利润降幅也有20%。[1]此外,从今年起所有央企利润的红利上缴比例再提高5个百分点。两个变量均对运营商的经营利润形成重大负面影响,有利于“倒逼”运营商开源节流,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
(四)电信资费完全市场化,是电信业市场化的点睛之笔。今年2月《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计划取消和下放64项行政审批事项和18个子项,其中就包括“取消电信业务资费标准审批”。5月9日工信部、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宣布完全放开所有电信业务资费,废止电信资费报备审批。“所有电信业务资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电信企业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用户需求制定电信业务资费方案,自主确定具体资费结构、资费标准及计费方式。”[2]企业自主定价、市场自主调节,标志着电信资费完全市场化时代正式开启。
三、我国电信业市场化改革的积极意义
(一)有利于促进电信市场的“有效竞争”。虚拟运营商以传统运营商直接竞争对手的角色入局,预示着竞争主体的多元化,打破了相对封闭、相对垄断的电信运营市场竞争格局,运营商“躺着也挣钱”的时代一去不复返。虚拟运营商的优势在于:它不以移动业务为主业,而是配合自己原有业务做捆绑销售,业务创新空间较大;互联网思维更灵活,将颠覆电信业的传统发展模式;倡导人性化、个性化、差异化的服务及灵活低廉的套餐配置,对现有价格体系造成了冲击。在虚拟运营商的“鲶鱼效应”下,电信市场的有效竞争渐行渐近。
(二)有利于监管部门整治各种乱象,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政府退出市场,只做行业监管,是电信业市场化的题中之义。工信部角色的“一进一退”恰恰是我国电信市场规范化市场化的真实写照:“进”则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用户信息安全;“退”则把事前审批报备改为事中事后监管,激发市场活力,带给用户更多自主选择权。《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对电信企业公平合理设计资费方案、提高资费透明度、保护用户选择权、保障用户明明白白消费、宣传推广、协议签订和准确计费等方面均提出了一系列高标准要求。工信部也力争通过完善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建立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强化企业责任、完善技术手段、畅通用户举报渠道、加大违规行为惩治力度等手段,集中整治垃圾短信、不良手机应用软件、霸王条款、手机吸费、乱收费等行业乱象,并规范电信服务协议及履约监管。
(三)有利于基础运营商的成功转型。基础运营商的“去电信化”转型,发轫于微信等OTT的冲击,又因本轮改革新政而显得尤为迫切。基础运营商正面临转型阵痛,也迎来了成功转型契机。移动互联网是国际大趋势,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我国电信业与移动互联网将长期共存,既相互适应又相互竞争。据《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13年我国移动互联网网民规模达5亿人,市场规模达1059.8亿元,同比增长81.2%。[3]有鉴于此,基础运营商须提升互联网思维,实现电信业与移动互联网的深度融合,推出更多更好的具有互联网思维的业务和产品,打破传统盈利模式,力争从移动互联网业务中获利。否则,极有可能陷入沦为流量通道的尴尬。
参考文献:
[1]董军.4G后电信业格局酝酿大变局:市场化节奏加快[EB/OL].
[2]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EB/OL].
[3]吴涛.中国电信业站在改革“风口”,市场将发挥决定作用[EB/OL].